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原始憑證

匯總原始憑證

匯總原始憑證是根據一定時期內(每周、每旬或每月)若干張反映同類性質經濟業務原始憑證匯總編製而成的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既可提供經濟管理所需要的總量指標,又可大大簡化核算手續。

是指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為簡化記賬憑證的編製工作,將一定時期內若干份記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按照一定的管理要求匯總編製一張匯總憑證,用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髮生情況的會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是有關責任者根據經濟管理的需要定期編製的。

列舉


“發料憑證匯總表”、“收料憑證匯總表”、“現金收入匯總表”

分類


匯總原始憑證按匯總方法不同可分為分類匯總憑證和全部匯總憑證。

作用


匯總原始憑證在大中型企業中使用得非常廣泛,因為它可以簡化核算手續,提高核算工作效率;能夠使核算資料更為系統化,使核算過程更為條理化;能夠直接為管理提供某些綜合指標。

銷毀時間


我們在學習會計知識中有一個方面是比較重要的,那就是會計原始憑證,那麼,對於原始憑證多久可以銷毀呢?
A公司收到一張與B公司共同負擔費用的原始憑證,A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小張,要對此原始憑證進行財務處理,也就是對應該承擔的費用進行全面的處理,因而保存了這張原始憑證,然而,B企業請求把這張原始憑證的複印件提供給B企業進行財務處理,年底,A企業要銷毀一批會計檔案,在進行清理的過程中,發現了一張還未能夠清債的債務,對於這張原始憑證來說,財務人員小李認為只要是保管到一定期限內的會計檔案是可以進行銷毀的,那麼,對於原始憑證的處理問題,小張與小李的觀點對嗎?
經過專家的全面分析,會計人員小張的這種做法是很不正確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中有明確的規定,對於原始憑證上所列出的具有兩個以上的單位的負擔人員,應該保存在原始憑證的單位來進行開具憑證,這個憑證是要進行分開來進行的,主要是能夠為分割單來進行負擔的,不能只給複印件。所以小張的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所以我們在進行會計處理以及財務核算時必須要強調,對於共同承擔費用的業務,必須要分開進行開具發票或是原始憑證,不能進行合在一起進行處理。對於銷毀會計檔案時,如果在保管期限內未能夠結清的債權債務,是不能進行銷毀處理的,這是《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當中的規定的內容。會計人員小李的這種處理方法是不正確的,所以我們在進行財務管理時,必須要注意這個處理方式。

填制方法


匯總原始憑證是有關責任者根據經濟管理的需要定期編製的。現以“發料憑證匯總表”為例說明匯總原始憑證的編製方法。“發料憑證匯總表”是由材料會計根據各部門到倉庫領用材料時填制的領料單按旬匯總,每月編製一份,送交會計部門做賬務處理。
匯總原始憑證
匯總原始憑證

注意事項


匯總原始憑證只能將同類內容的經濟業務匯總在一起,填列在一張匯總原始憑證上,不能將兩類或兩類以上的經濟業務匯總在一起,填列在一張匯總原始憑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