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是1980年由原國家教委(現國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中國高校第一個國際法研究機構。
1981年設立博士點;
1995年建立博士后流動站;
1996年被列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基地;
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為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2004年獲批成為“985”工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
2014年以國際法所為支撐單位申報的“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平台”被教育部批准為“2011協同創新平台”;
2015年被中宣部批准為首批國家高端智庫試點建設單位;
2016年通過教育部社科司下發的《關於公布2015年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測評結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00號),國際法所被評為“優秀”基地;
2017年國際法入選國家“雙一流學科”。
建所以來,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一直同時注重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的研究,並強調這些學科的交叉和綜合研究,在中國國際法學領域形成了分支學科和研究方向齊全、學科發展水平齊頭並進、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突出、科研和教學成果領先的鮮明特色。
2000年9月,該所被教育部批准為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的任務是“:
1. 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產出重大科研成果,使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成為中國國際法的研究基地。
2.通過課程開發和研究,培養一流的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幹、博士和碩士,使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成為中國國際法的專門人才庫和人才培養培訓基地。
3.通過參與制定全國性研究發展規劃、主辦國際和全國學術會議、接受國內外訪問學者、建立圖書資料和信息網路,使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成為中國國際法的學術交流和資料信息基地。
4.通過承攬司法實務部門委託的研究課題、派遣專兼職研究人員擔任司法實務工作部門顧問,使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成為中國國際法的思想庫和諮詢服務基地。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學術委員會
顧問:陳安
名譽主任:韓德培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
主任:余勁松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
副主任:
王貴國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
饒戈平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委員:吳志攀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曹建明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教授
萬鄂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教授
廖益新 廈門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鄭成思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程曉霞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丁偉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金克勝 外交學院法律系教授
王傳麗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王貴國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
饒戈平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黃進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余勁松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
曾令良 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肖永平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執行所長,副所長
本所下設三個研究室:
國際公法研究室
國際私法研究室
國際經濟法研究室
名譽所長:韓德培
研究所所長:黃進
執行所長:肖永平
副所長:張湘蘭
國際公法研究室主任:黃德明
國際私法研究室主任:郭玉軍
國際經濟法研究室主任:左海聰
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國際經濟法
研究特色
本研究方向以研究現代國際法理論與實踐、國際組織法、聯合國法、歐盟法、世界貿易組織法、條約法、國際人權法、國際刑法見長。其研究水平在全國同類學科中一直處於領先地位,在國際上也有相當影響。主要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梁西教授的《國際組織法》(獲國家教委優秀教材一等獎)、《國際法》;萬鄂湘教授的《國際強行法與國際公共秩序》(獲湖北省優秀社科成果二等獎)、《國際人權法》;曾令良教授的《歐洲共同體與現代國際法》(獲湖北省優秀社科成果三等獎)、《世界貿易組織法》(獲教育部第二屆全國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邵沙平教授的《國際刑法》、《跨國洗錢的法律控制》(獲湖北省首屆優秀博士論文獎);余敏友教授的《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製法律與實踐》(獲湖北省首屆優秀博士論文獎)。
學術地位
本專業是全國法學學科中最先設立碩士點和博士點的單位之一,1988年被國家教委確定為國家級重點學科,1992年被人事部確定為全國文科首批博士后流動站,1993年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1996年被國家教委批准為"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
本專業作為我國重要的國際法教學與科研基地,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高層次的國際法專門人才,出版和發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形成了獨特的學術風格,先後承擔了數十項國際合作項目、國家級項目和省部級以上項目,這些研究成果在國內外產生了重大影響,
本專業對外學術交流頻繁,已經與國外數十個學術機構建立了密切的學術交流和合作關係。
作用和意義
在過去的20年中,國際法學有了長足的發展,造就了一批國際法理論和實踐高級人才,出版和發表了大量填補國內空白的成果,形成了顯著特色的國際法學體系。隨著世界經濟、科技的迅猛發展,國家之間的聯繫日益密切,國際交往越來越廣泛,高級格局朝著多極化方向發展,和平和發展成為當今時代的兩大主題。在這種形勢下,各國都十分注重運用政治、經濟、法律手段調整對外關係和處理國際事務,與此同時,各國在貿易、環境保護、海洋開發、科學技術、外層空間、軍事和司法等方面的合作日益頻繁,因此,武漢大學國際公法專業的發展對中國在21世紀的法治建設、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國際交往與合作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與意義。
研究特色
武漢大學的國際私法研究人員從有利於更好地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的目的出發,主張"大國際私法"觀點,認為國際私法既包括衝突規範、實體規範,又包括程序規範,並涵納了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的直接調整方法和間接調整方法。為使國際私法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本學科點非常注重國際私法的本土化,擴大其適應性,加強中國國際私法立法問題的研究。本學科點既注重宏觀問題的研究,又強調具體問題的探討,如在國際私法的法理研究、國際民商新秩序的重構、比較國際私法、國別國際私法、國際民事程序法、國際商事仲裁法、區際衝突法等方面取得了豐碩成果,在國內外學術界形成了頗具影響的"珞珈學派"。為我國國際私法的立法、司法實踐以及國際商貿實務提供了很好的導引性作用。
學術地位
國際私法的教學和研究在武漢大學經歷了較長的發展史,並始終保持著旺盛的研究活力。在人才培養方面,本學科點除了在本科階段注重國際私法課程以外,自1981年開始招收研究生,至今仍是全國唯一能夠培養國際私法方向博士生的博士點,造就了許多優秀人才,他們成為我國國際私法領域從事理論研究和實際工作的主導力量。在教材建設方面,本學科點主持編著了國家級的國際私法統編教材,並獲得過國家級獎勵。在理論研究方面,本學科點始終保持著國內領先地位,並和國際上國際私法的發展趨勢基本保持同步,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促進了我國國際私法學的發展,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韓德培教授的《國際私法》、《中國衝突法研究》、《國際私法新論》,李雙元教授的《國際私法(衝突法編)》、《國際民商新秩序的理論構建》,黃進教授的《區際衝突法研究》、《國際私法》,肖永平教授的《衝突法專論》、《中國衝突法立法問題研究》等,上述成果代表了我國國際私法研究的最高成就,並在國外產生了廣泛影響。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秘書長漢斯·范·魯訪華時曾專程前來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對我所的研究工作作了高度評價,將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成為"中國國際私法學家的搖籃"。此外,中國國際私法學會自成立以來一直設在武漢大學,本學科點的研究人員分別擔任了學會的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在領導和協調全國國際私法研究工作方面發揮了中心作用。
作用和意義
在全球一體化的背景下,中國正在積極地推進現代化進程,這就需要在各國法律歧異和文化衝突的情況下謀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並進一步融入國際社會,而國際私法在其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因為國際私法能夠為我國在各種利益衝突的背景下確定保障跨國民商事法律關係正常運轉的制度性架構,形成一個與中國社會發展向適應的國際環境。我國國際私法法制的完善有利於促進我國當事人更好地進入國際市場,維護自身利益,為我國當事人在跨國民商事交往中提供引導和保障。而武漢大學的國際私法研究在完善我國國際私法法制方面將起著重要的作用。
研究特色
武漢大學的國際經濟法學科是我國最早從事國際經濟法研究的學科點之一,並以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國際投資法學、國際金融法學為其特色。已故教授姚梅鎮先生是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的首任會長,他提出並創建了中國國際經濟法的學科體系,其關於國際經濟法的理論已為我國國際法學界普遍接受,成為該領域的代表性學說。同時,他又是我國國際投資法的奠基人。在多年的發展建設過程中,本學科點的研究在全國始終處於領先地位,先後出版和發表了一批具有國內和國際影響的優秀教材、專著和論文,還為我國的經濟和法制建設輸送了一大批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高層次專門人才,並形成了重點突出、方向明確的學科特色:在國際投資法領域,余勁松教授在姚梅鎮教授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予以拓展和深化,其關於跨國公司法的研究更具開拓性而有獨到建樹;在國際金融法領域,劉豐名教授的研究一直居於國內前沿,他關於國際金融法學的體系富有創見,獨樹一幟。
學術地位
本學科點是國家教委確定的國家級重點學科,也是我國最早設置博士點和博士后流動站的學科之一,在國際經濟法學的教學和科研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處於全國領先地位。在教材建設方面,姚梅鎮教授的《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投資法》曾獲得國家教委優秀教材一等獎;余勁松教授的《國際經濟法學》獲國家教委中青年優秀教材獎、《國際投資法》獲司法部優秀教材一等獎。在科學研究方面,姚梅鎮教授主編的《比較外資法》和余勁松教授的《跨國公司法律問題研究》分別獲國家教委首屆人文社科優秀研究成果一等獎和二等獎。這些成果形成了獨特的學術風格,堪稱我國國際經濟法學的一個流派,在我國國際經濟法學的教學和研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國內外產生了重要影響,
作用與意義
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的大趨勢下,加強對國際經濟法的研究,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1. 可以使我國更好地借鑒和吸收國際上的成功經驗和通行做法,完善中國的涉外經濟立法,擴大對外經濟交往,培育和發展符合國際慣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使中國更有效地參與國際經濟立法,為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經濟新秩序作出應有的貢獻。
2. 能夠為涉外實務部門的工作提供理論指導。這些部門在對外經濟交往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許多法律問題。加強對國際經濟法的研究,能更好地為它們正確處理涉外經濟事務提供法律依據和可行的對策、建議,從而更好地維護我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我國對外經濟交往的順利進行。
3. 能夠大力促進人才培養。我國的經濟建設和法制建設需要大量懂法律、懂經濟、懂外語、能力強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只有加強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和教學,才能滿足這種客觀需要。
武漢大學的國際經濟法研究和教學已經具備很好的基礎,進一步加強本學科點的建設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的中國所必須的。
1、《中國國際私法模範法》
作者:韓德培
簡介:該書系《中國國際私法示範法》的日文版,他出版表明中國國際私法示範法在世界範圍內的影響的進一步擴大,使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對中國國際私法立法的理論與實踐的一大貢獻。
2、《國際私法:案例與資料》(上、下)
作者:黃進
簡介:該書系中國國際私法有關的案例資料彙編,共130萬字,它不僅系統地收集和整理了最新國際私法的案例和資料,而且打破了傳統的法規、案例統而化之、各自分立的模式,將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的學說、相關各國立法和條約、典型案例、以及論文和著作的索引,依次彙編。體例新穎,資料權威、準確、全面,是國際私法研究、教學和學習的一本難得的資料。
3、《電子商務的國際私法問題》
作者:黃進
簡介:電子商務近年來的迅速發展,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但由於電子商務與既存的其他商務相比具有許多不同特點,因此,如何規制電子商務就成為人們所共同關心的問題。本文主要從衝突法的角度,對電子商務案件的管轄權、法律適用、以及外國法院判決與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三個方面進行了討論,並對其中所涉及的許多問題提出了一些解決的思路和方案。
4、《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問題研究》
作者:黃德明
簡介:是專門研究外交特權與豁免權的博士論文,在國內屬於填補空白的研究。
5、《國際公法雙語教材》
作者:楊澤偉
簡介:是國際公法方面的雙語教材,選入了很多有益國際法的英文材料。
6、《國際法》
作者:楊澤偉
7、《國際貿易法》
作者:左海聰
8、《國際金融法學》
作者:李仁真
The Harmoniation of Law ,in China –How to Resolve the Problem of Regional Conflict of Laws
作者:韓德培
載於:Legal Culture and Politics in The First Century
2、將通識教育和專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
作者:黃進
載於:中國高等教育 2004年第12期
3、《中國衝突法領域中近期應加強研究的幾個問題》
作者:肖永平
載於:《法學研究》 2004年3期
4、《不當得利的法律適用規則》
作者:肖永平
載於:《法學研究》 2004,5
5、《晚近歐洲衝突法之發展》
作者:肖永平王承志
載於:《中國法學》 2004,10
6、《風雨伴雞鳴 珞珈鑄王牌——韓德培先生的坎坷人生》
作者:肖永平
載於:《法制日報》 2004,10
7、《德國法中的不當得利制度》
作者:肖永平
載於:《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2004年11期
8、《韓德培先生的學術思想和學術精神》
作者:肖永平
載於:《高校理論戰線》 2004年12月
9、《國際私法中先決問題的重構》
作者:肖永平
載於:《武大國際法評論》 2004,12
10、《區域貿易協定的最新趨勢及其對多哈發展議程的負面影響》
作者:曾令良
載於:《法學研究》 2004年第5期
11、《多哈發展議程的困境與出路》
作者:曾令良
載於:《理論月刊》 2004年第7期
12、論歐洲聯盟條約草案的雙重性》
作者:曾令良
載於:《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 2004年
13、中國和平崛起與全球治理
作者:余敏友
載於:《法學家》 2004年第六期
14、涉足新興分支學科——當前亟需研究的世界貿易組織法
作者:余敏友
載於:《國際貿易》 2004年11月號
15、國際秩序與國家主權關係探析
作者:楊澤偉
載於:法律科學 04年11月 1
16、國際法的政治基礎
作者:楊澤偉
載於:《紀念梁西先生80壽辰文集》 04年11月
17、論匯率的國際法問題
作者:張慶麟
載於:中國法學 2004年第6期
18、《格勞秀斯及其理論學說》
作者:何其生
載於:《武大國際法評論》第2卷 2004年 12
19、Strides Towards Arbitral Justice
作者:宋連斌
載於: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2004No. 5 5
20、比照適用抑或特別規定:從國際商事仲裁的法律適用談起
作者:宋連斌
載於:武漢大學學報(哲社版) 2004No.6
21、干預之癢:關於涉外仲裁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的幾點建議
作者:宋連斌
載於:北京仲裁 2004
22、論純經濟損失的侵權責任——從歐洲比較法展開
作者:張湘蘭
出版;時代法學2004年第5期
23、“國際關係與國際法的關聯性剖析”,
作者:黃德明
載於:《現代國際關係》 2004年第8期;
24、《論GATT/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性質》
作者:左海聰
載於:《法學家》2004年第5期
25、《發展中國家和中國在多哈回合的談判目標和策略展望》,
作者:左海聰
載於:《中國國際經濟法學刊》 第10卷,2004年9月版
26、《國際組織所締結的條約與成員國的關係》,
作者:石磊
載於:《中國國際法學精粹》 2004年卷
27、“公共健康、藥品的可及性及平行進口”
作者:馮潔菡
載於:《法律適用》 2004年第12期
28、WTO與中國法律服務市場的對外開放
作者:李仁真
載於:載於《中國司法》 2004年第11期。
肖永平 《關於涉港澳案件管轄權衝突問題的調研報告》
肖永平 《美國德國澳大利亞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觀察》
肖永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人民法院涉外仲裁寫以及外國仲裁案件若干規定》的修改意見
何其生 《關於排他性協議選擇法院公約》的諮詢意見》我國知識產權局和外交部條法司
何其生 《關於〈排他性協議選擇法院公約〉的諮詢意見》國家知識產權總局和外交部條法司
宋連斌、郭玉軍、肖永平《關於“涉外案件的管轄權衝突問題”的調研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宋連斌、郭玉軍、肖永平《關於“涉港案件的管轄權衝突問題”的調研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宋連斌 《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修改意見》北京仲裁委員會
宋連斌 《關於涉外仲裁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的建議》最高法院人民法院
石磊 《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及其對美國社會的影響研究》 湖北省教育廳
《武大國際法評論》
《武大國際法評論》(以下簡稱《評論》)系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985工程”二期建設項目“國際法與國際新秩序創新基地”——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主辦。《評論》語2002年底立項,2003年7月出版第1卷。目前,《評論》已經成為反映我國國際法研究水平的代表性刊物。2007年,《評論》曾作為外交禮物贈送。同年,入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集刊。2008年,為中國期刊網、人大複印資料所收錄。2009年8月,與北大法律信息網簽訂合作協議。目前,《評論》已經與德國薩爾大學和特里爾大學、瑞士比較法研究所、荷蘭格羅林根大學胡伯研究所、日本早稻田大學等建立了刊物交換關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和海牙國際法院“和平宮圖書館”已收藏本刊。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2009年“與貿易法委員會有關的最新書目”(2009年6月29日-7月17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第42屆會議文件,編號:A/CN.9/673)中,多篇《評論》登載的文章被收錄,而且《評論》是唯一被援引的中文刊物。 《評論》旨在以理性的目光,洞察當代國際社會發展的重大事件;以開放的胸懷,容納各種針砭時弊的學說;以務實的精神,開拓國際法研究與發展的新領域,為我國的涉外立法及司法實踐提供理論依據或業務參考。《評論》常設欄目包括專論、專題研究、案例研究、書評。 《評論》特色在於:首先,編輯部由國際法所青年教師和一些博士研究生組成。之所以邀請博士生,一是借鑒國外有些刊物由學生編輯的模式,加強與作者的溝通;二是力圖通過刊物的編輯更好地培養學生的學術研究能力。其次,《評論》對於稿件的要求是:選題新穎、見解獨到和學術價值高的國際法(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及外國法或其他相關國際法)論文,特別歡迎有重大理論創新和實踐價值的優秀成果。再次,《評論》採用了稿件匿名評審方式,制定了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以保證它的學術水平。最後,《評論》同時刊登中、英文文章。目標在於成為國際化的法學刊物,成為反映中國國際法學研究的窗口。
《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
從1998年開始時,中國國際私法學會主要利用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的人力和財力資源,編輯出版了《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由韓德培教授任主編。2000年以後,由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和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共同主辦,每年編輯出版1卷,目前已出版11卷。2005年,改由黃進、肖永平、劉仁山任主編。迄今為止,該刊物仍是中國唯一有關國際私法與比較法的專業刊物,曾在2006年列入CSSCI來源集刊,發表了大量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有力推動了中國國際私法學術研究的發展和普及,在中國法學刊物中享有較高的學術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