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末日記
1829年維克多·雨果創作的小說
《死囚末日記》是法國作家維克多·雨果創作的中篇小說,講述了一個死囚的內心獨白。
小說通篇講述的是一個死囚的內心活動:他被判死刑入獄后,懷著強烈的求生慾望,一直企盼著減刑。隨著死期的臨近,他的希望成了泡影。
作者一方面刻意模糊主人公“我”的個性,另一方面對彼塞特監獄苦役犯的悲慘生活,對監獄的罪惡,對“我”被判處死刑后的內心活動等等,又描述得非常具體、真實。鑒於“我”的不確指性,這種真實就成了超乎個性和具體環境之上的真實,同時也就成了內涵豐富的象徵。雨果在《死囚末日記》中對敘述者“我”不做個性的塑造,而是加以抽象化,正是為了烘托超乎個性的象徵——封建專制制度下的死囚。
《死囚末日記》共49節。第一節概述囚犯等待判刑前的痛苦。第二節描述了法庭審判的情景,囚犯經三天審訊后被判處死刑,關入死牢。第三至第十七節,記述死囚在等候上訴迴音的六周間的日益增長的恐怖情緒。第十八至四十九節,描寫死囚被行刑前的經歷和感受。小說展示了一個死囚在行刑前的恐怖心靈歷程。作者試圖通過對囚犯內心痛苦的生動描繪,突出其反對死刑的主題。
時代背景
《死囚末日記》發表於復辟王朝潰滅的前夕。1829年是法國政治鬥爭相當激化的年代,查理十世為了取締帶有明顯資產階級色彩的改革成果,強行實施反動政策,使極端保皇黨人掌握了大權,激起資產階級立憲派和自由派的反對,助長了全國革命情緒的高漲。
1826年之後,法國暴發了經濟危機,並延續了很長時間,到1829年左右,法國又出現了經濟蕭條和農業歉收局面,勞動者本來不堪忍受的貧苦生活更趨惡化,大批的城市居民也無法謀生,城鄉都出現了一片貧窮、飢餓的景象。迫於生存要求進行犯罪活動,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然而復辟時代的法律對窮人是殘酷無情的,因此,各地的斷頭台,就成了這一政權兇惡本質的象徵。死刑是突出的社會問題。王朝政治上的反動,廣大人民生活陷於困境,全國革命情緒的普遍高漲,是《死囚末日記》出現的直接社會原因。
據《雨果夫人見證錄》一書記載,雨果多次在巴黎市街上遇到赴刑的囚車。一次,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雨果看到劊子手在斷頭台上試斬首刀,為了落刀爽利,還給刀槽塗油。這事引起雨果的聯想,獄中定有一個絕望的死囚,正在“呼天搶地的發狂發怒,或者由於恐怖之極而變得麻木無知,聽憑人把他捆綁起來”。現實與聯想構成的凄慘景象,使作家極為厭憎。第二天,他便著手寫作《死囚末日記》。
文學背景
1827年,雨果發表《克倫威爾》序,概括回顧了人類社會、詩歌和戲劇發展的歷程,嚴厲批駁了古典主義的創作原則,提出了文學創作的新主張。他反對任何體系和陳規的束縛,鼓勵作家擺脫古典主義的條條框框,拋棄舊的創作模式和觀念,在藝術上有所創新,有所突破,走自己的創作道路。《死囚末日記》就是他在小說領域勇於創新的例證。
《死囚末日記》是雨果繼《冰島凶漢》和《布格—雅加爾》之後創作的第3部小說,於1828年10月14日動筆,1829年2月3日出版。
主人公
雨果雖然有意避開了對主人公的生平傳記作正面交待,但是,也決不能把主人公理解成完全是作為一個囚犯的抽象意義上的代表。小說通過隻言片語,已經暗示出主人公的身份和社會地位。主人公是作為一個小資產階級形象出現在彼塞特監獄的。他受過中等以上的教育,家庭生活較為富裕和講究,他外出乘馬車,還常去燈火輝煌的戲院,也參加教堂的盛典,連女兒也有保姆陪伴。
作品主題
在死囚絕望的呼號中,雨果發出了對不公正的、醜惡的法律的控訴:“事實上,有了壞法律才有壞人,我原來不是壞人呀!對於一個死囚犯,法律剝奪的不僅是他的生命,還有他一家人的幸福。死刑讓“母親沒有兒子,妻子沒有丈夫,女兒沒有父親。”而他死後什麼也不能給他的母親、妻子和孩子留下,因為“斬首的機器未免太昂貴了”,他的遺產僅夠支付訴訟費用,這又是對法律的一大嘲諷。
雨果在小說中表達出對市民的愚昧和麻木不仁的失望,他認為市民階層對生命的漠視實際上是充當了劊子手的幫凶。市民們居然把觀看死刑犯作為一項娛樂和消遺。在法庭上,來旁聽的人擠在法庭的凳子上,“就好像圍著一具屍體的許多烏鴉似的。”獄卒后然像出售動物園的門票一樣,讓愛看熱鬧的市民到監牢里觀看死刑犯,從中獲利;在給苦役上鎖的看守中,也混雜著特意從巴黎趕來看熱鬧的人。在行刑的日子,廣場上通常水泄不通,連周圍的大街上都擠滿了看熱鬧的人,街道兩旁的窗戶都塞滿了伸長了脖子的腦袋。人們對行刑場面的渴望近乎狂熱,,以至有人高價出租窗口供人觀看行刑,據說常常出租一空;桌子、椅子、木架子也全部拿來出租,供人站在上面更好地觀看,刑場附近的居民還常常備好酒和水果,約請朋友一同觀看。
小說中還反映出19世紀20年代法國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那就是貧窮導致犯罪。在審判庭管押所,死囚遇到了另一個剛被判處死刑的犯人,講述了自己淪為死囚的過程。這個人從小父母雙亡,為了填飽肚子而犯罪,服了整整15年苦役,重獲自由后,他希望靠自己的勞動成為一個好人,但是這個社會都將所有的出路全部堵死,他已經被牢車地刻上了苦役犯的印記,他被剝奪了成為好人的權利,為了生存他只能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從這個犯人身上可以看到後來《悲慘世界》中冉阿讓的影子,為了偷一塊麵包充饑要付出終身苦役的慘痛代價正是從貧窮開始,雨果將目光投向了苦難的人們,並以此作為自己一生創作的主題,控訴這個殘酷的社會。
藝術特色
《死囚末日記》一反傳統,除題目外,從一開始,“判處死刑!啊,五個星期以來,這個詞兒(念頭)。一直沒有離開我,它佔據了我的整個身心,讓我麻木,把我壓得喘不過氣來”,直到小說結束,“啊,多麼兇殘的人!我覺得有人從樓梯上上來了……這時正是四點鐘”,敘述者“我”一直貫穿於小說的始終。
“我”作為敘述者,可以潛入人物的內心,用人物的眼睛去看,站在人物的角度去思考,去感受,可以增添真實感,增強作品的感染力。“我”作為敘述者,讀者就不是旁觀者,而是“當事人”’“當事人”就不會對“自己”的事情無動於衷,就更易被打動。如第14章中:“刺骨的毛毛雨使天氣變得寒冷起來,並且把囚犯們的灰色粗布褲子淋濕變成了黑色,緊緊地貼在他們的膝蓋上。短頭髮和長鬍須上都在流水。只見他們凍得臉色發青,全身發抖,牙齒格格作響……隊長一聲令下,只見棍棒雨點似的打在囚犯們的肩膀上和頭頂上,於是大家都住口了,恢復了被稱之為‘秩序’的外表上的平靜。然而,囚犯們的眼睛里充滿了復仇的怒火,捏緊的拳頭在他們膝頭上發抖……”“我”目睹了囚犯在赴土倫服苦役前的這些情景后,發自內心地喊道:“啊!老天爺!寧可死一千次,寧可上斷頭台也不願意服苦役”,“我”的這種寧可上斷頭台也不願服苦役的感受,一下就會使讀者對監獄里非人道的待遇產生憎惡,對苦役犯產生同情。
小說在描述“我”的內心活動的過程中,不是遵循線性邏輯時間,對“我”的心理活動做客觀的描述和一般性的理性分析與結論,而是打破了傳統小說的時空概念,時而獨白、時而夢幻、時而回憶、時而聯想、時而幻想,真實地再現“我”思維活動的整個過程,對“我”的心理活動做出具體而細緻的描述,據以做出理性的分析和結論。
爭議
《死囚末日記》一問世就遭到了文學批評界的猛烈抨擊。該書的內容首當其衝。儒爾·雅南於小說出版的當天就在《日報》上撰文,批評該書充滿恐怖,讀來令人噁心。一度是雨果朋友的夏爾諾迪埃1829年2月26日也在《論壇日報》上發表評論,認為該書雖然分析細膩,但毫無用處。他說:“別人無權要我對一個我不認識的人感興趣,”既然讀者對主人公的生平一無所知,就不會對主人公感興趣,更不可能對主人公的遭遇產生任何同情,這不能不令人遺憾。雨果1829年2月28日在《死囚末日記》第3版的序言中,不得不以對話的形式羅列並反駁了該書百版後半個月來密集的指責:“充滿恐怖的書”、“讀了令人毛骨悚然”、“讀了會做惡夢”、“讀了要嚇出病來”、“該書傷風敗俗,趣味低下”……
該書的形式更受非難,成了批評的焦點。而且,對《死囚末日記》是否屬於小說的爭論,延續了整整一個世紀,直到20世紀初還未停息。的確,《死囚末日記》在形式上與傳統小說格格不入:既沒有故事,也沒有情節。說它是自傳體小說也顯然不妥,因為小說主人公“我”與作者無關;說它是書信體小說也不恰當,因為它不像《少年維特的煩惱》那樣,主人公“我”通過“寫信”的方式向“你”傾訴情懷:說它是日記體小說也相去甚遠,因為它既沒有按線性時間順序,也沒有記錄主人公的日常活動。所以,當時的否定意見佔上風。亨利·梅肖尼克含糊其辭,認為不論散文也好,短篇也好,小說也好,反正是一本書:伊夫·奧傑稱《死囚末日記》不過是雨果的一篇類似日記的小冊子:保爾貝雷則直截了當地斷言雨果的《克洛德·格》和《死囚末日記》都不能算小說:埃德蒙·比雷甚至認為雨果當時寫這本書是“心血來潮”。持否定意見的人普遍認為,《死囚末日記》在雨果的著作中無足輕重,該書在當時之所以受讀者青睞,是因為書的主題是反對死刑,迎合了1830年法國革命前夕的民意。當然,也有少數評論家對該書持肯定態度。
名家點評
評論家居斯塔夫·沙爾里埃:作品部頭雖小,但形式獨特,標誌著當時作家思維的新方向,值得重視。
俄國文藝批評家別林斯基:“雨果從來沒有被判處過死刑,但是在他的《死囚末日記》里,有恐怖的,凄慘斷腸的真實。”
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o,1802—1885)是19世紀法國浪漫主義文學的代表人物。貫穿他一生活動和創作的主導思想是人道主義、反對暴力、以愛制“惡”,其作品包括26卷詩歌、20卷小說、12卷劇本、21卷哲理論著,合計79卷之多,被人們稱為“法蘭西的莎士比亞”。代表作品有長篇小說命運三部曲《巴黎聖母院》、《海上勞工》和《悲慘世界》,及《九三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