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農場

黎明農場

廣東省國營黎明農場於1952年創建。全場總人口8012人,其中原水庫移民7200人,佔總人口的90%,在職職工1760人,離退休職工1618人。該場擁有26個生產隊,48個居民點,設有一級甲等醫院1所,生產隊衛生室29個,病床100張,中學1所,小學3所,在校中小學生2100人,職工和周邊農民子弟入學十分方便。

農場介紹


廣東省國營黎明農場位於廣東省廉江市良垌鎮,場部距207國道8公里,距廉江市至良垌鎮公路(縣級)7公里,交通方便;場部和大部分居民點均有程式控制電話;農場由國家電網供電,設有10千伏高壓電線路34.4公里,生產生活便利。該場以種植荔枝、龍眼等水果為主。至2003年,該場有水果面積1500畝,年產鮮果荔枝4300噸,鮮果龍眼1060噸;林業面積2500多畝;養殖業以生豬為主,年出欄肉豬9580頭,年產豬肉728噸。

地理環境


勐海縣黎明農場管理委員會位於勐海縣城西的勐遮壩,介於東經100°00′~100°15′,北緯21°55′~22°16′之間,海拔1170米—1200米,東鄰勐海鎮,與勐遮鎮毗鄰,北部與勐滿鎮相鄰;西部、西南部與西定、巴達接壤。農場駐地距縣城23公里,屬南亞熱帶季風氣候,晝夜溫差大,月溫差小,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勐遮、勐阿壩區適合甘蔗、水稻、玉米等農作物生長,壩子周邊的緩丘陵可種植甘蔗、茶葉、水果等經濟林木;打洛、星火生產隊屬地為山區、半山區,適合種植橡膠、茶葉、咖啡及熱帶水果等。

民族文化


人口主要來源,最初是由複員軍人組建而成立了農場,隨後,主要有來自昆明的“青墾隊”,來自思茅地區的“豐收隊”,來自墨江、鎮沅等地的青壯年農民及家屬,來自湖南支邊的青壯年及家屬,來自北京、上海、昆明、重慶等地的知青等。截止1990年末,黎明農場有總人口18684人。人口構成複雜,人員來自五湖四海,根據籍貫記錄,除了新疆、西藏外,其他省市自治區和直轄市都有。分佈在勐海縣的勐遮鎮、勐阿鎮、勐滿鎮、勐混鎮打洛鎮。2014年,全場有家庭戶8448戶,總人口19754人,其中:男9895人,女9859人。有各種少數民族人口5334人,佔總人口27%,其中傣族691人;哈尼族1651人;拉祜族1010人;布朗族152人;彝族998人;基諾族2人;瑤族62人;苗族172人;回族115人;佤族189人;壯族163人;景頗族23人,其他民族106人。常住人口自然增長率為-3.08‰。全場從業人員7527人,其中職工2986人,非職工4541人,占職工的152%;離退休人員4150人,離退休人員占職工的139%。

歷史規劃


勐海縣黎明農場管理委員會,原名為國營黎明農場(以下各篇章中均簡稱為“黎明”),1955年4月中旬創建。
遵照上級關於屯墾戍邊、保衛邊疆、建設邊疆的決定,1955年4月初,中國人民解放軍四兵團十三軍三十九師的首批複員軍人,來到了西雙版納勐遮壩;然後,十三軍三十七師、十三軍軍直的復轉軍人陸續來到;幾經研究,最後,於1955年4月15日正式成立國營農場,並命名為國營黎明農場。
當時國營黎明農場屬軍墾性質,主要任務是保衛邊疆,屬思茅軍分區的三十九師主管,省農業廳只管業務工作。有職工1697餘名,並配有部分輕武器。1957年3月,始劃歸雲南總局領導。(此後,雖一度在名稱上有所改變,如兵團時期,但始終沒有脫離雲南農墾總局的領導。)
1962年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改國營黎明農場為國營農場·黎明總場。
1980年1月10日,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國營黎明農場更名為雲南省黎明農工商聯合公司(1980年7月18日雲南省人民政府〔1980〕85號文批複同意)。
2004年,為了便於管理,與雲南農墾總局管理配套,恢復為雲南農墾總局國營黎明農場,並成立雲南農墾集團公司黎明橡膠分公司。
2010年10月17日,根據《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維護穩定的若干意見》(雲發[2009]19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農場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機構編製等5個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10]108號)正式歸併勐海縣參照鄉鎮黨委、政府管理,更名為中共勐海縣黎明農場委員會、勐海縣黎明農場管理委員會。
1962年底,根據上級有關指示,黎明農場改為國營農場·黎明總場。總場下設農場,農場下設生產隊,仍是三級管理。當年,黎明總場下設四個農場,即原一、二、三作業區劃為廣門農場、原四、五、六作業區劃分為鳳凰農場,原七、八、九作業區劃分為景真農場,原十作業區劃分為勐滿農場。1963年9月,雲南省農墾總局的476號文件通知,原地方農場的勐阿農場和打洛農場劃歸黎明總場領導,為黎明總場的下屬農場。
黎明總場時期的總場機關設有生產科、計財科、供銷科、工業基建科、行辦室、人民武裝部、政治部、組織部、黨辦室、團委、監委、保衛科等科室。
自1980年成立農工商聯合企業至1990年,先後合併、綜合、歸口而成為分場級單位的有:修配廠、商業服務公司、醫療衛生中心(后又恢復衛生科,兩塊牌子一套班子;職工醫療升格)、教育中心(后又恢復教育科,公司中學升格)、科技中心、茶廠;加上原來的一、二、三、四、五、六、七,7個農林分場和糖廠,共有7個農林分場、7個分場級單位共14個分場級單位。另外,單獨成立了車隊、基建隊、干休所3個隊級直屬單位。公司機關設有行辦、生產、計財、、供銷、機務、勞資、工業基建、民族、教育、審計、保衛、法庭、武裝、黨辦、組干、宣傳、史志辦、紀委、工會、團委等正式科室。
2004年恢復黎明農場后,下屬單位糖業分公司分管一至四作業區、糖廠,農場只履行糖業分公司、打洛社區、星火社區的常務、政務管理。農場設有行辦、生產、計財、供銷、機務、勞資、工業基建、民族、教育、審計、武裝、黨辦、組干、宣傳、史志辦、紀委、工會、團委等科室,黎明橡膠分公司分管打洛、星火、一膠廠、二膠廠的橡膠生產、加工、管理、銷售及兩個社區的財務管理,公司機關設在原五分場機關,設行辦、生產、財務、勞資等科室,下設打洛、星火兩個生產區、2個膠廠及17個生產隊。
2010年6月,黎明農場召開各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和農場機關全體工作人員會議,傳達勐海縣農墾改革工作會議精神,並安排各部門和單位做好宣傳、調查摸底、思想疏導、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黎明農場歸屬地方后改名稱為:中共勐海縣黎明農場委員會、勐海縣黎明農場管理委員會,由勐海縣參照鄉鎮管理;2010年11月勐海縣成立農墾局,為勐海縣人民政府直屬的正科級單位,指導和協調轄區內的農墾工作;2010年11月17日,根據西辦發[2010]31號,在海編委[2010]7號《勐海縣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中共勐海縣黎明農場委員會、勐海縣黎明農場管理委員會職能機構配置、內(下)設機構和人員編製方案的通知》中,制定了中共勐海縣黎明農場委員會職能和勐海縣黎明農場管理委員會職能;設置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司法所);事業單位參照鄉鎮公共服務機構設置:財政統計站、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農林水綜合服務中心、規劃建設環保土地所、文化體育廣播站等“四辦五站所。原作業區、社區又稱為一、二、三、四、五(打洛)、六(星火)辦事處。
自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農場全面完成土地承包,於2012年7月撤銷原1-6個辦事處成立6個生產隊,67個居民小組;撤銷原黨委、黨總支,成立8個黨總支委員會,50個支部委員會,1219名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