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財政局

政府機關

林芝市財政局,是林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財政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執行市與縣(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二)提出全市性財政立法規劃建議。起草財政、財務、會計、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三)負責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製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市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財政出資的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實施市本級政府預決算公開。改革完善市對縣(區)財政管理體制。指導縣(區)財政管理工作和改革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相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實施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編製並上報政府財務報告。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度。負責政府採購對外事務。
(六)負責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政策。負責地方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
(七)牽頭編製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所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代表市人民政府對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執行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結合市實際,制定需要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負責審核並匯總編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督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指導縣(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製辦法。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九)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險政策。負責審核匯總編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執行社會保險資金(基金)財務補助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社會保險資金(基金)收支、投資運營和保值增值工作。
(十)負責管理市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執行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一)參與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三)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預算管理工作,監測財政運行等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依規處理財政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縣(區)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與縣(區)財政關係。執行轉移支付制度,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4.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一體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落實自治區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各項管理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稅務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計與統計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與市財政局及時共享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

內設機構


市財政局下設十二個正科級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科、預算科、國庫科(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經濟建設科、行政政法科、科教和文化科、社會保障科、農業農村科、資產管理科、會計監督科、政工人事科。

獲得榮譽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