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資產
表外資產
表外資產,一般是按公認會計原則(GAAP)容許的會計技巧,企業將旗下一些資產,包括子公司、貸款、衍生工具等置於此項,以降低公司債務與資本比率;表外資產毋須列於資產負債表內,但要在財務報告以註釋形式列明。研發投入、組織建設、品牌渠道等都屬於表外資產。
表外資產(Off Balance Sheet Asset)
表外項目資產風險權數等於信用換算係數‘乘以表內相應項目的風險權數。
①0%信用換算係數。類似初始期限為一年期之內的,或者是可以在任何時候無條件取消的承諾。
②20%信用換算係數。指短期的有自行清償能力的與貿易相關的或有項目,如有優先索償權的裝運貨物作抵押的跟單信用證。
③50%信用換算係數。指某些與交易相關的或有項目,如履約擔保書、投標保證書、認股權證和為某些特別交易而開出的備用信用證等;票據發行融通和循環包銷便利;其他初始期限為一年期以上的承諾,如正式的備用便利和信貸額度。
④100%信用換算係數。指直接信用代用工具,如一般負債保證(包括為貸款和證券提供財務保證的備用信用證)和承兌(包括具有承兌性質的背書);銷售和回購協議以及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此類資產的信貸風險仍在銀行);遠期資產購買,超遠期存款和部分繳付款項的股票和代表承諾一定損失的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