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輔都制
主輔都制
夏商時代施行的一種都城制度。是指夏商王朝在設立一個主要都城的同時,相繼設立一些輔助性的政治、軍事中心即輔都。其中主都相對穩定,不變遷或較少變遷;輔都則根據需要可屢次變遷。主輔都制萌芽於禹時期,形成於夏代,商代曾廣泛推行。在位置上,主都位於夏商王朝控制區的中心地帶,輔都則設在夏商王朝的周邊地區。地域遼闊、交通不便是施行主輔都制的客觀原因,欲對全國施行有效統治、軍事戰爭的需要等則是主輔都制形成的主觀原因。
目錄
文獻記載夏商時代都城屢次變遷。夏王朝從啟到桀,曾遷於陽翟、斟尋、商丘、斟灌、原、老丘、西河等7地。商王朝曾有5次遷都,即仲丁由亳遷隞、河亶甲遷相、祖乙遷邢(耿、庇)、南庚遷奄、盤庚遷殷等。此外,還有所謂的“紂都朝歌”。對於這種都城“屢遷”現象,古今學者都試圖進行闡釋,但無論用政治鬥爭說、軍事戰爭說,或是用游農說、游牧說和水患說等觀點,都存在諸多疑竇,無法圓滿加以解釋。考古發現表明,夏商時代的都城大多較為穩定,並非“屢遷”。從偃師二里頭遺址、鄭州商城、偃師商城、安陽殷墟的考古發現可知,四地作為都邑的時間是相當長的。二里頭遺址自二里頭文化一期開始,至二里頭四期之末止,幾百年間一直作為夏都存在,中間並未衰落、中斷或廢棄。鄭州商城作為商代前期都城一直存在,始於二里崗下層一期,止於二里崗上層二期(白家莊期),也經歷二三百年時間。從盤庚開始,至商紂亡國,安陽一帶曾長期作為商代後期殷都所在。因此,在夏商時代的大部分時段,並不存在一都制情形下的前廢后興、“都城屢遷”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