漳州市統計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漳州市統計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劃及方案。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址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地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展制度。
(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數據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九)按規定協管縣(市、區)統計局及地方調查隊部門領導,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有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
(十)建立並保管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實施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縣(市、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機關科室名稱:辦公室
科室職責: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直屬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專項資金、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實施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地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的具體工作,按有關規定協管各縣(市、區)統計局及地方調查隊部門領導;負責統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機關科室名稱:法制科
科室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統計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監督統計法規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統計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負責本市範圍內涉外調查活動的監督管理;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機關科室名稱:綜合統計科
科室職責:負責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參與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統計信息工作,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擬訂統計體制改革規劃和方案;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和方案的實施意見;擬訂全市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標準,管理部門統計標準、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設計管理市級的專項調查任務。
(四)機關科室名稱:工業交通統計科
科室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等基本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縣(市、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機關科室名稱:投資統計科
科室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機關科室名稱:農村統計科
科室職責:負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協助組織實施全國農業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開展農村、農業、農民等專項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機關科室名稱:社會科技統計科
科室職責: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協助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組織實施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收入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就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機關科室名稱:國民經濟核算統計科
科室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組織實施投入產出調查;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機關科室名稱:服務業統計科
科室職責: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一)漳州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參公)
主要職能: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基本單位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基本單位和服務業的經常性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並對其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性方面的各類問題;指導基層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單位登記制度,管理全市的基本單位登記工作;對普查資料進行開發應用和統計分析。
(二)漳州市能源監測統計中心
主要職能:承擔有關能源監測統計、分析工作;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負責相關專業技術性工作。
(三)漳州市統計調查中心
主要職能:協助社會經濟、統計信息的調查、預測和分析、評估;搜集、整理和編輯有關統計調查資料,為社會各界提供國民經濟及社會宏觀信息服務;承擔全市社情民意調查,開展公眾評議工作;負責相關調查專業技術性工作。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