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鄂鄂倫春族鄉隸屬遜克縣管轄。位於縣境西南部,小興安嶺山脈東側,東南與伊春市接壤,南與綏棱縣交界,西與北安市和德都縣毗鄰,西北與孫吳縣相連。
鄉政府駐地距縣城80公里。
新鄂鄉一帶,原為鄂倫春人遊獵的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
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為了關懷和改善少數民族群眾的生產生活,動員
鄂倫春族下山定居。1953年春,由國家扶助,擇地建房,同年9月建立鄂倫春族新村,命名“新鄂”,使長期過著游牧生活的鄂倫春族群眾開始定居。1956年4月,設置新鄂鄂倫春族鄉。1959年7月,改為新鄂人民公社,是一個社、村、隊合一的少數民族公社。1984年4月,改為新鄂鄂倫春族鄉。
新鄂鄉全境均屬山區,行政區域總面積6660平方公里。境內森林資源豐富,由
沾河林業局11個林場經營林區。野生動物有鹿、熊、
狍子、犴、獐、野狐、灰鼠、
黃鼬等,盛產猴頭
蘑、
木耳、
松籽、
黃芪、
五味子等土特產和中藥材,有利於鄂倫春人狩獵以及開展副業生產。耕地面積3.5萬畝,以農業為主,主要種植
小麥,兼種
大豆。全鄉共轄新鄂、新春、新慶、新勝、新華、浦洛口子等6個村,鄂倫春族主要聚居於新鄂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1601人,鄂倫春族人口約佔全鄉人口的23%,蒙古、滿、朝鮮等其他少數民族人口約佔5%。鄉政府駐地新鄂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