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國家稅務局
南康市國家稅務局
南康市國家稅務局位於府後路88號,下設局長室、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計劃財務股、徵收管理股、稅收法規股、信息中心、稅源管理科、納稅評估科、辦稅服務廳、稽查局、唐江管理分局、潭口管理分局和橫市管理分局。2008年11月份有在職幹部職工125人。截止2008年10月底,轄有納稅人7439戶,其中:企業389戶(一般納稅人113戶),個體工商戶7050戶。
南康市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主要承擔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搞好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等職責。根據上述職責,南康市國家稅務局內設6個股(室)、3個副科級單位,1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外設3個派出機構。
1、內設機構
(1)辦公室。正股級。主要職責:制定機關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督促檢查、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房產管理、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
(2)稅政法規股。正股級。主要職責:負責實施流轉稅及車輛購置稅等稅種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推廣和管理工作;負責實施所得稅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涉外稅收法律法規;實施反避稅調查和處理跨國稅務事項;負責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業務;防範騙取出口退稅;對出口企業退稅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有關政策的調研;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辦理重大稅務案件的處罰聽證;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負責稅法普及宣傳工作;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工作。
(3)徵收管理股。正股級。主要職責:負責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納稅評估管理及稅收征管資料管理;負責個體工商戶、集貿市場、農村稅收征管;負責納稅服務、納稅信用等級管理;實施普通發票管理制度;負責組織綜合征管軟體推廣和應用工作;負責稅務代理監管工作。
(4)計劃財務股。正股級。主要職責:負責編製、分配稅收計劃,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實施稅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負擔分析;實施稅收票證管理制度;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物資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核算及管理;負責大宗物品政府採購工作。
(5)人事教育股。正股級。主要職責:負責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製、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任職培訓的組織工作;負責本級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擬離任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內容,運用審計成果;辦理出國、出境政審及相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業務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機關工作秩序管理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6)監察室。正股級。主要職責:負責本單位紀律檢查、行政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稅務人員50人以下的,可將監察室與人事教育股合署辦公。
(7)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廳是稅務機關為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提供納稅服務的機構和場所。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票證管理、稅法宣傳及涉稅申請受理等。級別為副科級。
(8)稅源管理科。全市一般納稅人、金融保險機構、外資企業的稅源管理。級別為副科級。
(9)納稅評估科。負責全市查賬徵收業戶的納稅評估工作。級別為副科級。
2、直屬機構
南康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負責貫徹實施稅務稽查規章制度;負責納稅評估發現的涉嫌偷騙稅案源的查處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上級交辦、轉辦及有關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協查系統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可內設綜合管理股(含舉報中心)、檢查執行股(含發票協查職能)。
3、事業單位
南康市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正股級。主要職責:負責對信息數據的分析及管理;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構建和管理計算機網路;維護網路安全;管理和維護信息設備、軟體和綜合資料庫;負責“金稅工程“的網路暢通、數據管理和技術工作;參與組織應用軟體的推廣及技術培訓工作;協助稅控器具的鑒定和推廣工作。
4、派出機構:農村稅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