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銅柱

溪州銅柱

溪州銅柱位於湖南省永順縣。銅柱原立於湖南省永順縣野雞坨下的酉水河岸,1971年因為修建鳳灘水庫而遷至距原址約10公里的王村花果山上,並建有保護亭對銅柱加以保護。

史籍記載


溪州銅柱
溪州銅柱
唐末至五代時期,湖南地區被南楚王馬殷父子所割據,馬氏委任土司彭瑊為溪州刺史,轄永順、龍山、保靖等縣。馬希范繼馬殷南楚王之位后,溪州由瑊之子彭士愁襲任刺史。後晉天福四年(939年),錦州、獎州、溪州的少數民族萬餘人,反抗南楚王的統治,由彭仕愁率領東出,取辰、澄二州。
據新舊《五代史》、《九國志》、《資治通鑒》所載,後晉天福四年(公元939年)九月,在今湘西與常德、沅陵接壤之處,金鼓動地,殺聲震天,湘西歷史上著名的溪州之戰爆發。南楚王馬希范派麾下靜江節度使劉勍、決勝指揮使廖匡齊率兵五千征討溪州,土家族苗族首領彭士愁立即帶領溪、獎、錦三州一萬蠻兵奮力抵抗。溪兵戰敗,退至靠近沅陵的地盤,“棄州保險,憑高結寨”,寨築山頂,四面險峻,楚兵只得伐木緣山架設棧道仰攻。溪兵齊心堅守,在血戰中將廖匡齊刺死,並於夜間在山頂點燃烽火,召集四方溪兵。劉勍見勢不妙,迅即在溪澗內投放毒藥,援兵飲其水者,或嘔吐不止,或毒發身亡。一天,南風暴起,劉勍以火箭射入山寨,房舍盡焚,溪兵死傷甚多,彭士愁臨危不懼,率部夜逾絕壁,投奔今麻陽、芷江一帶的獎州。因彭士愁在五溪少數民族中威望頗高,馬希范一時無可奈何,只得相約議和。天福五年會盟於今古丈縣境內的會溪坪盟誓,南楚王馬希范效法其烈祖馬援“象浦立柱”的做法,以銅五千斤鑄柱,並銘刻誓狀於其上。

銅柱相關


銅柱的作用

溪州銅柱高4米,重2500公斤;柱身為中空八面體,原柱內用馬氏統治時期所鑄的鐵錢填實。柱上刻有“復溪州鋼柱記”,共2000多宇,楷書,字體秀麗,是研究中國古代民族關係的重要實物資料,也具有珍貴的史料價值。相當於是南楚王馬希范與土司彭仕愁罷兵盟誓的條約。銅柱立於邊陲,規定各自所轄地域,互不進犯,南楚王不得在土司所屬諸州內任意徵收捐稅、拉夫派差、強買土特產等。從此,在中原大地經歷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和宋、元、明、清等九個朝代變更的社會劇烈動蕩時,封閉自守的彭氏統治卻始終偏安一隅,連續承襲28代,溪州人民得享800多年沒有邊患戰亂的相對安定生活。直至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土歸流”,終止了溪州的土司制度,彭氏政權方告結束。
銅柱始建於北宋天德元年(1017年),柱上刻有楚王馬希范與土司彭仕愁罷兵盟誓的條約。唐末至五代時期,湖南地區被楚王馬殷父子所割據,馬氏委任土司彭瑊為溪州刺史,轄永順、龍山、保靖等縣。馬希范繼馬殷位之後,溪州由瑊之子彭仕愁襲任刺史。後晉天福四年(939年),錦州、獎州、溪州的少數民族萬餘人,反抗楚王的統治,由彭仕愁率領東出,取辰、澄二州。馬希范率兵迎戰,兩敗俱傷,雙方只好罷兵言和,並在鋼柱上鐫刻盟約,立於邊陲,規定各自所轄地域,互不進犯,楚王不得在土司所屬諸州內任意徵收捐稅、拉夫派差、強買土特產等。

部分銘文解讀

溪州銅柱銘文《復溪州銅柱記》局部
溪州銅柱銘文《復溪州銅柱記》局部
銅柱上鐫刻著楚王對叛亂的政策原則:在溪州土司彭士愁表示一心歸順后,楚王當即決定:“爾能恭順,我無科徭,本州賦租,自為供贍,本土兵士,亦不抽差。永無金戈之虞,克保耕桑之業。”雙方盟誓為約,立柱為信。南楚王喟嘆著“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孫兮萬年春”的夙願。銅柱也記錄著溪州刺史彭士愁“歷三四代,長千萬夫”,“亦無辜於大國,亦不虐於小民”,“非萌作孽之心,偶昧戢兵之法”,“一心歸順王化,永事明庭”,“永無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業”等立誓的誠意和南楚王馬希范“爾能恭順,我無苛徭;本州賦租,自為供瞻;本部士兵,亦不抽差”等議和的保證。銅柱的樹立,客觀上起到了“無擾耕桑,無焚廬舍,無害樵牧,無阻川途”的積極作用。

歷史變遷

進入趙宋之後,宋太宗“詔辰州,不得移部內馬氏所鑄銅柱(《宋史。諸蠻傳》)”。
銅柱原位於永順縣太坪鄉酉水河畔的會溪坪,1961年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文物,1969年因修建鳳灘水庫遷至王村。1971年修建風灘水電站時遷至王村鎮東側的花果山上,並建有保護亭,著名的溪州銅柱如今就保存在芙蓉鎮的溪州銅柱館內。為湘西千古名勝。1968年被國務院列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土家淵源

給土家帶來八百年和平的溪州銅柱全貌
給土家帶來八百年和平的溪州銅柱全貌
銅柱是中國古代常作劃分疆界的標誌。溪州銅柱為五代晉天福五年(940)楚王馬希范與溪州刺史彭士愁 一次戰後罷兵所立的劃分疆界的界柱。銅柱高4米,上半截呈八方形,下半截呈圓形,直徑39厘米,中間空心,重約2.5噸,柱上銘刻《復溪州銅柱記》,共41行,2300餘字。另外還有誓詞,銜名,皆楷書,字體秀麗。是研究湘西少數民族歷史的寶貴資料。對於溪州來說,可稱為“定州神柱”的銅柱,是土家族歷史珍貴無比的見證,
據《永順縣誌》載,後晉天福四年(公元939年),溪州土家族首領彭士愁率萬餘人馬征辰、澧二州,楚王馬希范派大軍鎮壓,血戰經年,彭軍慘敗,被迫與楚議和結盟,立銅柱於會溪坪野雞坨。銅柱上鐫刻著溪州之戰的經過和雙方盟約條款。盟約確定,楚對溪州屬地免征賦稅,不抽兵差;楚軍民不能隨意進入溪州;溪州各部落酋長如有罪過,只能由彭士愁科懲,楚不能出兵干涉;確認彭士愁為溪州刺史,開始了溪州八百年土司王朝的統治。

溪州銅柱銘文


天策上將軍、江南諸道都統、楚王希范召天策府學士、江南諸道都統掌書記、通議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賜紫金魚袋李弘皋謂曰:“我烈祖昭靈王,漢建武十八年平征倒於龍偏,樹銅柱於象浦。其銘曰:金人汗出,鐵馬蹄堅,子孫相連,九九百年。是知吾祖宗之慶胤緒綿遠,則九九百年昌於南夏者乎。今五溪初寧,郡師內附。古者天子銘德,諸侯記功,大夫稱伐,必有刊勒,垂諸簡編,將立標題,式昭恩信,敢繼前烈,為吾紀焉。”皋承教濡毫,載敘厥事:蓋聞牂牁接境,盤瓠遺風,因六子以分居,入五溪而聚族。上古謂之要服,中古漸爾羈縻,泊帥號精夫,相民泱氏。漢則宋均置吏,稍靜溪山,唐則楊思興師,遂開辰、錦。邇來豪右,時恣陸梁,去就在心,否藏由己。
溪州彭士愁,世傳郡印,家總州兵,布惠立威,識恩知勸,故能歷三四代,長千萬夫。非德教之所加,豈簡書而可畏,亦無辜於大國,亦不虐於小民,多自生知,因而善處。無何忽乘間隙,俄自動搖。我王每示含弘,嘗加姑息,漸為邊患,深入郊圻,剽掠耕桑,侵暴辰、澧,疆吏告逼,郡人失寧。非萌作孽之心,偶昧戢兵之法,焉知縱火,果至自焚。
時晉天子肇創丕基,倚注雄德,以文皇帝之徽號,繼武穆王之令謨,冊命我王開天策府。天人降止,備物在庭。方振聲明,又當昭泰。眷言僻陋,可俟綏懷。而邊鄙上言,各請效命。王乃以靜江指揮使劉勍率諸部將,付予偏師,鉦鼓之聲,震動溪谷。彼乃棄州保險,結寨憑高,唯有鳥飛,謂無人到。而劉勍虔遵廟算,密運神機,跨壑披崖,臨危下瞰。梯衝既合,水泉無汲引之門;樵採莫通,糧糗乏轉輸之路。因甘矜甲,豈暇投戈?彭師杲為父輸誠,束身納款。我王愍其通變,受降招攜。崇侯感德以歸周,孟獲畏威而事蜀。
王曰:“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奪其財,不貪其土。前王典故,後代蓍龜。吾伐叛懷柔,敢無師古,奪財貪地,實所不為。”乃依前奏,授彭士愁溪州刺史,加檢校太保,諸子將吏,咸復職員。錫命有差,俾安其土。仍頒廩粟,大賑貧民。乃遷州城,下於平岸。溪之將佐,銜恩向化,請立柱以為誓焉。
於戲!王者之師,貴謀賤戰,兵不染鍔,士無告勞。肅清五溪,震詟百越,底平疆理,保乂家邦。爾宜無擾耕桑,無焚廬舍,無害樵牧,無阻川途,勿矜激瀨飛湍,勿恃懸崖絕壁。荷君親之厚施,我不徵求;感天地之至仁,爾懷寧撫。苟違誡誓,是昧神祗,垂於子孫,庇爾族類。鐵碑可立,敢忘賢哲之蹤;銅柱堪銘,願奉祖宗之德。皋仰遵王命,謹作頌焉,其詞曰:
昭靈鑄柱垂英烈,手執干戈征百越。
我王鑄柱庇黔黎,指畫風雷開五溪。
五溪之險不足恃,我旅爭登若平地。
五溪之眾不足憑,我師輕躡如春冰。
溪人畏威乃感惠,納質歸明求立誓。
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孫兮千萬春。
推誠奉節弘義功臣、天策府都尉、武安軍節度副使、判內外諸司事、永州團練使、光祿大夫、檢校太傅、使執節永州諸軍事、行永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扶風縣開國男侯食邑一千戶馬希廣奉教監臨鑄造。
天福五年正月十九日,溪州刺史彭士愁與五姓歸明,眾具件狀,飲血求誓。楚王略其詞,鐫於柱之一隅:
右據狀,溪州靜邊都使,自古以來,代無違背,天福四年九月,蒙王庭發軍收討不順之人,當都願將本管諸團百姓軍人及父祖本分田場土產,歸明王化。當州大鄉、三亭兩縣,苦無稅課,歸順之後,請只依舊額供輸。不許管界團保軍人百姓,亂入諸州四界,劫掠該盜,逃走人戶。凡是王庭差綱,收買溪貨,並都募採伐土產,不許輒有庇占。其五姓主首,州縣職掌有罪,本都申上科懲,如別無罪名,請不降官軍攻討。若有違誓約,甘請准前差發大軍誅伐。一心歸明王化,永事明庭。上對三十三天,下將神祗為證者。
王曰:“爾能恭順,我無科徭。本州稅賦,自為供贍,本都兵士,亦不抽差。永無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業。皇天后土,山川鬼神,吾之推誠,可以玄鑒。”
靜邊都指揮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太保、使持節溪州諸軍事、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隴西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彭士愁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開江都指揮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允滔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充靜寇都指揮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田弘祐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佐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田幸暉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榳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龔朗芝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充溪州副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右僕射、守溪州三亭縣令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裕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充金澗里指揮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覃彥勝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田弘贇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左義勝第三都部將、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刑部尚書、前守富州別駕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杲
武安軍節度討擊副使、左歸義第三都部將、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晃
武安軍節度衙前兵馬使、前溪州左廂都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向宗彥
武安軍節度同十將、前溪州左廂都虞侯、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兼監察御史、上柱國龔貴
前溪州大鄉縣令、將仕郎、試大理評事兼監察御史、賜緋魚袋彭允臻
武安軍同節度副使、攝溪州司馬、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覃彥仙
武安軍同節度副使、前攝大鄉縣令、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覃彥富
武安軍節度攝押衙、充靜寇都副兵馬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右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田思道
武安軍節度副將、充溪州知后官、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朱彥蝺
大晉天福五年,歲次庚子,七月甲子朔十八日辛己鑄,八月甲午朔九月壬寅鐫,十二月壬辰朔二十日辛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