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業務
代為辦理指定經濟事務的業務
代理業務是代理人接受客戶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代為辦理其指定的經濟事務的業務。信託機構的主要傳統業務之一。代理業務和信託業務都以信任為基礎,代理人與信託中受託人的地位相似,但二者又有明顯的區別:①在信託業務中,委託人須將信託財產的財產權轉移給受託人,而代理業務中不轉移財產權。②在信託業務中,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處理信託事務,而代理業務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處理受託事務。③信託業務中受託人的許可權較大,在遵守信託目的前提下,可自主處理信託事務,而代理人的許可權較小,在處理代理事務中一般需要被代理人具體授權。④受託人承擔的責任大於代理人。⑤代理業務的範圍大於信託業務,主要是代理業務可不受財產的限制,一些不涉及財產的經濟事務也可代理,如諮詢調查,代理會計事務等,而信託業務必須以信託財產為中心。代理業務的種類十分廣泛,如代理收付款項、代清理債權債務、代理資財保管、代理證券發行、代理公司組建、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等等。代理業務根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簽訂的代理合同進行,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所作的意思表示和形成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責任,但超越授權的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責任,由此給被代理人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代理業務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增加銀行的盈利。
2、促進銀行間的競爭。
代理業務中應用範圍最廣的就是代收代付業務,此類業務幾乎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每一家每一戶。代收代付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結算的便利。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指定款項收付的業務。如代發工資業務、代扣住房按揭消費貸款還款業務、代收交通違章罰款等。
代收代付業務的種類繁多,涉及範圍廣泛。歸納起來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代繳費業務,就是銀行代理收費單位向其用戶收取費用的一種轉賬結算業務,如代收電話費、保險費、交通違章罰款、養路費等等。二是代發薪業務,就是銀行受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的委託,通過其在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賬戶,直接向職工發放工資的業務。
代理證券業務。
代理保險業務就是銀行接受保險公司的委託代其辦理保險業務。屬於兼業代理。代理保險業務是目前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最為廣泛的種類。
銀行代理保險業務要符合中國保監會2000年《保險兼業代理管理暫行辦法》針對兼業代理人的條件才可以進行兼業代理活動。
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
是指商業銀行接受政策性銀行的委託,代為辦理政策性銀行因服務功能和網點設置等方面的限制而無法辦理的業務,包括代理貸款項目管理等。
代理中央銀行業務。
是指根據政策法規應由中央銀行承擔,但是由於機構設置、專業優勢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銀行指定或委託商業銀行承擔的業務,主要包括財政性存款代理業務、國庫代理業務、發行庫代理業務等等。
代理商業銀行業務。
就是指商業銀行之間相互代理業務,主要是指代理資金清算業務,如代理銀行匯票業務。
首先,代理業務的發展是社會分工深化的必然趨勢。若所有企業都按照社會分工的原則,巴克委託代理的業務均委託銀行代理,其規模經濟的效應不但能使其平均經營成本下降,而且能避免社會勞動的大量重複和消耗,這對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顯然厚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其次,代理業務對穩定經濟秩序,促進單位和個人行為的規範化,也有其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