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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

吏部

吏部是中國古代官署之一。東漢始置吏曹,改自尚書常侍曹,魏晉以後稱吏部。隋、唐、五代,列為尚書省六部之首,長官稱為吏部尚書。“吏”指文職官員,多是“官吏”齊稱,相等於現代的文職公務員。

吏部下設吏部司、司封司、司勛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勛封、調動等事務,類似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組部。唐朝前期主持科舉考試,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將主試權轉禮部管轄。唐朝中期,尚書省職權為諸使職侵奪,本部對於官員的任免權力也日漸削弱。長官稱吏部尚書,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稱司列、天官、文部,旋復舊。後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職盛行,吏部職務為審官院、東西銓所掌,吏部尚書亦不治本部事。

受中國文化影響,朝鮮半島的高麗王朝也設有吏部,其首長為吏部尚書。至朝鮮王朝時期,改稱吏曹,首長改稱吏曹判書。越南古代亦設有吏部的機構。

簡介


輯吏部,官署名稱。三國時魏始置,晉沿其制。《晉書·職官志》:“及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部事……及晉置吏部、三公。”自此以後,除北周和遼兩代不置吏部外,其餘各朝均置吏部。起初權勢不太重,後來權勢漸重。唐置六部,吏部為首,掌文選、勛封、考課之政。其後各朝也大致相同。《新唐書·百官一·吏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掌文選、勛封、考課之政。以三銓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書、判、德行、才用、勞效較其優劣而定其留放,為之注擬。五品以上,以名上而聽制授;六品以下,量資而任之。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勛,四曰考功。”

歷史沿革


漢朝
東漢始於尚書台置吏曹(一說名吏部曹),掌選舉祠祀事,后改名選部,專掌官吏的任免考選,三國魏改名吏部,職掌文職官吏任免考選,兼典法制,隸尚書台(省),設尚書為長官,武官選舉歸中護軍; 或說領吏部、考功、定課、比部等郎曹。兩晉沿置,所領郎曹或有增減,兼掌武官選舉。南朝定製,置為尚書省六曹之一,設尚書,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郎曹。
魏晉
自魏、晉至南北朝,居尚書列曹之首,其職極重,其官品秩常比他曹為高,宋孝武帝大明二年(458),因不欲威權在下,增尚書為二員以削弱其權任,尋復置一員。北魏前期或稱選部,孝文帝改制后定置為尚書省六曹之一,或說領吏部、考功、南北主客四曹。北齊領吏部、考功、主爵三郎曹,掌文武官吏任免考選封爵之政,法制改歸都官曹。麹氏高昌國置為八部之首,設長史、司馬為正副長官。歷朝又每以大臣參掌選事分其權任,重大任命須與眾執政大臣參議,由皇帝、宰相裁定。
唐朝
隋、唐、五代為尚書省六部之首,掌全國文職官員銓選、勛封、考課之政。隋初設尚書為長官,領吏部(選部)、司封(主爵)、司勛、考功等署; 煬帝大業三年(607年)增設侍郎一員為次官。唐增侍郎為二員,諸司各設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員。高宗龍朔二年(662年)改名司列,咸亨元年(670)復舊; 武則天光宅元年(684)改名天官,中宗神龍元年(705)復舊; 玄宗天寶十一載(752)改名文部,肅宗至德二載(757)復舊。唐前期兼管貢舉,玄宗開元二十四年(736)始移其事歸禮部。
宋朝
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后,始掌管全國文武官吏銓選爵勛考課之政令,置尚書一員、侍郎二員; 改審官東、西院為尚書左、右選,由尚書主持,管理較高級的文武官吏; 改流內銓、三班院為侍郎左、右選,由侍郎主持,管理較低級的文武官吏,合稱吏部四選,各置郎中、員外郎,分掌銓選之政。高級文官須由中書省敕授,高級武官須由樞密院宣授。領吏部、司封、司勛、考功四司,各置郎中、員外郎,分掌爵勛考課之政,吏部司兼佐部務; 官告院掌官吏任命文書,置主管官等員。遼朝為南面官署,無實際職掌。
明朝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中書省后,六部直隸皇帝,分掌政務,吏部掌全國文官銓選、考課、爵勛之政,武官歸兵部。除內閣大學士、吏部尚書由廷推或奉特旨外,內外百官皆由吏部會同其他高級官員推選或自行推選。設尚書一員,左、右侍郎各一員。初領總部、司勛、考功三屬部,洪武十三年增司封部,二十二年改總部為選部,二十九年定置文選、驗封、稽勛、考功四清吏司及司務廳。建文(1399—1402)中一度增置左、右侍中居尚書下、侍郎上,去諸司清吏字,成祖即位后復舊。永樂(1403—1424)中,六部遷北京。
清朝
清朝天聰五年(1631年)始置,以貝勒管理部務,設滿、蒙、漢承政、參政、啟心郎等官。崇德三年(1638)分參政為左、右,增理事官、副理事官、額哲庫等官。順治元年(1644)停貝勒掌部務,改承政為尚書,參政為侍郎,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八年復以親王、郡王兼攝部務,九年罷。雍正元年(1723)以大學士領部務,嘉慶四年(1799)改以親王領,六年復以大學士領,遂為定製。置尚書滿、漢各一員,左右侍郎滿漢各一員。屬官有堂主事,清檔房滿二員,漢本房滿二員,漢軍一員,掌文案章奏。所領諸司沿明制,又置當月處、督促所等機構,各置滿、漢、蒙古、漢軍等郎官,員額不等。

唐朝吏部


唐朝時吏部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勛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唐朝武德五年改選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貞觀二年復置。龍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寶十一載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載復舊。有吏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四人;甲庫令史十一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勛令史三十三人,書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明朝吏部


明朝首任尚書是滕毅,樊魯璞與汪河分任左右侍郎。
洪武六年,吏部分為總部、司勛部、考功部;洪武十三年,增設司封部;洪武二十六年,改總部為選部。
洪武二十九年八月,吏部下設定為四清吏司,即文選司、驗封司、考功司、稽勛司。
別稱
吏部別稱銓部、天官(武則天當政時改)、文部(唐明皇天寶12年改),吏部尚書別稱典銓。
其他
除此以外,還有戶部、禮部、刑部、兵部和工部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