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族
新疆民族
新疆民族是指生活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各個民族,新疆原有有漢、維吾爾、哈薩克、回、柯爾克孜、蒙古、錫伯、塔吉克、烏孜別克、滿、達斡爾、俄羅斯、塔塔爾等13個歷史悠久的民族。現在還有其餘東鄉、壯、撒拉、藏、彝、布依、朝鮮等47個民族。新疆自古以來就是多民族的聚居區,在166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聚居著維吾爾、漢、哈薩克、回、蒙古、柯爾克孜等47個民族。
解放前,由於反動統治階級長期推行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政策,帝國主義列強為了侵略分裂中國,竭力挑撥新疆民族關係,製造民族糾紛,造成新疆民族關係複雜,民族矛盾嚴重。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新疆開展建黨建政、剿匪反霸和土地改革等運動,各族群眾從政治上、經濟上翻身做主人,從根本上清除了民族壓迫、敵視、仇殺、鬥爭的根基和條件,為建立平等、團結、互助的新型民族關係奠定了政治基礎。在進行社會改革的過程中,各級黨政部門認真宣傳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強調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號召少數民族幹部要學習漢文漢語,漢族幹部要學習當地的一種民族語言文字,更改了歷史遺留的、含有歧視或侮辱少數民族的某些地名。對各族幹部、群眾、解放軍指戰員加強民族政策的教育,在漢族幹部群眾中強調要反對大民族主義,在少數民族特別是在少數民族幹部中強調反對地方民族主義。通過一系列措施的實施,平等團結的新型民族關係在新疆得到加強。
為使少數民族真正當家作主,調動各少數民族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民族團結、鞏固祖國統一和實現各民族的共同發展、共同繁榮,新疆在堅持“慎重穩進”的方針下推行了民族區域自治。1955年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標誌著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在新疆完全確立。
自治區成立5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頒布的《民族區域自治法》,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不斷鞏固和發展,進一步保障了各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各級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使一大批優秀的少數民族幹部在各個領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得到繼承、保護和發展,已陸續搜集整理出版了一批少數民族文化古籍。
各級黨和政府還根據新疆實際,長期堅持深入開展以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和黨的民族政策為中心內容的民族團結教育,引導各族幹部群眾樹立馬克思主義的國家觀、民族觀、宗教觀、歷史觀、文化觀,強化對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四個認同”教育,“三個離不開”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新疆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正在為建設幸福、和諧的美好家園而共同努力。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解決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制度,是黨的民族政策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新疆解放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廢除了一切舊制度,實現了各民族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建立了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為實現國內各民族的平等、團結和共同發展,我們黨和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了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從1954年起,新疆相繼建立了5個民族自治州、6個民族自治縣。
新疆作為中國的一個自治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自治機關,即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除了行使同級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以外,同時還享有10項自治權利:(1)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立法權;(2)對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適合本地情況的,可以報經上級國家機關批准,有變通執行或者停止執行權;(3)執行公務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幾種文字權;(4)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自主權;(5)在國家計劃指導下,根據本地方的特點和需要,制定經濟建設方針、政策和規劃,管理地方性經濟建設的自主權;(6)對本地方資源的依法保護和合理優先開發利用權;(7)經國家批准后開展外貿、邊境貿易的自主權;(8)管理地方財政的自主權;(9)發展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事業的自主權;(10)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應當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等。
民族團結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證。長期以來,新疆始終堅持在各族幹部群眾中深入開展以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和黨的民族政策為中心內容的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廣泛深入地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大力揭露和批駁民族分裂勢力散布的種種歪曲和杜撰新疆歷史,包括民族發展和宗教演變歷史的謬論,肅清他們所宣揚的泛伊斯蘭主義、泛突厥主義的反動影響,不斷增強各族人民群眾對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使各族幹部群眾真正懂得,民族團結則百業興旺,民族紛爭則人民遭殃,不斷提高各族幹部群眾維護祖國統一、維護社會穩定的思想政治覺悟。
從1982年開始,新疆連續幾次開展大規模的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大力表彰民族團結先進典型,以榜樣的力量感召和凝聚人心,在新疆大地上唱響了“共產黨好、社會主義好、祖國大家庭好、民族團結好”的主旋律,形成增進民族團結的濃厚氛圍,不斷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向前發展。
從1983年起,新疆連續22年把每年的5月作為民族團結教育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做到年年有重點,年年有新內容,年年有新發展,以生動活潑的形式和富於時代特點的教育內容,廣泛地宣傳教育各族幹部群眾。通過長期紮實有效的工作和卓有成效的宣傳教育,使馬克思主義的國家觀、民族觀、宗教觀為越來越多的幹部群眾所掌握,“三個離不開”思想日益深入人心,黨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實,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支持、互相諒解已蔚然成風,全疆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的先進典型不斷湧現,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在新形勢下得到進一步鞏固和發展。
新疆是一個多民族、多語種、多文種的自治地區,世界六大語系中有三大語系的語言彙集在這裡。自治區政府為了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的語言文字,採取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新疆普通中小學採用維、漢、哈、柯、蒙、錫、俄7種語言進行教學,大中專院校採用漢、維、哈、蒙4種語言授課。自治區召開人代會、政協全委會時,使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等5種語言文字。自治區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均用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播音。新疆人民廣播電台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5種語言廣播,新疆電視台用維吾爾、漢、哈薩克3種語言播出。《新疆日報》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4種文字出版;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維吾爾、漢、哈薩克、柯爾克孜、蒙古、錫伯等6種文字的圖書和教材。少數民族文字在社會上得到廣泛使用。2000年建立了“新疆語言文字網”,在網上介紹我區語言文字的歷史與現狀,報道新疆語言文字工作各方面的最新動態。
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有兩大傳統節日,即肉孜節和古爾邦節。回族過肉孜節較隆重,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其他民族過古爾邦節比較隆重。節日期間,民族群眾要穿上盛裝,準備豐富的食品,有的人家要宰羊,民族之間互相登門拜訪,表示慶賀。肉孜節又叫“開齋節”,伊斯蘭教規定,每個穆斯林每年必須封一個月齋,伊斯蘭教曆9月為“齋月”,封齋期間白天不吃不喝,太陽落山之後,才能吃喝。10月1日為開齋日。古爾邦節又叫“宰牲節”,是伊斯蘭教曆每年的12月10日,具體為肉孜節后的第70天,公曆日期每年不固定。
在飲食方面,新疆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以麵粉、大米為主食,主要吃牛、羊肉,禁食豬肉、驢肉、食肉動物及凶禽猛獸,禁食一切動物的血。凡是有信仰伊斯蘭教的群眾居住的地方和單位,都專門設置了供他們進餐的清真餐廳,所用的炊具、餐具都和漢族餐廳的炊具、餐具嚴格分開;供清真餐廳食用的牛、羊肉均由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群眾自己宰殺,並且嚴禁與豬肉一起存放、運輸和買賣;清真餐廳的管理人員和炊事人員一般也由少數民族職工擔任。
在待人接物方面,少數民族很重禮節。親友見面,一般都要握手問候。其中,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民族的群眾在遇到長輩或朋友時,習慣把右手按在前胸中央,然後把身體向前傾斜30°,並連聲地說:“撒拉買里孔木(意為‘祝您平安’)!”這些民族的老年人到別人家裡或者在進餐時,常常雙手摸面做“都瓦”(一種祝福的宗教儀式),有時互相見面握手之後也做“都瓦”。
在稱呼方面,各民族都有其尊卑輩序之稱,其中維吾爾族、烏孜別克等民族,一般年輕人都稱呼老年人“大大”(大爺)、“阿娜”(大娘),稱呼比自己稍長的人為“阿卡”(阿哥)、“阿恰”(姐姐);稱呼比自己年幼的男女為“吾康”(弟弟)和“森額爾”(妹妹);青年同性之間互稱“阿達西”(朋友);對幹部和軍人稱“堯爾達西”(同志);對小孩、少年人多稱“巴郎”。但對青年人則不宜隨便叫他們“巴郎”,否則會引起對方的不快。
在喪葬方面,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人死後一般都實行土葬,先由宗教人士給死者擦澡,然後以白布裹屍,用移屍木匣抬到事先挖好的墓穴入葬。出葬時不許婦女和不信仰伊斯蘭教的人到墓地去。死後的第7天、第40天和1周年,家屬均要舉行悼念活動,請阿匐念經,請親友吃飯,此項儀式叫“乃孜爾”。
新疆少數民族的傳統服飾色澤艷麗,五彩繽紛,種類繁多。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少數民族婦女愛穿色彩鮮艷的連衣裙,外套坎肩。維吾爾族、烏孜別克族連衣裙寬大,胸前多褶,而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連衣裙下端多皺褶,塔吉克族婦女喜歡在裙子上系圍裙。維吾爾族、烏孜別克族等民族的男子多穿過膝、無領、對襟“袷袢”(長袍),喜歡在腰間系一條腰帶。蒙古族、達斡爾族喜歡穿袍子,腰扎紅、黃、綠彩色緞帶。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等民族還非常喜歡在衣服的領口、胸前、袖口、肩、褲腳等處用各種綵線綉上精美的花卉花紋圖案,有時綴上彩珠和各色亮片等裝飾品。戴帽幾乎是大多數少數民族的共同愛好,尤其喜歡戴花帽,但又隨民族與地區不同而互有差別,其中維吾爾族男女老少均戴四楞小花帽。
新疆是著名的歌舞之鄉,各民族的民歌浩如煙海,世代流傳。如維吾爾族民歌《新疆是個好地方》、《阿拉木汗》、《達坂城的姑娘》、《青春舞曲》、《半個月亮爬上來》;哈薩克族民歌《瑪依拉》、《在那遙遠的地方》;塔吉克族民歌《花兒為什麼這樣紅》;烏孜別克族民歌《掀起你的蓋頭來》等等。
新疆音樂以維吾爾族民間音樂最負盛名,傳統的音樂有木卡姆、庫夏克、埃提西希、賣達等。其中維吾爾古典樂曲《十二木卡姆》,由大乃格曼、達斯但、麥西來甫等三大部分組成,集音樂、舞蹈、演唱、文學、生活習俗為一體,包括互不相同的36個曲調,要連續24小時方可演奏完畢。
新疆作為古代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和樞紐,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種宗教並存的地區。現在新疆主要有伊斯蘭教、佛教(包括藏傳佛教、漢傳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等,薩滿教在一些民族中仍然有一定的影響。其中伊斯蘭教是新疆信奉人數最多的宗教,共有10個少數民族,即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回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塔塔爾族、烏孜別克族、東鄉族、撒拉族和保安族,信教群眾佔新疆總人口的58.3%。蒙古族、錫伯族、達斡爾族等民族信仰佛教。
新疆充分尊重和保護各種宗教信教群眾進行正常宗教活動的權利,宗教界人士享有充分的參政議政權利。目前,在全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擔任職務的新疆宗教界人士1731人,他們代表信教群眾積極參政議政,並對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進行監督。
新疆現有宗教活動場所2.4萬餘座,其中伊斯蘭教清真寺2.39萬座,宗教教職人員2.90萬人。依法保障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1982年以來,全疆共恢復建立各級宗教團體88個,其中自治區和地、縣級伊斯蘭教協會79個。
堅持把加強愛國宗教人士的思想和隊伍建設作為做好宗教工作的關鍵,在政治上關心他們,把愛國宗教人士作為肩負著特殊歷史使命的非黨基層幹部來對待,納入全區幹部培訓計劃;堅持工作上支持他們,團結和依靠愛國宗教人士協助黨和政府管理宗教事務,支持愛國宗教人士依法開展工作;堅持生活上照顧他們,在自治區財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拿出資金,對愛國宗教人士給予生活補貼。目前,享受不定期生活補助的有5761人,年均補助2074萬多元。建立了自治區、地、縣三級培訓體系,有計劃、分層次地對全區現有伊斯蘭教教職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從2001年開始,由自治區負責對全區重點清真寺的8000餘名教職人員進行培訓,每年培訓2000人左右,目前已培訓了7000多人;其餘2.1萬名宗教人士,由地縣兩級負責培訓,目前已培訓了2.16萬人次。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區對宗教人士進行的規模最大、成效最為明顯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