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禾花魚
全州禾花魚
全州禾花魚,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全州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全州禾花魚為長時期稻田放養馴化選育品種,因食水稻落花而得名,最遠可追溯至漢代。唐昭寧年間,劉恂在《嶺表錄異》中有詳細文字記載。乾隆時成朝廷貢品,譽滿京城。禾花魚年產兩次,以重約1兩至2兩,長約2至3寸為宜。有青蒸、水煮、紅燜、油炸、煎、火烤、煙熏等十餘種吃法。
2012年8月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全州禾花魚”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全州禾花魚
全州禾花魚肉多刺少,骨軟無腥味,肉質細嫩清甜,鮮嫩可口。(蛋白質含量≥14.0克/100克、脂肪≤4.0克/100克、鈣≥500.00毫克/100克、鋅≥28.0毫克/千克、鐵≥15.5毫克/千克)。
全州禾花魚
全州縣境內江河縱橫,流經6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23條,其中幹流1條、一級支流20條、二級支流55條、三級支流47條。沿程曲長共2182公里,較大的一級支流有灌陽河、宜鄉河、萬鄉河、長亭河、白沙河、鹹水河、魯塘江、建江。各類河流呈樹枝狀分佈,水量豐富,足供農業灌溉用水,又宜大力發展水電事業。主流湘江,縣內流域面積4003.46平方公里,縣內流程110.1公里,河床平均寬度約180米,多年平均流量201立方米每秒,平均經流深1087.7毫米。湘水沿岸多平疇沃土,歷來為縣內農業灌溉的主要源流。
全州禾花魚
禾花魚是生長在稻田裡的一種生態魚。廣西全州縣素有養殖禾花魚的傳統,當地群眾在田裡種稻,水體養魚,魚糞肥田,魚稻共生,魚糧共存,提高稻田利用率。
全州禾花魚的養殖在漢代就已有記載。
全州禾花魚
《全州民國縣誌》第七篇經濟篇中有禾花鯉魚為全州縣特產的文字記載。民國30年(1941年),全州縣就有8439畝稻田養殖禾花魚,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養殖面積達25萬畝之多。當時全州縣農家普遍放養,全縣農村家家熏制禾花臘魚,用以招待貴賓。“臘魚好送飯,鼎鍋也刮爛”的民諺在全州縣家喻戶曉,老少皆知。
清代學者蔣琦齡(全州人)曾以詩詠禾花魚:田家邀客啟荊扉,時有村翁扶醉歸。秋入清湘飽鹽豉,禾花落盡鯉魚肥。
1954年夏季,國家農業部、廣西省商業廳及蘇聯專家專程來全州考察了全州縣稻田養殖禾花魚。
橋渡村民在打撈禾花魚
2012年,全州縣擁有總水田面積54.92萬畝,年生產禾花魚稻田總面積(早、中、晚三糙)達45萬畝。年生產禾花魚總量達8000噸。
2015年,全州縣利用稻田生態養殖禾花魚40多萬畝,並投入百萬元建立347個養殖示範基地。
2016年,全州縣橋渡村“老農稻禾花魚養殖專業合作社”養殖禾花魚示範面積300多畝,輻射及帶動周邊農戶、貧困戶發展禾花魚養殖200戶以上,面積3000畝以上,銷售額204萬元。
2012年8月,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全州禾花魚”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全州禾花魚的地域保護範圍為全州鎮、龍水鎮、鳳凰鄉、才灣鎮、紹水鎮、鹹水鄉、蕉江鄉、安和鄉、大西江鎮、永歲鄉、黃沙河鎮、廟頭鎮、文橋鎮、白寶鄉、東山鄉、石塘鎮、兩河鄉、梘塘鄉等18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10°37′45″-111°29′48″,北緯25°29′36″-26°23′36″。
•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全州鎮、白寶鄉、東山鄉、龍水鎮、大西江鎮、永歲鄉、黃沙河鎮、廟頭鎮、文橋鎮、梘塘鄉、石塘鎮、兩河鄉、安和鄉、蕉江鄉、鳳凰鄉、才灣鎮、紹水鎮、鹹水鄉等18個鄉鎮,產地環境質量要符合《農產品安全質量無公害水產品產地環境要求》(GB/T18407.4-2001),且水源充足,水質必須符合《漁業水質標準》(GB11607-89)或《無公害食品淡水養殖用水水質標準》(NY5051-2001)。
(2)品種選擇:選擇全州本地特色的禾花魚品種,外形為體短、頭小、腹大。鱗片細小透明,鰓蓋透明紫褐,背部青黃或金黃色,腹部紫紅色皮薄,半透明隱約可見內臟,各鰭條橘紅色或橘黃色,也有的部分鰭條呈青灰色,全身色彩亮麗。雜食性,性成熟年齡雌、雄魚均為1齡,雄魚略早。繁殖水溫18-28℃,適宜水溫18-25℃。肉質細嫩,肉味鮮美,無泥腥味,去膽后可整體食用。
全州禾花魚
香煎禾花魚
(5)產品收穫:產品收穫按常規方法。注意防止損傷魚體造成損失及影響賣相。最好是帶一定水位操作,收穫產品符合《禾花魚商品魚規格》(DB45/T106-2003)要求,實行捕大留小。早稻收割前將達40-50克左右的商品魚起捕上市。未達規格的繼續飼養,到晚稻收割時起捕,仍未達規格的繼續飼養至來年達規格為止。捕魚時,先疏魚溝,打開排水口,緩緩排水,使魚自然集中於魚坑或魚溝中,用撈網捕獲。
• 質量安全規定
全州禾花魚產品生產嚴格按照《無公害食品普通淡水魚》(NY5053)、《無公害食品水產品中漁葯殘留限量》(NY5070)執行。
全州禾花魚產品生產環境嚴格執行NY5051規定的淡水養殖用水水質標準,定期監測,嚴禁在產地周邊1000米內製造“三廢”污染源,整個養殖期間對水環境進行嚴格控制(執行標準:NY/T5059)。
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包裝上三分之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全州禾花魚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並對標識的使用情況如實記錄、登記造冊並存檔、存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