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效新書
明代戚繼光創作的軍事著作
《紀效新書》是明代戚繼光創作的軍事著作,屬於戚繼光在東南沿海平倭戰爭期間練兵和治軍經驗的總結。
夫曰‘紀效’,明非口耳空言;曰‘新書’,所以明其出於法而非泥於法,合時措之宜也。”這段話說明了撰寫本書的目的、成書的時代、背境和主要內容、特點,以及書名的來歷和含意。但未言及具體成書年代。據《戚少保年譜耆編》卷二記載:“嘉靖三十九年,……春正月,創鴛鴦陣,著《紀效新書》。”說明《紀效新書》當寫成於戚繼光調任浙江抗倭的第六年即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他在《自序》中說:“數年間,予承乏浙東,乃知孫武之法,綱領精微莫加矣。第於下手詳細節目,則無一及焉。猶禪家所謂上乘之教也,下學者何由以措。於是乃集所練士卒條目,自選*畝民丁以至號令、戰法、行營、武藝、守哨、水戰,間擇其實用有效者,分別教練,先後次第之,各為一卷,以海諸三軍俾習焉。顧苦於繕寫之難也,愛授粹人。客為題曰:《紀效新書》。
《紀效新書》原本十八卷,卷首一卷。具體篇目如下:卷首包括“任臨觀請創立兵營公移”、“新任台金嚴請任事公移”、“紀效或問”三篇。正文分:束伍篇第一、操令篇第二、陣令篇第三、諭兵篇第四、法禁篇第五、比較篇第六、行營篇第七、操練篇第八、出征篇第九、長兵篇第十、牌筅篇第十一、短兵篇第十二、射法篇第十三、拳經篇第十四、諸器篇第十五、旌旗篇第十六、守哨篇第十七、水兵篇第十八,共十八篇十八卷。另外,戚繼光被調廣州鎮粵時,曾“復取《紀效新書》讎校,梓于軍中。”(《戚少保年譜耆編》卷十二“孝思詞祝文”)此本共十四卷。不僅卷數與十八卷本不同,而且篇目和內容也有差異。卷前有明王世貞《戚將軍紀效新書序》和與《練兵實紀·凡例》大致相同的“教習次第”。這裡不仿將其篇目也抄錄於下:束伍篇第一、耳目篇第二、手足篇第三、手足篇第四、手足篇馬附第五、比較篇第六、營陣篇第七、行營篇第八、野營篇第九、實戰篇第十、膽氣篇第十一、舟師篇第十二、守哨篇第十三、練將篇第十四,共十四篇十四卷。十四卷本是戚繼光晚年的手校本,吸收了《練兵實紀》的精華,補充了新的內容,值得重視。
《紀效新書》(十八卷本)總序中的“公移”緊密結合東南沿海的地形、我情與倭情,論述了練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練兵理論和計劃。《紀效或問》則對重要問題,尤其是最急需解決的事情進行申明和論辨,以防疑惑不解,他自注說:“柬伍既有成法,必信於眾,則令可申。苟一字之種疑,則百法之是廢,故歷述所急與可辨者,為或問以明之。”正文十八卷詳細而又具體他講述了兵員的選拔和編伍、水陸訓練、作戰和陣圖、各種律令和賞罰規走、諸種軍誡兵器及火藥的製造和使用、烽堠報警和旗語信號等建軍作戰的各個方面,並有大量形象逼真的兵器、旗幟、陣法、習藝姿勢等插圖。書中還詳細記述了戚繼光發明的鴛鴦陣,即一種以牌為前導,筅與長槍,長槍與短兵互防互救,雙雙成對的陣法。以及鴛鴦陣的變體“三才陣”。該陣法組成人數更少,用於衝鋒時追殲敵軍。
《紀效新書》語言通俗,“其詞率如口語,不復潤飾”(《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結合士卒實際講道理,情深意切,易學易記,如在《禁令篇》對士卒說:“凡你們當兵之日,雖颳風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這銀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辦納來的。你在家那個不是耕種的百姓,你肯思量在家種田時辦納的苦楚艱難,即當思量今日食銀容易,又不用你耕種擔作,養了一年,不過望你上陣殺勝。你不肯殺賊保障他,養你何用?就是軍法漏網,天也假手於人殺你。”
《紀效新書》“乃集所練土卒條目”彙輯而成,類似軍中各種條例條令的彙編。在這些條款中,比較充分地反映了戚繼光在東南沿海抗倭時練兵、作戰的思想。他針對當時“浙兵”腐敗,戰鬥力低下的狀況,首先強調要從嚴治軍,提出了創立兵營、選兵、練兵的三部曲,並制定了整頓軍隊的六條措施:“一曰首正名分,使指揮千百戶旗軍丁舍,秩然有序,而衛所之號令,必行於上下;二曰拿治剝軍貪官,以蘇久困之卒,使士氣漸裕;三曰重治刁軍刁官,使衛所之官,敢於任事;四曰禁所伍越序文移,無印白呈,以肅軍政;五曰諭以忠義,厚恤戰亡,以勸親上使長之念;六曰清磨戶口,均編差役,以養荷戈之力。”(《新任台金嚴請任事公移》)他主張“恩威兼著,情法相融。中有梗玩者,重治以警其餘。”(《紀效或問》)他還形象的把威嚴比作舟,把恩信比作舵,認為“載人者舟之功,而可以使之載者則舵也。”(《柬伍篇》)
《紀效新書》特別重視選兵,開篇第一句話就是“兵之貴選。”(《束伍篇》)認為選兵“其法惟在精”(《柬伍篇》),反對“用城市游滑之人”,“奸巧之人”,主張用“鄉野老實之人”。對於選兵的具體標準,認為“豐偉”、“武藝”、“力大”、“伶俐”四條既不可廢,亦不可專恃,“惟素負有膽之氣,使其再加力大,豐偉伶俐,而複習以武藝,此為錦上添花。”(《束伍篇》)然而這樣的人不易選到,相比之下,最主要的條件是“必精神力貌兼收”,因為武藝差可以教習。對於選來的士卒,要根據各自不同的特點發給他們兵器,“皆當因其材力而授習不同”,“如藤牌宜於少壯便健,狼筅長牌宜於健大雄偉,長槍短兵宜於精敏有殺氣之人。”(《束伍篇》)
在練兵方面,《紀效新書》特彆強調按實戰要求從難從嚴訓練,反對只圖好看的花架子。認為“設使平日所習所學的號令營藝,都是照臨陣的一般,及至臨陣,就以平日所習者用之,則於操一日,必有一日之效,一件熟,便得一件之利。”(《紀效或問》)並批評不按實戰要求的訓練方法是“虛套”,“就操一千年,便有何用,臨時還是生的。”尖銳指出“各色器技營陣殺人的勾當,豈是好看的。”(《紀效或問》)“凡武藝,不是答應官府的公事,是你來當兵防身立功殺賊救命本身上貼骨的勾當。你武藝高,決殺了賊,賊如何又會殺你。你武藝不如他,也決殺了你。若不學武藝,是不要性命的獃子。書中規定:“凡比較武藝,務要俱照示學習實敵本事,真可對搏打者,不許仍學習花槍等法,徒支虛架,以圖人前美觀。”(《比較篇》)重視號令訓練,規定:“各便宜簡明號令,合行刊給,各於長夜,每隊相聚一處,識字者自讀,不識字者就聽本隊識字之人教涌解說,務要記熟。”要求將士“耳只聽金鼓,眼只看旗幟”,“大家共作一個眼,共作一個耳,共作一個心。”(《號令篇》)重視平時養成訓練,認為“操兵之道,不獨執旗走陣於場肆而後謂之操,雖閑居坐睡嬉戲亦操也。”(《紀效或問》)他還認為,訓練畢竟與實戰有所差別,平日十分武藝,臨時如用得五分,便可成功。“開大陣,對大敵,比場中較藝擒捕小賊不同。堂堂之陣,千百人列隊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叢槍戳來,叢槍戳去,亂刀砍來,亂殺還他,只是一齊擁進,轉手皆難,焉能容得左右動跳;一人回頭,大眾同疑,一人轉移寸步,大眾亦要奪心,焉能容得或迸或退。”(《紀效或問》)
《紀效新書》要求將帥不僅要有帶兵制敵的文韜武略,而且要精通各種技藝,要作士卒的表率;不僅戰時與士卒患難與共,而且平時也要處處與士卒同甘共苦。指出:“為將之道,所謂身先士卒者,非獨臨陣身先,件件苦處,要當身先。所謂同滋味者,非獨患難時同滋味,平處時亦要同滋味,而況技藝豈可獨使士卒該習,主將不屑習乎?”(《紀效或問》)
《紀效新書》特彆強調賞罰在治軍中的作用,主張賞罰要公正,賞不避仇,罰不避親,指出:“凡賞罰,軍中要柄。若該賞處,就是平時要害我的冤家,有功也是賞,有患難也是扶持看顧;若犯軍令,就是我的親子侄,也要依法施行,決不干預恩仇。”(《禁令篇》)戚繼光言行一致,帶頭執法,後來以臨陣回顧,斬其長子。書中還制定了許多具體的訓練紀律,各項賞格罰條、連坐法等。制訂了嚴格的民眾紀律,如規定:“砍伐人樹株,作踐人田產,燒人屋房,姦淫作盜,割取亡兵的死頭,殺被擄的男子,污被擄的婦人,甚至妄殺平民,假稱賊級,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有犯,決以軍法從事抵命。”(《禁令篇》)
《紀效新書》重視兵器在戰爭中的作用,認為:“器械不利,以卒予敵也;手無博殺之方,徒驅之以刑,是魚肉乎吾士也。”(《長兵篇》)書中以大量篇幅記述了各種兵器的製造、形制、樣式、作用、習法等。並對長短兵器的使用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探討,認為“長則謂之勢險,短則謂之節短。”(《長兵篇》)主張長兵短用,短兵長用,即用長兵器要在較近的有效距離攻擊;短兵則先用標槍襲敵,然後乘敵躲閃之機殺入。書中還記述了戚繼光就地取材而發明的新兵器“狼筅”,即用節密枝堅的竹子削制而成的一種兵器,戚繼光稱其為“行伍之藩籬,一軍之門戶”(《牌筅篇》)。
1.《列女傳》雲 : "怒氣開弓,息氣放箭。" 蓋怒氣開弓,則力雄而引滿。息氣放箭,則心定而慮周。
2.“量力調弓,量弓制矢。”此為至要也。故《荀子》曰: “弓矢不調,羿不能以必中。”《孟子》謂: “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 (滿弓) , 學者亦必志於彀。”
3.射家要法:“持弓矢,審、固。”審者,詳審。固者,把持堅固也。
4.凡打袖,皆因把持不定。
5.凡矢搖而弱,皆因鏃 (箭頭) 不上指也(拉鋸不固定)。
6.法曰: “鏃不上指,必無中理。指不知鏃,同於無目。”此指字乃左手中指末。知鏃者, 指末自知鏃到,不假於目也。必指末知鏃,然後為滿。必箭箭皆知鏃,方可言射。
7.審者:審於弓滿,矢發之際。今人多於大半矢之時審之,亦何益乎審者。今人皆以為審的而已, 殊不知審的第,審中之一事耳。蓋弓滿之際,精神已竭, 手、足已虛。若卒然而發, 則矢直不直,中不中, 皆非由我心使之也。必加審之,使精神和易, 手足安固,然後發矢。其不直,不中為何?
8.《射法》中,‘審’字與《大學》“慮而後能得”‘慮’字同。君子於至善,既知所止,而定, 而靜,而安矣。又必能慮焉,而後能得所止。君子於射箭,引滿之餘, 發矢之際,又必加審焉,而後中的可決。欲知‘審’字工夫,合於‘慮’字工夫,玩味之乃得。
9.大指壓中指把弓:此至妙之古法也,決不可不從之。
10.馬弓。決要開至九分滿,記之! 記之! 若七八分,亦難中也。
11.馬上射,把箭須以箭二枝連弓弝把定,又以一枝中弦掛,為便。其有以箭插衣領內,或插腰間,俱不便。決要從吾言!
12.凡箭去,寧高而過的, 慎勿低而不及也。此人人之病,記之! 記之!
13.場中射,須要業業。恐不中,決不可有一毫自放之意。都如無監射各官在上,都如平日自射一般, 慢慢一枝知鏃過一枝,一枝審過一枝, 如何不中?
14.凡中的之前可取必者,皆自從容閑暇。未有忙忽而可取必者。忙忽而有中者,亦幸耳。
15.凡射至五矢之外,猶未中的, 更要從容,審。決不可因不中而自忙。若忙,則六七八九矢更無中理也。
16.教騎射箭,法曰:“勢如追風,目如流電, 滿開弓,急放箭。目勿瞬視,身勿倨坐, 出弓如懷中吐月,平箭如弦上懸衡”,息一其心志。
17.步射箭法曰: “箭者,殺人於百步之外者也。”射者必量其弓,弓量其力,無動容作色,和其肢體,調其氣息,一其心志。故曰:“莫患弓軟,服當自遠。莫患力贏,引之自伾。”
18.力勝其弓,必先持滿射之, 先近而遠;此不易之法也。大端還要學扯滿射遠,及到然後自近求准。非如一人自未開弓,便止射三、二十步起也。如此,一為所局,豈能遠耶?
19.凡射,或對賊。或對靶,站定, 觀靶子或賊,人不許看扣:目稍瞬,則不及避而制於人,此眼法也。
20.凡射,前腿似橛 (小木樁),後腿似瘸,隨箭改移,只在後腳。左眉尖直對右腳尖,“丁字不成,八字不就。”射右改左,射左改右,二句正中的之妙,此足法也。
21.凡射,前手如推泰山,後手如握虎尾。一拳主定, 前後直正;慢開弓,緊放箭。射大:存於小;射小:加於大。‘存’:壓其前手;‘加’,舉其前手。務取水平:前手撇,後手絕。二句射之玄機。一撇,一絕,正相應之妙。一齊著力,使兩臂、膞伸。合則箭疾而加於尋常數等矣!此手法也。
22.凡射,頤 (腮) 惡旁引,頭惡欲垂, 胸惡前凸,背惡后偃,乃身之病。此身法也。
23.凡射,箭去搖頭,乃是右手大、食指扣弦太緊之故。其扣弦太緊之故,是無名、小指鬆開之故。學射者有此病,射時用小草稍一寸,用無名指、小指共拾於手心,箭去而草不墜,即箭不搖擺矣。
24.凡對敵射箭,只是個膽大,力定, 勢險,節短,則無不中人,無人能避矣。此狀形容不出,大端將弓扯起,且勿盡滿,且勿輕發。只是四平架手,立定,則勢自險矣。必待將近數十步,約我一發必能中敵,必能殺人至死,或患將切身,或為賊先鋒,一中而收利十倍,則節自短矣。馬上之賊,只當看大的,射不可射人。諺云:“射人先射馬,擒賊必擒頭”是也。
25.凡馬,須要平日適飼養,時調度,蹤蹲,聽令進止,觸物不驚,馳道不削。前兩腳從耳下齊出,后兩腳向前倍之,則疾且穩,而人可用器矣。故馬者,人之命。胡馬慣戰,數倍中國,居常調度之功也。
譯文
紀效新書卷十三 射法篇
1.《列女傳》中有這麼一段記載:“氣勢滿盛地開弓,平和呼吸地放箭。”這是因為氣盛開弓,這樣力量雄厚容易開滿弓,平和放箭,這樣內心安定而且思慮周全。
2.“衡量弓的力量選擇箭矢,依據弓的參數製作箭矢。”這是非常重要的一條。《荀子》有載:“弓與箭沒有調配清楚,即使是后羿也不能射好。”《孟子》有云:“射藝老師教人射箭,必須要求習射者滿弓,習射者也必須做到滿弓。”
3.射學要法:“持弓箭,要審固。”審,就是詳細內省自身姿態。固,就是穩固射箭動作。
4.但凡弦打衣袖都是握弓把不穩定造成的。
5.但凡撒放后箭飛行軌跡飄忽不定,氣勢羸弱,這是開弓時拉距不足造成的。
6.射法有云:“箭鏃不上指頭,必定射不中;食指不知鏃,等同於沒有瞄準。”本句中的“指”是左手食指指尖。知鏃,是不藉助目視依靠手指來感知箭鏃的是否到位。所以需要以指末知鏃,這樣弓才能開滿。射箭時必須箭箭知鏃,這樣才能撒放。
7.審:在開滿弓的時候內省動作姿態,在準備撒放的那一刻。現在大多數人在開弓一半的時候審視,這樣怎能發揮“審”的益處。今人都以為只要審靶即可,卻不知道審靶只是內省中的一個環節。滿弓的時候,精神已經竭盡,手足已虛弱。如若此時撒放,那麼箭能否準確命中目標,不能由我的內心左右。所以嚴加關注內省,讓精神平和專註,四肢平穩,然後放箭必然能直中目標。這樣怎還會射不中呢?
8.《射法》中,的“審”字,和《大學》中的“慮而後能得”的慮字是相同的。君子要達到崇高的美德,要知其所止,意志堅定,內心平靜,隨遇而安。之後必能思慮周詳,為人處事令行禁止。君子對於射箭,在開滿弓,即將放箭的時候,尤其需要射箭時先審視之後才能確保射中目標。能理解“審”這個字的含義,和“慮”字的含義是一致的。
9.推弓手的大指要壓在中指上,這是古代射法中的精妙之處。萬萬不可不遵守而改成其它的握弓手法。
10.騎射。要訣是開弓到九分滿,要牢記!即使已經有七八分滿,也很難能命中目標。
11.騎射時必須有兩支箭連著弓把一同持握,而且有一支已經掛在弦上最為方便。有的人將箭插衣領內,或者插在腰間都不方便。一定要聽從以上的教誨。
12.但凡射出去的箭寧可高過目標,也不可低於目標沒有射到。這是人人都會出現的毛病,切記!
13.入場比試射箭,內心神情要專註。要時刻提醒自己射不中目標,絕對不能有絲毫自由放縱的心思。不論場上有多少位監官,和平日自己訓練射箭時一樣,按標準完成每個動作,如何射不中?
14.但凡能射中目標的箭,都是在從容閑逸的心態中做到的。從來沒有動作匆忙就能射中目標的情況,即便在匆忙的情況下還能射中,這也是運氣!
15.但凡射箭射到五六箭之後,還沒有射中目標,更要自省自己的動作。切不可因為射不中而自顧慌忙,如果內心慌忙那麼射到後面,就更射不中了。
16.教騎馬射箭,按以下方法教學:“騎馬要像追逐風一般急速,眼光要像閃電一樣鎖定目標,開弓要滿,放箭要快,眼光不要眨動,馬上坐姿要穩,出弓好似懷中吐月,箭水平扣在弦上”,氣息和心志相互統一。
17.步射射法有云:“射箭,在百步之外取人性命。”射手必須親自選擇合適自己的弓,開弓測量,臉不動容不露難色,肢體穩定和諧,氣息順暢,與心志統一。所以說:“不用擔心弓的力量太小,能操控得了弓自然射得遠。不要擔心自己的力量羸弱,開弓自然眾多勢盛。
18.人的力量必須強過弓的力量。必先持弓開滿才能射。訓練射箭先在近距離射箭然後再逐步加長距離,這是定論。除此以外還要學習滿弓射遠,先能射到遠處的距離然後逐步靠近目標要求精準。並非新人一開始射箭持弓,便從三、二十步的距離起射。這樣以後怎麼能射得遠呢?
19.但凡射箭,要麼瞄準敵人。要麼瞄準箭靶,(射箭時)站定位置,瞄準靶子或者敵人時,自己不許看著箭扣弦;眼光一刻不能走神,否則來不及躲避被人所制,這是射箭時眼光的要求。
20.但凡射箭,前腿站姿好似木樁,後腿站姿好似瘸腳的樣子,只用後腳改變站位,以箭的落點選擇移動方位。左眉尖直對右腳尖,做到“丁字不成,八字不就。”射右邊的目標整姿勢就改成左邊的標準,射左邊的目標整姿勢就改成右邊的標準,這兩句是命中目標的精華,以上就是射箭站姿的方法。
21.但凡射箭前手推弓如同推握泰山,後手勾弦好似握著老虎尾巴,手拳推弓穩定,前後手都要伸直固定。開弓要緩慢,撒放要乾脆。射得目標大(近)前手要略微下沉。射的目標小(遠)前手要抬高。“存”:下壓前手;“加”抬高前手。撒放時前後收動作務必保持動作平直:前手撇弓,後手決斷。這兩句是撒放射箭的玄機。一撇,一絕,精妙在於相互作用。一併發力,讓兩臂,兩膞張開。動作一至那麼箭速相對尋常箭的速度還要快!以上是射箭手法。
22.但凡射箭,脖頸(臉頰)不能偏歪,脖子不能后縮,胸不能前凸,背不能后駝,這些都是身體姿態上的毛病。這是射箭姿態的方法。
23.但凡射箭時,撒放放箭出去箭會晃動,這是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勾弦太緊導致的。導致扣弦太緊的原因,是無名指,小指太過放鬆的原因。初學射箭的新人都有這個毛病,所以射箭時要用一寸左右的稻草,用無名指,小指將稻草攥在手心,撒放后草不會從手上墜落,這樣箭射出去不會晃動了。
24.但凡迎敵對射,只要勇敢鎮定穩住力量,氣勢威迫節奏迅猛,那麼射無不命中目標,無人能躲避。這種狀態難以文字形容,要預先將弓張開,切勿開滿弓。放箭切勿氣虛無力,只要姿勢平架立定不要後退,那麼氣勢自然令人畏懼。必須等待敵人與我方的距離僅有數十步時,一箭命中,必定擊殺敵人,或威脅敵人將領,或以帶頭衝鋒的敵人為目標,一次命中可獲利十倍,自然氣勢威迫節奏迅猛。騎馬賊兵只當作大號的靶子射擊,不要瞄準射人。諺語有云:“射人先射馬,擒賊必擒頭”。
25.但凡戰馬,平日飼養必須規範,調度有規範,令行禁止,觸物不驚,馳道不削,前兩腳要從耳下劃一行進,后兩腳向前跟進,這樣戰馬行進快速而且平穩,這樣人在馬上方能使用兵器。所以戰馬,是關係到戰士們生死存亡的重要寄託。胡人的馬比中原的馬更善於戰鬥,並非只是環境氣候使然,也是平日經常調動操練的因素。
譯者釋義:
1.作為《紀效新書》中的一卷,實際上是整篇文章。這裡為了方便查閱,將其拆分為25句。
2.在《紀效新書卷十三 射法篇》中,戚公教導詳細,小生這裡簡單梳理成現代文供讀者理解:
每次開弓放箭氣息要有節奏。
選擇弓的磅數要以個人現階段的力量為準,同理選箭要以弓的磅數大小為準。
審:反省射箭過程中的每個動作,保證動作一致性。
固:開徠弓后射箭動作穩固不顫抖。
打臂與推弓手推弓動作不問題有關。
開弓必須滿弓,滿弓的標準以自己臂展和拉距為準,反映到動作上則為知鏃;拉距不足,箭易虛飄(其中之一,以弓和箭的合適匹配為準)。
射遠,寧高勿低。
在射箭比試時,內心必須平靜,讓比賽射箭與平常射箭的心態一致,不能太放鬆,也不能太緊張。
射箭時,前手推弓,後手開弓,前後手均勻用力;站姿雙腳站定膝蓋同時受力;撒放要乾脆,每箭節奏要一致。
後手勾弦要放鬆,不要過緊勾弦;後手小指無名指要收在手心。
射箭身體要正,頭不要歪,背不要駝,胸不要前凸。
3.戰鬥射法與科場射法是有區別的。戰鬥射法講求快速連貫,一擊斃敵;科場射法講求節奏,精神專註,精確中靶。
4.騎射小生沒有接觸過對本篇中的選段只得翻譯,沒有詳細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