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蒙問題
對中國的侵略問題
主條目:日俄戰爭
通過明治維新,日本脫亞入歐成為了帝國主義國家,以軍人為代表的法西斯勢力企圖侵佔朝鮮半島和中國東北。與此同時,沙俄也制定了南下政策,兩國在朝鮮半島的利益發生衝突,產生韓國問題。1904年(光緒29年,明治37年)至1905年為解決韓國問題並進一步攫取利益,日本不宣而戰偷襲駐紮在中國旅順軍港的沙俄軍隊。爆發了日俄戰爭。日本勝利,兩國簽訂《朴茨茅斯和約》,日本獲得了包括南滿鐵路的經營權和遼東半島租借權在內的俄國在中國東北的大多侵略權益。
1928年(民國17年,昭和3年),當時關於以滿蒙問題為核心的對中國政策,日本政界有以下四種看法。
1.日本軍部
2.關東軍
3.首相田中義一
4.立憲民主黨等在野黨認為應與中國建立良好的邦交關係,並發展與中國的經濟交流。但後來隨著軍部勢力的膨脹,政黨內閣權力日漸衰微,日本進入了全面法西斯化的時期,關東軍與軍部的意見佔了上風。
條約訂立分幾個時期。
1.在簽訂《朴茨茅斯和約》時,俄國附加了一項條件,即必須得到中國政府的承認。於是日本當即派小村壽太郎趕赴清政府,採用各種手段強迫清政府簽署了《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同意俄國所做的一切轉讓。
2.日本無視其一再宣稱的,在《朴約》中表示要遵守的門戶開放、機會均等的帝國主義原則,叫嚷南滿僅為日本人所有,企圖一家獨佔。從而導致了與其他帝國主義國家的不滿,為改善與他國關係,日本先後於1907年的六月和七月與法國和俄國簽訂了《日法協定》和《日俄協定》,劃分在華利益範圍。從此日本與俄國建立起了共同侵略中國的同盟關係,表現為1912年劃分內蒙古勢力範圍,1916年雙方進一步擴大侵略範圍等。
3.二次革命鎮壓后,日本強迫北洋政府簽訂《滿蒙五路秘密換文》,日本據此取得了四洮、開海、長洮鐵路借款權和洮熱、吉海鐵路借款優先權,切實擴大了日本在滿蒙的權益。1918年,日本政府以抵抗俄國革命為由,強迫段祺瑞政府簽訂《中日共同防敵軍事協定》
另見:二十一條徠
1914年8月,日本違背條約規定將南滿日軍的一個支隊移駐既不屬南滿洲,又非鐵路附屬地的鄭家屯,並設置日本巡警署。1916年8月,又製造鄭家屯事件,迫使北洋政府被迫承認其駐兵權。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趁機佔領山東,陳兵膠濟青島。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直接向袁世凱遞交二十一條,並暗示若不同意將使用武力,袁世凱被迫派出代表陸征祥與曹汝霖與日本談判,與此同時,日本向山東半島及遼東半島增兵,向北洋政府下達最後通牒。北洋政府不得不簽訂了《民四條約》和《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之條約》等一系列條約,例如旅大南滿安奉期限,南滿洲聘用顧問、開礦事項、商租解釋,南滿洲東部內蒙古鐵路課稅事項、接洽警察法令課稅和東部內蒙古開埠事項等13件換文。日本由此取得了旅大99年租借權和南滿、安奉二路99年經營權以及土地租借權、所有權等。二十一條中的要求基本達到。
日本稱中韓邊界未定,派遣憲兵進攻中韓邊圖們江,侵佔中國領土,製造間島問題,與此同時,日本政府還提出佔有撫順和煙台煤礦、拒拆營口支線、安奉鐵路展線與礦務事務等無理要求,終於釀成了中日間的滿洲六大懸案。此外,日本還通過典當、丈量土地甚至強行佔領土地等辦法非法侵佔中國領土。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主條目:偽滿洲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