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饒縣財政局

廣饒縣財政局

廣饒縣財政局,是廣饒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一)廣饒縣財政局起草全縣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草擬有關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草擬全縣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草擬縣與鄉鎮(街道辦)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承擔縣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年度縣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縣財政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級和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全縣稅政管理工作,草擬縣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負責耕地佔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或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七)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八)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製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參與草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參與草擬縣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草擬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製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二)草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有關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四)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五)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綜合改革,承擔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七)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設8個行政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會務、政務公開、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財政科研工作;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製、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預算股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製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調整有關事宜,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複、調整工作;承擔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指導縣以下預算管理和鄉鎮財政工作,承擔縣對鄉鎮(街道辦)轉移支付工作;草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組織草擬有關財稅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審核各部門草擬的規範性文件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提出實施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縣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草擬縣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開展稅源調查分析;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關稅有關事項。
(三)國庫股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草擬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縣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縣級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兌付有關工作。
(四)行政事業股(掛社會保障股牌子)
承擔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草擬相關財政政策;研究草擬行政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承擔清理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製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審核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縣統一會計報表工作。
(五)經濟建設股
承擔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草擬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草擬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資金;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
(六)農業股
承擔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草擬相關財政政策;草擬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編報國家、省、市立項的年度開發項目,並組織實施。參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統籌安排、分配使用、檢查監督、有償資金的回收等工作。組織對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考察評估、計劃編報、立項審查、工程監督、竣工驗收和運行管護。
(七)會計管理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政策建議,草擬有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八)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擬定全縣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決算編製、執行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審核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方案,考核國有資產運營、保值增值狀況,監管資本運營機構;會同有關部門監管產權交易市場,查處國有資產流失案件;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辦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宜;組織實施全縣清產核資工作;組織建設公共資源統計信息網路,逐步建立國有資產統計報告和監測制度;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
草擬擔保業相關政策、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參與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監督資金的使用。

現任領導


局長: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