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回合

東京回合

東京回合是指關貿總協定第7輪多邊貿易談判,1973年9月始於日本東京,后改在瑞士日內瓦舉行,1979年4月結束,99國(含29個非締約國)參加。

正文


中文名 東京回合
開始時間 1973年9月
地 點 日本東京
結束時間 1979年4月

定義


討論的內容主要包括農產品貿易、熱帶產品貿易自由化、數量限制和其他非關稅措施、關稅、多邊貿易談判協議安排、結構調整和貿易政策、冒牌貨物貿易、國內禁銷品的出口、資本貨物的出口、紡織品和服裝、某些自然資源產品的貿易問題、匯率波動及其對貿易的影響、雙重定價和原產地規則等重大問題。不難看出,東京回合討論的問題已擴大到包括非關稅壁壘問題在內的新領域。
因由美國總統尼克松歐共體和日本多次協商后提議召開,故一度也稱“尼克松回合”。這輪以全面削減方式進行的削減關稅談判的結果,使進口關稅水平下降了35%,9個主要工業市場製成品加權平均關稅率由7%降為4.7%,其中歐共體為5%、美國為4%,日本為3%,涉及包括部分農產品在內的3,000多億美元貿易額。

主要議題


1.採用最一般原則指導關稅談判,以達到減讓、約束和消除關稅;
2.減少、消除非關稅壁壘,或減少、消除這類壁壘對貿易的限制及不良影響,並將此壁壘置於更有效的國際控制之下;
3.檢查多邊貿易保障制度體系,尤其是對關貿總協定第19條的引用;
4.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的方法、特點和步驟;
5.對熱帶產品予以優先考慮並給予優惠待遇;
6.對某些“部類”的所有貿易保障予以減除。
作為5年多以全面削減方式進行關稅減讓的結果,關稅的減讓和約束涉及3000多億美元貿易額,世界上9個主要工業市場上製成品的加權平均關稅率由7%下降到4。7%,其中歐共體為5%、美國為4%、日本為3%,減讓總值相當於進口關稅水平下降了35%,這一成果可與“肯尼迪回合”媲美。發展中國家以對其進口關稅實行減讓和約束39億美元的形式,在削減關稅方面作出承諾。

與前六回合的主要區別


限制非關稅壁壘成為主要內容,並在一些方面取得成功。
如規定:
1.除允許例外,政府採購應採取公開競爭的國際投標,不應歧視外商。
2.除了農、林、水產品外,禁止對一切出口商品實行補貼,否則進口國可徵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羊稅。
3.簡化進口許可證手續,並在對所有供貨人不歧視、平等和公開的基礎辦理。
4.約束技術、衛生和安全等貿易的技術壁壘。
5.制定公平合理的海關估價制度等。
這些協議要求籤約政府應確保現行政策與協議規定相一致,既突破了《臨時適用議定書》“祖父條款”的制約,又比總協定本身更具約束力。這輪談判還為1979年11月關貿條款在下列方面的改進奠定了基礎:
1.通過並實施給發展中國家更優惠待遇的“授權條款”。
2.允許發展中國家為維持基本需求和謀求優先發展而採取更靈活的留易措施。
3.整理根據總協定設計、為保障本國財政和收支平衡而採用的貿易限制措施。
4.健全總協定運轉機制的措施,如協商、監督和解決爭端等。

意義


東京回合談判範圍包括削減或取消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以及任何妨礙或破壞工農業產品世界貿易的其它措施。其中,包括熱帶產品和原材料,而不論其是最初級的還是已經加工的產品。對多邊保障系統的充分性及其作為一種補充措施在某些選定的部門協調削減或取消所有貿易壁壘的可能性進行審議。
東京回合的會談比以往任何協議的內容都更為廣泛和豐富,它不僅對貿易制定了減少和取消關稅及非關稅壁壘的措施,而且對以後十年多邊貿易體制的形式和國際貿易的關係作出了設計。東京回合的主要成就是11項獨立協議的談判,其中9項協議全部或部分地與非關稅壁壘有關,兩項是關於關稅壁壘的。有6項關於非關稅壁壘的具體協議,它們是:傾銷、補貼、標準、政府採購、海關估價和進口許可程序。另外3項非關稅是具體部門的協議,涉及民用飛機、乳製品和牛肉

殘留的問題


東京回合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它沒有也不可能解決多邊貿易體制面臨的所有問題。農業出口國繼續抱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沒能解決它們關切的問題;對當時出口汽車實行自動限制的做法也沒有結論性意見。類似問題都構成了對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體制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