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和順煤礦滑坡事故
8·11和順煤礦滑坡事故
2017年8月11日,晉能集團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呂鑫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呂鑫煤業)發生邊坡滑坡事故,事故后該礦蓄意瞞報。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發布的關於此次邊坡滑坡事故的通報,目前已初步確認8人死亡、1人失蹤、1人受傷,山西省政府組織公安機關仍在進一步核實事故人數。
煤業負責人:無人員傷亡無設備被埋
2017年8月13日下午6點左右,呂鑫煤業負責人楊迎軍向記者明確表示,呂鑫煤業發生滑坡,但無人員傷亡,也沒有設備被埋。和順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也通過網際網路平台發布通告,確定未造成人員傷亡和機具毀壞。和順縣政府外宣辦寧海軍也向記者確認這一點。
2017年8月13日,和順縣政府外宣辦兩位負責人明確表示,呂鑫礦業發生滑坡,但無人員傷亡,也沒有設備被埋,請網友不信謠不傳謠。
隨後又有人通過熱線向媒體反映,已經挖出6具遺體,至少十幾人被埋。據爆料人反映,挖掘搶險工作直到13日晚還在進行,礦方要求現場救援人員嚴格保密,並儘可能滿足遇難人員親屬的要求。
2017年8月14日上午,和順縣警方發布公告,網民郭某因在網路上傳播呂鑫煤業發生滑坡造成多人死亡的不實信息,而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當天,在呂鑫煤業相關負責人的帶領下,記者來到現場查看,發現有大量積水,大面積滑坡,在現場停放有多台挖掘機、鏟車等工程車輛,但沒有任何搶險救援的跡象。
死者家屬:拿到賠償金所以三緘其口
2017年8月14日下午4點左右,有網友稱,山西昔陽縣三都村馮志宏在此次事故中遇難。記者赴馮志宏家中發現其家裡人員眾多,但否認認識死者,也未見任何喪葬標識。但村民們反映,村外有給死者搭建的靈堂,並稱馮志宏在和順呂鑫煤業從事加油車司機工作,事發當天被滑坡泥石衝擊致死,因處於垮塌邊緣地帶,當天就被挖出。由於礦方在賠償金上滿足死者親屬要求,死者親屬才對其死亡三緘其口。
據了解,滑坡還造成一名河南安陽籍方姓男子遇難。救援還救出一名倖存人員,被送往附近醫院。礦方在近百公裡外的平定縣金源國際酒店包下第八層全部客房,用於安置遇難者家屬。
據山西省和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8月15日發布的消息,該縣呂鑫煤業四採區A6-1採區8月11日15時至17時發生邊坡滑坡事故,經初步詢問礦方負責人,當時5台挖掘機被埋,8人死亡。
2017年8月15日凌晨0點52分,礦方負責人投案自首,證實並非謠言。
山西省委、省政府對山西煤銷集團呂鑫煤業發生的採區邊坡滑坡事故高度重視,山西省委書記駱惠寧、省長樓陽生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在現場成立了以賀天才副省長為總指揮的搶險救援指揮部,下設十個工作組,搶險救援工作正在有序展開。
2017年8月17日下午開始至18日,由於強對流天氣,滑坡現場所在的區域出現了連續的強降雨,滑坡體多處出現了沉陷和裂縫,極易發生次生災害,搶險救援人員被迫暫時撤出作業面,清石排水進度受到嚴重影響。指揮部組織技術專家對滑坡現場進行了詳細勘測和反覆論證,決定採取邊排險邊治理的辦法,在清石排水的同時對滑坡體進行全面治理,全力穩妥推進搶險救援工作。
2017年8月18日,山西省政府成立晉能集團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呂鑫煤業有限公司(露天煤礦)“8·11”邊坡滑坡事故調查組,並於當日在和順縣召開調查組成立大會。該省級事故調查組,由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牽頭,省公安、工會、安監、煤炭等部門和晉中市政府參加,邀請省監察委員會派員參加。
安委辦〔2017〕23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中央企業:
2017年8月11日,晉能集團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呂鑫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呂鑫煤業)發生邊坡滑坡事故,事故后該礦蓄意瞞報。目前已初步確認8人死亡、1人失蹤、1人受傷,山西省政府組織公安機關仍在進一步核實事故人數。
該礦屬國有控股證照齊全的露天開採礦井,核定生產能力200萬噸/年。初步分析,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一是呂鑫煤業在邊坡出現裂隙、有塌滑徵兆的情況下,未撤出人員和設備,繼續冒險開採作業,導致邊坡滑坡。二是呂鑫煤業生產活動層層轉包、以包代管,每個採區(作業點)由包工頭組織生產。三是晉能集團兼并重組呂鑫煤業后,僅僅按煤炭產量收取了一定管理費用,沒有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四是事故發生后,呂鑫煤業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地瞞報事故。五是和順縣政府相關部門在接到事故舉報信息后,在未認真核查取證的情況下,作出了沒有人員傷亡的結論。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查清事故情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煤礦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依法從嚴從快查處事故
責成山西煤礦安監局會同山西省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對這起事故迅速開展調查。事故調查組要徹查事故暴露出的各類問題,特別是查清瞞報事故經過和社會關注的相關問題。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依法加大對企業主體責任的追究力度。對涉嫌犯罪的人員,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鑒於事故反映出呂鑫煤業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瞞報事故等突出問題,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辦〔2017〕49號)等有關規定,責成山西煤礦安監局依法暫扣呂鑫煤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依法按程序將呂鑫煤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納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並結合事故調查結論,進一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二、嚴格落實兼并重組企業主體責任
各地區兼并重組主體企業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將兼并重組煤礦納入統一管理,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杜絕管不了、管不住或控股權、管理權“兩張皮”現象。地方各級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檢查兼并重組主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團隊是否到位、對所屬礦井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落實;檢查被兼并重組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責任是否落實。特別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要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對全省兼并重組煤礦、露天煤礦開展一次專項行動,整治“假整合、假控股”,整治兼并重組主體企業“只挂名、不真管”,嚴厲查處使用包工隊或將採掘工作面進行承包、轉包或租賃等違法行為,發現后一律停產整頓,杜絕層層轉包、以包代管。露天煤礦要重點整治邊坡管理不力、排水設施和防排水工程不完善等行為,及時消除隱患。
三、切實深化汛期煤礦各類災害和隱患治理
各地區煤礦企業要深刻吸取近期煤礦事故教訓,突出重點作業地點、重點工藝環節、重點災害類型,進一步深化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要對防治水及地面各類地質災害工作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加大對井田範圍內地表水體、地面裂縫、塌陷區、泄洪渠、防洪壩等重點部位的巡查,發現異常情況要第一時間準確預警。露天煤礦應當定期巡視采場及排土場邊坡,發現有滑坡徵兆時,必須設明顯標誌牌。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到崗制度、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應急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險情,要立即按程序啟動應急響應。對於井口及工業廣場標高低於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的礦井以及受河流、山洪、滑坡、泥石流威脅的礦井,接到暴雨信息時,要立即採取停產撤人措施;發現有事故徵兆的,要立即採取停產撤人措施,不得冒險組織作業。
四、認真組織事故舉報核查工作
各地區接報生產安全事故舉報信息的部門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由當地政府組織公安、監察、工會和有關安全監管監察等相關部門進行核查,核查結果要及時向上級安委會報告。對核查難度大、本級政府難以推進的,要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彙報並提請組織核查。對核查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群眾和輿論監督的作用,鼓勵群眾舉報、媒體監督,及時曝光瞞報謊報企業並公布瞞報謊報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7年8月18日
2017年8月21日下午五點左右,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聯合發文,通報晉能集團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呂鑫煤業公司邊坡滑坡事故。其中對相關人員採取先期組織措施,5人被撤職5人被免職。
通報中稱,8月11號呂鑫煤業露天煤礦發生邊坡滑坡事故后,礦方蓄意瞞報。8月15號接到事故報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進一步核實被困人數,全力以赴救援。截止昨天(20日)晚6點,累計清理土石14萬方,排水5.7萬方,目前已確認8人死亡,1人失蹤,1人受傷,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牽頭的事故調查組已經成立。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通報中指出了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五大問題,並提出三項要求:
第一,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對呂鑫煤業公司董事長游曉斌、礦長姚國慶、安全副礦長陰永亮、生產副礦長郝進武、總工程師趙振景等5人給予撤職。免去和順縣分管副縣長馮樂天、縣煤炭局長張瑞濤、縣國土局長葯江波、牛川鄉鄉長張曉瑞、李陽鎮煤炭副鎮長趙曉軍等5人職務。對晉中市、和順縣相關管理部門,晉能集團的相關人員,近期相關部門參與呂鑫煤業安全檢查的人員,沒有認真履職盡責到位的,由事故調查組嚴肅問責,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深入研究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暴露的問題,及時開展警示教育活動。
第三,在全省各級各部門各企業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有效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