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珠
朝珠
朝珠,清代朝服上佩帶的珠串。朝珠是清朝禮服的一種佩掛物,掛在頸項垂於胸前。朝珠共108顆,每27顆間穿入一粒大珠,大珠共四顆,稱分珠,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絛色都有區別。
【釋義】狀如念珠﹐計一百零八顆。珠用東珠(珍珠)﹑珊瑚﹑翡翠﹑琥珀﹑蜜蠟等製作﹐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由項上垂掛於胸前。朝官﹐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軍機處﹑侍衛﹑禮部﹑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以及五品官命婦以上﹐才得掛用。其中東珠和明黃色絛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
參閱《清文獻通考.王禮十七﹑十八》﹑《清會典.禮部四.儀制清吏司》。
朝珠 據說象徵著四季,而朝珠的質料也不盡相同。
朝珠兩旁共附小珠三串:一邊一串,另一邊兩串,名為“紀念”;戴法男女有別,兩串在左一串在右為男,兩串在右一串在左為女。另外有一串珠垂於背,稱背雲.
朝珠由108顆珠子貫穿而成,掛於頸上,垂在胸前。朝珠的質料有東珠、翡翠、瑪瑙、藍晶石、珊瑚等。每盤朝珠有四個大珠,垂在胸前的叫“佛頭”,在背後還有一個下垂的“背雲”,在朝珠兩側,有三串小珠,左二右一,各10粒,名為“記捻”。按清《會典》規定,自皇帝、后妃到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配掛朝珠,朝珠雖然是裝飾品,但一般官員和百姓不能隨意佩帶。對於佩帶何種質地的朝珠,也有嚴格的區分和等級規定,從官員胸前所佩帶朝珠質地的好壞,可以看出官員的品級高低來.
清中期朝珠
朝珠象徵著四季,一百零八顆珠代表一年十二個月,24節氣、72候,四個佛頭象徵春、夏、秋、冬四個季節,下垂於背後的佛頭、背雲,寓意“一元復始”,三串綠松石記捻表示一月中的上、中、下三個旬期,總和為30天。
由於清朝皇帝篤信佛教,凡皇帝、后妃、文官五品及武官四品以上,另外侍衛和京官等,均可佩掛朝珠,並且可作為皇帝所賞賜的物品。
朝珠兩旁共附小珠三串:一邊一串,另一邊兩串,名為“紀念”;另外有一串珠垂於背,稱背雲。
其種類有琥珀朝珠、料器朝珠、核雕人物山水朝珠、鶴頂紅朝珠、沉香木朝珠、象牙朝珠串、翡翠朝珠、核雕翡翠珊瑚朝珠、南紅瑪瑙朝珠、雕瓷朝珠、翠玉貓眼石朝珠、樹籽朝珠串等。
全綠翡翠朝珠:清代官服特有的配飾
全綠翡翠朝珠
畢沅原籍安徽休寧,先遷居蘇州鎮洋(今太倉),后又遷居蘇州吳縣靈岩山。他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進士,以後歷任翰林院修撰、陝西河南巡撫、湖廣總督。經考古發掘,其墓中出土一大批精美隨葬品,其中有兩串翡翠朝珠,分別是畢沅和姨太太所擁有。而原配汪德在1769年(清乾隆三十四年)死在蘭州,墓內戴的則是碧玉朝珠。畢沅對緬甸翠玉情有獨鍾,他自任湖廣總督后,將上等翠玉琢磨成朝珠,與夫人共同享用,開啟了翠玉琢朝珠的先風。在畢沅等人的影響下,朝中人士開始使用翠玉,並蔚然成風。
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