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孟男

明朝清廉之官

張孟男(1534一1606),今中牟縣三官廟鄉土牆村人,字元嗣,是明朝的著名清廉之官和才子。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張孟男考中進士,時年31歲,出任廣平府推官,后又升遷為刑部員外郎、尚書寶丞、太常寺卿、大理寺卿、南京工部右侍郎、南京工部尚書、南京戶部尚書等職,由於張孟男為人正直,不畏權勢,而且勤於政事,政績卓著,因此,他去世之後,被朝廷追封為太子太保。

人物生平


張孟男少聰敏,有膽識,在縣城郊外寺院內讀書,往返路徑偏僻,行人視為畏途,白天亦少行人。孟男卻經常在夜間獨自往返,毫不介意,足見他胸襟開闊,氣度不凡。
張孟男於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進士,任廣平府(今河北省)推官(主管審判)。廣平府多豪紳惡霸、貪墨皂隸,他們舞文弄墨,把持詞訟,坑害鄉民,使案積難結。張孟男到任后,深入了解,公平定案,一日之間結大案數十起,吏民嘆服。后被調京任給事中(諫官),不肯逢迎權貴,被外調陝西,任漢中同知(知府副職),因京中輿論不滿,又改調順天府(北京)治中(府尹、府丞下的職官)。后升刑部員外郎,轉禮部員外郎(尚書、侍郎下職官),后升尚寶丞(掌管啟用印璽)。
當時的內閣大學士(宰相)兼吏部尚書高拱是張孟男的姑丈,權勢顯赫,但張孟男從不攀附,每相遇,只談公務,不及私情。高拱認為他傲慢無禮,對他十分反感,四年不予升遷。后高拱被參罷官,遣回家鄉。平日趨勢之輩均避而不見,深恐受到牽連,獨有張孟男不計利害,親到高府幫助整理行裝,餞行郊外,高拱深受感動,執手稱謝。
張居正接遷大學士,升張孟男為太僕少卿(掌管皇帝鑾輿、牧政的次官)。張孟男仍一心奉公,不趨附張居正的權勢,故四年又不得升遷。張居正勢敗罷相,張孟男不為所累。朝廷嘉獎其耿直之風,晉陞為太常寺卿(掌管朝廷祭祀奠禮),后又相繼升大理寺卿(職掌司法),南京工部右侍郎(尚書副職),不久被召回北京帶本職兼掌通政司事(掌管旨敕、奏章呈轉),四年連升四級。
萬曆十七年(1589年),皇帝迷信神佛,深居宮中,八個月不問政事。張孟男冒死上奏,痛陳利害,皇帝從諫復朝。當年冬改任戶部左侍郎(尚書副職),不久升南京工部尚書,未到任改南京戶部尚書(管理財政田賦等)。當時的留京(南京)國庫空虛,張孟男接任后,大力整頓。不到二年,倉廩存糧由僅足二年之需,積累到足夠七年之用。他對當時的朝廷徵收礦稅等弊政多次上書直陳,均被皇帝擱置不問,因而引病辭官,連辭四次才被批准。鄉居五年,被召回京復官。又多次上書,請求朝廷多行善政,仍不被採納,直至病故,終年72歲,皇帝封贈其為太子太保。

人物軼事


張孟男與高拱
高拱也是明朝的著名人物,他是新鄭人,字肅卿,號中玄,是明朝的政治家和哲學家。高拱於明世宗嘉靖二十年(1541年)考中進士,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他以禮部尚書拜文淵閣大學士,入閣參贊機務。1569年,高拱出任內閣首輔兼吏部尚書,可謂位高權重。但高拱勤於政事,嚴謹務實,力圖改革弊政,而且辦事認真,賞罰分明,以身作則,稱得上是一位賢明宰相。時人讚譽高拱為“救時宰相”。由於高拱是三朝元老,民間百姓尊稱他為“高閣老”。
高拱為內閣首輔的時候,張孟男正在京城任職。其實,張孟男和高拱不僅是上下級的關係,還是親戚。高拱是張孟男的嫡親姑丈。當時,高拱身為宰相,併兼任吏部尚書,為百官之首,執掌著百官的選拔和任用大權,聲勢顯赫,權力極大,許多人巴結都來不及。而張孟男雖然和高拱是非常親近的親戚關係,卻從來不對高拱阿諛奉承,拍馬逢迎,也從不依賴於他。每次和高拱相見的時候,張孟男只談公事,從不涉及個人私事。張孟男的行為使高拱有些不滿,他誤以為是張孟男對自己太傲慢無禮,心中非常反感。所以,在高拱掌管吏部的時候,連續5年,張孟男沒有得到升遷,這是高拱的意思,他想以此來挫一挫張孟男的銳氣。對於這些,張孟男並未放在心上,他依然勤懇辦事,正直做人。後來,高拱被罷官,遣回新鄭故里。臨辭京回鄉的時候,那些平時巴結高拱的拍馬之徒唯恐受到牽連,都遠遠躲開,沒有一人前來探望、相送。至此,高拱才體會到了世態炎涼。可是,張孟男卻不計較個人利害,親自到高拱的家裡為高拱整理行裝,並在郊外設宴為高拱餞行。高拱十分欽佩張孟男的高潔人格,他舉杯暢飲,連連對張孟男說,自己雖然為三朝元老,但在張孟男的面前自愧不如,感到汗顏。

人物評價


張孟男終生為人正直坦蕩,始終不依附權貴,深得人們的敬仰。高拱罷相之後,張居正出任宰相,他器重張孟男為人正派,就升任他為太僕少卿。儘管如此,張孟男依然一心勤於公事,不對張居正趨炎附勢,因此又被張居正懷恨在心,又是連續5年不給張孟男升遷。後來,張居正又被罷官,張孟男對他仍然一如既往,態度真誠,使其深受感動。張孟男的高風亮節和正直人格受到了人們的推崇和讚譽,被傳為佳話,流傳至今。張孟男不但政績卓著,也善詩詞,但傳世的不多。錄《官渡》一首:
馬頭落日帶沙黃,此是曹袁舊戰場。
人過斷橋頻弔古,水聲嗚咽哭興亡。

後世子孫


張孟男有四子,長子民望,次子民表,三子民桀(夭折),四子賀來。有七女、三孫、二曾孫,多能潛心孔孟,躋身士林。尤其是次子民表,乃明代大書畫家,至今神筆張林宗之譽廣為流傳。

明史記載


張孟男,字元嗣,中牟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廣平推官。稍遷漢中同知。入為順天治中,累進尚寶丞。高拱以內閣兼吏部,其妻,孟男姑也,自公事外無私語。拱憾之,四歲不遷。及拱被逐,親知皆引匿,孟男獨留拱邸,為治裝送之郊。張居正用事,擢孟男太僕少卿。孟男復不附,失居正意,不調。久之,居正敗,始累遷南京工部右侍郎。尋召入,以本官掌通政司事。
萬曆十七年,帝不視朝者八月,孟男疏諫,且言:“嶺南人訟故都御史李材功,蔡人訟故令曹世卿枉,章並留中,其人系兵馬司,橐饘不繼,莫必其生,虧損聖德。”帝心動,乃間一御門。其冬,改戶部,進左侍郎。尋拜南京工部尚書,就改戶部。時留都儲峙耗竭,孟男受事,粟僅支二年,不再歲遂有七年之蓄。水衡修倉,發公羨二千金助之。或謂奈何耘人田,孟男曰:“公家事,乃畫區畔耶?”南京御史陳所聞劾孟男貪鄙,吏部尚書孫鑨言孟男忠誠謹恪,台臣所論,事由郎官,帝乃留之。孟男求去,不允。再疏請,乃聽歸。久之,召拜故官。
三十年春,有詔罷礦稅。已,弗果行。孟男率同列諫,不報。加太子少保。五上章乞歸,不許。時礦稅患日劇,孟男草遺疏數千言,極陳其害,言:“臣備員地官,所征天下租稅,皆鬻男市女、朘骨割肉之餘也。臣以催科為職,臣得其職,而民病矣。聚財以病民,虐民以搖國,有臣如此,安所用之?臣不勝哀鳴,為陛下杞人憂耳。”屬其子上之,明日遂卒。南京尚書趙參魯等奏其清忠,贈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