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君
始於西漢的婦女封號
1、婦女封號。漢武帝尊其外祖母臧兒為平原君。平原是當時郡名,為封郡君之始。
唐內命婦一品母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封從四品郡君;四品文武官之母或妻封郡君。
金郡候之母或妻封郡君,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稱郡候夫人。
元正從四品官之母或妻封郡君。
明郡王孫兒封郡君。
清唯貝勒正室之女及親王側福晉之女稱郡君。
《北齊書·段韶傳》:“啟求歸 朝陵公,乞封繼母梁氏為郡君。”
宋 蘇軾 《故龍圖閣學士滕公墓誌銘》:“娶 李氏,唐 御史大夫 棲筠之後,晉卿之女,累封 建安 郡君。”
清 阮葵生 《茶餘客話》卷一:“貝勒女為貝勒多羅格格,稱郡君。”
參閱宋高承《事物紀原·嬪御命婦》。
2、妓女。唐孫棨《北里志·牙娘》:“趙為山,每因宴席偏眷牙娘,謂之郡君……他日為山自外歸,內子謂為山曰:‘今日顏色甚悅暢,定應是見郡君也。’”
中國郡君之名自漢朝後仍有沿用:
唐朝:正一品嬪妃之母封為正四品郡君,正二品嬪妃之母為從四品郡君,四品官員之母或正室亦可封為郡君。北魏:皇後生母、嫡母、繼母封為郡君。宋朝:朝中任中大夫、大將軍、團練使、雜學士等以上的官員之母封為郡君,也是低級妃嬪位號之一。金朝:以郡侯之母或正室為郡君,後來在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改稱郡侯夫人。元朝:正、從四官員之母或正室封郡君。明朝:親王之女封郡主、孫女封郡君。郡王之女封縣主,孫女封縣君。清朝:滿語稱多羅格格,和碩親王庶女封郡君。多羅貝勒嫡女亦封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