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司
殿前司
殿前司,宋代禁軍官司,與侍衛親軍司合稱“兩司”。其下屬機構殿前都指揮使司與侍衛親軍司下屬機構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合稱“三衙”。 “兩司三衙”體製為宋代禁軍最高指揮機構。
“殿前”之名,最早見唐肅宗至德二年,“又擇便騎射者置衙前射生手千人……又曰殿前射生,分左右廂……貞元二年,……又改殿前射生左右廂曰殿前左右射生軍,亦置大將軍以下。”被作為禁衛軍號。
後周廣順二年,置殿前都指揮使職,“……以殿前都指揮使李重進領泗州防禦使……以殿前都指揮使、泗州防禦使李重進為武信軍節度使、檢校太保,典軍如故”
後周顯德元年,周世宗“自高平之役,睹諸軍未甚嚴整,遂有退卻”,於是命令趙匡胤“一概簡閱,選武藝超絕者,署為殿前諸班”建立殿前軍,殿前司正式成型。
顯德三年,置殿前都點檢。“壬申,以滑州節度使兼殿前都指揮使、駙馬都尉張永德為殿前都點檢……”
兩宋沿置殿前司。
南宋建炎初,三衙體制淪於廢壞,殿前都指揮並侍衛馬、步都指揮漸成空置。
自紹興五年至紹興七年,逐步恢復建制。“五年冬,廢神武中軍隸殿前司,……又以都督府兵分隸三衙。七年夏,複合馬司餘軍及八字軍為六軍十二將,命劉信叔主之;解承宣潛典步軍如故。自是三衙始復矣。”
殿前司
殿前司所屬諸班直、步騎諸指揮在內為皇宮禁衛,隨駕出行則為皇帝近衛,隨侍左右。國家大型祭典,執行儀仗、引導、安保、護衛任務。
後周及北宋初為殿前司最高統領官。從二品,位在殿前司副都點檢、殿前司都指揮使之上。
宋太祖建隆二年閏三月初一,“殿前都點檢、鎮寧軍節度使慕容延釗罷為山南西道節度使……自是,殿前都點檢遂不復除授”。建隆二年七月九日,“殿前副都點檢、忠武節度使高懷德為歸德節度使,……皆罷軍職。”自此,殿前司都點檢職不復設立。
三衙統領官與宰執俸祿對照表
自太祖朝不復設立都點檢、副都點檢后,即為殿前司最高統領官。
南宋時,殿前司最高統領官。從二品以下(官階不至節度使、或新任節度使)。
南宋時,殿前都指揮使或虛置或空缺。實際以資淺者為主管殿前司公事,統領殿前司事務。更為資淺者統領殿前司,則冠以“權”字稱“權主管殿前司公事”。
殿前司統領官之一,從五品,序位在正任防禦使之上。
在殿前司指揮序列中,僅次於殿前都指揮使、殿前副指揮使。三衙管軍中,位於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侍衛親軍步軍都虞候之上。
南宋時,三衙都指揮使不常設。禁軍最高指揮序列為八人,殿前都虞候僅次於殿前、馬軍、步軍副都指揮使,位列第四。
殿前司諸班本班最高長官。位次於殿前司都虞候,高於諸班都虞候。
殿前司諸班本班長官。位次於諸班都指揮使。
殿前司諸班本班長官,位次於諸班都虞候。
主管殿前司公事/權主管殿前公事治所。殿前司管理官司之一。
吏額有:都吏、副都吏、典吏、副典吏各一員;書吏六人、典書二十一人、副典書二十人、抄寫四人。
殿前司事務機構之一。主管行政,掌殿前司“諸軍、直、班功賞,大教閱轉資,內外轉補、排連,新舊行門拍試,換官等事。”
殿前司事務機構之一。主管人事,掌殿前司“過茶殿侍年滿出職,使人到闕差入驛殿侍,諸宮院下差抱笏殿侍,並磨勘奏補逐班祇應參班。”
殿前司事務機構之一。主管財務,掌殿前司“關支諸軍班應干請受,尚書省齋筵,並使人到闕差祗應人等”
殿前司事務機構之一。主管軍械,掌殿前司“諸軍班教閱,收支將校兵級鞍馬,關請軍兵軍器並衣甲,請納將校朱記。”
殿前司事務機構之一。主管刑獄,掌殿前司“勘鞫取會追呼諸軍班諸般詞狀公事,差替諸處倉場庫務巡防兵級等,收捉審驗逃走人。”
殿前司事務機構之一。主管軍法,掌殿前司“檢引條法。”
殿前司事務機構之一。主管文書,掌殿前司“收接詞狀,及諸處發到文字等。”
1.殿前指揮使
2.內殿直
3.散員
4.散指揮
5.散
6.外殿直
7.散袛侯
8.金槍班
9.東、西班
10.散直
11.鈞容直
12.茶酒舊班
13.茶酒新班
14.招箭班
15.銀槍班
1.御龍直
2.御龍骨朵子直
3.御龍弓箭直
4.御龍弩直
殿前司
拱聖軍,駐紮東京共二十一指揮。太祖乾德中,選諸州騎兵送闕下,立為驍雄,后改驍猛。雍熙四年,又改拱辰。未幾改今名。熙寧六年,並為十六指揮,南宋沿置。
驍騎軍,駐紮東京,有上軍、下軍各十指揮,並驍騎弩手、上驍騎、殿前小底共二十三指揮。太平興國四年置,后又選掉搨索兵及左右教駿兵增置。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步斗弩手為驍騎弩手。淳化四年,選壯勇超絕者為上驍騎,在本軍之上。咸平五年,改上、下軍為左、右廂。舊又有殿前小底,至道二年,選驍騎馬直及善射者充。熙寧六年,廢驍騎弩手、上驍騎、殿前小底,合併為十四指揮。
契丹直,駐咸平、許縣、壽縣各一指揮共三指揮。開寶三年,以遼人內附之眾復置。太平興國中,因事復置。熙寧九年廢。
吐渾小底,駐東京共二指揮。舊為五指揮,治平年並為二。太平興國四年,平太原,獲吐渾子弟,又選監牧諸軍中所有者充。元豐元年廢。南宋復置,劃歸步軍。
龍猛軍,駐東京共八指揮。太平興國中,揀閱龍騎及諸州部送招獲群盜,取其材勇者立。淳化四年,又擇精悍者為教閱龍猛以備禽盜,在本軍之上。景德四年,又選龍騎、驍騎兵增之。熙寧三年,並為六指揮。
神騎軍,駐雍丘十三指揮,咸平五指揮,共十八指揮。端拱二年,選驍雄新配人及教駿、借事等兵立。淳化二年,廢掉搨索軍隸之。咸平二年,又擇教駿、備征及外州增之。熙寧三年,並為十指揮,南宋沿置。
驍雄軍,駐陳留、咸平各二指揮,共四指揮。太平興國八年,遷驍猛中次等者立。景德中,以驍騎、驍勝、寧朔軍年多者隸之。元豐六年,並為二指揮。
安慶直,駐太原一指揮,潞州三指揮,共四指揮。太平興國四年,遷雲、朔及河東歸明安慶民分屯並、潞等州,給以土田。雍熙四年立。熙寧六年廢。
三部落,駐太原一指揮。太平興國四年,(太宗)親征幽州,遷雲、朔、應等州部落於并州,因立。熙寧三年廢。
清朔軍,駐西京二指揮,許縣一指揮,汝南一指揮,共四指揮。太平興國四年,遷雲、朔州民於內地,得自置馬以為騎兵,謂之家戶馬。雍熙四年立。
擒戎軍,駐西京、許縣各二指揮,汝南一指揮,共五指揮。太平興國四年,遷雲、朔州民於西京、許汝等州,給以土田,充家戶馬。端拱二年立。
驍勝軍,駐東京,分左、右二廂各五指揮,共十指揮。咸平三年,選教駿、驍騎諸軍備征子弟材勇者立。熙寧三年廢。
寧朔軍,駐東京、尉氏縣各三指揮,雍丘、渭、河陽、河陰各一指揮,共十指揮。咸平三年,選教駿諸軍備征及外州兵立。熙寧二年,廢尉氏縣三指揮,共餘七指揮。元豐元年,駐東京三指揮並為一指揮,共餘五指揮。
飛猛軍,駐東京共二指揮。咸平二年,選龍猛、驍騎兵子弟之材勇者立。熙寧二年廢。
左翼軍,南宋紹興十五年始置。原為成忠郎陳敏、武翼郎周虎臣家丁,以驍勇善戰者約千餘人組成,初號奇兵,專事征討虔梅盜寇。紹興十八年,改奇兵為殿前司右(左)翼軍,增為二千人。
殿前司
虎翼軍,駐東京共六十八指揮。太平興國中,揀雄武弩手立為上鐵林軍,又於雄武、定遠、寧勝床子弩手、飛山雄武等軍選勁兵以增其數。雍熙四年,分左右四軍改名虎翼軍。淳化四年,選本軍精銳者為上虎翼,以備禽盜。咸平二年,並廣勇軍隸之。大中祥符六年,詔在京諸軍選江、淮士卒善水者習戰於金明池,立為虎翼水軍。元豐二年,與侍衛親軍司步軍司虎翼軍並置。元豐四年,改左、右軍為左、右廂。
廣勇軍,駐東京五指揮,駐陳留二十二指揮,駐咸平、東明、太原、胙城、南京各二指揮,駐襄邑、陽武、鄆城各一指揮,駐滑縣三指揮,總計四十三指揮。淳化二年,選神射、鞭箭、雄武、效忠等軍強壯善射者立為廣武,大中祥符二年改廣勇軍。熙寧九年,東京增置一指揮。元祐二年八月,東京增置二指揮。
神勇軍,駐東京,上、下軍共二十一指揮。乾德中,揀閱諸軍壯實而大體者立為雄威軍。太平興國二年,改為雄勇軍。雍熙四年改神勇軍。淳化四年,選武藝超絕者立為上神勇,以備擒盜。熙寧六年,並為十四指揮,廢上神勇。南宋孝宗朝,改為護聖軍。
宣武軍,駐東京,上、下軍共二十指揮。太平興國二年,並效節、忠猛二軍立,又選諸軍及鄉兵增之。至道二年,又選軍頭司步直善用槍槊掉刀者立殿前步直,后廢。
廣德軍,駐咸平、尉氏、陽武、河陽、滄、鞏縣、白波各一指揮,西京三指揮,總計十指揮。開寶四年,平廣南,以其兵隸殿前司,次等隸八作司,闕則選廣南諸州兵補之。雍熙三年,選八作司之強壯者為揀中。熙寧六年,廢揀中。
廣捷軍,駐陳留八指揮、咸平六指揮、雍丘四指揮,駐襄邑、尉氏、許縣各三指揮,駐太康、扶溝、南京、亳州、河陰、潁、寧陵各二指揮,駐陳六指揮,駐滑、曹縣、鄧縣、蔡、廣濟、谷熟、永城、襄城、葉縣各一指揮,總計五十六指揮。舊名左右平遠,建隆二年改廣捷軍。咸平五年,又選廣德、神威等軍教以標槍旁牌補之。熙寧三年,亳州一指揮併入廣勇軍,永城縣一指揮調亳州。元豐元年,管城、白馬縣二指揮併入雄勇軍。
雄威軍,駐考城、襄邑、陳留各一指揮,南京四指揮,陳三指揮,總計十指揮。雍熙四年,選神勇軍兵退入第二等立為神威軍,后改雄威軍。元豐元年,南京減一指揮。元豐二年,廢襄邑指揮。
宣威軍,分上、下指揮駐咸平、襄邑各一。雍熙四年,選神勇、宣武兵退入次等者立。熙寧三年,以咸平指揮轉隸廣捷軍,以襄邑指揮轉隸威猛軍,四年廢。
龍騎軍,駐東京四指揮,駐尉氏、雍丘、咸平、鄭州各二指揮,駐南京、陳、蔡、河陽、潁、單縣、四波各一指揮,總計二十指揮。建隆間以諸道招致及捕獲群寇立,號有馬步人,見陣即步斗。淳化三年,選本軍年多者為帶甲剩員。咸平以後,又以本軍及龍猛退兵增之。熙寧二年,並為十三指揮。
神射軍,駐陳留三指揮,雍丘二指揮,共五指揮。兩浙州兵,舊號腰弩。雍熙四年改神射。淳化元年,部送闕下,選其強者為廣武,次等復為本軍。熙寧三年廢。
鞭箭軍,共兩指揮。雍熙三年,選兩浙兵為鞭箭,次等者為忠節鞭箭。端拱二年合併為一指揮。至道元年,發此兵援靈州芻粟,喪車重兵器於浦洛河,詔免死,后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