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縣審計局

慶元縣審計局

(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必壽協助局長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企業審計等工作。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松可協助局長負責財政金融審計、計算機審計、內部審計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審計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審計行政管理的制度,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保險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中央企事業單位的審計事項。
(四)向縣人民政府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代擬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負責實施縣本級經濟責任審計
(七)組織對縣重點國有企業審計監督。
(八)組織對縣行政區域內的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九)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文件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承擔宣傳、信息、新聞發布和機關文電處理、統計、保密、信訪、檔案管理、行政後勤、保衛等事務;管理單位財務收支。負責局機關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考評以及審計質量檢查與考核;負責行政訴訟、案件複審的牽頭、催辦和批複;組織實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辦理黨風廉政建設有關事項、檢查審計幹部遵守和執行行政紀律情況及處理監察日常事務;對內部審計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財政金融審計科
負責審計縣政府本級預算執行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縣地方稅務局系統徵收管理情況;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事項。負責縣政府主管的工會企業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國際組織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款項的財務收支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與縣財政局有撥款關係的縣人大、政協機關、縣法院、檢察院和黨群社會團體,縣屬各部門及其下屬單位和直屬單位等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縣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縣政府發展計劃、建設、農林水、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調查。
(四)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協調和實施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計算機審計科
負責全局審計四級聯網,網路互聯的工作,做好AO-OA審計管理系統維護,全面負責本局計算機安裝、計算機維護、管理等工作,以確保計算機數據最大限度的安全,在常規網路和終端的安全防範基礎上,進行系統備份。同時完成局領導和上級審計機關交代的各審計項目。

領導信息


黨組副書記、局長葉 武主持審計局全面工作。
黨組書記湯雲飛 主持局黨組工作。負責人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普法宣傳教育、信訪、保密、工青婦、老齡、計劃生育、綜合治理、考核檢查、招商引資、聯繫鄉鎮、村、企業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鮑巧玉 協助局長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專項資金審計、審計調查、項目計劃、審計法規、審計質量控制等工作。分管行政事業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必壽協助局長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企業審計等工作。分管直屬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松可協助局長負責財政金融審計、計算機審計、內部審計等工作。分管財政金融審計科、計算機審計科。
黨組成員饒智敏 負責處理銀泰慶元分公司涉及審計方面有關工作。
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葉偉平協助局長管理辦公室工作,負責文秘、檔案、財務、衛生、信息宣傳、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單位地址


市場路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