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滄江—湄公河合作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首次外長會2015年11月12日在雲南景洪舉行。中國、泰國、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六國外長就進一步加強瀾滄江-湄公河國家合作進行深入探討,達成廣泛共識,一致同意正式啟動瀾湄合作徠進程,宣布瀾湄合作機制正式建立。
2020年2月20日,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外長會在寮國萬象舉行。
會議審議通過了瀾湄合作概念文件,一致同意研究並儘早實施一批“早期收穫”項目。會議結束時,根據與會各方共識,王毅宣布瀾湄合作機制正式建立。會議發表了聯合新聞公報。
一是更加註重接地氣。瀾湄合作是為六國發展量身定做,更加符合六國共同需求,重在為六國民眾帶來看得見、摸得著的福祉。
二是更加註重行動力。瀾湄合作以項目為本,重在高效務實,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程序和會議,力求通過直接落實具體項目,為次區域發展帶來實實在在的成果。
三是更加註重全面性。與其它次區域合作機制專註於單一領域不同,瀾湄合作涵蓋政治、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社會人文三大領域,有利於全面對接東盟共同體建設,提升地區合作的整體水平。
四是更加註重包容性。瀾湄合作無意取代現有各種湄公河機制,而是旨在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輔相成,協調發展,發揮各自優勢,共同促進次區域的發展繁榮。事實證明,瀾湄合作正在為帶動和促進其它次區域合作發展發揮積極作用。中國願繼續以適當方式參與各種涉湄公河合作機制,也歡迎域內外各國支持和參與瀾湄合作進程。
瀾湄合作首次外長會於2015年11月12日在中國雲南景洪成功舉行,會議發表了《關於瀾湄合作框架的概念文件》和《聯合新聞公報》。
我們重申對瀾滄江-湄公河次區域和平、穩定、可持續發展和繁榮的承諾,決心加強相互信任與理解,合力應對地區面臨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挑戰,以釋放本地區巨大的發展潛力。
我們強調瀾湄合作應秉持開放包容精神,與東盟共同體建設優先領域和中國-東盟合作全面對接,與現有次區域機制相互補充、協調發展。
我們進一步強調瀾湄合作將建立在協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協商和協調、自願參與、共建、共享的基礎上,尊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
我們一致認為瀾湄合作將在“領導人引領、全方位覆蓋、各部門參與”的架構下,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項目為本的模式運作,旨在建設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樹立為以合作共贏為特徵的新型國際關係典範。
同意瀾湄務實合作包括三大合作支柱,即(1)政治安全,(2)經濟和可持續發展,(3)社會人文。
認可作為瀾湄合作首次外長會成果的瀾湄合作初期五個優先領域,即互聯互通、產能、跨境經濟、水資源和農業減貧合作。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
一致同意採取以下措施:
1、推動高層往來和對話合作,增進次區域互信理解,以加強可持續安全。
2、鼓勵各國議會、政府官員、防務和執法人員、政黨和民間團體加強交流合作,增進互信與了解。支持舉辦瀾湄合作政策對話和官員交流互訪等活動。
3、根據各成員規定和程序,通過信息交換、能力建設和聯合行動協調等加強執法安全合作,支持建立執法合作機構,推進有關合作。
4、加強應對恐怖主義、跨國犯罪、自然災害等非傳統安全威脅的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開展人道主義援助,確保糧食、水和能源安全。
6、鼓勵中國的“一帶一路”倡議與瀾湄合作活動和項目及包括《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在內的湄公河國家相關發展規劃之間的對接。
7、加強瀾湄國家軟硬體聯通,改善瀾湄流域線、公路線和鐵路線網路,推進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在瀾湄地區打造公路、鐵路、水路、港口、航空互聯互通綜合網路。加快電力網路、電信和網際網路建設。落實貿易便利化措施,提升貿易投資,促進商務旅行便利化。
8、如本次會議通過的《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產能合作聯合聲明》所述,拓展工程、建材、支撐產業、機械設備、電力、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產能合作,構建次區域綜合產業鏈,共同應對成員國面臨的經濟挑戰。
9、支持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建設邊境地區經濟合作區、產業區和科技園區。
10、通過各種活動加強瀾湄國家水資源可持續管理及利用方面合作,如在中國建立瀾湄流域水資源合作中心,作為瀾湄國家加強技術交流、能力建設、旱澇災害管理、信息交流、聯合研究等綜合合作的平台。
11、開展農業技術交流與農業能力建設合作,在湄公河國家合作建立更多的農業技術促進中心,建設優質高產農作物推廣站(基地),加強漁業、畜牧業和糧食安全合作,提高農業發展水平。
12、落實“東亞減貧合作倡議”,在湄公河國家建立減貧合作示範點,交流減貧經驗,實施相關項目。
13、強調穩定的金融市場和健全的金融架構對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支持各國努力加強金融監管能力建設和協調。繼續研究並分享經驗,以推進雙邊本幣互換和本幣結算,深化金融機構合作。
14、作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成員國,支持亞投行高效運營,為彌補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融資缺口,向亞投行尋求支持。
15、鼓勵可持續與綠色發展,加強環保和自然資源管理,可持續和有效地開發和利用清潔能源,建設區域電力市場,加強清潔能源技術交流與轉讓。
16、共同推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期待談判於2016年如期完成,促進東亞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17、加強成員國之間文化交流,支持文化機構和藝術家間的交流合作,探討建立瀾湄人文交流平台的可能性。推動政府建立的文化中心充分發揮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交流。
18、提升科技合作和經驗分享,深化人力資源開發、教育政策、職業培訓合作和教育主管部門及大學間交流。
19、加強公共衛生合作,特別是在傳染病疫情監測、聯防聯控、技術設備、人員培訓等領域加強合作,推動建立瀾湄熱帶病監測預警平台,推動傳統醫藥合作。
20、增進旅遊交流與合作,改善旅遊環境,提升區域旅遊便利化水平,建立瀾湄旅遊城市合作聯盟。
21、鼓勵媒體、智庫、婦女、青年等交流,打造六國智庫聯盟和媒體論壇,繼續舉辦瀾滄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項目。
22、每兩年舉行一次瀾湄合作領導人會議,並根據需要舉行領導人特別會議或非正式會議,旨在為瀾湄合作長遠發展進行戰略規劃。外長會每年舉行一次,負責合作政策規劃和協調。根據需要舉行外交高官會和工作組會,商討具體領域合作。未來視合作需要不斷完善瀾湄合作機制建設。
23、歡迎中方設立瀾湄合作專項基金、優惠性質貸款和專項貸款,用於推進瀾湄合作。歡迎中方承諾未來3年向湄公河國家提供1.8萬人年獎學金和5000個來華培訓名額,用於支持瀾湄國家間加強合作。
24、認可“早期收穫項目聯合清單”,期待有關項目儘早實施,惠及所有成員國。各國領域部門應組建聯合工作組,規劃落實具體項目。
25、加強各領域人才培訓合作,提升瀾湄國家能力建設,為瀾湄合作的長遠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26、鼓勵六國政府部門、地方省區、商業協會、民間組織等加強交流,商討和開展相關合作。
2018年1月10日,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此次會議的主題是“我們的和平與可持續發展之河”,會議發表了《瀾湄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金邊宣言》,為瀾湄合作機制指明未來十年發展進程。
宣言說,在短短不到兩年時間裡,瀾湄合作機制已從萌芽期發展為成熟的區域合作機制,成為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減少發展差距、支持東盟共同體建設、促進南南合作、推動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重要機制。
宣言說,瀾湄合作機制已經建成水資源合作中心、瀾湄環境合作中心、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瀾湄合作專項基金已經開始運轉。
宣言說,與會領導人對在第一次領導人會議上提出的45個早期收穫項目以及第二次外長會中方提出的13個倡議取得的實質進展非常滿意,高度讚揚中國設立瀾湄合作專項基金以及促進瀾湄國家交流與合作的努力。
宣言說,瀾湄合作應秉持開放包容精神,與東盟共同體建設優先領域和中國-東盟合作全面對接,與現有次區域機制相互補充、協調發展。要根據全球力量的不斷變化和發展趨勢,通過與《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2025》、東盟一體化倡議、“一帶一路”倡議以及各國發展戰略合作,實現共贏。
宣言認為,瀾湄合作機制已從培育期發展到成長期,未來將進一步加強在五個優先領域的合作,拓展新的合作領域,應對瀾湄國家的發展要求,優化合作模式,合力打造瀾湄流域經濟發展帶。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將於8月24日出席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領導人會議,李克強總理將同瀾湄合作共同主席國寮國總理通倫共同主持會議,柬埔寨首相洪森、緬甸總統溫敏、泰國總理巴育、越南總理阮春福將出席。會議將通過視頻方式舉行。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
2018年12月17日,第四次外長會在寮國琅勃拉邦舉行,六方一致同意開始討論共同構建瀾湄流域經濟發展帶的具體方案,開展高質量產能合作,推動在教育、海關、衛生、青年等領域進行更深入合作,探討促進瀾湄地方合作的路徑。會議通過了《第四次外長會聯合新聞公報》,散發了《<五年行動計劃>2018年度進展報告》、“2018年度瀾湄合作專項基金支持項目清單”和六國智庫共同撰寫的《瀾湄流域經濟發展帶研究報告》,發布了瀾湄合作會歌。
2020年2月20日,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外長會在寮國萬象舉行。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和寮國外長沙倫賽共同主持,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大臣布拉索昆、泰國外長敦、緬甸國際合作部部長覺丁和越南副總理兼外長范平明出席。
王毅在發言中表示,瀾湄合作啟動近4年來,機制建設日益完善,合作領域持續拓展,內生動力不斷增強,瀾湄意識深入人心,有力促進了流域各國關係發展。瀾湄合作正在從快速拓展期進入全面發展期。應抓緊落實業已提出的各項倡議,確保下一階段合作方向更加明確,動力更加充沛,成果更加豐碩。一是從加強貿易聯通入手,把瀾湄合作與“陸海新通道”結合起來,加快推進瀾湄經濟發展帶建設。二是加強公共衛生合作,以此次共同應對疫情為契機,探討建立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聯合處置機制,使公共衛生安全成為瀾湄合作新的增長點。三是深化水資源合作。中方願積極考慮同湄公河國家分享瀾滄江全年水文信息,確保水資源合理可持續利用。四是進一步推動農業合作。在抓緊落實“瀾湄農業三年行動計劃”基礎上,用好瀾湄農業合作機制,使更多湄公河國家產品進入中國市場。五是重點推進民生合作,用好瀾湄合作專項基金項目,不斷提升民眾的獲得感。六是積極開展非傳統安全合作,加強治國理政交流,共享發展經驗,共同維護邊境地區和平安寧。七是促進次區域機制協調發展,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三河流域、湄公河委員會等機制加強交流,發揮更大效益。
與會各國外長都對中方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示堅定支持,相信中方將儘快戰勝疫情。外長們回顧了瀾湄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和第四次外長會成果落實情況,感謝中方為促進瀾湄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的幫助,對既定合作框架內項目特別是水資源、民生等領域合作進展表示滿意,認為深化瀾湄合作有助於更好應對面臨的挑戰。外長們贊同王毅國務委員兼外長關於下階段瀾湄合作建議,同意為年內舉行第三次領導人會議做好認真籌劃和準備。
會議通過了《瀾湄合作第五次外長會聯合新聞公報》。
中國秉持發展為先、平等協商、務實高效、開放包容的瀾湄精神,同湄公河五國加強溝通配合,積極推進機制平台建設,大力開展各領域務實合作,有序推進重大發展項目。中方出席了歷次瀾湄合作重要會議,舉辦和參與了大量合作項目。中方設立了瀾湄合作專項基金,支持六國提出的中小型合作項目。中方提供人民幣優惠貸款、優惠出口買方信貸和產能合作專項貸款,用於支持瀾湄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產能合作項目。中方許多政府部門和地方參與瀾湄合作,有力地拓展了合作領域,提升了瀾湄意識,為打造瀾湄流域經濟發展帶、建設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發揮了積極作用。
主要機制
領導人會議、外長會、高官會、外交及各優先領域聯合工作組會。
合作成員
中國、柬埔寨、寮國、緬甸、泰國、越南。
合作特點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曾向中外記者表示,瀾湄合作是由全流域六國自主自願發起的新型次區域合作,與其它現有的湄公河合作機制相比,瀾湄合作有幾個突出特點:
(一)更加註重接地氣。瀾湄合作是為六國發展量身定做的,更加符合六國共同需求,重在為六國民眾帶來看得見、摸得著的福祉;
(二)更加註重行動力。瀾湄合作以項目為本,重在高效務實,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程序和會議,力求通過直接落實具體項目,為次區域發展帶來實實在在的成果;
(三)更加註重全面性。與其它次區域合作機制專註於單一領域不同,瀾湄合作涵蓋政治、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社會人文三大領域,有利於全面對接東盟共同體建設,提升地區合作的整體水平;
(四)更加註重包容性。瀾湄合作無意取代現有各種湄公河機制,而是旨在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輔相成,協調發展,發揮各自優勢,共同促進次區域的發展繁榮。事實證明,瀾湄合作正在為帶動和促其它區域域合作發展發揮積極作用。中國願繼續以適當方式參與各種涉湄公河合作機制,也歡迎域內外各國支持和參與瀾湄合作進程。
發展歷程
2014年11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第17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上提出建立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簡稱“瀾湄合作”)機制。2016年3月,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在海南三亞舉行,全面啟動瀾湄合作進程。2018年1月,瀾湄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在柬埔寨金邊舉行,標誌瀾湄合作從培育期邁向成長期。
合作宗旨
深化瀾湄六國睦鄰友好和務實合作,促進沿岸各國經濟社會發展,打造瀾湄流域經濟發展帶,共建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增進各國人民福祉,助力東盟共同體建設和地區一體化進程,為推進南南合作和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徠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