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顫儀
實施電復律術的主體設備
除顫儀主要由監護部分、電復律機、電極板、電池等部分構成。電復律機也稱除顫器,是實施電復律術的主體設備。配有電極板,大多有大小兩對,大的適用於成人,小的適用兒童。
使用
心臟除顫復律時作用於心髒的是一次瞬時高能脈衝,一般持續時間是4~10ms,電能在40~400J(焦耳)。用於心臟電擊除顫的設備稱為除顫器,它能完成電擊復律,即除顫。當患者發生嚴重快速心律失常時,如心房撲動、心房纖顫、室上性或室性心動過速等,往往造成不同程度的血液動力障礙。尤其當患者出現心室顫動時,由於心室無整體收縮能力,心臟射血和血液循環終止,如不及時搶救,常造成患者因腦部缺氧時間過長而死亡。如採用除顫器,控制一定能量的電流通過心臟,能消除某些心律失常,可使心律恢復正常,從而使上述心臟疾病患者得到搶救和治療。
原始的除顫器是利用工業交流電直接進行除顫的,這種除顫器常會因觸電而傷亡,因此,目前除心臟手術過程中還有用交流電進行體內除顫(室顫)外,一般都用直流電除顫。
1.盲目除顫步驟:
2.先整理患者姿勢,避免肢體接觸金屬物,以免發生電擊傷。
3.暴露胸部,塗抹導電乳液;
4.打開除顫儀,根據患者選擇除顫能量大小充電;
5.充電完畢,將一個電極板置於鎖骨下胸骨右上方,而另一個電極中心在乳頭左側腋中線上;
6.除顫器操作者應當壓緊手持的電極板,囑醫護人員勿接觸患者,操作者按下電鈕放電除顫。必要時重複。
7.同步除顫即同步心律轉復步驟:
8.先將除顫儀上的心電監護接好,顯示患者心電圖;
9.前面步驟同盲目除顫一樣,只是除顫儀根據患者心電圖,識別選擇放電時間。
1.心室顫動是電復律的絕對指證。
2.慢性心房顫動(房顫史在1年~2年以內),持續心房撲動。
3.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常規治療無效而伴有明顯血液動力學障礙者或預激綜合征併發室上性心動過速而用藥困難者。
4.呈1:1傳導的心房撲動。
1.緩慢心律失常,包括病態竇房結綜合症。
2.洋地黃過量引起的心律失常(除室顫外)。
3.伴有高度或完全性傳導阻滯的房顫、房撲、房速。
4.嚴重的低血鉀暫不宜作電復律。
5.左房巨大,心房顫動持續一年以上,長期心室率不快者。
1.電能的選擇
除顫需要能量,除顫時選擇適當能量以產生充分的經心肌的電流。如果能量和電流過低,電擊就不能終止心律失常。如果能量和電流過高,就會造成功能和形態學損傷。在成人中體型大小和除顫所需的能量之間並無明確的關係,經胸的阻抗並不起重要作用。第一次除顫的推薦能量要達到200J,第二次電擊能量水平應當是200~300J。所給予的任何能量均有可能達到除顫,因此可指定一個能量範圍50~360J。由於經胸阻抗會隨著反覆電擊而降低,故隨後的電擊即便能量相同,所產生的電流也會較高。為此,如果第一次電擊不能終止室顫,最好在第二次電擊時重複給予與第一次一樣的能量。如果頭兩次電擊未能除顫,應當立即給360J的第三次電擊。如果經電擊VF雖已終止,但是此後又出現,應當再進行電擊,所給的能量應當是前次除顫成功所給予的水平。只有在電擊不能終止除顫時,才應增加電擊能量。
電復律所用電能用“J”表示。按需要量充電,心室顫動為250~300J非同步復律。室性心動過速為150~200J,心房顫動為150~200J,心房撲動為80~100J,室上性心動過速為100J,均為同步復律。
2.電極位置
體外電復律時電極板安放的位置有兩種。一種稱為前後位,即一塊電極板放在背部肩胛下區;另一塊放在胸骨左緣3~4肋間水平。有人認為這種方式通過心臟電流較多,使所需用電能較少,潛在的併發症也可減少。選擇性電復律術宜採用這種方式。另一種是一塊電極板放在胸骨右緣2~3肋間(心底部)。另一塊放在左腋前線內第5肋間(心尖部)。這種方式迅速便利,適用於緊急電擊除顫。兩塊電極板之間的距離不應
3.已安置永久起搏器患者進行心律轉復或除顫
應當注意不要將電極靠近起搏發生器,因為除顫會引起起搏器功能失常。安置永久起搏器患者經除顫或轉復,在電擊后應檢查起搏閾值。經胸阻抗除顫是將足夠的電流(安培)通至心臟。電流量決定於所選用的能量(焦耳)和經胸的阻抗(歐姆)或對電流的阻力。決定經胸阻抗的因素包括選擇的能量,電極大小、板-皮耦聯物質,以前電擊次數和間歇時間、電極間的距離(胸部大小)及電極板壓力。成人平均阻抗為70~80Ω。如果經胸阻抗大,低能量電擊不能產生足夠的電流以達到除顫。為了降低經胸阻抗,除顫器操作者應當壓緊手持的電極板,並在予持電極板和胸部之間應用凝膠浮膏或生理鹽水紗布墊。如果將電極板直接貼於胸壁,電極與胸壁之間無結合物質,會使經胸阻抗很高。
4.設備檢查
使用前檢查除顫器各項功能是否完好,電源有無故障,充電是否充足,各種導線有無斷裂和接觸不良,除顫器作為搶救設備,應始終保持良好性能,蓄電池充電充足,方能在緊急狀態下隨時能實施緊急電擊除顫。
1.繼續觀察心率、心律、呼吸、血壓、面色、肢體情況及有無栓塞表現,隨時做好記錄。病情穩定后返回病房。術前抗凝治療者。術后仍需給葯,並做抗凝血監護。
2.卧床休息1天~2天,給予高熱量,高維生素,易消化飲食,保持大便通暢。
3.房顫復律后,繼續服用藥物維持,並觀察藥效及不良反應。
4.保健指導,向病人說明誘發因素,如過度勞累、情緒激動等,防止複發。
2013年3月23日,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表示,在過去7年收到大約4.5萬起設備故障的報告后,計劃提出新的監管規則,以提高緊急除顫器的可靠性。該機構表示,其提案將要求生產商提供臨床數據或其它證據,證明他們的設備安全有效,可以獲得批准或留在市場上。FDA的提案還將要求生產商提供檢驗報告,並提交有關設備任何更改的詳細情況。該機構表示,大部分報告的問題都是“可以預防和矯正的。”“最常見的問題涉及到設備的設計和生產,以及對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的零部件的控制不力。”
美國很多公共場所都配備了自助除顫器,包括飛機場、體育場、學校、購物中心、寫字樓等。經過簡單的培訓,無論是現場的旁觀者,還是緊急救助人員或警察,可以正確操作這種儀器,為心臟病突發患者贏得寶貴的搶救時間。據統計,發生在醫院外的心跳驟停病例存活率只有大約5%,而如果在病發5分鐘內能使用自動除顫器,則存活率可以增加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