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難一
戰國末期思想家韓非創作的一篇散文
晉文公將與楚人戰,召舅犯問之,曰:“吾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舅犯曰:“臣聞之,繁禮君子,不厭忠信;戰陣之間,不厭詐偽。君其詐之而已矣。”文公辭舅犯,因召雍季而問之,曰:“我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雍季對曰:“焚林而田,偷取多獸,后必無獸;以詐遇民,偷取一時,后必無復。”文公曰:“善。”辭雍季,以舅犯之謀與楚人戰以敗之。歸而行爵,先雍季而後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謀也。夫用其言而後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時之權也;雍季言,萬世之利也。”仲尼聞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時之權,又知萬世之利。”
或曰:雍季之對,不當文公之問。凡對問者,有因問小大緩急而對也。所問高大,而對以卑狹,則明主弗受也。今文公問“以少遇眾”,而對曰“后必無復”,此非所以應也。且文公不不知一時之權,又不知萬世之利。戰而勝,則國安而身定,兵強而威立,雖有后復,莫大於此,萬世之利奚患不至?戰而不勝,則國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萬世之利?待萬世之利,在今日之勝;今日之勝,在詐於敵;詐敵,萬世之利而已。故曰:雍季之對,不當文公之問。且文公不知舅犯之言。舅犯所謂“不厭詐偽”者,不謂詐其民,謂詐其敵也。敵者,所伐之國也,后雖無復,何傷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則所以勝楚破軍者,舅犯之謀也;以其善言耶?則雍季乃道其“后之無復”也,此未有善言也。舅犯則以兼之矣。舅犯曰“繁禮君子,不厭忠信”者:忠,所以愛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愛而不欺矣,言孰善於此?然必曰“出於詐偽”者,軍旅之計也。舅犯前有善言,後有戰勝,故舅犯有二功而後論,雍季無一焉而先賞。“文公之霸,不亦宜乎?”仲尼不知善賞也。
二
歷山之農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甽畝正。河濱之漁者爭坻,舜往漁焉,期年而讓長。東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嘆曰:“耕、漁與陶,非舜官也,而舜往為之者,所以救敗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處苦而民從之。故曰:“聖人之德化乎!”
或問儒者曰:“方此時也,堯安在?”其人曰:“堯為天子。”“然則仲尼之聖堯奈何?聖人明察在上位,將使天下無奸也。今耕漁不爭,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敗也,則是堯有失也。賢舜,則去堯之明察;聖堯,則去舜之德化:不可兩得也。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盾之堅,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堯、舜之不可兩譽,矛盾之說也。且舜救敗,期年已一過,三年已三過。舜有盡,壽有盡,天下過無已者,有盡逐無已,所止者寡矣。賞罰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賞,弗中程者誅。'令朝至暮變,暮至朝變,十日而海內畢矣,奚待期年?舜猶不以此說堯令從己,乃躬親,不亦無術乎?且夫以身為苦而後化民者,堯、舜之所難也;處勢而驕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將治天下,釋庸主之所易,道堯、舜之所難,未可與為政也。”
三
管仲有病,桓公往問之,曰:“仲父病,不幸卒於大命,將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將謁之。願君去豎刁,除易牙,遠衛公子開方。易牙為君主,惟人肉未嘗,易牙烝其子首而進之。夫人唯情莫不愛其子,今弗愛其子,安能愛君?君妒而好內,豎刁自宮以治內。人情莫不愛其身,身且不愛,安能愛君?聞開方事君十五年,齊、衛之間不容數日行,棄其母,久宦不歸。其母不愛,安能愛君?臣聞之:‘矜偽不長,蓋虛不久。'願君久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蟲出屍不葬。
或曰:管仲所以見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豎刁、易牙者,以不愛其身,適君之欲也。曰:“不愛其身,安能愛君?”然則臣有盡死力以為其主者,管仲將弗用也。曰“不愛其死力,安能愛君?”是君去忠臣也。且以不愛其身度其不愛其君,是將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糾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設民所欲以求其功,故為爵祿以勸之;設民所惡以禁其奸,故為刑罰以威之。慶賞信而刑罰必,故君舉功於臣而奸不用於上,雖有豎刁,其奈君何?且臣盡死力以與君市,君垂爵祿以與臣市。君臣之際,非父子之親也,計數之所出也。君有道,則臣儘力而奸不生;無道,則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數於桓公也,使去豎刁,一豎刁又至,非絕奸之道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蟲流出屍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實,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則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間,使善敗不聞,禍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賤不待尊貴而進論,大臣不因左右而見;百官修通,群臣輻湊;有賞者君見其功,有罰者君知其罪。見知不悖於前,賞罰不弊於後,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於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無度矣。
四
襄子圍於晉陽中,出圍,賞有功者五人,高赫為賞首。張孟談曰:“晉陽之事,赫無大功,今為賞首,何也?”襄子曰:“晉陽之事,寡人國家危,社稷殆矣。吾群臣無有不驕侮之意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禮,是以先之。仲尼聞之曰:“善賞哉!襄子賞一人而天下為人臣者莫敢失禮矣。”
或曰:仲尼不知善賞矣。夫善賞罰者,百官不敢侵職,群臣不敢失禮。上設其法,而下無奸詐之心。如此,則可謂善賞罰矣。使襄子於晉陽也,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無國,晉陽無君也,尚誰與守哉?今襄子於晉陽也,知氏灌之,曰灶生龜,而民無反心,是君臣親也。襄子有君臣親之澤,操令行禁止之法,而猶有驕侮之臣,是襄子失罰也。為人臣者,乘事而有功則賞。今赫僅不驕侮,而襄子賞之,是失賞也。明主賞不加於無功,罰不加於無罪。今襄子不誅驕侮之臣,而賞無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賞也?故曰:“仲尼不知善賞。
五
晉平公與群臣飲,飲酣,乃喟然嘆曰:“莫樂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違。”師曠侍坐於前,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壞於壁。公曰:“太師誰撞?”師曠曰:“今者有小人言於側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師曠曰:“啞!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請除之,公曰:“釋之,以為寡人戒。”
或曰:平公失君道,師曠失臣禮。夫非其行而誅其身,君子於臣也;非其行則陳其言,善諫不聽則遠其身者,臣之於君也。今師曠非平公之行,不陳人臣之諫,而行人主之誅,舉琴而親其體,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禮也。夫為人臣者,君有過則諫,諫不聽則輕爵祿以待之,此人臣之禮義也。今師曠非平公之過,舉琴而親其體,雖嚴父不加於子,而師曠行之於君,此大逆之術也。臣行大逆,平公喜而聽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跡不可明也,使人主過於聽而不悟其失;師曠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襲極諫而飾弒君之道。不可謂兩明,此為兩過。故曰:平公失君道,師曠亦失臣禮矣。
六
齊桓公時,有處士曰小臣稷,桓公三往而弗得見。桓公曰:“吾聞布衣之士不輕爵祿,無以易萬乘之主;萬乘之主不好仁義,亦無以下布衣之士。”於是五往乃得見之。
或曰:桓公不知仁義。夫仁義者,憂天下之害,趨一國之患,不避卑辱謂之仁義。故伊尹以中國為亂,道為宰於湯;百里奚以秦為亂,道虜於穆公。皆憂天下之害,趨一國之患,不辭卑辱,故謂之仁義。今桓公以萬乘之勢,下匹夫之士,將欲憂齊國,而小臣不行,見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謂仁義。仁義者,不失人臣之禮,不敗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內,執會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職受事名曰萌。今小臣在民萌之眾,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謂仁義。仁義不在焉,桓公又從而禮之。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隱也,宜刑;若無智能而虛驕矜桓公,是誣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則戮。桓公不能領臣主之理而禮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輕上侮君之俗教於齊國也,非所以為治也。故曰:桓公不知仁義。
七
靡笄之役,韓獻子將斬人。郄獻子聞之,駕往救之。比至,則已斬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其仆曰:“曩不將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謗乎?”
或曰:“郄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謗也。韓子之所斬也,若罪人,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敗也,法敗則國亂;若非罪人,則勸之以徇,勸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則國危郄子之言,非危則亂,不可不察也。且韓子之所斬若罪人,郄子奚分焉?斬若非罪人,則已斬之矣,而郄子乃至,是韓子之謗已成而郄子且后至也。夫郄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斬人之謗,而又生徇之謗。是子言分謗也?昔者紂為炮烙,崇侯、惡來又曰斬涉者之脛也,奚分於紂之謗?且民之望於上也甚矣,韓子弗得,且望郄子之得也;今郄子俱弗得,則民絕望於上矣。故曰:郄子之言非分謗也,益謗也。且郄子之往救罪也,以韓子為非也;不道其所以為非,而勸之“以徇”,是使韓子不知其過也。夫下使民望絕於上,又使韓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郄子之所以分謗者也。
八
桓公解管仲之束縛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寵矣,然而臣卑。”公曰:“使子立高、國之上。”管仲曰:“臣貴矣,然而臣貧。”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於是立以為仲父。霄略曰:“管仲以賤為不可以治國,故請高、國之上;以貧為不可以治富,故請三歸;以疏為不可以治親,故處仲父。管仲非貪。以便治也。”
或曰:今使臧獲奉君令詔卿相,莫敢不聽,非卿相卑而臧獲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從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緣桓公,是無君也,國無君不可以為治。若負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獲之所以信也,奚待高、國、仲父之尊而後行哉?當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徵令者,不辟尊貴,不就卑賤。故行之而法者,雖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雖大吏詘乎民萌。今管仲不務尊主明法,而事增寵益爵,是非管仲貪慾富貴,必暗而不知術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過譽。
九
韓宣王問於樛留:“吾欲兩用公仲、公叔,其可乎?”樛留對曰:“昔魏兩用樓、翟而亡西河,楚兩用昭、景而亡鄢、郢。今君兩用公仲、公叔,此必將爭事而外市,則國必憂矣。”
或曰:“昔者齊桓公兩用管仲、鮑叔,成湯兩用伊尹、仲虺。夫兩用臣者國之憂,則是桓公不霸,成湯不王也。湣王一用淖齒,而手死乎東廟;主父一用李兌,減食而死。主有術,兩用不為患;無術,兩用則爭事而外市,一則專制而劫弒。今留無術以規上,使其主去兩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憂,則必有身死減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之知言也。
一
晉文公準備和楚軍作戰,召來舅犯詢問說:“我準備和楚軍作戰,敵眾我寡,怎麼辦?”舅犯說:“我聽說,講究禮儀的君子,不嫌忠信多;戰場上兵戎相見。不嫌欺詐多。您還是使用欺詐手段罷了。”文公辭退舅犯,又召來雍季問道:“我準備和楚軍作戰,敵眾我寡,怎麼辦?”雍季回答說:“焚燒樹林來打獵,能暫且多獵取些野獸,以後必定再獵不到野獸;用欺詐的手段對待民眾,暫且能得到一時的利益,以後民眾就不會再上當了。”文公說:“好。”辭退了雍季。文公用舅犯的謀略和楚軍作戰,結果打敗了敵人。回來後用封爵行賞,先賞雍季而後賞舅犯。群臣說:“城濮的勝仗,靠的是舅犯的計謀。採用了他的計謀,卻把他擺在後面,行嗎?”文公說:“這不是你們能理解的。舅犯的主張是權宜之計,雍季的主張才是符合長遠利益的。”孔子聽到后說:“晉文公稱霸是完全應該的啊!他既懂得權宜之計,又懂得長遠利益。”
有人說:雍季的回答沒有針對文公的提問。凡是回答問題,要根據問題的大小緩急而作相應的回答。提的問題博大。卻用狹小事理去回答,明君是不能接受的。現在文公問的是“以少敵眾”,回答卻是“以後一定不再上當”,這不是針對問題作出的回答。再說,文公也不懂得權宜之計,又不懂得長遠利益。打仗如果取勝,就會國家安全,君位穩定,兵力強盛,威勢確立,即使以後能出現同樣情況,也不會比這次勝利獲益更大的了,還擔心什麼長遠利益不來呢?打仗如果不勝,就會國家危亡,兵力削弱,君主身死名滅,想免除眼前的災難都來不及,哪有時間去等待長遠利益呢?期待長遠利益,在於今日戰勝敵軍;今日的勝利,在於對敵人使用欺詐手段;欺詐敵人,不過是為了長遠利益罷了。所以說,雍季的回答沒有針對文公的提問。再說文公又沒有理解舅犯的話。舅犯所說“不嫌欺詐多”的話,不是指欺詐民眾,而是指欺詐敵人。敵人,是要討伐的國家,以後即使不再上當,又有什麼損害呢?文公之所以先賞雍季,是因為他有功嗎?然而用來戰勝楚國打敗楚軍的,卻是舅犯的計謀。是因為雍季說得好嗎?然而雍季說“以後不再上當”,這表明他並沒有講出什麼正確意見。舅犯則已經兼有功勞和正確的意見。舅犯說:“講究禮儀的君子,不嫌忠信多。”忠誠,是用來愛護下屬的;信義,是用來不欺騙民眾的。已經注意到既愛護下屬又不欺騙民眾,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話呢?但他之所以一定主張採用欺詐手段,因為這是戰爭汁謀。舅犯前有正確的言論,後有戰勝的功勞,結果,舅犯兼有二功卻排在雍季後面,雍季沒有一點功勞卻排在前面受賞。“文公稱霸不也是很應該的嗎?”正表明孔子是不懂得正確行賞的。
二
歷山一帶的農民相互侵佔田界,舜到那裡種田。一年後,各自的田界都恢復了正常。黃河邊的漁夫相互爭奪水中高地,舜到那裡打魚,一年後,大家都禮讓年長的人。東夷的陶工制出的陶器質量粗劣,舜到那裡制陶,一年後,大家制出的陶器很牢固。孔子讚歎說:“種田、打魚和制陶,都不是舜的職責,而舜前去干這些活,是為了糾正敗壞的風氣。舜確實仁厚啊!竟能親自吃苦操勞而使民眾都聽從他。所以說,聖人的道德能感化人啊:”
有人問儒者說:“當此之時,堯在哪裡?”儒者說:“堯在做天子。”“既然這樣,孔子說堯是聖人又該如何解釋呢?聖人處在君位上,明察一切,會使天下沒有壞風氣。如果種田的、打魚的沒有爭執,陶器也不粗劣,舜又何必用道德去感化他們呢?舜去糾正敗壞的風氣,又證明堯有過失。認為舜賢,就是否定堯的明察;認為堯聖,就是否定舜的德化:不可能二者都對。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誇他的盾說;‘我的盾最堅固,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刺穿它。’又誇他的矛說;‘我的矛最銳利,沒有什麼東西刺不穿的。’有人說:‘拿你的矛來刺你的盾,會怎麼樣呢?’賣矛和盾的人就無法回答了。不能被刺穿的盾和沒有什麼刺不穿的矛,是不可能同時存在的。現在堯和舜不能同時稱讚,是同上面講到的矛和盾不能同時存在有著同樣道理的。再說舜糾正敗壞的風氣,一年糾正一個過錯,三年糾正三個過錯。像舜一樣的人為數有限,人的壽命有限,而天下的過錯卻沒有休止;以有限的壽命對待沒有休止的錯誤,能糾正的就很少了。賞罰能使天下人必須遵行,命令說:‘符合條令的賞,不符合條令的罰。’法令早上下達,過錯傍晚就糾正了,法令傍晚下達,過錯第二天早上就糾正了;十天之後,全國都可以糾正完畢,何苦要等上一年?舜還不據此說服堯讓天下人聽從自己,卻要親自操勞,不也是沒有統治辦法嗎?況且那種自身受苦感化民眾的做法,是堯、舜也難以做到的;據有勢位而糾正臣民的做法,是庸君也容易做到的。要想治理天下,放棄庸君都容易成功的方法,遵行堯、舜都難以實行的辦法,是不能說他懂得治國之道的。”
三
管仲有病,齊桓公前去探望,詢問說:“您病了,萬一不幸壽終死去,有什麼話準備告訴我?”管仲說:“您就是不問我,我本來也要告訴您的。希望您趕走豎刁,除去易牙,遠離衛公子開方。易牙為您主管伙食,您只有人肉沒吃過,易牙就把自己兒子的頭蒸了獻給您。人之常情沒有不喜愛自己兒子的,現在易牙不愛自己兒子,又怎麼能愛您呢?您本性好妒而喜歡女色,豎刁就自己施行宮刑,以便管理宮女。人之常情沒有不喜愛自己身體的,豎刁連自己身體都不愛,又怎麼能愛您呢?衛公子開方侍奉您十五年,齊國和衛國之間要不了幾天的行程,開方丟下自己母親,做官很久也不回家,他連自己母親都不愛,又怎麼能愛您呢?我聽說:‘弄虛作假的不會長久,掩蓋虛假的不能持久。’希望您能遠離這三個人。”管仲已死,桓公不按他的話去做。等到桓公死後,蛆蟲爬出門外也得不到埋葬。
有人說:管仲用來面告桓公的話,不是懂法度的人所說的話。要除去豎刁、易牙的理由,是因為他們不看重自身,而去迎合君主的慾望。管仲說“不愛自身,又怎麼能愛君主”,那麼臣下有拚死出力來為君主的人,管仲就不會任用了。他會說“不愛惜自身而拚死出力的人,怎麼能愛君主”。這是要君主去掉忠臣啊。況且用不愛自身來推斷他不愛君主,這就可以用管仲不能為公子糾而死來推斷管仲不能為桓公而死,這樣管仲也在應當除去的範圍之內了。明君的原則不是這樣,他會設置臣民所希望的東西來求得他們立功,所以制定爵祿而鼓勵他們;設置臣民所厭惡的東西來禁止姦邪行為,所以建立刑罰來威懾他們。獎賞守信而刑罰堅決,所以君主在臣子中選拔有功的人而奸人不會被任用,即使有豎刁一類的人,又能把君主怎麼樣呢?況且臣下盡死力來換取君主的爵祿,君主設置爵祿來換取臣下的死力。君臣之間,不是父子那樣的親屬關係,而是從計算利害出發的。君主有正確的治國原則,臣下就會儘力,姦邪也不會產生;君主沒有正確的治國原則,臣下就會對上蒙蔽君主而在下謀取私利。管仲對桓公沒有闡明這種法術。他讓桓公趕走豎刁,另一個豎刁又會出現,這不是杜絕姦邪的方法。再說桓公死後蛆蟲爬出門外還不得埋葬的原因,是臣下的權力過大。臣下權力過大的結果,就是挾持君主。有了挾持君主的奸臣,君主的命令就無法下達,群臣的情況也不能上通。一個人的力量能隔斷君臣之間的聯繫,使君主聽不到好壞,不了解禍福,所以有死後不葬的禍患。明君的治國原則:一人不兼任他職,一職不兼管他事;地位低的人不必等待地位高的人來推薦,大臣不必通過君主近侍來引見;百官都能逐級上通,群臣好象車幅聚集到中心一樣歸附君主;受賞的人君主能了解他的功勞,受罰的人君主能知道他的罪過。君主事先對群臣的功過了解得清楚,然後進行賞罰,就不會受蒙蔽,怎麼會有死後不葬的禍患呢?管仲不對桓公講明這個道理,只是讓他趕走三個人,所以說管仲不懂法度。
四
趙襄子被圍在晉陽城中,晉陽解圍后,他獎賞有功的五個人,高赫是受賞的首位。張孟談說:“晉陽的戰事,高赫並沒有大功,現在成了第一個受賞的,為什麼?”趙襄子說:“晉陽的戰事,我的國家危急,宗廟快完了。我的群臣沒有一個不對我表現出驕傲輕慢樣子的,只有高赫不失君臣之禮,因此先獎賞他。”孔子聽到后說:“善於獎賞啊!襄子獎賞一個人,能使天下做臣子的沒有一個敢失禮了。”
有人說:孔子不懂得何為善於獎賞。善於賞罰的人,百官不敢越權,群臣不敢失禮。君主設置法令,臣下沒有奸詐之心。這樣的話,就可以算是善於賞罰了。假使襄子被圍晉陽時,不能做到令行禁止,這就等於襄子失掉了國家,晉陽沒有了主子,還有誰替他守城呢?現在襄子在晉陽被圍,智伯引水灌城,石臼、鍋灶進水,成了烏龜出沒場所,而百姓沒有背叛,證明君臣關係密切。襄子有君臣關係密切的恩澤,掌握著令行禁止的法令,這樣也還有驕傲輕慢的臣子,證明襄子失於懲罰。做臣子的,謀事有功就賞。現在高赫僅僅是不驕傲輕慢,襄子卻賞他,這是失於獎賞。明君賞賜不授給無功的人,懲罰不施於無罪的人。現在襄子不責罰驕傲輕慢的臣子,而獎賞沒有功勞的高赫,哪裡看得出襄子是善於獎賞的呢?所以說,孔子不懂得何為善於獎賞。
五
晉平公和群臣一起喝酒。喝得痛快了,於是感概地說:“沒有誰比做君主更快樂的了,只有他的話沒人敢於違背。”師曠在前面陪坐,拿,起琴撞了過去。平公拉開衣襟躲避,琴在牆上撞壞了。平公說:“太師撞誰?”師曠說:“現在邊上有個小人說話,所以撞他。”平公說:“是我呀。”師曠說:“呀!這不是做君主的人該講的話。”近侍要求處罰師曠,平公說:“免了,把這作為我的鑒戒。”
有人說: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則,師曠失去了做臣子的禮節。認為對方行為不對,就給予懲罰,這是君主對臣下應有的做法;認為對方行為不對,就陳述自己的意見,如果善意勸告仍然不聽,就離開他,這是臣下對君主應取的態度。現在師曠認為平公的行為不對,不去陳述臣子的忠告,而用君主才能使用的懲罰,拿琴去撞平公的身體,這是顛倒了君臣的位置,因而失掉了臣下的禮節。做臣子的,君主有過失就規勸,規勸不聽就放棄爵祿,來等待君主的省悟,這是臣下應有的禮義。現在師曠認為平公的行為不對,就拿琴去撞平公身體,即使嚴厲的父親也不會這樣對待兒子,但師曠卻用來對待君主,這是大逆不道的做法。臣下做了大逆不道的事,平公反而高興地聽從,這是失掉了做君主的原則。所以平公的言行是不能張揚的,它會使君主在聽勸上犯錯誤而覺察不到錯誤;師曠的行為也不能張揚,它會使奸臣襲用極諫的美名來掩飾殺君的行徑。這兩種做法都是不能張揚的,也就是雙方都犯了錯誤。所以說:平公失掉了做君主的原則,師曠失掉了當臣子的禮節。
六
齊桓公時,有個沒做官的讀書人名叫小臣稷,桓公去了三次也沒能見到他。桓公說;“我聽說布衣之士不看輕爵祿,就沒有輕視大國君主的資本;大國君主不愛好仁義,也就沒有謙卑地對待布衣之士的肚量。”於是去了五次才見到小臣稷。
有人說:“桓公不懂得仁義。所謂仁義,就是為了憂慮天下的災害,奔赴國家的禍患,而不顧及個人卑賤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才叫仁義。所以伊尹認為中原國家混亂,通過做廚師向成湯獻策求得任用;百里莫認為秦國混亂,通過做俘虜向秦穆公獻策求得任用。他們都是憂慮天下的災害,奔赴國家的禍患,因而不顧及卑賤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所以叫做仁義。現在桓公以大國君主的勢位,謙卑地去見一個普通的讀書人,打算是憂慮齊國的政事,而小臣稷不願出來做官,足見小臣程忘記了民眾。忘記民眾不能叫做仁義。所謂仁義,是不失掉當臣子的禮節,不顛倒君臣之間的位置。因此國境之內,拿著鳥獸朝見君主的,叫做臣;臣子的下屬官吏按不同職務掌理政事的,叫做萌。現在小臣稷在民萌之列,又違背國君的願望,因而不能叫做仁義;仁義不在小臣程處,桓公卻又跟著禮遇他。假使小臣稷有智慧才能而躲避桓公,則是躲避,應當對他用刑;假使小臣稷沒有智慧才能而平白無故地在桓公面前倨傲逞強,則是欺騙,應當把他殺掉。小臣稷的行為,不是該罰就是該殺。桓公不能整治君臣關係而去禮遇該罰該殺的人,這是桓公用輕視和侮慢君主的風氣來教化齊國,是不能用來作為治國之道的。所以說;桓公不懂得仁義。
七
晉齊靡笄之戰,晉中軍司馬韓厥將斬人。主帥郤克聽說后,駕車前去救人。等他趕到,人卻已給斬了。郤克就說:“為什麼不用他巡行示眾?”郤克的侍僕說:“先前您不是要救他嗎?”郤克說:“我怎敢不為韓厥分擔別人的非議呢?”
有人說:“郤克的話,不能不加考察,它不是分擔非議的。韓厥要斬的如果是罪人,就不能去救;救有罪的人,是法令敗壞的原因;法令敗壞,國家就混亂了。如果不是罪人,郤克就不能勸韓厥把屍體巡行示眾;勸韓厥把屍體巡行示眾,這就便無辜的人更加冤枉;雙重冤枉,正是民眾產生怨恨的原因;民眾有怨恨,國家就危險了。部克的話,不是危險就是混亂,不能不明察。況且韓厥要斬的若是罪人,谷阝克要分招什麼非議呢?要斬的如果不是罪人,那麼已經斬殺了,郤克才到,這是韓厥的非議已經構成而郤克後來方才趕到。郤克說把屍體巡行示眾,不足以分擔斬人的非議,而又產生巡屍的非議,這就是郤克所謂的分擔非議。過去商約造出炮格之刑,崇侯、惡來又說斬涉水者的小腿,哪裡就分擔了對紂的非議?況且民眾對亡面按法辦事的希望是很強烈的,假使韓質沒能做到,民眾就會希望郤克做到;現在郤克一樣沒有做到,那麼民眾對上面就絕望了。所以說:郤克的話不是分擔別人對韓厥的非議,而是增加了非議。再說部克前去救人,是認為韓厥錯了;不講清他做錯的原因,而勸他拿屍體巡行示眾,這是使韓厥不知道自己的過錯。使下而的民眾對上面絕望,又使韓厥不知道自己的過失,我不知道郤克是怎樣來分擔非議的。
八
齊桓公解了管仲的捆綁而任他為相。管仲說:“我已經得寵了,但我地位低下。”桓公說:“把你的地位提到高、國兩大貴族之上。”管仲說:“我地位尊貴了,但我還貧窮。”桓公說:“讓你享有俸祿豐厚的家業。”管仲說:“我富裕了,但我和您的關係還疏遠。”於是桓公把他立為仲父。霄略說:“管仲認為地位低下的人不能治理地位尊貴的人,所以要求位在高、國兩大貴族之上;認為貧窮的人不能治理富裕的人,所以請求有俸祿豐厚的家業;認為和君主關係疏遠的人不能治理和君主關係親密的人,所以得到了仲父的稱號。管仲並非貪心不足,而是為了便於治理。”有人說:假使讓奴僕奉君命去告知卿相,沒誰敢於不聽,這不是因為卿相地位低下而奴僕地位尊貴,而是因為君命下達,沒有人敢於不從。假使管仲治理國家而不遵循桓公的旨意,即是沒有君主,國家沒有君主就不能進行治理。如果憑藉桓公的威勢,下達桓公的命令,這是奴僕都可以取信於人的條件,何必要等待像高、國、仲父之類的高貴地位,然後才能行事呢?當今行事、都巫這些小官下達徵兵徵稅的命令。不迴避尊貴的人,不欺侮卑賤的人。所以,如果依法辦事,即使宦官也可使卿相信從;不依法辦事的話,即使大官也會在民眾面前感到理虧。現在管仲不致力於尊敬君主、彰明法度,而干著增加寵信和爵祿的事情,這要不是管仲貪心富貴,就一定是他糊塗而不懂得法術。所以說:管仲有錯誤的行為,霄略有錯誤的讚美。
九
韓宣王向樛留詢問:“我想同時重用公仲和公叔,可以嗎?”樛留回答說:“過去魏國同時重用樓鼻、翟強而喪失了黃河以西的領土,楚國同時重用昭、景兩大姓而喪失了鄢、郢兩地。現在您要同時重用公仲、公叔,他們必將內爭權勢而外通敵國,國家就一定要有憂患了。”
有人說:過去齊桓公同時重用管仲、鮑叔,成湯同時重用伊尹、仲虺。如果同時重用兩個大臣是國家的憂患,那麼桓公就不能稱霸,成湯就不能稱王。齊湣王只重用一個淖齒,結果自己被淖齒殺死在東廟;趙武靈王只重用一個李兌,結果自己被李兌圍困餓死。君主有術,同時重用兩個人也不構成憂患;君主無術,同時重用兩個人就會導致內爭權勢而外通敵國,重用一個人就會導致大臣專權而劫殺君主。現在樛留不能用術去勸說君主,卻叫他的君主不同時重用兩個人而只重用一個人。這種做法,若沒有喪失西河、鄢、郢的憂患,就定有殺身餓死的禍害。即是說,樛留沒有好見解向君主恰當進言。
韓非子(約前280-前233),即韓非,為韓國國君之子,戰國末期韓國人,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著作有《韓非子》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