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城鄉規劃局
瀏陽市城鄉規劃局
根據《中共瀏陽市委、瀏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瀏發〔2011〕1號)、《中共瀏陽市委、瀏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瀏發組〔2011〕2號)精神,設置瀏陽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規劃局是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工作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加強和增加的職責)
(一)加強城鄉規劃統一管理與監督職責;
(二)增加規劃研究職責;
(三)增加對重點地段(地區)的城市設計和景觀環境規劃的審查職責;
(四)增加規劃信息化和規劃地理信息資源建設和管理職責;
(五)加強地下空間規劃管理職責;
(六)加強對違法編製城鄉規劃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職責;
(七)增加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相關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規範和規定,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製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和重要專項規劃;綜合協調平衡與城鄉規劃相關的專業規劃、專項規劃;編製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依法指導編製和審查鎮、鄉、村各類規劃。
四、集中管理規劃區範圍內的規劃實施。負責審查確定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並提出規劃條件;負責審批、審查建設單位編製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含景觀設計方案);參與建設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負責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用地、臨時建設的規劃審批。
五、負責全市各類建設工程建設全過程規劃執行的監督管理,依法依規查處違反規劃管理的行為;依法組織各類規劃的公示、聽證;依法辦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負責對全市範圍內的規劃測繪、航空遙感、建設工程放驗線及規劃竣工測量、城鄉規劃地理信息資源和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下空間、綜合管線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工作。
八、負責指導鄉鎮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實施,監督、檢查鄉鎮規劃管理業務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鄉規劃局共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牽頭組織規劃宣傳;牽頭組織制定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檢查實施;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接待聯絡、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財務、信息、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負責局黨組織的日常黨務、黨風廉政、群團組織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組織學習、培訓和幹部職工考核、考評工作;負責辦理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專業技術資格評聘與考務工作;負責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與計劃生育等工作。
(三)法制科
負責城鄉規劃及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普及工作;負責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違法建設性質認定;組織調解和處理規劃建設糾紛;負責辦理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案件;負責組織開展各類規劃公示、聽證工作。
(四)規劃編製科(總工室)
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城市設計和城市景觀規劃的編製、修改和報批工作;負責鄉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和鎮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查和報批工作;牽頭組織城鄉規劃研究工作;參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江河流域規劃等規劃研究和論證工作。
(五)建設用地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的出讓、轉讓的規劃管理,審查核發規劃條件;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城市居民(村民)私宅用地審核;參與國有土地定價、評估及招商等工作;牽頭制定規劃年度實施計劃。
(六)建設工程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審查設計方案和報建圖紙,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實建築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許可要求和規劃條件;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範圍內的臨時建設工程審批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公示牌的監製和管理工作;參與建築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工作;參與協調處理建築工程規劃管理有關的糾紛,配合處理違法違章建築。
(七)市政工程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工程項目的規劃管理;組織城市規劃區市政工程項目的選址,提供市政工程設計要點,組織市政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放驗線單;負責市政工程規劃驗收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的臨時市政工程審批工作;參與市政類城市規劃編製、修改的審查工作;牽頭組織對城區地下空間開發的規劃管理。
(八)規劃執法隊
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維護城鄉規劃管理秩序,負責查處違反規劃管理的行為。依法查處規劃編製單位違法編製城鄉規劃的行為;依法查處各類不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參與規劃建設糾紛調解工作;參與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接受和處理規劃違法行為的舉報和投訴,組織鄉鎮規劃執法及違法建設處理工作。
核定市城鄉規劃局事業編製4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規劃師1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1名。
瀏陽市村莊集鎮規劃管理所更名為瀏陽市村莊集鎮規劃管理辦公室,為市城鄉規劃局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財政補助(全額)事業編製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