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政府機關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才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以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製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落實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勞動工資、勞動標準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長:胡漢順,負責局的全面工作。
黨組書記:黃爽。
黨組成員、副局長:程清,負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鄭金波,分管養老失業保險科、醫療生育保險科、工傷保險科、農村社會保險科以及老乾、企業改制、宣傳、簡報編輯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傅學敏,分管工資福利科、勞動關係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就業培訓中心以及青年、婦女、計生、工會、勞動學會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土瑞,分管人事科、培訓教育科、就業促進科、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科、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職業介紹服務中心、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中心、人才培訓中心、職業技術教研室、職教協會以及技工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工作。
黨組成員、公務員局局長:楊澤華,分管公務員局的綜合管理科、職位設置與監督科、考試錄用科工作。
辦公室
人事科
綜合規劃科
財務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就業促進科
人力資源市場科
軍官轉業安置科
調解仲裁管理科
培訓教育科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勞動關係科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科
工資福利科
養老失業保險科
醫療生育保險科
工傷保險科
農村社會保險科
勞動監察科
公務員綜合管理科
公務員職位設置與監督科
公務員考試錄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