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水價

階梯水價

“階梯水價”是對使用自來水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的俗稱。“階梯水價”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因素在水資源配置、水需求調節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價上調的空間,增強了企業和居民的節水意識,避免了水資源的浪費。

階梯式計量水價將水價分為兩段或者多段,每一分段都有一個保持不變的單位水價,但是單位水價會隨著耗水量分段而增加。

基本特點


鄭州居民用水“階梯收費”
鄭州居民用水“階梯收費”
“階梯水價”的基本特點是用水越多,水價越貴。例如有的城市將居民的生活用水水價設定兩個水量的分界點,從而形成三種收費標準:用水15噸以內為人民幣0.6元∕噸,15—20噸為1.4元∕噸,20噸以上為2.1元∕噸。缺水城市可實行高額累進加價制。
早在2002年4月1日,中國國務院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就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通知》要求全國各省轄市以上城市須在2003年底前實行階梯水價,其他城市則在2005年底之前實行階梯水價。
2014年1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出台“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為配合實施“階梯水價”制度,科技含量較高的“階梯水價水表”已經面市。

推廣實施


2014年3月5日,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媒體會上說,全國將推行階梯水價。階梯電價已經在全國實行了,我們要爭取今年、明年全國一直到具備條件的建制鎮,基本上都能實行階梯水價。去年一年,抓住價格比較平穩的機會推出了不少價格改革措施,其中包括穩步推進了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的改革。同時,階梯氣價也正在醞釀過程中。

長沙

從2012年2月1日起,長沙將調整城區(不含望城區)供水價格和開徵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並實行階梯式水價。居民到戶水價每噸上漲0.7元,其中0.3元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二月起的第二次抄表方執行
節約用水
節約用水
湖南省物價局於2011年11月下發了“同意調整長沙市城區供水價格和開徵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等有關問題的批複”,該批複的主要內容是:將水價由原5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3類;居民生活用水到戶水價由原1.88元/立方米上調至2.58元/立方米,到戶水價上漲的0.7元/立方米,其構成為:純供水價格上漲0.3元,包括自來水價上漲0.1元和株樹橋引水工程0.2元;城區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提高0.1元;開徵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平均每立方米0.3元,專款將用於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
長沙市物價局報請市政府同意,決定從2012年2月1日起調整城區(不含望城區)供水價格和開徵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從通知執行之日起至第一次抄表期間的水費仍按原價格執行,第二次抄表時方可執行調整后的價格。
居民階梯式水價分三級實施
據悉,實施新的綜合水價后,居民用水將實施階梯式水價。長沙市物價局副局長熊景業表示,居民階梯式水價分三級實施,按1:1.5:2計算,4口之家及以下的按戶均計價,三級分別為:月用水15噸以下的,15至22噸的,22噸以上的;5口之家及以上的按人均用水量計價,三級分別為:人均用水4噸以下的,4至5噸,5噸以上的;居住人口為5口及以上的居民戶、集體宿舍、出租屋,需到市供水公司下屬營業網點辦理申報。
階梯式計量水費=第一級水價×第一級水量基數+第二級水價×第二級水量基數+第三級水價×第三級水量基數。
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的非居民用水戶的用水計劃指標的制定、調整、確定按《長沙市用水計劃指標管理規定》執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具體價格組成為:超過計劃指標20%以內的按現行純水價的0.5倍加收,超過20%-40%的按現行純水價的1倍加收,超過40%的按現行純水價的1.5倍加收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
低保戶每月免費水增加到6噸
長沙市水務局副局長李正文表示,考慮到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避免調價對低收入家庭造成較大影響,此次供水價格調整后,進一步提高了低保戶減免水費的額度:即由原低保戶每月每戶免收4立方米水費增加到免收6立方米水費(含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生活垃圾處理費)。低保用戶用水每戶每月減免達15.48元。
“低保戶可持低保證原件、身份證、任意月份供水公司水費通知單或水費發票(小區或集體戶可持發票複印件)至長沙市供水公司下屬各網點前台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廣州

廣州市自來水調價的時間表終於最後確定。在2012年春節假期的最後一天,1月28日下午,廣州市物價局在官網上掛出消息,將於2月下旬召開水價調整方案聽證會,思路是隨著這一輪的水價調整,全面實施階梯式水價,以加大節約用水管理力度。將以“充分考慮市民承受能力,合理補償供水成本”為基本原則,適度提高水價。
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已經向市物價局提出了調整自來水價格的申請。經物價局初步審核后,擬於2月下旬召開聽證會,對水價調整方案公開聽證。
調整一:150萬戶階梯水價
對於此次水價調整,市物價局的方案思路是“全面實施階梯式水價”,計劃隨這一輪的水價調整,全面實施階梯式水價,以加大節約用水管理力度。
市物價局表示,2003年以來,國家和省多次要求積極推進階梯式水價,促進節約用水。2011年中央1號文件再次要求在水價改革方面,穩步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至2011年底,廣州市可實行階梯式水價的城市居民用戶數近150萬戶,約佔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戶總數的90%,全面實施階梯式水價條件已基本成熟。
調整二:5類用水壓為3類
此外,國家和廣東省都提出了減少用水類型類別的要求,因此這次水價調整,還將全面實行工業、商業、服務業、流通業等行業用水同價。廣州市物價局表示,落實國家、廣東省有關要求,擬將用水類別劃分從原來的居民、工業、行政事業、經營服務、特種用水5類,調整為居民、非居民、特種用水3類。
物價局公開徵集聽證代表
根據規定,本次聽證會將設25名正式參加人和6名旁聽參加人。據悉,市自來水公司報送的水價調整方案仍在審核中,待聽證會參加人產生后,物價局將按規定公告聽證方案,並將根據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修改、完善方案后,報市政府審批。

北京

2014年4月17日,北京市發改委舉行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聽證會,公布兩套調價方案,設置三個階梯水價。在25名聽證代表中,17名代表贊同方案二,基本水價上調1元;6名代表贊同方案一,基本水價上調0.95元,還有2位提出了新的方案。
北京市現行居民用水價格為2009年制定,價格標準為每立方米4元。北京市發改委成本調查大隊對北京市供排水成本的調查顯示,北京市總的用水成本為每立方米6.38元,含稅成本為每立方米6.59元。企業財務審計結果顯示,2012年,北京市自來水集團業務收入18.95億元,業務成本26.47億元;2012年北京市排水集團業務收入11.88億元,業務成本15.53億元。
北京市階梯水價改革從2009年開始啟動,最終出台的兩種方案是,方案一:第一階梯為戶年用水量145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水價為4.95元(提高了0.95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在146至260立方米之間,每立方米水價為7元;第三階梯為戶年用水量2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價為9元。方案二:第一階梯為戶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水價為5元(提高了1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在181至260立方米之間,每立方米水價為7元;第三階梯為戶年用水量2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價為9元。
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水價調整通氣會上表示,5月1日起本市將實行第二套階梯水價方案,第一階梯水價居民用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80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一元。此前,本市共提出兩套水價調整方案,兩套方案都按階梯水價原則制定,每套均設置了三個階梯,基本水價上調0.95元或1元。在本月18日舉行的北京市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聽證會上,25名聽證會參加人全數同意實施居民用水價格調整,其中有6位同意第一套調價方案,17位同意第二套調價方案,有兩位提出了新的方案。近7成聽證會參加人同意第二種調價方案。
節“流”
節“流”
2015年1月,北京市發改委表示,雖然南水北調來水價格提高了北京供水成本,但2015年北京不會對居民水價進行調整。

上海

上海市居民階梯水價方案自2013年8月1日起實施。以年度為實施(結算)周期。分為三個階梯:第一階梯,年用水量220立方米(含)以下,每立方米綜合水價3.45元;第二階梯,220-30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綜合水價4.83元;第三階梯,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綜合水價5.83元。

杭州

杭州市的階梯水價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后,以抄表周期自然年為實施(結算)周期,余量不跨周期累加。當累計水量達到年度階梯水量分級基數臨界點后,開始實行階梯加價。第一階梯的用水量為216立方米(含)以下,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階梯用水量在216-300立方米(含)之間,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85元;第三階梯用水量為300立方米以上,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6.70元。

海南

省物價局、省水務廳2015年3月下發通知,部署全面實行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12月底前全省全面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據介紹,通知要求尚未實行階梯水價的三亞市、文昌市、定安縣屯昌縣、臨高縣、昌江縣、樂東縣、陵水縣保亭縣及洋浦經濟開發區等市縣區要儘快研究制定完成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工作計劃,明確工作步驟和進度時間,按照規定程序出台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方案,並務必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階梯水價方案聽證,12月底前全面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通知還要求已實施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市縣要儘快按有關規定,修訂現行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方案,完善階梯水價制度。
目前,海南省已有東方市澄邁縣萬寧市白沙縣五指山市、儋州市、瓊海市、瓊中縣、海口市等9個市縣先後實施了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制度,其中東方市、瓊中縣、海口市的各級階梯水價比價為1:1.5:3。昌江縣加快落實水價調整、實行階梯水價工作,將從2015年4月1日起調整石碌地區自來水價格並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無錫

2015年2月27日,無錫市物價局舉行新聞通報會,宣布自3月1日起調整無錫市區供水價格,居民生活用水全面實施階梯式價格。
根據方案,居民生活用水實施階梯式價格,按年度用水量計算,將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劃分為三個階梯,水價按階梯遞增。第一階梯水量基數為180噸及以下,水價為3.9元/噸;第二階梯水量基數為180-300噸(含)之間,水價為5元/噸;第三階梯水量基數為300噸以上,水價為8.5元/噸。此前,無錫實行的階梯水價為第一階梯3.2元/噸。無錫市自來水公司測算,水價調整后,第一階梯水量覆蓋89.88%的家庭,第二階梯水量可覆蓋97.74%的家庭。第一階梯的居民家庭,戶均每月增支約5.6元。
人口為4人以上的家庭,每戶每增加1人,每年各檔階梯水量基數分別增加45噸,由供水企業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直接認定其階梯水量和水價。
工商服務業(含交通運輸業)和特種行業用水價格同時調整。工商服務業(含交通運輸業)用水中,一般行業水價為5.2元/噸;對化工、醫藥、鋼鐵、印染、造紙、電鍍、水泥和船舶等八行業實施差別水價,水價為6元/噸。特種行業水價為12元/噸。

石家莊

2015年3月20日上午,石家莊市區居民生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分級用量聽證會召開。按聽證方案,實行階梯水價后,不加價的範圍能覆蓋89%左右的用戶,第二檔水量能覆蓋近97%的用戶。階梯水價分級用量方案一中,戶年用量第一、二、三階梯分別為120立方米以內、120-168立方米及168立方米以上;在方案二中,戶年用水量第一、二、三階梯分別為120立方米以內、120-180立方米及180立方米以上。

本溪

本溪市將於今年上半年在城區範圍內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初步提出兩套方案,並計劃於4月份舉行聽證會,將廣泛傾聽取民意心聲,確保價格決策的公正性、科學性和透明度。
本溪市實施階梯水價改革,擬將水價分為三個階梯:第一階梯的用水價格保持目前2.30元/立方米(含污水處理費0.5元)標準不變,每戶每月核定用水量最多為15立方米,是目前每戶每月平均用水量的4.3倍多,覆蓋近98%的用戶;第二階梯的用水價格為3.20元/立方米(含污水處理費0.5元),每戶每月核定用水量在15立方米至20立方米之間,佔總戶數的2%。居民用水費用會有小幅上漲;第三階梯用水價格為5.90元/立方米(含污水處理費0.5元),每戶每月核定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上,目前該部分用戶城區僅有11戶。而對於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第一階梯用水仍按2.10元/立方米(含污水處理費0.50元)的優惠價格執行。同時隨著配套措施的完善和落實,第一階梯覆蓋比率還會有所增加。對於人口較多的家庭,在每戶3口人的基數上,會按實際人口數增加相應的階梯內用水量。同時,根據不同季節和時期的用水特點,將實行以年計總用水量的辦法,也就是說,雖然用戶在某月超出了每戶每月15立方米的第一階梯用水標準,但全年用水量累計不超過180立方米,同樣可以享受第一階梯的用水價格。
此外,在階梯水價制度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將完善和出台供水、監測、計量、收費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保障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

邯鄲

2015年4月1日起邯鄲市中心城區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階梯水價共分三級,水價計量以年為周期;由於此制度自2015年4月1日起實施,第一年周期按9個月計算。
階梯水價設置分為三級,一年為一個周期。第一階梯水量基數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居民家庭每戶月用水量不超過10立方米,一年不超過120立方米,水價為2.35元/立方米;第二階梯水量基數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居民家庭每戶月用水量不超過15立方米確定,一年用水量超出120立方米不超過180立方米,水價為3.52元/立方米;第三階梯水量基數為超出第二階梯水量的用水部分,即一年用水量超過180立方米,水價為7.05元/立方米。據了解,只有基本水價實行階梯價格,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不實行階梯價格。
據悉,階梯水價計量以住宅為單位,若戶內人口4人(含)以上的家庭,執行居民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水價,基本水價在第一階梯基本水價的基礎上加價10%,即2.58元/立方米。同時,經邯鄲市有關部門認定的特困家庭,暫不執行階梯水價,按照第一階梯水價執行,並繼續執行現行水費優惠政策。
由邯鄲市物價局、邯鄲市財政局、邯鄲市建設局、邯鄲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邯鄲市中心城區階梯水價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邯鄲市中心城區(不含馬頭經濟開發區)凡實現抄表到戶(含委託物業抄表)的居民家庭用水戶開始施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總表(合表)計費用戶的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式水價,待實施戶表改造後分步執行。

廊坊

根據廊坊市物價局、廊坊市建設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廊坊市區城鎮居民用水 階梯水價制度的公告,階梯水價計量周期水量從2015年4月份抄見水量開始計算。實施方案將市區居民用水量按照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正常合理用水需求和較高生活質量用水需求分為三個階梯,第一階梯水量基數為年用水量不超過120立方米(含120立方米);第二階梯水量為年用水量超過120立方米不超過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部分;第三階梯水量為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部分。在保持第一階梯基本水價與現行水價政策一致的基礎上,一、二、三階梯水量水價級差為1:1.5:3。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僅對供水企業的供水價格實行,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不實行階梯價格。市區居民用水供水價格調整,居民用水階梯水價相應調整。

存在問題


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聯合發文,要求2015年底前,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但是,調查中發現,全面實行階梯水價,在現實中還面臨用水觀念陳舊、技術瓶頸制約以及“借梯漲價”疑雲等三個難題。
節水效果並不樂觀
在水資源日益緊張、水浪費現象嚴重的情況下,實行階梯水價是一種必然趨勢。
在中部某省會城市調查發現,當地很多居民節水意識較為淡薄,沒有間斷用水的習慣,在洗碗、洗澡的時候水龍頭也一直開著,水嘩啦啦白流現象隨處可見;同時,居民家中循環用水、節水型生活設施的普及率也非常低,水資源浪費問題十分嚴重。
當地一位市民說:“我們也知道要節約用水,但在現實中卻很少刻意去這麼做,一個可能是還沒有真正體驗過缺水的生活,另一個就是覺得不方便,而且多用點也花不了多少錢。”
江西省南昌市是全國眾多推進梯度水價的城市之一,然而,實行前後對比,居民的用水狀況並沒有發生顯著的樂觀變化,南昌依舊面臨用水緊張的難題。業內人士指出,階梯水價在短時間內很難切實衝擊市民陳舊的用水觀念,並不“狠”的價格槓桿只能緩步促進全面節水意識的提高。
“一戶一表”推進緩慢
其實,階梯水價並非新鮮事物。調查發現,從1998年開始,我國就明確提出推進階梯水價,但到目前為止,只有寧波、廣州等為數不多的城市真正實施了。究其原因,則在於階梯水價推進還存在一些困難。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說,居民階梯水價實現的前提是一家一個計價水表,也就是說每戶都要有一個抄字收費的表,行業里將其稱為“抄表到戶”,“抄表到戶了,才能實現階梯水價,不然就不能知道每家用多少水。但我國現在基本上還沒有真正實現100%抄表到戶的城市。”
同時,實行階梯水價也存在計量方面的障礙。業內人士介紹,在現有情況下,自來水公司可能是兩三個月才抄一次表,但如果實行階梯水價,就需要更加嚴格和準確的抄表和收費。
“現在大部分新建的小區,使用的都是預先繳費的IC卡水表,使用這種水表的小區難以使用階梯水價的計量方式,除非再花更多的錢,把各家的水表改成智能水表。”傅濤說。
節水不能僅靠漲價
業內人士認為,實行階梯水價制度,可以通過價格槓桿強化市民的節水意識。但專家和業內人士同時也指出,“階梯水價”固然是水價改革的有效手段,但絕不能變成“借梯漲價”,必須科學透明地制定階梯調價方案。此外,提高市民節水意識是非常必要的,但不能以節約資源作為提價的理由,而且“擰緊”龍頭,促進居民節約用水,也不能僅僅停留在漲價上。
中國實施階梯水價城市尚不到三成
2013年12月3日,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科研管理處處長姬鵬程透露:近期該所與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聯合調查了全國484個城市發現,實行階梯水價的城市為133個。階梯水價為什麼推行不下去?姬鵬程分析稱,實施中存在的諸多障礙包括:戶表(居民水表)改造滯后,所需工作量大;資金投入成本存在難題,水表改造更換、增加抄表人工、新建響應管理設施均需相當大的財力、物力及人力投入;水價改革與供水企業利益協調上也存在問題。此外,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存在的問題有:基本水量核定過多,三級水量水價極差過小,起不到應有的節約用水作用。

發展


制度建立

2014年1月3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印發文件部署全面實行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要求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該份名為《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的文件提出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要求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為前提。
意見明確,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

兩會熱議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2014年3月5日說,價格改革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中國要在不增加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用電、用氣負擔的前提下推進資源能源價格改革,完善階梯電價,指導落實階梯水價,適時出台階梯氣價。
徐紹史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中國將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的聯動機制,及時補貼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落實好菜籃子和米袋子工程,保證商品供應充足。

聽證會

根據北京市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佈情況的統計分析,結合市水資源狀況和居民承受能力,以年度水量作為計量周期,此次聽證會將提出以下兩個水價調整方案:
北京市階梯水價調整聽證會2014年4月17日舉行。4月2日上午,市發改委稱,水價聽證將設兩套方案,目前已經確定25名聽證代表參會。市發改委強調,此次水價調整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建立階梯水價制度,引導市民節約水資源。在發布的水價聽證第二次公告中,市發改委公布了聽證方案、成本監審報告以及聽證組織等情況。
市水務局局長金樹東此前表示,即使北京水價調整,90%的居民用水支出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同時,北京也會研究補貼措施,確保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水平不因實施階梯水價而降低。據了解,25名聽證代表包括市消協推薦的消費者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專家學者、企業、政府部門以及利益相關方等。按照規定,消費者代表須達到2/5以上,即至少有10人。屆時,各聽證代表將就兩套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水務等相關部門或單位的官員和技術人員將參加聽證會,隨時為聽證代表答疑。

效果


北京市每年節水五個昆明湖
階梯水價
階梯水價
北京市自來水集團2015年1月公布一組數據:自去年5月1日北京實施居民階梯水價以來,自來水集團市區供水範圍內,戶均月用水量下降0.17立方米,下降比例2.19%,用戶每人每日節約用水量兩升;以此測算,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后,每年可節約用水量近1000萬立方米,相當於5個昆明湖的水量。
同期各階梯的用戶數量也發生了變化。2014年用水量在第二階梯、第三階梯範圍內的用戶數量比2013年同期分別下降8.92%、29.67%。2013年用水量在第二階梯和第三階梯的用戶中,有5.76萬戶通過節約用水,在2014年同期將用水量控制在第一階梯;2013年用水量在第三階梯的用戶中,有0.58萬戶通過節約用水,在2014年同期將用水量控制在第二階梯。
寧波實施8年取得顯著效果
2006年8月1日起,寧波在浙江率先實行階梯式水價。為此,寧波通過聽證會,政府物價部門確定居民生活用水每戶用水人口在3人及以下的,每月用水量在1-17噸居民水價2.10元,18-30噸居民水價2.93元,31噸以上居民水價3.75元。2009年寧波水價又經過調整,確定了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到戶的價格:第一級3.20元,第二級5.12元,第三級6.80元,非“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合表用戶為3.20元。
階梯水價實施8年來,市民的節水意識持續提升。江東丹頂鶴社區2009年成立了節水達人團,自發組織居民間的檢查評比,使整個小區居民月用水量都在10噸左右;海曙郎官社區發生了可喜的變化:居居家的馬桶水箱里放一個大水瓶,為的是減少水箱里的進水量,洗碗水沖廁所,洗衣水拖地已成為每戶居民的習慣。鄞州新城區的蔡濟華一家三口,每人每月只用0.75噸水,原來在裝修房子時,在陽台上安裝了斜管式雨篷,通過自己設計的簡易收集器收集雨水,沉澱后再利用。北侖玉蘭社區的里仁花園建造了雨水收集系統,解決綠化、沖地用水;海曙南都社區的茶花園社區成立了節水監督志願者服務隊,義務宣傳節水,引導小區洗車點採用無水化洗車;“麗車風行”明樓洗車店引進節水設備,4噸水可循環洗車半個月,原每月洗車用水200多噸,現在只用8噸水;江東櫻花社區推廣使用節水衛生器具和改裝抽水馬桶節水閥效果很好;北侖區政府投資100多萬元,對轄區住戶的衛生器具進行改造,每戶每年節水21.6噸,全區全年節水314043噸。同時,各企業也想方設法節能降耗從水開始。申洲集團建起了日處理1萬噸的中水回用系統。目前,全市工業用水重複輸用率達77%以上,單位GDP用水量每萬元61噸,計劃用水率為95.98%,居民生活用水每天節水2萬多噸。寧波市被授予國家節水型城市稱號,成為中國南方城市節水的樣板。
特殊行業:15噸用出100噸效果
水價調整工作開展以來,北京市各區縣加大對洗浴、洗車、高爾夫、純凈水等特殊用水行業的監管力度,通過嚴格日常管理、落實節水措施、加強執法檢查和利用價格槓桿等措施,有效促進了特殊用水行業用水效率提升。在特殊行業用水管理中,洗車業一直是管理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據北京市水務局2015年年初調查,當前全市共有洗車戶1530戶,較水價調整前減少了60戶。
在西城區白廣路一家洗車行,再生水洗完一遍車后,被收集排入通過循環水設施,又再次使用。
“以前1噸水頂多用2天,現在至少可以用10天。”該洗車行經理說,這樣15噸水可以用出100噸的效果。
揚州:用水省了,大戶少了
揚州市市區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4個月來,居民戶均用水量小幅下降,用水大戶戶數明顯減少。
從2009年12月起,揚州市市區自來水價格上調0.20元/立方米,並同時試行居民生活類用水階梯式水價。按規定,對每戶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用水戶,按戶均用水量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
市物價局公布的跟蹤調查數據顯示,市區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4個月來,通過價格槓桿保護水源已初具成效。居民戶均用水量小幅下降,用水大戶戶數明顯減少。2010年1-4月直抄直收居民戶總的戶均單月用水量是4.97立方米,為未實施階梯式水價的去年同期5.08立方米的97.83%。2010年1-4月直抄直收的二級水價戶2701戶,是去年同期的95.41%;三級水價戶1966戶,是去年同期的92.39%。
廣州:綜合節水10%
從2012年年底開始,廣州已實施階梯水價,在階梯水價的影響下,許多家庭用水習慣在慢慢改變,水龍頭擰緊了,不必要的浪費減少了。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公布了一組數據:以廣州市150萬戶“抄表到戶”用戶統計,實施階梯水價后的2013年1月—12月,廣州戶均每月用水量為19噸—20噸,與2012年階梯水價實施之前的月均22噸用水量相比,綜合節水量為10%左右,其中用水相對較少的1月—5月同比下降11.8%,相對較多的6月—12月下降9%。

各地實施細則


北京市居民階梯水價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大力促進水資源節約,根據《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北京市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的通知》(京發改〔2014〕865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北京市城鎮供水範圍內實現分戶計量的居民用戶。
第三條 供水管理或物業等水費查收單位應當按照本細則規定,對居民用戶定期抄表,並按照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及時間實施居民階梯水價。
第四條 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水表為準。對於一戶多表用戶,按戶核算用水量。
第五條 對於不具備分戶計量條件而無法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水價,水價按第一階梯水價標準執行。對於一表多戶的居民用戶,具備分表條件的,原則上按“京水務供〔2005〕3號”文件規定,進行分戶計量改造。
第六條 居民階梯水價以日曆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周期核算。
第七條 居民階梯水價每戶年用水量劃分為三檔,水價實行分檔遞增。詳見下表:
北京市居民用水階梯水價表
單位:元/立方米
檔水量
戶年用水量
(立方米)
水價其中
自來水費水資源費
污水
處理費
第一階梯0-180(含)5.002.071.571.36
第二階梯181-260(含)7.004.07
第三階梯260以上9.006.07
戶內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每戶每增加1人,每年各檔階梯水量基數分別增加30立方米。
第八條 對於分戶計量的居民用戶,按每個日曆年內每次抄表的水量累計執行階梯水價;跨年抄表時,以1月1日為劃分點,根據劃分點前後用水天數,分段計算上年用水量及當年用水量。
第九條 對於卡式水表預付費的居民用戶,按日曆年內累計購水量執行階梯水價。
第十條 水價調整后,供水管理或物業等水費查收單位抄表計費時,以調價日為劃分點,根據調價日前後用水天數,按新舊水價分段計費,並自調價日起開始計算階梯水價當年用水量。
第十一條 戶內人口6人(含)以上的居民用戶,提供《居民戶口簿》複印件或當地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及本人有效聯繫電話,由供水管理或物業等水費查收單位辦理多人口用戶分檔水量基數核增手續,有效期為2年。
第十二條 本細則自2014年5月1日起執行。2014年各檔水量標準按8個月計算,即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120立方米,第二階梯用水量在121—176立方米之間,第三階梯用水量為176立方米以上。
2014年4月29日
附:
新舊水價水量分段計算及水費計費示例
用戶編號0503372XX,地址左家莊東里*號樓*門*室,用水分類居民樓房,未申報多人口用戶。
2014年4月10日抄表示數540,5月1日起實施階梯水價,6月抄表時因用戶家中無人未見表,8月12日抄表示數750,本期用水量750-540=210立方米,本期用水天數124天,日均用水量為210÷124=1.694立方米。
根據調價日前後用水天數分段計費,其中4月10日至5月1日累計用水量21×1.694=36立方米,5月1日至8月12日累計用水量210-36=174立方米。
據此計算:
本期調價前水費為36立方米×4元/立方米=144元。
調價後用水量為174立方米,根據2014年調價后第一階梯水量不超過120立方米的核算方式,第一階梯用水量120立方米,水費為120立方米×5元/立方米=600元;第二階梯用水量54立方米,水費為54立方米×7元/立方米=378元。
以上合計,本查表周期水費共1122元。
2014年階梯水價用水量為174立方米。
上海市發改委(物價局)關於調整本市居民用戶水價的復函
滬發改價管〔2013〕15號
市水務局:
你局《關於轉報〈關於調整市屬供排水企業服務區域水價的請示〉的請示》(滬水務[2013]607號)收悉。
為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引導合理用水、節約用水,根據國家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全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等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經召開居民水價調整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並報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本市市屬供排水服務區域居民用戶水價,並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居民階梯水價分級水量
根據國家《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計價格[1998]1810號)和《關於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789號)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居民階梯水量劃分為三級:
第一階梯水量,原則上按照覆蓋本區域內85%居民用戶的戶均用水量確定,滿足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
第二階梯水量,原則上按照覆蓋本區域內96%居民用戶的戶均用水量確定,滿足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用水需求;
第三階梯水量,即為超出第二階梯的水量,體現水資源稀缺性和有利於促進節約用水。
按照上述階梯分級原則,綜合考慮季節性差異對用水量影響等因素,本市居民階梯水價按照年度水量為單位實施,第一階梯水量為戶均每年0-220立方米(含),第二階梯水量為戶均每年220-300立方米(含),第三階梯水量為戶均每年300立方米以上。
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后,當累計水量達到年度階梯水量分級基數臨界點后,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
二、居民階梯水價標準及實施範圍
1、市屬供排水服務區域內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實行階梯水價。第一階梯綜合水價從現行的2.80元/立方米調整為3.45元/立方米,其中,自來水價格為1.92元/立方米,排水價格為1.70元/立方米;第二階梯綜合水價為4.83/立方米,其中自來水價格為3.30元/立方米,排水價格為1.70元/立方米;第三階梯綜合水價為5.83/立方米,其中自來水價格為4.30元/立方米,排水價格為1.70元/立方米。(詳見下表)
本市居民用戶階梯水價表
戶年用水量(立方米)自來水價格(元/立方米)排水價格(元/立方米)綜合水價(元/立方米)
第一階梯0-220(含)1.921.703.45
第二階梯220-300(含)3.301.704.83
第三階梯300以上4.301.705.83
註:由於排水量按用水量90%計算,排水價格實際為1.53元/立方米。
2、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張房產證明或一本《居民戶口簿》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水表為單位(合用表除外)。
3、居民合表用戶暫不執行階梯水價,水價按照第一階梯水平執行。執行居民水價的學校、社會福利院、養老院等,按照居民綜合水價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85元調整,即由現行的2.80元/立方米調整為3.65元/立方米,其中,自來水價格為2.12元/立方米,排水價格為1.70元/立方米(排水量按用水量90%計算,實際為1.53元/立方米)。
三、實施居民階梯水價的配套措施
1、適當解決“一戶多人口”用水問題。戶籍人口多的居民家庭,具備分戶條件的,應給予分戶分表;不具備分戶條件的,戶籍人口為5人(含)及以上的家庭,每戶每年增加100立方米的階梯水量基數;戶籍人口為7人(含)及以上的家庭,既可以選擇增加100立方米的階梯水量基數,也可以選擇按照居民綜合水價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85元調整。
2、加快對居民合表用戶“一戶一表”改造。具備“一戶一表”改造條件的,市屬供排水企業要抓緊制定計劃,加快“一戶一表”改造進程。
3、市屬供排水企業要落實各項降本增效和提升服務質量工作,抓緊細化和完善居民階梯水價操作實施細則,落實好各項便民利民措施,包括增加居民用水量變化的提醒告知功能、不斷提高抄表工作質量、加強用戶用水情況分析、提高窗口服務人員諮詢應答服務水平等,不斷完善和提高供水搶修、服務響應速度,加快落實“二次供水”改造計劃,進一步提高供水水質,加大安全供水、節約用水和保護水環境等宣傳力度。
四、其它事項
1、調價方案自2013年8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至2013年底前,按照半年周期確定階梯水量基數,即2013年剩餘時間內,第一階梯水量為戶均0-110立方米(含)、第二階梯為戶均110-150立方米(含)、第三階梯為戶均150立方米以上,並執行相應階梯的價格。從2014年起,居民階梯水價按照年度周期執行。
2、請你局抓緊組織和督促市屬供排水企業等有關單位落實好居民用戶水價調整及各項配套措施,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和服務等工作,妥善處理好實施中的有關問題,確保調價方案平穩實施。
3、其他區(縣)屬供排水服務區域內的居民用戶水價如需調整,須在履行並完成相關規定程序后,報所在區(縣)政府同意后實施。
特此函復。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海南省物價局 省水務廳關於印發《加快建立完善海南省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物價局、水務局,儋州市農業委員會,洋浦經濟發展局、洋浦規劃土地管理局:
為加快我省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實施,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3〕2676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們制定了《加快建立完善海南省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海南省物價局《關於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的通知》(瓊價價管〔2010〕484號)以及與本通知相抵觸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水務廳
2014年6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加快建立完善海南省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指導意見
為加快我省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實施,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3〕2676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計價方式為抓手,通過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發揮階梯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二)基本原則
一是保障基本需求。區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相對穩定;對非基本用水需求,價格要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二是促進公平負擔。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供水成本,併兼顧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多用水多負擔。三是堅持因地制宜。根據各市縣水資源稟賦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用水習慣等因素,制定符合實際、確保實效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二、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實施範圍
階梯水價實施範圍為我省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戶,按照統一政策、分步實施的辦法,先對已由供水企業實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戶實施;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鎮合表居民用戶,暫不執行居民階梯水價,在實現抄表到戶后實施。
(二)各階梯水量的確定
按照滿足不同需求,將居民用水量設置為三級階梯。其中:
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
第三級水量為超出第二級水量的用水部分。
第一級階梯水量建議值5.5噸/人·月左右,第二級階梯水量建議值7.5噸/人·月左右,各市縣可結合近三年居民實際用水量作適當調整;亦可區分冬夏季制定階梯水量。階梯水量的制定要體現促進節約用水,有效發揮階梯水價機制的作用。
(三)各階梯價格安排。根據不同階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級要保持適當價差,第三級要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拉大價差,抑制不合理消費。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於1:1.5:3的比例安排。
由物業小區報裝抄表收費的用戶為合表居民用戶,這部分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水價標準應高於第一級階梯價格水平,具體由各市縣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四)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原則上以居民家庭用戶為單位,對家庭人口數量較多的,要通過適當增加用水基數等方式妥善解決,具體由各市縣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五)計量繳費周期
居民階梯水價以月度為結算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六)收入的用途。實行階梯水價后增加的收入,應用於供水企業實施戶表改造、彌補供水成本上漲和保持第一級水價相對穩定等。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時間要求。今後凡調整城市供水價格的市縣,必須同步建立起階梯水價制度。已實施居民階梯水價的儋州市、瓊海市、萬寧市、五指山市、東方市、澄邁縣、白沙縣要儘快按本指導意見要求調整和完善階梯水價制度;其他未實行階梯水價的市縣要在2015年底前實施階梯水價。
(二)全面推行成本公開。制定和調整居民階梯水價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嚴格實施成本監審和成本公開。切實做到供水企業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水價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三)做好方案論證和聽證。各市縣在制定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方案的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對實施方案進行認真研究論證。方案形成后,應按《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進行聽證,並按規定程序批准后實施。
(四)加快“一戶一表”改造。推進“一戶一表”改造是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的重要基礎條件。國家對戶表改造資金實行支持政策,各地列入全國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十二五”規劃的管網改造項目,可將戶表改造工作納入項 目建設內容;各市縣要加大力度,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快完成“一戶一表”改造。新建住宅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設置分戶水表,便於戶外讀表。戶表改造和新建住宅水表應積極推行智能化管理。供水企業因實施計量到戶增加的改造、運營和維護費用,可計入供水成本。
(五)做好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各市縣在建立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設定一定數量的減免優惠水量或增加補貼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實施階梯水價制度而降低。
(六)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我國水資源緊缺現狀、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的重要意義,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爭取社會各方理解和支持。
(七)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各市縣價格、水務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制定工作計劃,明確目標和任務,確定具體實施方案並積極向當地政府彙報,爭取政府的支持,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2015年底前,每半年要向省物價局、省水務廳報送本地推進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進展情況。省價格、省水務部門加強跟蹤指導和監督檢查,並適時通報各市縣推進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進展情況。
廣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辦法
(廣州市物價局廣州市水務局2012年10月24日發布)
第一條為增強居民節水意識,建設低碳環保型社會,根據《廣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和《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以下簡稱“階梯水價”)收費,是指在經過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合理核定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量基數的基礎上,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分級計量收費。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廣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由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的居民生活用水戶階梯水價的相關活動。
區、縣級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供水企業的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實施。
第四條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階梯水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本辦法。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本辦法。
第五條階梯式計量水費超過基本水價加收部分由市自來水公司實行分賬核算,專項用於水廠及供水管網改造、搶險,並由市價格、財政、供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管。
第六條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居民用戶定期抄錄水表,按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批複的價格實施階梯水價。階梯水價第一級水價與新水價同步實施,第二、第三級階梯水價在新的水價收費標準執行6個月後的第二個抄表日期執行。
第七條階梯水價分為三級,級差為1∶1.5∶2。用水人口為4人及以下的,每戶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以下的部分為第一級水量,按核定的基本水價收取水費;每戶每月用水量27立方米(含27立方米)至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的部分為第二級水量,按基本水價的1.5倍收取水費;每戶每月用水量超過34立方米(不含34立方米)的部分為第三級水量,按基本水價的2倍收取水費。
用水戶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每戶每月第一級水量基數上限增加6立方米,每戶每月第二級水量基數上、下限相應增加6立方米。具體水量級數範圍見下表:
水量級數
(立方米)
居民用戶人口
4人及以下5人6人7人8人依此類推
第一級≤26≤32≤38≤44≤50……
第二級27~3433~4039~4645~5251~58……
第三級>34>40>46>52>58……
註:第二級水量上、下限值均含本數。
第八條抄表周期內階梯基數水量按實際抄表天數計算,並依此進行階梯水費結算。
以用水人口四人及以下的情況為例,按實際抄表天數計算各級水量基數公式為:
第一級水量基數:26立方米÷30.5天×抄表天數。
第二級水量基數下限為:27立方米÷30.5天×抄表天數,上限為34立方米÷30.5天×抄表天數,即:在第二級水量基數上、下限範圍內的部分,按基本水價的1.5倍計收。
第三級水量基數:超過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的部分,按基本水價的2倍計收。
階梯水費的計算公式為:
(一)當實際用水量在第一級水量基數範圍內時,階梯水費=基本水價×實際用水量;
(二)當實際用水量在第二級水量基數範圍之間時,階梯水費=基本水價×第一級水量+基本水價×1.5×(實際用水量-第二級水量基數下限);
(三)當實際用水量超過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時,階梯水費=基本水價×第一級水量+基本水價×1.5×第二級水量基數區間範圍+基本水價×2×(實際用水量-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
第九條用水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不需要辦理用水人口申報。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自本辦法頒布之日起15日後開始,用水戶應到用水地址所屬的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管理所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未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的,按用水戶用水人口為4人及以下的標準實施階梯式計量水價。
申報用水人口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廣州市階梯水量用水人口申報表(見附件);
(二)當月或歷史水費發票,或繳費通知單;
(三)本市籍人員提交戶口簿或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四)外市籍人員提交居住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五)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來穗就醫、探親、旅遊、出差、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等可不發居住證的外市籍人員,在本市居住1個月以上(含1個月)時提交居委會等蓋章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六)單位申請提交單位蓋章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每個證件、證明等材料原則上只能對應辦理1個用水地址的用水人口申報手續。
第十條申報用水人口數在用水戶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5個工作日後生效。
第十一條居民用戶應當如實申報用水人口,當用水人口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申報調整。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應對已辦理水量基數調整手續的居民用戶進行核實,如發現申報不屬實,應當重新核定該用戶的水量基數。
第十二條因水表發生故障、丟失或遇鎖門、物阻等原因無法正常抄驗水表的,按《廣州市城市供用水合同(居民用)》約定的暫收方式進行暫收,暫收水量按第一級水價計費。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在下次抄表后按照以實際抄表天數調整水量級數後計收階梯水費。
遇鎖門等原因造成連續三次不能入戶抄表的,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應聯繫居民用戶入門抄驗水表,居民用戶應予以配合。
第十三條用水戶對階梯水費有異議的,可在接到水費繳納通知書後向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提出異議,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用戶答覆。
用水戶對廣州市自來水公司答覆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價格、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市價格、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在法律規定期限內向投訴人做出答覆。
第十四條非居民用戶原因,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未能按預約抄表日期抄錄水表的,按第一級水價計收。
第十五條住宅小區用戶共用用水設施公共用水量、公共用水分攤水量不計入居民用戶階梯計費的用水量中,執行第一級水價。
第十六條暫未實現“抄表到戶”條件的居民生活用水,執行第一級水價。
第十七條我市居民生活類污水處理費階梯式計量收費與自來水價格階梯式計量收費同步實施,居民生活類污水階梯式水量計量與我市自來水(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掛鉤。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關政策法律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邯鄲市中心城區階梯水價制度實施方案
為積極穩妥推進我市階梯水價制度,更好地做好實施居民階梯水價有關的便民服務工作,按照《關於印發<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冀發改價格〔2014〕888號)和《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的實施意見》(邯價管〔2015〕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實施時間和範圍
自2015年4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區(不含馬頭經濟開發區)凡實現抄表到戶(含委託物業抄表)的居民家庭用水戶開始施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總表(合表)計費用戶的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式水價,待實施戶表改造後分步執行。
二、階梯水價計量
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套住宅為一戶。戶內人口4人(含)以上的家庭,可憑有關證明向市自來水公司申請增加水量基數,每戶每增加1人,每年各檔階梯水量基數分別增加30立方米。一年期滿可以申請延期,不申請延期的恢復原定水量基數。
三、階梯水量基數
階梯設置分三級,第一階梯水量基數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則上按居民家庭每戶月用水量不超過10立方米確定;第二階梯水量基數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原則上按居民家庭每戶月用水量不超過15立方米確定;第三階梯水量基數為超出第二階梯水量的用水部分。
四、階梯水價的級差
只有基本水價實行階梯價格,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不實行階梯價格。第一階梯基本水價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第二階梯水價按照補償成本,合理盈利、促進節約的原則制定;第三階梯水價按照充分體現水資源稀缺狀況、有效抑制浪費的原則制定。第一、二、三階梯水價級差按1:1.5:3的比例安排,價格分別為:2.35元/立方米、3.52元/立方米、7.05元/立方米。分檔水量和價格見下表:
分檔
戶年用水量
(立方米)
自來水價格
(元/立方米)
污水處理費
(元/立方米)
水資源費
(元/立方米)
綜合水價
(元/立方米)
第一階梯0-120(含)2.351.00.403.75
第二階梯120-180(含)3.521.00.404.92
第三階梯180以上7.051.00.408.45
五、計量周期和繳費方式
以一年為一個階梯水價計量周期,市自來水公司將每次居民客戶分檔基數水量剩餘情況在水費賬單中進行提示,以便居民客戶能及時掌握自身用水情況。居民家庭戶年度用水量在第一級水量內的執行基本水價,超過第一級的水量執行第二階梯水價,超過第二級的水量執行第三階梯水價。2015年水量計量周期自2015年4月1日開始,按9個月計算。
六、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基本水價確定
執行居民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水價,基本水價在第一階梯基本水價的基礎上加價10%,即2.58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不上浮)
七、階梯差價收入的使用
市自來水公司因第二、三階梯水價超過第一階梯水價獲得的差價收入,用於市自來水公司實施戶表改造、彌補供水成本。由價格主管部門監督使用。
八、低收入家庭保障措施
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的特困家庭,暫不執行階梯水價,按照第一階梯水價執行,並繼續執行現行水費優惠政策。(特困職工仍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特困職工救助工作的意見》(邯工總〔2002〕11號)“每戶每月減收3立方米”的優惠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