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司法局

日照市的政府部門

日照市司法局位於日照市北京路188號日照大廈6樓,下設辦公室、法制宣傳科、律師管理科、公證管理科、基層工作科、政策法規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勞動教養管理科、政治部八個單位。

現任領導


賈秀玲黨組書記,日照強制隔離戒毒所黨委書記
曹春霞二級調研員
劉書榮二級調研員
牟軍善黨組成員、副局長
馬運德二級調研員
高挺華二級調研員
蔡浩黨組成員、副局長
呂慶安副局長
張逸之政治部主任
申亮四級調研員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宣傳教育科牽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信息、調研、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機關網站更新、維護、管理工作。
立法科承辦全市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建議的協調工作,負責擬訂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的組織起草、審查工作。負責立法草案徵求意見的辦理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立法解釋和規章報送備案工作。
政策法規科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工作。承辦對區縣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監督市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工作。牽頭對徵求市司法局意見的市委、市政府或者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行文的規範性文件稿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文件提出的審查申請。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報送備案工作和解釋的具體工作。承擔本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機關行政複議相關工作。負責本機關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司法行政領域行政許可政務服務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負責與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的業務聯絡協調、信息共享等工作。
行政複議應訴科(對外使用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名稱)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市政府提出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人員的業務培訓、資格管理工作。依法辦理行政複議申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規定的審查申請。承擔重大行政複議決定的備案工作。負責以市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協調處理區縣行政複議機關的管轄權爭議。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本機關訴訟案件的辦理工作。辦理市政府交辦的非訴訟法律事務。
行政執法監督科(對外使用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名稱)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負責推動行政執法監督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負責行政執法相關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和資格證件管理。負責協調市直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負責對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的調查處理。會同市有關部門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負責相對集中執法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行政權力清單、行政責任清單、行政許可事項清理等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全市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負責以市政府為主體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制審核工作。指導全市行政裁決工作。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裁決事項。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制定保障全市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全市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村居(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市人民調解員協會、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指導、協調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全市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人民監督員日常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務
管理科
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公證員和公證機構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執業活動。監督、管理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負責監督檢查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
律師工作科指導、監督律師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機構的執業活動。辦理、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審核、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市律師協會工作。協助省司法廳做好全市仲裁登記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科負責全市社區矯正方面工作。
戒毒管理科負責市屬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監督工作。
政治部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和組織、人事、編製、社會保障、考核和表彰獎勵等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黨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管區縣司法局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全市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審查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的責任。負責立法協調工作。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編纂、清理市政府規章工作,對地方性法規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見。承擔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對區縣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市行政裁決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辦理市政府行政裁決事項。
(六)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職責。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市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村居(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工作。
(八)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管理工作。承擔市黨政一體法律顧問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黨政一體法律顧問工作。
(九)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山東省日照監獄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區縣司法行政部門負責人。負責協同推進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獲得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