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教
一神教
一神教指的是同多神教相對,只信奉一個神的宗教,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一神教的出現,具有宗教發展段階的意義,它是宗教與社會結合上的一個飛躍。一神教認為,該教所信奉的神是創造並主宰世界、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形無象的精神體。但並不否定其他精神體(如天使、魔鬼等) 的存在; 只是認為,其他精神體並非“創造者”,而是“被造者”,故不能稱之為“神”,而且也不是崇拜的對象。
所謂一神教,是相對於多神信仰而言的,就是相信、承認宇宙中只有一個至上神或主神,如基督教的“耶和華”、伊斯蘭教的“安拉”。這個唯一神創造了世界和宇宙萬物,他既不生育,也不被生,創造萬物而又超絕萬物之上。
三大一神教勝地:耶路撒冷
產生一神教的歷史背景及條件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宗教觀念的最初產生,是由於原始社會生產力水平極為底下,人們對物質生活過程中的內部關係,即他們彼此之間以及他們同自然之間的關係無法正確理解,而產生神秘感。”
綜觀人類歷史,各種宗教信仰的神靈大致有自然神、氏族神、職能神、至上神、唯一神等幾種形式,神靈觀的發展也基本上按照這一程序演變。人類宗教信仰的發展經歷了三個層次的遞變,即從多神到一神,再到無神論。考察這一演變過程就能發現,一神教起源的思想基礎仍未脫離由原始宗教的靈魂觀、萬物有靈論、圖騰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多神信仰這一發展軌跡,在階級社會中還出現了一神教多能和諸神分級的現象。而一神教是在多神信仰充分發展的基礎上,人們的思想認識過程經過理論的升華和綜合,有了抽象概括的能力而產生的。多神信仰在私有制開始萌芽、原始社會進入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歷史時期之後,氏族社會成員中越來越嚴重的等級分化反映到宗教信仰中,多神的能力出現了高低大小之分,多神中還出現了主神。無論是猶太教主張上帝派摩西向猶太民族傳播福音,還是基督教主張上帝派耶酥拯救人類,以及伊斯蘭教認為“安拉”派遣穆罕默德教化世人,這些都反映了當時社會由氏族林立逐漸傳入民族整合的過程,這種過程反映到思想領域內就是一神觀念的出現。由自發性的原始宗教高級階段即多神信仰到主神、至上神、唯一神這一神靈觀的變化,在氏族部落中也經歷了激烈的鬥爭。伊斯蘭教興起之前,阿拉伯半島上多神信仰普遍存在,麥加城中各個氏族都有自己的神靈,各氏族的神都被供奉在克爾白神殿中,但同時也出現了“拉特”、“烏扎”、“麥那特”三位主神,而“安拉”是當時麥加各氏族普遍信仰的神靈。
一神教
而基督教迎合了當時社會下層大眾期望救世主來臨的思想而興起。基督教在其發展過程中,打破了猶太教的“選民”觀念,把一神信仰由猶太人的民族神變成了世界唯一神,宣稱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民族平等,這種觀念是符合當時羅馬帝國統治境內各下層人民的。至於伊斯蘭教興起前,麥加貴族與普通農牧民之間的矛盾也十分尖銳,阿拉伯半島的商業、宗教、政治、經濟等教被麥加貴族壟斷,貧富分化非常嚴重,蓄奴之風盛行,奴隸多用於家務勞動,更多的是當作商品在外地市場買賣。伊斯蘭教宣稱人類都是真主的被造物,是阿丹的子孫,無論是奴隸或奴隸主,只要信仰伊斯蘭教,他就是穆斯林(順從者),生而平等。這就從根本上打破了奴隸主貴族尤其是祭祀貴族階層壟斷神權的專制局面,使人們在同一信仰下能夠重新組合。
原始社會中,各個氏族教都有自己的神,甚至一個氏族中還存在著多種神靈,原始信仰由最初的靈魂觀念、鬼神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多神信仰,到階級社會中至上神、一神的轉變有一個緩慢發展變化的過程,但總的來說,一神教產生之前人類社會經歷了一個漫長的多神信仰階段。這種多神信仰反映了原始社會氏族部落林立、人類意識形態尚未統一、尚處於分散混亂的局面。各民族、各部落互相掠伐、血親復仇盛行,社會處於民族融合和文化碰撞的整合階段。在意識形態領域內,人們不自覺的渴望具有強大感召力的思想信仰能夠出現,起到團結、號召、統一氏族部落和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這一點可以從一神教興起前的社會思想狀況中明顯看出來。例如猶太教的祖先希伯萊人生活的時代是古埃及文明和兩河流域文明高度發展的階段,多神信仰很普遍,“在莊嚴而富麗堂皇的廟宇里,供奉著風神、太陽神和天神”。
猶太教興起時,希伯萊人處於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平原兩大文明的夾擊之中,經常面臨威脅,不得不屈從於某一帝國。他們渴望著把各部落聯合成一個統一的民族。一神教打破了傳統宗教的血緣特徵,使不同血緣、不同氏族、不同部落的人們在一神的感召下重新集合。伊斯蘭教興起前,蒙昧時期連綿不絕的仇殺和戰爭削弱了同一部族之間的血緣關係,這時期的部落戰爭有跡可尋的就有1700多次。氏族制度正在逐漸解體,部落聯盟正在形成。同時,阿拉伯半島南部經歷了馬因王國、賽伯邑王國、希木葉爾王國,北部曾出現了奈伯特王國、台德木爾王國。公元3—5世紀,南方部落逐漸向北進行大遷移,大遷移之後,在波斯邊境出現了希拉王國,而在西北拜占庭邊境曾建立過加薩尼王國,北方有肯德王國。這些王國都比較分散,未形成合力,往往依附於當時的波斯或拜占庭兩大帝國。而這兩大帝國經常侵入阿拉伯半島,爭奪半島上的交通要道,其中以公元570年的“象戰”最為有名。這一年,衣索比亞王艾布拉罕在拜占庭的慫恿和支持下率軍進攻麥加,這次戰爭喚醒了阿拉伯人的民族意識,使長期分裂、任人宰割的阿拉伯人開始覺醒。公元590年,麥加各族首領舉行了阿拉伯歷史上第一次貴族聯席會議,“這是一次具有豐富內容的部落聯席會議,也是部落聯合的進一步表現”。長期的社會動亂使人心思古,渴望統一。
可見,一神教的產生,既是宗教本身發展變化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對思想意識形態選擇的過程。
摩西與一神教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值得專門涉及:有不少學者以為在古代埃及的埃赫那吞(Akhenaton,或譯埃赫那頓)時期曾發生過宗教革命,也即出現了一神教。如弗洛伊德在他著名的《摩西與一神教》中說:“這位國王強迫他的臣民接受了一種嚴格的一神教,這種新宗教同他們的傳統和習俗完全相反。就我們所知,這種新宗教在世界歷史上還是首次嘗試:在那之前以及之後很長時期,人們還沒有產生宗教偏執的問題,然而當時卻無可避免地產生了只有一個神的信仰。”懷特在他的《文化科學》一書中以不無讚美的口氣說道:“一神教誕生了,它與古老的多神教發生了激烈的衝突。除了一神之外,所有的神都被廢除了。他被尊為眾神的主宰。眾神的廟宇被封閉了,他們的祭司被驅逐了,他們的土地和財產被沒收了。”而事實上我們知道,埃赫那吞時期的宗教策略其實有著深刻的政治背景,即削弱教權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但他的舉措僅僅經歷了十幾年時間便迅疾地失敗了。弗洛伊德和懷特也都注意到了這一簡單事實:“他去世后不久,那種新宗教即被廢除,這位持異端邪說的國王也被人們逐出了記憶。”“祭司的權力不斷增長,一如埃赫那吞以前一樣權勢顯赫。”從人類文化史來看,埃赫那吞宗教策略的失敗是合乎邏輯的。關於這種失敗的原因會在以下的論述中得到澄明。這裡僅僅想指出:埃赫那吞的失敗恰恰從反面證明了其無法超越宗教存在的普遍必然性,也證明了思想與實踐之間所存在的沒有特殊條件加以彌補就無法逾越的距離。
認為神派摩西來拯救以色列民族,不許信仰別神。上帝是自然力的創造者,神本身不受自然力循環規律的制約。用任何定義都不能概括上帝,他無所不在,無處不在。
公元1世紀興起於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太民族居住的巴勒斯坦地區,繼承了猶太教的“神”概念,認為耶穌是神之子,傳布神授予的使命,宣揚上帝要在人間建立天國的福音。
認為宇宙中只有一位神即真主,他前無始后無終,無方位,無定所。真主派遣穆罕默德傳播伊斯蘭教,要求人們放棄多神崇拜,相信“萬物非主,惟有真主”;真主至高無上,權能無比,是宇宙中的唯一神。
一神教
基督教中的天使
猶太教的《舊約全書》,分《律法書》(即摩西五經)、《先知書》和《聖錄》(即聖著),共39卷,被認為是耶和華與猶太民族在西奈山下訂立的盟約,後來由於基督教繼承而稱為《舊約》。基督教的《新舊約全書》,除了《舊約全書》的內容外,還包括《新約全書》,由《福音書》、《使徒行傳》、《書信》和《啟示錄》四部分組成,共27卷。基督教認為新約全書是基督的使徒和弟子著作的彙編。伊斯蘭教的《古蘭經》,共30本、114章、6200多節,分麥加章和麥地那章,內容包涵了有關伊期蘭教教義、教法、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穆斯林“把這部經典看成是一切科學、哲學和神學的具體表現”。這些經典都被認為是上帝通過一定的中介(往往是天使)降示給使者,用以教化人類的,因而被稱為天啟經典。基督教在繼承了猶太教的《舊約全書》的同時又宣稱上帝通過基督流血受死與人類訂立《新約》,在經典上既有繼承又有創新。伊斯蘭教把《舊約全書》稱為《討拉特》,《新約全書》稱為《引支勒》,予以承認。“我在眾使者之後續派麥爾彥(瑪利亞)之子爾撒以證實在他之前的《討拉特》,並賞賜他《引支勒》,其中有嚮導和光明,能證實在他之前的《討拉特》,並作敬畏者的嚮導和勸諫。”(古蘭經第5章,第46節)。
一神教
猶太教和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聖經第44章,第6節)“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上帝”。(聖經第45章,第5節)伊斯蘭教的信仰總綱是念清真言:“萬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之使者。”《古蘭經》中多處強調真主的唯一性,“你說,他是真主,是唯一的主;真主是萬物所仰賴的;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做他的匹敵。”(古蘭經第112章)。
聖地由於與傳教者有密切的聯繫,因而受到信徒的尊敬。耶路撒冷在古希伯來語中意為“和平之城”,阿拉伯人稱為“古德斯”意為“聖城”,是古代以色列王國的都城,曾有一座建在錫安山上的猶太教聖殿,至今保留有一段猶太教徒進行祈禱的。基督教徒相信耶穌誕生於該城南7公里的伯利恆馬赫德山洞,而且在這裡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並於三天之後復活,四十天之後升天,這裡有他的聖墓教堂。同時,耶路撒冷還是伊斯蘭傳說中穆罕默德乘天馬由麥加行至此,踩聖石登霄聆聽真主教諭的地方,因而此地有伊斯蘭教的第三大聖寺“阿無薩”清真寺(遠寺)、聖石等,被視為除麥加和麥地那以外的第三大聖地。
以上四點綜合規範著一神教的本質特徵,是一神教區別於多神教的根本特點,也是一神教信仰的凝聚力之所在。
一神教
從猶太教、基督教,再到伊斯蘭教,其信仰的神都是一位,但猶太教是民族宗教,只在猶太人中傳播;基督教在其信仰中有“三位一體”之說,而伊斯蘭教以嚴格的教義徹底堅持“認主獨一”,並把舉伴真主、以物配主定為大罪,是“庫夫熱”,堅決禁止,因而是嚴格意義上的一神教。伊斯蘭教中對唯一神“安拉”的描述也已不再是哪一個民族的神,而是全世界的主,是整個宇宙的主宰。《古蘭經》首章就說:“一切讚頌,全歸真主,全世界的主。”不僅對多神崇拜深惡痛絕,而且對以物配主、三位一體、承認安拉有子女等與“真主獨一論”相悖的思想予以駁斥,警告人們“除真主外,絕無應受崇拜者”(古蘭經第20章,第8節)。如此看來,對於一神的信仰有一個逐漸強化甚至絕化的過程。
一神教
從這些方面我們可以看出,三種宗教在教義學說上具有傳承性,後來興起的宗教往往繼承前一宗教的某些核心成份,這種繼承不僅不利於一神信仰的堅持,而且有利於其自身的發展,因而也就容易被人們接受和信仰。
一神教
但凡一個宗教,一種文化形成穩定的形象,它必須要經過長時間的積澱,一神教在中國只有20多年的時間,與2000年左右的佛教,2500年的儒教相比,它經不起洗刷。
一神教之所以能夠在20年時間在中國搶佔地盤,緣由與文革之後中國文化的真空,這幾年,中華本土意識覺醒,傳統文化已經開始重塑,儒、道、釋都在強勢復興。尤其是儒家與佛教,前者在民族認同、文化認同、精神號召、道德價值的方面具備有一神教無法與之抗衡的優勢,一神教無法滿足中國人的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的需求,而佛家可以;後者則在生死輪迴、神仙鬼怪等超自然需求上與一神教強烈競爭,並且他們擁有2000年深入人心的文化資源,菩薩、閻王、判官、無常、十八層地獄等等,是一神教傳播的一道無法逾越的障礙。
而要讓具備2000多年多神觀念的中國基層人放棄觀世音、財神菩薩、土地公公是不可能的,對於中國信徒而言,他們很多人會認為這個上帝只是和財神菩薩、觀世音一樣的,又一個法力無邊的神仙而已。因此,這必然會遇到利瑪竇幾百年前在中國遇到的問題:“信上帝的同時,是否可以同時允許本土祭祀?”這是一神教無法克服的,要麼他們放棄一神教的“純潔”,要麼他們放棄“不純潔”的信徒,依一神教2000年的發展途徑來看,他們會選擇後者。
一神教
舊歐洲、阿拉伯等一神教極其強大的地方,都存在一個強大的宗教執法體系,歐洲是宗教裁判所,阿拉伯則是古蘭經法律。而在中國,一神教不可能擁有這個體系,他們只能用“宗教魅力”一條腿走路,一個跛腳的宗教是無法走遠路的。
和佛教相比,佛教在1800多年裡經歷了巔峰,也經歷了低谷;經歷了扶持,也經歷了打擊;他們有豐富而出色的漢譯經典,他們的辭彙、思想已經深入漢文化中,至今仍然保留著1億的佛教徒,這些都是一神教所做不到的,因此,一神教在中國的影響會遠遠小於佛教。
宗教的發展變化是一個客觀的歷史進程,從圖騰信仰到多神崇拜,再到一神教,這一宗教歷史形態的演變與社會的發展是相一致的。探討三大一神教的起源,更進一步說明“宗教信仰是一個歷史範疇,宗教對神靈的超人間特性的理解如同人類的發展一樣,具有不同水平層次的歷史結構”。人類認識能力的不斷提高和進步,表現在宗教這種意識形態領域內就是神靈信仰的不斷升級和絕對化。
一神教
一神教的興起,不僅僅是一種宗教的產生,而是一場給該地區、本民族帶來的政治和社會變革,以反對多神崇拜、信仰唯一神為號召,要求人們放棄血親復仇,放棄民族分裂和殺伐,實現民族統一。
一神教的根本特徵是其信仰核心即“認主獨一”這一主線,拋開了這一主線就無法理解一神教信仰的其它方面,而使者和經典是一神信仰的物質媒介,無使者則不能將超絕萬物的上帝與普通的人聯繫起來,無經典一神教學說的無法傳播,必然導致思想的混亂,甚至重新回到多神信仰的階段。對使者和經典的信仰都必須統一於對唯一神上帝或“安拉”的信仰,正是這種“上帝獨一”思想的統一,才使信眾有了不同於多神信仰的強大的精神支柱,促成了統一民族的形成和社會形態的更替。
由於一神教在思想教義上傳承性,所以把一神教的起源與發展說成是“興起”而不是“創立”似乎更為貼切。按照信仰主義的觀點,一神教本身就是一脈相承的,后一宗教是對前一宗教的“揚棄”,其根本的信仰核心並未改變,摩西、耶穌、穆罕默德都堅持一神信仰。那麼把一神教到底說成是哪一位“創立”更為合適呢?另外,從宗教自身的發展角度看,自猶太教興起后,一神教只是在某一歷史階段重新興起,這一方面與當時人們的思想意識的發展有關,另一方面也是社會自身發展的客觀要求。至於由誰來傳播這種一神信仰,那只是歷史選擇的問題,而不是傳播者自己創立新宗教。關於這一問題,仍值得商榷。
以共同信仰唯一神為特徵的三大一神教,按照它們對人類起源的解釋,從人祖亞當到伊布拉欣,然後分裂出猶太和阿拉伯兩大民族,千百年來的紛爭角逐,有許多深層次原因都是在堅持一神信仰中因細枝末節上的分歧而起。一神教在強化信仰、統一思想的同時,也極易因信仰中的細節問題而出現分化,這是任何事物本身發展過程中矛盾雙方鬥爭的必然結果。宗教的演變與社會的發展息息相關。無論是三大一神教之間的對立與否定,抑或是某一宗教內容的教派分化,都脫離不了這一規律。然而,從一神教的起源這一過程來看,其共性遠遠大於個性,一神信仰在不同層面上的“多元”並不能埋沒其信仰總綱中的“一體”。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社會文明的不斷交流與融合,宗教思想與文化也必將在某些方面趨同。因而,放棄宗教中的對抗與爭執,以對話方式尋求和平與發展新的契合點顯得尤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