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維翰
桑維翰
桑維翰(898年—947年),字國僑,中國五代十國時期後晉大臣,石敬瑭賣國的幫凶。唐朝河南府洛陽人。後唐同光年間進士及第,后投奔河陽節度使石敬瑭為幕僚。石敬瑭勾結契丹篡國,他極力贊成,並由他辦理具體事宜,以賄賂、割讓幽雲十六州、稱“兒皇帝”為條件獲得契丹幫助,為石敬瑭滅後唐立下汗馬功勞。936年石敬瑭建立後晉以後,桑維翰兩度出任宰相,廣受賄賂,權傾朝野。契丹滅晉時,被後晉降將張彥澤縊殺。
桑維翰(899年—947年),字 國僑,洛陽人。父親是桑拱,曾任河南尹張全義的客將。桑維翰長相醜陋,身短面長,可他自認為“七尺之身,不如一尺之面”,立志要做公輔。然而他參加科舉考試,主考官因討厭“桑”與“喪”同音而不予錄取。有人勸他放棄科舉,桑維翰“著《日出扶桑賦》以見志。又鑄鐵硯以示人曰:‘硯弊則改而他仕’”。這就是著名的“磨穿鐵硯”的典故。後來經過他父親向張全義做工作,得到推薦,終於在後唐同光三年(925年)進士及第。
宋代史料《清異錄》曾記載桑維翰早年的一件逸事:“桑維翰草萊時語友人曰:‘吾有富貴在造物,未還三債,是以知之。上債錢貨,中債妓女,下債書籍。’既而鐵硯功成。一日,酒後謂密友曰:‘吾始望不及此,當以數語勸子一杯。’其人滿酌而引公云:‘吾有三悅而持之:一曰錢,二曰妓,三曰不敢遺天下書。’公徐云:‘吾炫露大甚,自罰一觥。’”。
長興二年(931年),石敬瑭任河陽節度使(治孟州,今河南孟縣南)時,桑維翰被羅致帳下,任掌書記,此後就一直追隨左右,成為石敬瑭的心腹謀士。
桑維翰
在契丹的大力支持下,石敬瑭終於滅亡後唐,自稱皇帝,建立後晉,是為後晉高祖。在耶律德光的建議下,桑維翰被任命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兼權知樞密使事,相當於宰相的地位。后又任翰林學士,相當於“內相”的地位。就這樣,桑維翰身兼宰相、樞密院、翰林學士三大要職,成為後晉王朝名副其實的股肱之臣。
後晉建國以後,桑維翰成為了權傾朝野的開國第一功臣,但後晉臣民大多數都反對石敬瑭和桑維翰這種喪權辱國的外交政策。天福三年(938),桑維翰出主意將楊光遠移鎮洛陽,引起楊光遠的不滿。楊光遠上書指責桑維翰“去公徇私,除改不當,復營邸肆於兩都之下,與民爭利”。石敬瑭於次年將桑維翰外調相州(今河南安陽)節度使,一年後又移鎮兗州(今屬山東)。天福六年(941年)六月,鎮州成德節度使安重榮恥臣契丹,抗疏請討契丹,引來巨大響應,這可以說是後晉朝野反抗情緒的總爆發。在這種關鍵時刻,桑維翰立刻上密奏,力陳對抗契丹的“七不可”,從安重榮抗疏原因,後晉、契丹雙方力量對比,國家內政狀況,對抗與和親利弊等方面論證了維持與契丹修好的關係,有利於國家大局。其疏末云:“臣願陛下訓農習戰,養兵息農。俟國無內憂,民有餘力,然後觀釁而動,則動必有成矣。”這說明桑維翰並非絕對主張對契丹屈從,一旦形勢有變,時機成熟,還是要求改變這種屈辱現狀。石敬瑭同意他的意見,沒有反叛契丹。
桑維翰雖然有賣國之嫌,但他的政治才能還是相當不錯的,也有一些值得稱道的政績。後晉建立之初,他就建議朝廷“務農桑以實倉廩,通商賈以豐貨財”,重視農業生產和商品流通。他治理相州除民弊二十餘事,在兗州擒豪賊過千人,亦寇恂、尹翁歸之流也”。尤其在相州任上,革除“罪一夫而破一家”之積弊,詔天下諸州普遍實行,“自是劫盜之家皆免籍沒,維翰之力也。”而且,桑維翰才望素重,其助後晉立國之才得到史家充分肯定。史書記載“開運元年(944年)六月,復置樞密院,以維翰為中書令兼樞密使,事無大小,悉以委之。數月之間,朝廷差治。”八月,“時軍國多事,百司及使者咨請輻湊,維翰隨事裁決,初若不經思慮,人疑其疏略;退而熟議之,亦終不能易也”。桑維翰於天福三年(938年)十月受排擠罷去樞密使一職,次年四月因時為樞密使的劉處讓奏對多不稱旨而廢樞密院,一旦復置樞密院,即以桑維翰兼樞密使,其才能可見一斑。桑維翰經邦治國之才還表現在健全國家機構、選拔人才上。如復置學士院,注意選賢任能。除官公正,如除前耀州團練推官襄邑張誼為左拾遺,抵制以親舊用事的馮玉授官不當之舉。桑維翰命官公正,亦可從其子授官之事上印證。
天福九年(944年),晉出帝石重貴繼位后,桑維翰被調回中央,任命為侍中,但是實權在主張與契丹絕盟的大將景延廣手中。桑維翰多次上言與契丹請和,都被否定。由於後晉不“恭順”的態度,天福九年(944年)契丹大舉南侵,劫掠貝州(今河北清河)等地后北返,造成後晉不少損失。桑維翰乘機讓人在石重貴面前說:“制契丹而安天下,非用維翰不可。”於是石重貴就把景延廣調離朝廷出守洛陽。桑維翰得以重返宰相之位,被擢升為中書令,同時又恢復設置樞密院,以他為樞密使,再度成為後晉最有權勢的人物。
桑維翰第二次掌權,充分發揮了他的政治才能,達到了“數月之間,百度浸理”的效果。可是他憑藉權勢,廣收賄賂,“仍歲之間,積貨巨萬”,引起朝野非議。李彥韜、馮玉等在石重貴面前攻訐桑維翰,石重貴想立即罷黜他,后經劉昫、李崧等勸解,才採取逐步分權的做法,由馮玉先任樞密使再任相職來削奪桑維翰的實權。於是桑維翰乘石重貴生病之時,向太后建議“為皇弟石重睿置師傅”。石重貴病癒后獲悉此事大怒,就罷去他的相職,出任開封府尹。此後他就稱有“足疾”,很少去朝見。
桑維翰被貶謫以後,後晉向契丹稱臣的政策發生改變,這直接為後晉政權帶來滅頂之災。開運三年十二月(947年1月),契丹出兵將滅後晉,桑維翰四處奔走,求見當政者馮玉及出帝石重貴,但都拒不接見。隨後契丹攻入開封滅晉,桑維翰被降將張彥澤縊殺。關於桑維翰的死因,《舊五代史·桑維翰傳》的記載是石貴重為了避免耶律德光追究他背叛契丹的責任,便密令張彥澤殺桑維翰以滅口,而在《舊五代史·張彥澤傳》及《新五代史·晉臣傳》中的記載則是桑維翰大義凜然地斥責張彥澤,張彥澤羞愧難當,加上挾私怨,因而縊殺桑維翰,並對外宣稱他是自縊的。也有說法是張彥澤貪圖桑維翰家的財貨而將他殺死。總之,桑維翰不大可能是被石重貴指使殺掉,應該是張彥澤為了個人恩怨或貪圖財物而將其殺死的。《新五代史》對他的臨死前這樣一段描述:“初,彥澤入京師,左右勸維翰避禍,維翰曰:‘吾為大臣,國家至此,安所逃死邪!’安坐府中不動,彥澤以兵入,問:‘維翰何在?’維翰厲聲曰:‘吾晉大臣,自當死國,安得無禮邪!’彥澤股慄不敢仰視。”可見桑維翰還是一個相當有骨氣的人。
桑維翰作為石敬瑭賣國的幫凶而一直遭到後人譴責。歐陽修評價桑維翰說:“嗚呼!自古禍福成敗之理,未有如晉氏之明驗也。其始也,以契丹而興,終為契丹所滅。然方其以逆撫順,大事未集,孤城被圍,外無救援,而徒將一介之命,持片舌之強,能使契丹空國興師,應若符契,出危解難,遂成晉氏。當是之時,維翰之力為多。及少主新立,釁結兵連,敗約起爭,發自延廣。然則晉氏之事,維翰成之,延廣壞之,二人之用心者異,而其受禍也同,其故何哉?蓋夫本末不順而與夷狄共事者,常見其禍,未見其福也。可不戒哉?可不戒哉?”
宋朝胡寅就桑維翰對內的失策這樣評論道:“宰制運動,據權之所易;知人善任,當國之所難。是時劉知遠、杜重威之徒皆為制將,而維翰不能區別才否。既一概用之,又不委知遠以權。此失之大者,維翰非於知遠有憾,特不深知之耳。或曰知遠先恨李崧,又恨出帝,君臣有隙,未易平也。曰:維翰必欲禦敵,師克在和,無寧力啟上心,解崧之意,加禮河東。又致書知遠,使坦懷釋怨,以濟國為務,而專付統御之權,晉豈遽亡乎?”
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專門寫過一篇叫做《桑維翰論》的文章,斥之為“萬世之罪人”;《殘唐五代傳》責之為“奸臣阿附”。
但是對桑維翰的評價也隨著時代變遷有變化的過程。在北宋時期,上至宋太祖,下至王禹偁,均對桑維翰的治國之才十分推崇,甚至歐陽修與司馬光對他的態度都極為溫和。直到民族意識高漲、理學徠興盛的南宋時期,對桑維翰的批判雖然日漸加重,卻仍然存在一定爭議。相對於張浚、朱熹、陳傅良等人的批判,胡寅認為桑維翰雖有謀國誤國之罪,但“其意特欲興晉而已,固無挾虜以自重,劫主以盜權之意,猶足為賢”。南宋著名政治家陳亮將桑維翰與唐高祖、郭子儀並列,批評他們行天下之末策,“借夷狄以平中國”,令後世大受其患,但也將他們稱為“明君賢臣”。陳誠之、吳曾、劉克莊等人也對桑維翰予以了肯定。南宋滅亡以後,桑維翰被牢牢地釘到歷史的恥辱柱上,成為了王夫之所評價的“萬世之罪人”。
到了現代,桑維翰仍然是作為歷史的反面人物而得到否定的評價。比如陶懋炳說桑維翰是石敬瑭賣國篡位的謀主,指斥為“賣國賊”、“民族敗類”。卞孝萱、鄭學檬也認為桑維翰是石敬瑭賣國及篡位的主要策劃者,是“民族敗類”。鄭學檬還在一篇石敬瑭評價專文中指出:“石敬瑭當然是罪大惡極,助成此事者桑維翰也是‘萬世之罪人’”。所以,儘管桑維翰的確有王佐之才,但他與石敬瑭狼狽為奸,出賣幽雲十六州的污點是永遠無法洗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