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標準

專業名詞

小康標準是一個以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相結合、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當前發展與可持續發展統一、精神文明建設與民主法制建設都取得明顯進展的社會標準。

術語簡介


小康的標準和我國現階段小康水平(總體小康) 1991年國家統計與計劃、財政、衛生、教育等12個部門的研究人員組成了課題組,按照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小康社會的內涵確定了16個基本檢測和臨測值。
這十六個指標把小康的基本標準設定為:(1)人均國內生產總值2500元(按1980年的價格和匯率計算,2500元相當於900美元);
(2)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
(3)農民人均純收入1200元;
(4)城鎮人均住房面積12平方米;
(5)農村鋼木結構住房人均使用面積15平方米;
(6)人均蛋白質攝入量75克;
(7)城市每人擁有鋪路面積8平方米;
(8)農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
(9)恩格爾係數50%;
(10)成人識字率85%;
(11)人均預期壽命70歲;
(12)嬰兒死亡率3.1%;
(13)教育娛樂支出比重11%;
(14)電視機普及率100%;
(15)森林覆蓋率15%;
(16)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基本合格縣比重100%。
用綜合評分方法對這十六個指標進行測算,根據其結果我們可以豪邁地向世界宣布:一個13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人民生活水平基本上達到了低水平的、不全面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水平。在新的世紀我們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小康標準
1979年12月6日,鄧小平同志在會見來訪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提出,中國現代化所要達到的是“小康社會”目標。他曾經說:“翻兩番國內生產總值人均達到八百美元,就是到本世紀末在中國建立一個小康社會。這個小康社會,叫做中國式的現代化。”“翻兩番、小康社會、中國式的現代化,這些都是我們的新概念。”這一構想是以當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人均253美元為基數,到世紀末翻兩番即1000美元左右,以10億人口計算總額為一萬億美元(後來考慮到世紀末人口將達到12億,則人均為800美元)。這就是最初的小康社會標準的提法。以後,有的專家學者認為,小康是介於溫飽和富裕之間的一個生活發展階段。不僅要從生活水平的角度來理解,還應把小康社會作為一個更加具有理論內涵的新概念,是一個體現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發展的新概念。其發展目標包括人民生活目標、經濟發展目標、政治發展目標和社會發展目標等方面的內容。所以,小康社會是一個經濟發展、政治民主、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環境優美、生活殷實、人民安居樂業和綜合國力強盛的經濟、政治、文化全面協調發展的社會,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社會發展階段。
在小康社會生活的人們,生活水平會邁向新的台階,現在雖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但是與人們在舊社會的體會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