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彈
槍械在戰鬥中使用的彈藥
槍彈是槍械在戰鬥中用來攻擊或防禦,致使目標直接遭受損害的彈藥,也是各類武器中應用最廣、消耗最多的一種彈藥。現代軍用槍彈主要用來殺傷有生目標,也可用來摧毀輕型裝甲車輛、低空飛機、軍事設施等目標。為了使部隊所裝備的各種槍械能對不同的目標進行射擊,就需要大量各種不同用途的槍彈,所以槍彈的生產和補給在戰爭中是很重要的。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了槍彈的進步。由於在現代戰爭中各種槍械仍然是其他武器難以替代的裝備之一,槍彈的作用也就不容忽視。
福賽斯“香水瓶”擊發系統
1860~1870年,歐洲一些國家開始採用中心發火式金屬彈殼槍彈,導致了槍械後膛裝填方式的實現。英國於1866率先裝備了中心發火槍彈的施耐德步槍。1886年,法國陸軍正式裝備使用無煙火藥的8mm“勒貝爾”步槍彈,此後德國、瑞士及其他國家陸續開始裝備類似口徑新式槍彈。19世紀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由於無煙火藥的採用,不僅為減小槍彈口徑、提高槍彈性能奠定了基礎,而且槍彈普遍改為被甲式,即將鉛心裝入黃銅、鋼製被甲內。19世紀末出現的后裝槍定裝式步槍彈,僅就結構而言,主要是被甲式圓頭彈頭,即帶彈頭殼的彈頭,如義大利的6.5mm步槍彈、德國的7mm毛瑟步槍彈、瑞士的7.5mm步槍彈等。隨著彈道學、空氣動力學理論的應用,又出現了流線型彈頭,從而改善了外彈道性能,增大了射程。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發生,促進了大口徑機槍用穿甲彈、燃燒彈、爆炸彈、穿甲燃燒彈的發展。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蘇等國為了簡化彈種還研製成功威力和尺寸介於手槍彈和步(機)槍彈之間的中間型槍彈。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大口徑機槍彈口徑逐漸統一,主要為12.7mm和14.5mm兩種口徑。
槍彈
近30年來,槍彈的發展較為活躍。一些國家不僅積極採用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研製新型槍彈,如雙頭(多頭)彈、無殼彈、箭形彈、塑料彈殼埋頭彈、次口徑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火箭槍彈等,而且使槍彈逐漸形成了多口徑、多彈種的大家族。
按使用對象,可分為軍用、警用和民用三類。警用槍彈多選自軍用槍彈,也包括橡皮頭槍彈、低易損槍彈等專門設計的槍彈。民用槍彈包括獵槍彈和運動槍彈等。按配用槍械,可分為線膛槍彈和滑膛槍彈。線膛槍彈又可分為手槍彈、步槍彈和機槍彈,現代槍械使用的滑膛槍彈主要是霰彈槍彈。手槍類手槍指單手發射的短槍。它是近戰和自衛用的小型武器,短小輕便,能突然bai開火,在50米內具有良好的殺敵效力。燧發槍在歐洲,槍的演進約於1520年進入轉輪式,1530年便相當普及,尤其是在德國。它的射擊原理是在“引火藥粉盒”下方裝有隱藏的鋸齒狀轉輪,並以“火石鉗”夾著火石緊在轉輪上,扣板機時,轉輪會快速旋轉,與火石接觸摩擦生火而引燃火藥。這種型式的槍大大地改進了火繩槍的缺點。轉輪手槍轉輪手槍是帶有轉輪式多彈膛的手槍,屬於轉膛槍的一種。轉輪上通常有5~6個彈膛,在發射過程中轉輪自動轉動,逐個對正槍管發射。轉輪手槍分單動式和雙動式兩種。單動式轉輪手槍發射時,需先用手壓倒擊錘,同時帶動轉輪轉動到位,再扣扳機擊發;雙動式轉輪手槍發射時,在手扣扳機的同時,擊錘自動待擊,轉輪轉動到位並自動擊發。雙動轉輪手槍也可以單動射擊。後期轉輪手槍大多採用雙動式。轉膛槍的出現,大約可追溯到火繩槍的早期。自從1835年美國人卜柯爾特改進成功了第一支真正成功的轉輪手槍之後,轉輪手槍曾風行一時。由於轉輪手槍使用可靠,處理瞎火彈十分方便,至今在一些國家仍有使用,左輪手槍是轉輪手槍常見的一種類型。裝彈時其轉輪從左側擺出,故名左輪手槍。毛瑟手槍毛瑟手槍是世界著名的手槍之一,該槍由德國人費德勒兄弟三人研製,1896年以P·P·毛瑟的名義獲得專利,首批由德國毛瑟兵工廠生產,型號定為1896年式,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自動手槍之一。該槍採用槍管短后坐式自動原理,卡鐵起落式閉鎖機構,口徑7.63毫米,槍重1.16千克,槍長288毫米,12發彈匣供彈,射擊方式採用單、連發射擊方式,有效射程在手槍射擊時為50米,在抵肩射擊時為150米。毛瑟手槍威力大,性能可靠,使用方便,許多國家的軍隊都仿製和裝備過毛瑟手槍,因而產生了許多不同型號的變型槍,俄國在1918~1920年的內戰期間就廣泛使用了1908年式7.63毫米毛瑟自動手槍。毛瑟手槍有連在一起的,能裝6發和10發子彈的彈倉,也有能裝20發子彈的加裝式彈倉,常見的口徑有7.63毫米與9毫米兩種,1932年式毛瑟衝鋒手槍,採用20發彈匣供彈,木製槍盒可兼做槍托,抵肩射擊以提高連發火刀密度,增大有效射程。1921年中國也開始仿造這種手槍,並在抗日戰爭與解放戰爭時期廣泛使用,中國把這種槍叫做“駁殼槍”、“盒子炮”、“自來得”、“二十響”等。自動手槍自動手槍是射擊中在火藥氣體的作用下,可實現再次裝彈入膛的手槍。自動手槍分為兩種,一種是只能打單發的半自動手槍,又稱自動裝填手槍。由於半自動手槍使用最為廣泛,習慣上也稱為自動手槍。另一種是可以打連發的全自動手槍,又稱衝鋒手槍。自動手槍的口徑通常為7.43毫米,以9毫米為多見;長200~300毫米,重約1公斤,大多採用裝於握把內的彈匣供彈,容彈量通常為8發,打單發時,射速約40發/分,有效射程約50米。自動手槍出現於19世紀末葉,由於其具有裝彈快、容彈多、射速快、威力大等特點,很快世界各國都開始使用。勃朗寧手槍勃朗寧手槍為美國槍械設計師勃朗寧設計。這款槍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它的設計思想一直影響著美國等國家後來槍械的設計。該槍採用槍管短后坐式自動方式,槍管偏移式閉鎖機構。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口徑為9毫米,槍長196毫米,槍重0.9千克,初速335米/秒,採用13發彈匣。之所以叫它為大威力手槍,是因為彈匣容量大,而且可以將手槍裝在手槍盒上使用,這時射程可增加到130米。勃朗寧9毫米大威力手槍已誕生70年了,至今許多國家還在繼續使用。隱身手槍隱身手槍又稱間諜手槍,是一種以日常用品形狀偽裝外形的手槍,其主要特徵是口徑小,重量輕,響聲微弱,是能隨身攜帶而不易被察用的一種射擊工具,主要有鋼筆手槍、手套手槍、手杖手槍、提包手槍、雨傘手槍、煙盒手槍和打火機手槍等。
按口徑大小,可分為小口徑槍彈(6毫米以下)、大口徑槍彈(12毫米以上)和普通口徑槍彈;按用途,可分為戰鬥槍彈、輔助槍彈及檢測槍彈。
戰鬥槍彈包括普通槍彈和特種槍彈,特種槍彈又分為穿甲彈、燃燒彈、曳光、爆炸等單作用槍彈和穿甲燃燒、穿甲曳光、燃燒曳光、穿甲燃燒曳光和穿甲爆炸燃燒等多作用槍彈。
按有無彈殼,可分為有殼槍彈和無殼槍彈;按彈頭數目,可分為普通的單頭槍彈和多彈頭槍彈。
由彈頭、彈殼、底火和發射葯組成。
①彈頭。是射向目標並對目標起殺傷、破壞作用或達到特定終點效應的槍彈部件。採用旋轉穩定式結構,多為尖頭錐底流線型外形的迴轉體,長徑比一般不大於5.5倍。一般由彈頭殼(又稱被甲)、鉛套、彈芯和其他零部件構成。
②彈殼。是用於連接彈頭、底火併盛裝發射葯的槍彈部件,又稱葯筒。具有確定葯室容積、使槍彈在膛內定位、射擊時保護彈膛不被燒蝕、密閉火藥燃氣以及利於槍彈裝填和存貯等功能。按彈殼外形,可分為瓶形彈殼和筒形彈殼。採用銅合金或低碳鋼製造。鋼製彈殼內外表面通常鍍銅或塗漆防腐蝕,並可在抽殼時減小摩擦阻力。為減輕彈藥重量,有些國家已研製出鋁合金彈殼、塑料彈殼。
③底火。是槍彈上用於點燃發射葯的火工品部件,又稱火帽。按擊發原理,可分為機械式底火和電擊發底火。
④發射葯。是槍彈的能源。常用膠質火藥,又稱無煙火藥。
為了便於槍彈的使用與管理,槍彈及其包裝上常標有彈種識別標記。槍彈生產後密封裝箱,彈箱表面標有槍彈名稱、生產廠家、年代和火藥批號等,並有鮮明的彈種色標。彈種色標用於識別槍彈種類,塗在彈頭尖端。中國規定普通彈彈尖不塗色,彈尖塗紅色表示燃燒彈,黑色表示穿甲彈和穿甲燃燒彈,綠色表示曳光彈,紫色表示穿甲燃燒曳光彈。彈殼底面一般都有數字或英文字母壓印,示以國別、生產廠家和年代。槍彈命名一般以口徑為主,前後輔以年代(或國別、廠號)和彈種,例如1956年式7.62毫米步槍彈。歐美一些國家常採用槍彈口徑乘以彈殼長度的表示方法,例如7.62毫米×51毫米槍彈。進一步提高穿甲能力,以有效打擊具有個人防護裝備的有生目標;運用爆炸槍彈的全射程起爆等技術,提高穿甲、燃燒、爆炸等多種毀傷效果;應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研製新型結構的槍彈,進一步提高終點效能。
槍彈
槍彈
槍彈大體上由彈殼,彈頭,底火和發射葯四部分構成,這四部分缺一不可。只有它們互相配合才能發揮其威力。
彈殼:
彈殼是槍彈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是其他部件的載體,同時也承受壓力使彈頭加速。彈殼一般採用銅合金製造,有時也採用鋼或者聚合物等材料。
彈頭:
和彈殼相比,彈頭比彈殼還重要,槍彈的殺傷力完全由它體現。相信大家在不少影視作品中看到主角忍著劇痛取彈頭的場面,就是因為槍彈的殺傷原理就是利用彈頭和目標碰撞來產生殺傷效果后彈頭停留在目標內部的結果。彈頭的殺傷效果和彈頭的結構有著密切的關係。在同樣速度下,被不同結構的兩種彈頭擊中的目標一個可能還活蹦亂跳,另一個可能已經命喪黃泉了,這就是彈頭結構的不同導致了殺傷效果上的差異。
大概的說,彈頭分為以上幾種結構,其中比較重要的有被甲,彈芯等。被甲的作用是使彈芯保持穩定,不至於劇烈形變。例如全金屬被甲彈頭和半被甲彈頭,同樣是鉛芯,殺傷力卻有著很大的不同,這就是被甲的結構導致的。彈芯的材料與槍彈的用途有著直接的關係,例如穿甲槍彈,其彈芯一般為碳鋼或者是硬度更高的鎢鋼,這樣可以保證彈頭在和鋼板硬碰硬的瞬間不至於被巨大的衝力沖碎。
底火 針撞擊底火擊發子彈。
大家可能會有一個疑問,,為什麼擊針的撞擊能使子彈激發呢?也許聰明的您已經想到了,沒錯,這都是底火的功勞,底火就是把擊針的撞擊轉變成明火的裝置。底火內有化學物質,這種物質受到一定強度的撞擊后立即燃燒,產生的火焰通過引火孔點燃發射葯從而激發子彈。底火分為伯丹式底火和博克塞式底火兩種。
伯丹式底火:由美國人Hiram Berdan發明。其底火砧座、雙引火孔與彈殼一體成形。如要重複使用彈殼,必須將底火砧座和底火台一同鑽出。主要流行於歐洲國家,在軍用槍彈上廣泛使用。
博克塞式底火:由英國人Edward Boxer發明。其V型砧板嵌在底火台上方。如要重複使用彈殼,只要將底火台頂出即可。盛行於美國,易於復裝彈藥。
發射葯:
發射葯是彈頭能量的根本來源,它隱藏在彈殼內部,靠底火引燃后快速燃燒推動彈頭加速,不同種類的槍彈的發射葯在結構,化學成分上都會有些不同。具體請參見發射藥專輯。
1、按配用武器的不同分類:
槍彈
供手槍發射使用。其中某些兼供衝鋒槍發射的,也稱為手(沖)槍彈(如51式7.62毫米手槍彈)。目前軍用手槍彈的口徑主要有5.45毫米、5.8毫米、7.62毫米、9毫米、11.43毫米等。
(2)步槍彈:
供步槍發射使用。其中某些還兼供機槍發射的,故也稱為步(機)槍彈(如53式7.62毫米槍彈)。目前軍用步槍彈的口徑主要有5.45毫米、5.56毫米、5.8毫米及7.62毫米等。
(3)大口徑機槍彈:
供大口徑高射(重)機槍等武器發射(如54式12.7毫米槍彈)。目前主要有12.7毫米、14.5毫米等。
(4)其它槍彈:
供射擊比賽、射擊運動、防暴等武器發射使用。
2、按戰術用途及作用效果的不同分類:
雙彈頭彈
普通彈:用於殺傷人員等生動目標。是步兵自動武器的基本彈種,其消耗量也最大。
雙彈頭彈:用於提高命中概率。由兩個相似的“串聯”在一起的彈頭組成,第二個彈頭的尖部伸入到第一個彈頭的底凹坑內,兩個彈頭的合重與一個普通彈頭的重量相同。
穿甲彈:用以殺傷輕裝甲或掩體后的生動目標。
曳光彈:在彈頭飛行過程中,其尾部能顯示一種很鮮明的亮光,具有修正射擊、指示目標、發射信號、殺傷生動目標及點燃易燃物體等作用。
燃燒彈:用於射擊草堆、燃料、倉庫等易燃目標,也可射擊飛機、車輛等。
爆炸彈:通過一定的起爆裝置,使彈頭爆炸、燃燒。用以射擊有輕型防護措施的易燃目標(如油箱、油桶、飛機或汽車的發動機等)。
戰鬥用空包彈:供發射槍榴彈時使用。
(2)多功能槍彈:
穿甲燃燒彈
穿甲曳光彈:用於顯示穿甲彈的彈道,並可點燃汽油等易燃物體。
燃燒曳光彈:用於顯示燃燒彈的彈道,並可在彈頭命中目標時,點燃易燃目標。
爆炸燃燒彈:命中目標時,起到爆炸、燃燒等綜合作用。
爆炸燃燒曳光彈:用於顯示彈道,並起到爆炸、燃燒等綜合作用。
穿甲爆炸燃燒彈:將穿甲、爆炸、燃燒三項功能融為一體的多功能彈。
(3)輔助用槍彈:
空包彈:用於演習、訓練時使用。
短程練習彈:由塑料、木質或金屬粉等作為彈頭的槍彈,供近距離射擊訓練使用。
教練彈:彈體內無火藥,彈重及外形尺寸與普通彈種相同用於訓練操作時使用。
高壓彈:用於檢驗槍管強度的特種用彈。
強裝葯彈:用於檢驗武器的閉鎖零件強度的特種用彈。
標準彈:用以作為衡量槍或彈的初速、膛壓的相對標準。其結構與基本彈相同,但其主要尺寸的製造公差和藥量公差較小。
信號彈:用以指揮與聯絡。
其它彈:如模型彈、解剖彈等。
比賽彈
包括小口徑運動步槍彈、小口徑運動手槍彈、轉輪手槍彈、大口徑跑鹿彈、大口徑軍用比賽彈、氣槍彈及獵槍彈等。
(5)防暴槍彈:
包括強閃光彈、致痛彈、震蕩彈、摧淚彈及殺傷彈等。
3、按口徑和彈殼長度分類:
表現方式為:口徑×彈殼長度。如:7.62×25是指口徑為7.62毫米子彈殼長為25毫米。
4、按槍彈威力分類:
(1)大威力步槍彈:
大威力步槍彈
(2)中間威力槍彈:
指彈殼長度處於大威力槍彈與手槍彈之間的槍彈。如56式7.62毫米槍彈。53式步機彈彈殼長度為54mm,56式彈殼長度為39mm,9mm帕拉貝盧姆殼長為19mm。
5、按彈頭的作用分類:
根據彈頭對目標的作用效果,一般可分為普通彈、穿甲彈、燃燒彈、曳光彈等。
6、按槍彈的用途分類:
(1)主用彈:用於作戰的戰鬥用彈。如普通彈、穿甲彈、燃燒彈、曳光彈等。
(2)輔助彈:專用於訓練和試驗的彈藥。如教練彈、練習彈、模型彈、空包彈等。
7、按彈殼樣式分類:
(1)按彈殼外形:
瓶形彈殼
直筒形彈殼:筒體的錐度很小,近似圓筒形。無筒口部和斜肩。直筒形彈殼多用於分裝式彈藥和小威力槍彈(如64式7.62毫米手槍彈)等。
(2)按彈殼底緣形狀:
底緣是筒體與筒底的過渡部分,具有定位和退殼的功能。
無底緣式:沒有凸起,僅有凹槽。一般多用斜肩與槍管定位,是自動武器用彈中較為演常見的一種底緣式樣(如56式7.62毫米槍彈)。
全底緣式:沒有凹槽,僅有凸起。有利於筒體與槍管的定位(如53式7.62毫米槍彈)。
8、按底火的式樣分:
51式7.62毫米手槍彈
9、按槍彈的年式分:
如中國1988年式5.8毫米機槍彈,日本明治三八年式6.5毫米步槍彈。
10、按設計者或製造商的名字分:
如美國0.45英寸柯爾特(公司)手槍彈,比利時9毫米勃郎寧(設計)手槍彈。
1、槍彈均採用定裝式,即彈頭、發射葯、彈殼和底火四大部分固結為一體,這樣裝填動作簡單,只需一次操作即可完成。
2、槍彈通常是以其彈頭之被甲(彈頭殼)嵌入膛線獲得旋轉運動,而炮彈是由彈帶嵌入膛線獲得旋轉運動。
3、槍彈的殺傷或破壞作用主要靠彈頭本身動能或內部裝填物來實現。
4、槍彈結構簡單,易於大量生產,造價低廉,攜帶方便。
5、手槍彈射程近,停止作用好,即彈頭命中有生目標后使其儘快喪失戰鬥力的效果好。
美國M193式槍彈
7、步(機)槍彈藥通用化。目前,許多國家的衝鋒槍、步槍、輕機槍和通用機槍的槍彈已通用,以滿足多種作戰環境下的戰鬥需求。前蘇聯的AK-74系列中的AK-74式突擊步槍,AKCУ-74式衝鋒槍和РПК-74式輕機槍都使用制式5.45mm步槍彈;奧地利的AUG槍族中的步槍、衝鋒槍、卡賓槍和輕機槍均發射5.56mmM193式槍彈或SS109式槍彈。
8、大口徑機槍彈以穿甲為主,且功能多。如美國的12.7mm多用途機槍彈用煙火劑取代了原有複雜的機械引信,擊穿目標后產生爆炸破片和衝擊波效應且伴有燃燒作用;12.7mm反輕裝甲脫殼穿甲彈採用鎢合金材料,初速1220m/s,可穿透500m距離上垂直放置的25mm厚鋼板。
目前,世界各國列裝的槍彈種類繁多。手槍彈的主要口徑有7.62mm和9mm,以9mm最為普遍,還有5.45mm、7.63mm、7.65mm、0.357in、0.38in、0.44in、10mm和11.43mm等。步槍彈中,除使用廣泛的7.62mm口徑外,5.56mm和5.45mm是當今兩種重要的制式彈口徑,北約和亞洲一些國家多採用5.56mm口徑,前華約國家則採用5.45mm口徑。大口徑機槍彈主要是12.7mm和14.5mm兩個口徑,北約各國多為12.7mm,前華約國家卻是12.7mm和14.5mm兩種口徑並存。
美國現裝備的主要是帕拉貝魯姆9mm手槍彈、柯爾特11.43mm手槍彈、M193式5.56mm步槍彈、M855式5.56mm步槍彈、SS109式5.56mm槍彈、7.62mm北約步槍彈、勃朗寧12.7mm機槍彈,此外尚有M1式0.30in卡賓槍彈、溫徹期特馬格努姆0.30in步槍彈。美國警察部隊還裝備了0.38in特種手槍彈、史密斯-韋森0.40in手槍彈和馬格努姆0.44in手槍彈。
俄羅斯現裝備有托卡列夫7.62mm手槍彈、5.45mm手槍彈(僅配用於ПСМ手槍)、馬卡洛夫9mm手槍彈、M1943式7.62mm步槍彈、莫辛-納甘7.62mm步(機)槍彈、5.45mm步槍彈、12.7mm和14.5mm機槍彈。
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比利時、加拿大、瑞典、奧地利、以色列、新加坡等國家主要列裝帕拉貝魯姆9mm手槍彈、SS109式5.56mm步槍彈和7.62mm北約步槍彈以及勃朗寧12.7mm機槍彈。除此之外,法國自行研製的甚高速、大威力THV手槍彈和PPI7.62mm機槍彈已開始服役;英國還裝備了M1式0.30in卡賓槍彈、馬格努姆0.357in手槍彈等;以色列還有M193式5.56mm步槍彈和前蘇聯的M1943式7.62mm步槍彈;新加坡裝備了12.7mm反輕裝甲脫殼穿甲彈。
波蘭、匈牙利、保加利亞和前捷克斯洛伐克均列裝了前蘇聯制式5.45mm步槍彈。
韓國和日本裝備的槍彈有SS109式5.56mm槍彈、7.62mm北約步槍彈、M1式7.62mm卡賓槍彈和勃朗寧12.7mm機槍彈。
槍彈是槍械威力的最終體現,因為槍彈的性能除直接影響武器的威力外,槍彈的結構尺寸及膛壓大小對武器結構亦有很大的影響。目個人信息前槍彈的發展趨勢是,減小質量、縮小體積、降低成本、改進空氣動力性能、提高對軟硬目標的效果。
1、完善現裝備槍彈的性能:
由於今後一段時間內,傳統結構的槍械仍將是各國的主要輕武器裝備。因此,改善現有槍彈的性能已成為目前許多國家提高輕武器系統效能的主要途徑之一。
採取的重要措施是:採用密實裝葯技術,在不改變葯室體積和武器膛壓的情況下,可以增加裝藥量、提高槍彈初速;採用鎢合金等高密度材料彈頭提高槍彈的侵徹能力;採用易碎彈體結構,使大口徑機槍彈具備穿甲、爆炸、燃燒和殺傷等多種功能。
2、研究全新結構槍彈:
雙頭(多頭)彈或集束箭形彈、無殼彈和塑料彈殼埋頭彈,這些非常規槍彈仍具有發展潛力,可能成為提高輕武器系統效能的又一途徑。俄羅斯的12.7× 108,mm雙彈頭穿甲燃燒曳光彈和穿甲燃燒彈,初速750m/s,能穿透100m距離上的5mm厚鋼板。奧地利VEC91式5.56×26,mmUCC無殼彈,5.68mm直徑的彈頭埋入硝化纖維發射葯柱內,初速可達1006m/s。
3、發展新口徑槍彈:
槍彈的口徑的優劣是以武器系統的終點效能、射程和便攜性來綜合評價的。根據輕武器的作戰使命,今後仍會有新口徑槍彈出現,例如比利時研製成功的配用於P90個人自衛武器的SS190式5.7mm槍彈,俄羅斯研製的6mm步槍彈。
4、採用新材料、新工藝:
新材料和新工藝的應用可能是槍彈發展的重要方向。例如美國在5.56mm和7.62mm槍彈彈頭上塗覆聚四氟乙烯工程塑料,以增強槍彈對裝甲目標的侵徹能力。俄羅斯新研製的7.62mm微聲手槍,其消聲作用不是通過常見的消聲器,而是憑藉發射具有消聲功能的特殊槍彈實現的。
附錄:彈尖色標含義。注意各國彈種色標含義不同,以下是舉例:
綠:曳光彈(中、蘇聯)、M855與其它彈種的區別(美)。
淺藍:燃燒彈(北約)、穿甲燃燒曳光彈(中)。
紅:曳光彈(北約)。
藍:高壓測試彈(中)。
銀白:穿甲燃燒彈(北約機槍)。
黑:穿甲、穿甲燃燒彈(中),穿甲彈(北約),亞音速彈(蘇聯)。
黃:穿甲高爆燃燒彈(中國機槍)
黑尖紅環:穿甲燃燒彈(華約)。
彈頭全黑;高壓測試彈(羅馬尼亞等)。
紫尖紅環:穿甲燃燒曳光(華約機槍)。
綠尖銀白環:穿甲高爆燃燒彈(北約機槍)。
彈頭全紅:高爆燃燒彈(華約機槍)。
黑尖全紅:穿甲高爆燃燒彈(華約機槍)。
彈頭紫環;燃燒彈(中)。
彈頭黑環:穿甲彈(中)。
彈頭全紫:燃燒彈(美國手槍)
含義:
無殼彈是指一種發射后沒有彈殼的槍彈,發射無殼彈的槍就稱為無殼彈槍。無殼彈/槍系統作為一種新概念、新原理的武器,對世界輕武器發展的影響是難以估計的。
發展史:
歷史上早在19世紀初就曾興起過“無殼彈”研究熱,當時主要是為了簡化裝彈動作,提高射速。曾有人提出將發射葯和底火一起裝在紙殼中,發射后紙殼與發射葯一起燃燒,無需拋殼的設想,美國還出現了一種以錫箔為彈殼的整體彈,都可以被認為是無殼彈研究的早期嘗試。不過金屬彈殼問世之後,其固有的優點使得它一統天下直到今天。
但是,槍彈採用金屬彈殼后增加了重量,從而限制了士兵的攜彈量。為減輕槍彈的重量可有兩個途徑,一是採用小口徑槍彈,如各國目前裝備的小口徑自動武器;另一方面就是放棄彈殼,這就是無殼彈藥,採用無殼彈藥還有一個突出的優點就是可以節約製造彈殼用的金屬原料。當然要在有著高初速和高膛壓的現代武器上發射無殼彈,難度非常大。
1959年,美國就開始了一系列的無殼彈試驗研究工作,但結果都不令人滿意,終於在1974年確認自燃問題解決不了而被束之高閣。1969年德國為更新下一代步槍重新啟動G11型無殼彈槍系統研究,幾經周折,終於在80年代初取得突破性進展,再將這一領域的研究工作推向高峰。在G11 的促進下,美國又將無殼彈/槍系統納入到“先進戰鬥步槍”計劃之中。雖然最終G11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裝備部隊,但作為第一種達到裝備水平的無殼彈槍,其優點是無可辯駁的。
中國先鋒:
不用羨慕國外設計者的聰明才智,其實70年代初中國也開始了最早的無殼彈槍研究,不過它是自發的。1970年10月,在當時的戰略思想“備戰、備荒、為人民”,“深挖洞、廣積糧、不稱霸”的指導下,由國內有關工廠和研究所聯合起來,開展了中國第一個無殼彈/槍的研製工作。最初擬定的戰術技術指標是:口徑7.62毫米,彈頭初速725~750米/秒,彈道性能不低於56式7.62毫米普通彈,全彈重較56式7.62毫米普通彈減輕40%~50%,自動步槍全重不大於3千克,步槍連發射速為480~600發/分。槍的其餘結構要適應彈的需要,具有實戰需要的安全性和勤務性。沒過多久他們就拿出了樣槍。樣槍的空槍重3.8千克,打開槍刺,槍長1 328 毫米;槍刺摺疊后長為1 023毫米,彈匣容量為17發。與此同時,還先後試製出了一萬多發無殼槍彈,全彈長為40.8毫米,重10克,彈頭重7.9克。
技術攻關:
無殼彈/槍系統研製的技術難點主要有槍彈自燃、存儲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槍膛的密封、啞彈的排除等。技術人員首先進行葯柱的選擇。為了得到合適的無殼彈藥柱,技術人員先後進行了單基葯壓鑄、薄膜卷壓、硝化棉打漿成型、雙基葯壓鑄、單基葯壓鑄加薄膜、發泡成型等工藝措施的對比。試驗后,認為單基葯壓鑄方案較好,其工藝簡單、綜合性能較好。同時對葯柱的形狀也進行了多種試驗,如圓柱體、圓錐體、帶底緣錐體、彈殼形等。其次,是彈頭與葯柱的粘合。當時彈頭是採用現有的7.62毫米彈頭,為將其與葯柱粘合在一起,粘合劑就做了上百種配方試驗,終於選定了合適的粘合劑。第三,通過三個方案對比后,無殼彈的可燃底火殼採用的是硝化棉片,發火劑用無鏽蝕擊發葯,蓋片採用速燃紙。試驗證實,當時發火率已達98%。第四,可靠性問題。為保證無殼彈使用安全、防潮絕熱、防蛀防霉、防老化、耐磨耐用,曾想用塗層解決。當時選了幾十種基料,做了一百多種配方試驗,可惜未找到既滿足上述勤務要求又滿足燃燒性能要求的理想塗料。
試驗結果:
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