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農林局
寶應縣農林局
寶應縣農林局是隸屬於寶應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江蘇省寶應縣農林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及重大決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二)研究擬訂農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三)研究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計劃和大宗農副產品的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併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四)指導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建設;指導農林牧用地、宜農灘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五)制訂農林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申報及實施;指導農林教育和農林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六)組織各類農副產品生產標準的制定、申報和實施;指導農業各產業產品、無公害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和農業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化肥、農藥、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七)組織植保植檢、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對縣內動植物的防病治蟲、防疫檢疫等工作,發布病、蟲、疫情等信息並組織撲滅。
(八)研究擬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的政策;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工作;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負責森林資源和林地、林權的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以及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並實施育林基金的徵收和管理;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各類經濟林和花卉苗木的培育;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木材加工業的管理工作。(九)組織農林行政執法工作;指導農林各產業的行政執法體系建設。
(十一)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製工作;指導有關社團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組織、承辦和協調綜合性會議、中心組學習等重要活動;負責政務信息、文電、新聞宣傳、保密、保衛、信訪、計劃生育、督查、檔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管理;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擬訂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基建投資、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局屬經濟實體經營管理工作;參與行業事業行政執法收費管理;負責和指導全縣農林系統財務、基本建設和國有場圃的經營管理工作;歸口管理農林基地建設等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負責本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
人事科
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製及出國人員的選派等工作;負責對全縣農林系統目標管理的考評考核工作;負責人事檔案工作;協助搞好局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務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社團工作。
綜合科
研究擬訂全縣農林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引導全縣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改善;調查研究,綜合情況,信息處理,掌握農林發展動態;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文件的起草;負責全縣農林統計工作。擬訂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預測併發布農業各行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組織擬訂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檢驗及農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負責綠色食品的開發、申報等管理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建設;負責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控制與治理。提出並組織實施農林牧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指導農林牧業結構的調整;負責種養基地建設及產業化開發;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及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的管理和濕地保護;實施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參與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組織、指導、監督對縣內動植物的防病治蟲、防疫檢疫等工作,發布病、蟲、疫情等信息並組織撲滅。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是縣綠化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有關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各地、各部門(系統)全民義務植樹發展規劃的編製並監督實施;承擔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評比表彰等工作。
法規監督科
掛“農林行政執法大隊”牌子,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有關農林法律、法規、條例;參與制訂縣政府關於農林的規範性文件;指導農林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辦農林行政複議;負責農林發展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依據法律、法規、條例,行使農林行政執法職能:組織化肥、農藥、獸葯、種子、飼料質量監督、檢驗、登記;審核發放農藥、化肥、種子、畜牧、獸醫、獸葯、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組織編製森林採伐限額,經批准后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承辦依法對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公園、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木材加工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科技教育科
擬訂農林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協調組織重大農林科技項目的申報及實施工作;管理農林科技成果;組織農林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承辦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管理的協調監督工作;指導農林教育、現代農民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管理農林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省市農業三項工程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中等農校的招生和“綠色證書”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林系統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的評定及申報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
1、堅持深入基層。局、中心領導班子成員每人帶一個職能股站負責兩個鄉鎮的農業生產指導,田頭會診,現場指導,幫助廣大農民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2、加快結構調整。按照品種多樣化、結構多元化、產品優質化的思路,參與制定全縣農業結構調整規劃,協助鄉鎮因地制宜地進行農業結構調整。
3、狠抓項目申報。積極向上爭取農業項目,推進全縣農業品種更新、技術更新、知識更新步伐,力爭在3年內使全縣主要農作物品種更新一遍,每年實施部、省、市、縣各級項目不少於3—5個,推廣適用新技術、新肥葯、新模式3—5項。
4、暢通服務熱線。積極開展送科技下鄉活動,每年不少於5次,組織縣級培訓不少於7000人次;向全社會公布農技熱線電話18部,做到電話諮詢與現場指導相結合,科普宣傳與專家坐堂相結合。接到群眾諮詢電話,能當場答覆的立即給予答覆,需要到實地解決的,儘快安排相關人員到實地解決。
5、抓好典型示範。科技人員以建設科技示範園區為手段,引進新品種,摸索新技術和新模式,加快農業科技的集成,做給農民看、帶領農民干,更好地發揮典型帶動作用。
6、加強信息引導。以寶應農業信息網為平台,以《寶應農業》為中介,加快農業信息進村入戶,每月發布農業信息不少於2期;加速農產品和農業企業上網,開闢農產品網上銷售新渠道。真正做到引導農民種,指導農民長,幫助農民銷。
7、強化農業執法。加強涉農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增強法制意識,規範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辦事。加大農業行政執法力度,嚴歷打擊假冒偽劣農資和各種坑農、害農現象,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8、實施品牌戰略。發揮生態示範縣優勢,加快生態農業建設步伐,加大優質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食品申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