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學院附中

中等音樂專科學校

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簡稱上音附中)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與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直屬上海音樂學院領導,是教育部審定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藝術學校。學校是一所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音樂學校。畢業生大部分進入上海音樂學院及國內其他音樂學院深造,還有一部分到國外音樂學院包括世界一流音樂學院留學,也有一部分直接進入各藝術團體,就業率一直保持在100%。學校建校五十年來,人才輩出,學生在國內外音樂比賽中共獲獎400餘人次,其中國際音樂比賽獲獎134人次,國內音樂比賽270人次。

學生在國內外比賽累計獲獎達1645人次,其中國際比賽獲獎775人次,湧現出一批又一批的音樂人才和精英。碩果累累:1993年,學校被文化部首次授予“三年中連續四次獲國際音樂比賽第一名”的獎匾;2001年被教育部評定為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2003年被評為上海市花園單位;2004年-至今連續榮獲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園”和“上海市平安單位”稱號;2005年至今被評為上海市中小學行為規範示範校;2006年被評為上海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 2015年被評為上海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首批特色示範校;2015-2017年度上海市花園單位;2018年榮獲上海市教學成果特等獎、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該校校園內樹木郁蔥,古樟與小樓相映;假山疊壘,環境幽僻,生氣盎然。2003年,被上海市政府評定為“上海市花園單位”。學校佔地33畝;校舍建築面積20000多平方米;,圖書館藏書七萬多冊,學校擁有一流視聽欣賞設備。學校有專業教學樓、小音樂廳、學生琴房、計算機房、微格教室、全景聲視聽室、室內羽毛球館等教學設施。目前,學校已開通校園網路。學校的目標:辦一流的音樂教育,建設一流的教師隊伍,創造一流的教育環境,培養一流的音樂人才。

學校簡介


學校
學校
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簡稱上音附中),是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中專),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與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直屬上海音樂學院領導。
學校前身是人民音樂家賀綠汀教授於1951年創辦的少年班;1952年行知藝校音樂組併入少年班;1953年正式建立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1956年,學校隨院部更名為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同年,又建立上海音樂學院附屬兒童音樂學校(簡稱上音附小)。1996年,上音附小併入上音附中,實行大、中、小一貫制的音樂教育管理體制。

師資隊伍


上音附中有雄厚師資隊伍。在職教職工136人,其中有教師96名,占教職工總數的66.2%。在教師隊伍中,有教授8名,副教授和高級講師15名,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占教師隊伍的30%。他們是上音附中專業學科、音樂基礎課和文化課等學科帶頭人。同時,根據賀綠汀教授大、中、小學“一條龍”的音樂教育思想,上音附中還聘請大學部的王建中趙曉生、李民鐸、尤大淳、盛一奇、俞麗拿、鄭石生、丁芷諾、沈西蒂、林應榮、鄭曙星、吳迎、韓銑光、常留柱、劉若娥、卞敬祖、石林、王建民、何寶泉、王永德等一批著名的教授在附中任教,形成了上音附中鮮明的辦學特色。該校各專業均被上海市教委評定為重點專業。

附中歷任校長

程卓如、蔣在文、金村田、續靖宇、東峰、汝潔、黃祖庚、華天礽、趙曉生、徐孟東、方蕾。

學校現任領導

劉英(校長)、孫銘紅(黨總支書記、副校長)、丁纓(副校長)、劉役清(副校長)、刁曉穎(黨總支副書記)。

硬體設施


該校校園內A級圖書館藏書七萬多冊,擁有世界一流視聽欣賞設備。1987年以來,新建了專業教學樓、小音樂廳、學生琴房、計算機房、語音室、電化教室、網球場、體操房等教學設施。

招生情況


該校每年面向全國招生,自主進行專業和文化課的考試。設小學部、中學部。學制九年,其中小學三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學校課程設置分為專業課、音樂基礎課和文化課。專業設置:小學部為中國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弦樂器演奏。中學部為中國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管弦樂器演奏,音樂理論基礎(作曲)、聲樂、樂器修造。該校現有在校學生540餘名。另外,還招收部分的台港澳學生及外籍學生。學校五十多年來形成鮮明的教學特色:重視基礎,強化訓練,勤於藝術實踐,同時,加強文化課教學,培養學生具有專業和文化全面發展的素質。在專業課中,學校注重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訓練。基本樂理課學習抓得緊,為學生打下紮實的基礎。學校不僅培養學生音樂獨奏的技能,也加強樂隊重奏、齊奏、合奏和學生合唱課的訓練。學校管弦樂團是具有國內一流演奏水平的青少年演出團體,常被邀參加國內外演出。學校重視藝術實踐,把學生藝 術實踐看成是學生展示專業學習水平、參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學校積極參與社會音樂活動,1995年在上海外灘廣場舉行的“歌頌祖國·讚美上海”百架鋼琴大聯奏,應邀參加廣場星期音樂會、APEC會議、亞行理事會、漢堡中國周等等的演出,得到上海市委、上海市府領導的讚揚,並深受上海市民的歡迎。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附小2010年招生簡章】
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簡稱上音附中)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與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直屬上海音樂學院領導,是教育部審定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藝術學校,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生。

培養目標

附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等音樂院校後備生和中等音樂專業人才。附小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的後備生。

招生名額

附小30名。附中95名。

招生對象

全國(含港澳台地區)
原在普通學校小學三年級學生,可報考該校小四,出生日期限制在2003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原在普通學校小學四年級學生,可報考該校小五,出生日期限制在2002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小學應屆畢業生(上海地區預備生),可報考該校初一,出生日期限制在2000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初一在校生,可報考該校初二,出生日期限制在19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初中應屆畢業生,可報考該校高一,出生日期限制在19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
高中階段(中專、技校、職校、普通高中)在讀生不招。

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勞動,遵紀守法,努力學習。
2.發育正常,身體健康。
3.對某一樂器演奏有一定基礎,方法基本正確,聽音、節奏感、樂感和音樂記憶力較好,反應較快,具有學習專業的優秀條件(報考管樂專業者,手、牙、唇必須適合專業訓練要求)。身材勻稱,五官端正,矯正視力不低於0.8。聲樂專業考生身高:男生不低於1.65米,女生不低於1.58米。

報名要求

1.考生憑學籍所在學校出具的介紹信(寫明該生現就讀年級、在校品行情況,同意該生報考該校。若被該校錄取則同意在原校保留學籍一年,初三年級報考高一年級除外)、標明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原件(港澳台地區學生憑入境有效證件)和複印件、最近兩學期學習手冊、同底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報名照片二張(背面寫好姓
名)報名(少數民族須有市級證明)。
2.根據滬價費(2003)069號和滬財預(2003)104號文中關於“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8元/生;初試、複試費20元/門”的規定,該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如下:
①.初試:4門×20元/門=80元
科目:技術基礎、練習曲、復調、樂曲
②.複試:4門×20元/門=80元
科目:樂器演奏、視奏、樂理、視唱練耳
通過初試的考生交複試費80元(含基樂考試);通過複試的考生交體檢費及照片一張。
3.手續齊備者,發給准考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初試。
4.除成績報告單及戶口簿檢驗后當面交還外,其餘材料不論是否錄取,概不退還。
5.該校除在上海外,另在瀋陽、福州兩地設立招生點(具體專業、地點、時間見后),採用面試辦法,概不受理錄音錄像審聽。
6.所有樂器(除鋼琴、豎琴雙排鍵電子琴外)一律由考生自備。
7.上海報名、考試日程:
報名日期:附小4月12--13日 附中4月14--15日
報名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初試日期:4月17--18日 複試日期:4月20―22日
文化課考試、體檢日期:4月27--28日

考試內容

詳見簡章,可參考擴展閱讀

對外交流

上音附中大力加強與國際問的音樂交往,採用“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注意與國際樂壇接軌。不斷聘請國外的專家來校講學;俄羅斯、美國、加拿大、法國、澳大利亞等國指揮家都曾為學校管弦樂團執教;學校的教師也曾多次被邀到國外講學;並多次擔任鋼琴、小提琴、長笛等國際比賽的評委。學校也派師生到國外留學,訪問、交流、演出、比賽,上音附中還與國外的一些音樂學校結為姐妹學校。

幾項規定

1.考生報考期間的旅費、食宿一律自理。
2.在招生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如果已被錄取,則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3.該校為非義務教育機構,錄取的新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學費8000元/年(擴招生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對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甲、乙、丙三等獎學金;
對於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適當減收。
4.本市學生原則上走讀。外地學生可申請住讀,住讀生由其監護人或委託監護人與學校簽定住宿協議。
5.新生入學后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期內,應在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地區)保留學籍,學習成績或品德不符合要求者,根據教育部對藝術院校的規定,應予以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6.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健康複查,如發現身患疾病,不宜繼續學習者,退回原戶籍所在地(地區)。
7.該校正式生高中畢業后,可自主擇業或在上海參加高考。
8.本簡章解釋權歸上海音樂學院附中。
該校地址:上海東平路九號
郵政編碼:200031
交通:地鐵一號線、15、49、93、830、02、42路等到衡山路站下

學制

小學三年;中學六年(初中、高中各三年)。

錄取

1.根據全部考試成績、政審和體檢情況,擇優錄取。錄取新生經招生委員會通過,報上海音樂學院、上海市教委批准,由該校發給錄取通知,並報中央文化部備案。
2.錄取的非上海戶籍中學部新生(港澳台除外)憑錄取通知書報到時必須將戶口遷來該校集體戶口,否則不予註冊,後果自負。
3.進入複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提出委託培養的申請(家長申請、學校委託培養介紹信、該校專業教師意見),該校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委培生本著自願原則,無該校正式學籍)。
4.委託培養學生報考該校時,須參加專業初試,政審材料由受委託學校出具。

發展前景


目前,上音附中面臨著一個建設和發展的大好機遇。隨著學校管理體制由文化部管轄划轉為上海市與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管理為主,學校由一個上級主管部門變為二個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將得到更多的關心和支持。同時,學校將積極探索在社會主義市場條件下辦中等音樂教育的道路;將積極思考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社會主義文化中作貢獻;將積極根據上海市委提出“一流城市,一流教育,一流文化”的要求,把學校辦成世界一流的音樂學校,這就需要上育附中的師生轉變觀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實現江澤民總書記提出的“辦一流音樂教育,創國際先進水平”的宏偉目標而努力!

交通地圖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東平路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