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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
宋朝人物
王柏徠(1197年-1274年),字會之,婺州金華人。生於宋寧宗慶元三年,卒於度宗咸淳十年,年七十八歲。少慕諸葛亮為人,自號長嘯,三十歲后以為“長嘯非聖門持敬之道”,遂改號魯齋。
王柏,金華(今屬浙江)人。從何基學,以教授為業,曾受聘主麗澤、上蔡等書院。度宗咸淳十年卒,年七十八,謚文憲。柏著述繁富,有《詩疑》、《書疑》等,大多已佚。其詩文集《甲寅稿》亦已佚,明正統間六世孫王迪裒集為《王文憲公文集》二十卷,由義烏縣正劉同於正統八年(一四四三)刊行。事見《續金華叢書》本卷末附《王文憲公壙志》,《宋史》卷四三八有傳。
王柏
他承襲程(頤)朱(熹)理學的“理一分殊”論,重“分殊”甚於言“理一”。認為“統體一太極者”,即謂“理一”。如以《易》言,《大傳》曰“易有太極”;此為易之理一,及生兩儀、四象、八卦,又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每卦每交備具有一太極;四十九策之中,每揲每變各具有一太極,即所謂易之分殊。又以人身而言,四肢百骸,疾痛病癢,莫不相關,猶理一。然目視耳聽,手持足行,口言心維,不可以通用,謂分殊。並提出“理一易言也,分殊未易識也”。認為聖人於天下之理,無一物不知,故能於日用之間,應接事物,無一理不當。學者不盡心於格物致知,究其分殊,則不能識其理一。只有在“理一”前提下,通過“分殊”才能歸於“理一”。
他還從“理一分殊”的觀點出發,主張不得無故毀壞草木蟲魚等生物,應“立法定製,品節禁戒”,“著書立言,開導勸止”。並把“分殊理一”的認識論用於學術上,主張“由傳以求經”,重視儒家經傳。但懷疑精神又使他不拘守經傳教條,不輕信盲從。認為聖人之道以書而傳,亦以書而晦。其因是漢代經學各主其傳,訓訪之義各是其說,穿鑿支離,詭受以飾私,故有執其詞而害義者,有襲其說而誣其義者,使聖人之道反而晦蝕殘毀,不得大明於天下。所以必須恢復被漢儒所割裂破碎的經學本來面目,故探討經學之實者不能無所疑,有是非之見者不能無所辯。
他對傳統的儒家經典多有質疑。認為《詩》三百篇不是一個時代的作品,亦不盡出於周公所定,孔子所刪。周公時詩不滿百篇,孔子所刪之詩乃是周公以後龐雜之詩。經秦楚書之後,今之所謂三百篇,是否周公、孔子之舊,更值得懷疑。又以“正道”身份,把其中的愛情詩視為“淫”詩。主觀斷定這些情詩早被孔子刪去,是漢儒又把這些詩雜進《詩經》,不合聖人刪經本旨,因此,要求“有力者請於朝而再放黜之”,以一洗千古之蕪穢。他以駁斥所謂“孔壁之書皆科斗文字”之說,論證《古文尚書》可疑。而《今文尚書》同樣值得懷疑。因漢初優生已年老,口不能言。使其女傳言以授晁錯。伏生其女為齊人,晁錯為□州人,語音各異,所以錯訛甚多,故應糾其謬。他以此作《書疑》九卷,重訂錯簡,移易補綴。其書雖不嚴謹,紕繆甚多,然也頗具學術成就。指出姚方興所增二十八字中“玄德”二字不見於《六經》,是晉代老莊之言,揭露《古文尚書》之偽。在《堯典疑》中提出對上古史的懷疑。在《大誥疑》中,批判了宗教神學思想。
他推崇《四書》,稱之為“經天緯地之具,治世立教之書”。然而對《四書》及未熹的集注也有不少疑論。疑《大學》、《中庸》出於《子思》二十三篇之內,疑《論語》出於古《家語》,疑《孟子》是自著之書。他疑經的目的是為發展理學。王柏的“分殊理一”和疑經思想,進一步促進了理學的發展。因推廣朱學有功,受到後世封建統治者的褒揚,列為理學正宗。
著作繁多,計八百餘卷,但大部分散佚。至今失散各地無法尋求。
王柏詩,以《續金華叢書》本《魯齋王文憲公文集》(其中詩四卷)為底本,校以明正統刻本(簡稱正統本),及影印《四庫全書》本《魯齋集》(簡稱四庫本)。新輯集外詩另編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