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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甘肅政法學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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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照
中國甘肅政法學院客座教授
黃光照,博士生導師,1932年12月出生,男,漢族,浙江省餘姚市人。醫學-法醫學類,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法醫學系第一任主任。湖北省法醫學會名譽副理事長、《法醫學雜誌》編委、《同濟醫科大學學報》及《內科急危重症雜誌》編委、全國高等醫學院校法醫學專業第二、三輪教材編審委員會委員、湖北省法醫學專家鑒定委員會主任、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汕頭大學、湖北警官學院、甘肅政法學院客座教授。
1991年被評為博士生導師,1992年獲國家政府特殊津貼。
黃光照[中國甘肅政法學院客座教授]
四十多年從事法醫病理學教學、科研和檢案工作,成果豐碩,農藥及有毒動植物中毒病理研究處於國內領先地位。
50年的法醫生涯,在從事法醫學教學工作的同時,一直堅持在法醫工作崗位上;從長期實際檢案中深感法醫病理工作者所肩負責任的重大;因而熱愛專業,虛心向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法醫同志學習,在檢案工作中認真積累經驗,吸取教訓;多年來,會同省、市公、檢、法部門的法醫同道,完成了大量的法醫病理學鑒定工作。並多次赴外省、市參加重大或疑難案例的會診工作。
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糾冤假錯案,還清白於人間。法醫鑒定,包括給當事人鑒定傷殘程度、判斷死者死因等,關係到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定罪,涉及多少個家庭的安寧,出不得半點紕漏,每份鑒定都要經得起推敲。
黃光照[中國甘肅政法學院客座教授]
在科研工作方面,除結合實際案例做過損傷與疾病並存案例的法醫病理學鑒定、冠心病猝死、醫療糾紛的屍檢病理學研究外,自1960年以來主要從事毒理病理學研究工作,先後做過常用農藥、殺鼠劑、有毒植物(雷公藤、蒼耳子等)、有毒動物(魚膽、斑蝥等)中毒的病理學研究,以及胃腸外途徑投毒的法醫學鑒定等。科研獲獎項目有:《粗製棉籽油中毒研究》課題;《低血鉀軟病的研究》課題於1982年獲衛生部甲等優秀科技成果獎,並作為優秀髮明成果,參加1988年10月的《北京國際發明展覽會》展出。先後在國內外醫學期刊上發表科研論文50餘篇。
主編國家教委規劃教材《法醫毒理學》第一、二、三版;主編《刑事科學技術大全法醫病理學分卷》(已經四次印刷共發行3800冊);參編《法醫學》、《病理學》、《環境病理學》、《職業病學》、《中國法醫實踐》、及《中國中西醫結合實用風濕病學》等教材或參考書和《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中國醫學百科全書法醫學分卷》、《實用急性中毒全書》等共20餘種。此外,受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約稿,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刑事標準中:《猝死屍體的檢驗》和《中毒屍體檢驗規範》二項標準的起草工作,已由公安部於1997年5月15日發布。
1985年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1982年獲衛生部甲等優秀科技成果獎。
連續三屆在全國雷公藤學術研討會上獲“雷公藤臨床及基礎研究突出貢獻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