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抗病毒口服液
棕紅色液體
【香雪抗病毒口服液誕生記】
香雪抗病毒口服液
1971-1975年間,乙型腦炎在遼寧省肆意流行。當時,三個月內平均每天全省有284人死亡,事態相當嚴重。為了控制疫情,瀋陽等十城市多間傳染病醫院大協作,經緊張研究,最後確定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用中藥去控制。當時擬定了五個處方,經一系列實驗,一千多例乙型患者臨床觀察,其中“抗腦炎2號”療效最佳,總有效率為89.5%。這一發現迅速撲滅了遼寧省腦炎的流行,使乙腦病症從1971年全國最高死亡率,降低為1975年全國最低死亡率,這一方劑立下汗馬功勞。這神奇的方劑到底是何方神聖呢?
原來,它是依中醫瀉火驗方中的“白虎湯”和“清瘟敗毒飲”為基礎改進而成,屬清熱涼血、瀉火救陰、解毒開竅的排毒重劑方劑。
1975年有關方面研究發現,該葯對流感病毒等11種病毒比對乙腦病毒療效更好,因此經遼寧省衛生廳批准又安排了對其他病毒感染的治療和臨床觀察。先後在瀋陽醫大三院、解放軍202醫院、瀋陽市三、四醫院、鞍鋼總醫院、丹東傳染病院、六院六所在職工醫院等單位進行了病毒性腦炎、腺病毒肺炎、流感及病毒引起的肺炎、感冒發燒、腮腺炎及小兒秋季腹瀉、肝炎等臨床觀察,都取得了滿意的效果(總有效率90.3%)。中科院抗菌素研究所、解放軍獸醫大學和哈爾濱醫科大學對病毒進行分離,證明其對乙腦病毒、流感病毒等8種病毒有100%抑制作用。該方劑因此改名為“抗病毒2號”。
1985年,由瀋陽藥學院和廣州香雪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對該方劑進行聯合改進,並批量生產。這就是現在享譽全國的“香雪抗病毒口服液”。
防治感冒良方,流感剋星
香雪抗病毒口服液
香雪抗病毒口服液
【臨床有憑】感冒,防治清。
1、感冒初期--防:噴嚏拉響警報,提醒您病毒侵入體內。及早服用香雪抗病毒口服液,防止病毒蔓延。
2、感冒中期--治:在病毒高發期,傳染性強。按時服用香雪抗病毒口服液,抗病毒,才是感冒治療之本。
3、感冒初愈--清:此時體內仍殘留病毒。堅持服用香雪抗病毒口服液,徹底清理病毒,防止病情反覆。
香雪抗病毒口服液是首批入選“國家中藥品種保護”的藥品之一,不僅對區域性流感的預防、治療和控制有顯著的作用,並對因病毒引起的其他疾病有顯著療效,數年來贏得廣大醫務工作者和患者的良好口碑。
目前,在國際上,圖譜作為中成藥、草藥提取物等含有混合物質群的質量控制方法,已經成為醫藥界共識。美國FDA(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植物葯的質量檢測要求必須制訂指紋圖譜的檢測標準,歐共體對草藥的質量控制也採用了指紋圖譜技術。
香雪抗病毒口服液指紋圖譜研究,歷時3年,終於在2003年推出完整的研究成果,並在鑒定會上順利通過專家鑒定,成為全國口服劑型復方中成藥首個應用指紋圖譜質控技術的廠家。經過艱苦的努力,在抗病毒口服液生產過程中,香雪製藥終於制定出了自己的與HPLC指紋圖譜質控體系相適應的製備工藝,這樣,生產過程中便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藥品有效成分,從生產工藝動中的各個環節加以控制,保證藥品質量的穩定,提高臨床療效。
香雪製藥作為抗病毒口服液國家質量標準起草的主要負責企業,提高了抗病毒口服液質量標準與藥用有效成分含量的穩定性;此質量標準已收載於《中國藥典(2010年版)》。
以東漢名醫張仲景所著《傷寒論》為基礎,依中醫瀉火驗方中的“白虎湯”和“清瘟敗毒飲”為核心改進,由我國100多位中醫、中藥、藥理、病毒、傳染病等專家歷時五年研製而成,屬清熱涼血、瀉火救陰、解毒開竅的排毒重劑方劑,是抗病毒的中成藥,由純中藥提取製成,不含興奮劑、不含麻黃鹼,無不良反應。
通用名稱:抗病毒口服液
漢語拼音:Kangbingdu Koufuye
清熱祛濕,涼血解毒。用於風熱感冒,流感。
【規格】每支裝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飯前和午、晚飯後各服一次)。
【不良反應】尚無明確。
【禁忌】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 油膩食物 。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適用於風熱感冒症見:發熱,微惡風,有汗,口渴,鼻流濁涕,咽喉腫痛,咳吐黃痰。 4.發高燒體溫超過38.5℃的患者,請上醫院就診;脾胃虛寒泄瀉者慎服。 5.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長期服用,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
【藥物相互作用】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貯 藏】密閉,置陰涼乾燥處保存(不超過20℃)。
【包 裝】
(1)管制口服液瓶包裝。每盒裝2支。
(2)管制口服液瓶包裝。每盒裝6支。
(3)管制口服液瓶包裝。每盒裝10支。
(4)管制口服液瓶包裝。每盒裝12支。
(5)管制口服液瓶包裝。每盒裝18支。
【有 效 期】24個月
【執行標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YBZ12762005
【批准文號】國葯准字Z1089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