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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神
中國神話中地方保護神
土地神,又稱“福德正神”、“土地公公”、“土地公”、“土地爺”、“後土”、“土正”、“社神”、“土伯”等,其廟宇則稱為“土地廟”、“伯公廟”、“福德正神廟”等,是民間信仰最為普遍的神靈之一。農曆“二月二”是土地公公的聖誕日,也稱祭社、暖壽、做眾、做牙、社日等。我國南方”二月二“(古時為立春后第五個戊日)仍沿用祭社(土地神)習俗,如在浙江、福建、廣東、廣西等地區普遍奉祀土地神。為給土地公公“暖壽”,有的地方有舉辦“土地會”的習俗:家家湊錢為土地神祝賀生日,到土地廟燒香祭祀,敲鑼鼓,燒紙寶炮竹,分祭肉,聚眾宴飲,奏樂歡娛。
古代把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都叫"社",按照民間的習俗,每到播種或收穫的季節,農民們都要立社祭祀,祈求或酬報土地神。從上古開始,社神就成為了祭祀系統中的祀典之神。時至今日,古老的“社神”已有了很多變化,但祭祀土地神的習俗一直保留下來,並隨著華人的遷徙,在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也開花結果,落地生根。
土地神
雖然土地神的稱號眾多,但探索其來歷,實際於中國古代社會所祭“天、地、社、稷”中的社、稷之神有關。從上古開始,社神就成為了祭祀系統中的祀典之神。二月二“土地誕”也稱“社日節”,社日分為春社日和秋社日,在古代春社是立春后第五個戊日,秋社是立秋後第五個戊日(戊,五行屬土)。土地神崇拜是古代先民的原始崇拜,這是因為先民們覺得地載萬物,取材於地,所以歷史上的土地誕,各鄉村民都大肆操辦,以祈求地潤萬物,五穀豐登,這一習俗自古傳承。
據《香山縣誌》載:“二月上戊祭社,燒大彩爆竹。”據史料稱:土地誕俗稱土地公、護土神、土地神和土神等。習慣上稱春社,是古代人們春天祭祀社神(即土地神),以祈求豐收的日子。“土地誕”習俗主要是祭祀土地和聚社會飲,借敬神、娛神而娛人。
故事
土地公 土地婆
供俸土地公和土地婆都是慈眉善目,白須白髮的老人,因土地公生前為官,有時會有土地婆陪伴體察民情,有時則只有土地公自已。這是民間傳說著一個故事:玉皇大帝委派土地公下凡時,問他有什麼抱負,土地公希望世上的人個個都變得有錢,人人過得快樂。土地婆卻反對,她認為世間的人應該有富有貧,才能分工合作發揮社會功能。土地公說:‘那麼,貧窮的人不是太可憐了嗎?’土地婆反駁著:‘如果大家都變有錢人,以後我們女兒出嫁,誰來幫忙抬轎子呢?’土地公無話可說,也因此打消這個原可“皆大歡喜”的念頭,世間才有今天的貧富懸殊差別。世上覺得土地婆自私自利,是一個‘惡婆’不肯供俸她,卻對土地公推崇備至。土地婆說,善由心中起,財由正處取。
綜述
土地神屬於基層的神明,專家學者有認為土地公為地方行政神,保護鄉里安寧平靜。也有專家學者認為其屬於城隍之下,掌管鄉里死者的戶籍,是地府的行政神。
生養萬物
土地載萬物,又生養萬物,長五穀以養育百姓,此乃中國人所以親土地而奉祀土地的原因。《太平御覽》引《禮記外傳》稱“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故建國君民,先命立社,地廣谷多,不可遍祭,故於國城之內,立壇祀之”。
管理本鄉
自東晉以後,隨著封建國家從中央到基層的官僚制度的逐漸完善,土地神也演變成為在道教神階中只能管理本鄉本土的最低級的小神。東晉的《搜神記》卷五稱廣陵人蔣子文因追賊而死。東吳孫權掌權后,蔣子文顯靈於道說:“我當為此土地神,以福爾下民”。這裡所指的福爾下民,就是指的保佑本鄉本土家宅平安,添丁進口,六畜興旺,並且為人公道。中國南方土地廟常有對聯稱:“公公做事公平,婆婆苦口婆心”。
地府行政
漢族許多地區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道士做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去其所屬土地廟作祭祀活動。或者是新死之人的家屬,到土地神廟,稟告死者姓名生辰等資料,以求土地神為死者引路。
閩南、台灣人則認為,土地神可以保佑農業收成,也可以保佑生意人經商順利,旅客旅途平安,甚至還能保護墳墓,不受邪魔的侵擾。土地神是功能性極強的神明。一般說法土,地神為地方之守護神祇,為一鄉一里之神。
文獻
中國自古就有土地神的崇拜,生養萬物:土地載萬物,又生養萬物,長五穀以養育百姓,
《左傳通俗篇》有云:“凡有社裡,必有土地神,土地神為守護社裡之主,謂之上公。”。所謂土地神就是社神,其起源是來是對大地的敬畏與感恩:
《禮記》:“後土,社神也”,《禮記》之《祭法》篇注稱,“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滿百家以上,得立社”。
《史記·封禪書》:“湯以伐夏,祭告後土” 。
土地廟
介紹
土地廟,又稱福德廟、伯公廟,為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佈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佈。在民國(1949年)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地方——土地廟。
供奉
供奉土地神的土地廟大多比較簡陋。一些大廟中間也有在殿堂中設有當方土地神位者。土地神的神誕之日是二月初二。舊時,官府和百姓都到土地廟燒香奉祀。現在初一、月半到土地廟燒香的依然十分普遍。
問題
土地廟在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強調信仰自由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蒸蒸日上的恢復和發展勢頭。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關於大量恢復建設“土地廟”的問題,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在當時農村小學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的情況下,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仍舊無濟於事。1980年代部分農村地區出現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在當地小學教學設施仍舊沒有改善的情況下,鄉民只熱衷建設土地廟,使得部分地區官方進行強行拆除,這股熱潮才有所遏制。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佈因地而異。台灣也有相當普遍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為台灣第一大地主。
按照漢族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行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獲取其所屬土地廟。
造型
土地公廟
台北的土地公廟
在台灣,土地神有財神的能力,商家會在舊曆的每月初二日、十六日祭拜土地公,稱之為"作牙"。台灣各地均有供奉土地公的習俗。另一方面。常見供奉土地公的,還有台灣的墓園,都會設有土地神之神位"後土碑"或土地公神像,用以祭祀。此外,許多地區會有大型的土地公廟,如台北市的景福宮、台北縣中和市的烘爐地土地公廟。
香港的土地公廟
土地廟
社神與土地神
土地公
祭祀
土地公生:農曆二月二日(古時為立春后第五個戊日)
土地公得道升天日:農曆八月十五
《諸羅縣誌》:“中秋祀當境土神,與二月二日同;訪秋報也。四境歌吹相聞。為之社戲”,故所謂春祈秋報即與上述兩日相同,現今之祭儀應為舊有社祭習俗之變。
作牙:“作牙”,習俗上舊曆每月的初二、十六,商家都祭拜土地公,稱之“作牙”,又稱“牙祭”、“作禡”。
掃墓:民間認為土地神乃墓園之守護,故掃墓前需先祭拜土地神,答謝其看守墳墓之辛勞。
潮汕民間
潮汕民間認為六月廿六,是土地神聖誕之日,潮汕民間稱“土地爺生”。從該節日的祭祀對象和祭祀方式來看,應是古代社日在潮汕地區的變異。
潮汕人對地神的崇高信仰非常突出,民間祀奉的神明不下百種,唯以土地神最為普及。潮汕人設置並祭祀土地神十分盛行,遍及城鄉各個角落。潮汕人設置土地神位或廟宇有永久性和臨時性兩種。永久性的為居民住宅、商店、工廠、車間、作坊等。“地主神位”往往設置在廳堂或廚房裡地下的適當地方,每月農曆初一、十五(也有的是初二、十六)兩天定期舉行拜祭,俗稱“牙祭”。
街頭巷尾與各鄉村大多還有廟宇祀土地神的,稱為“福德祠”。廟裡大體都立有土地公和土地媽偶像,供人朝拜。
安葬死人建造墳墓時,也要在每座墳墓同向左側置“土地之神”或“福神”,勒石豎牌,像配置一座小墳一樣。這種土地神乃起始於古代的田社、社稷神,只在每年清明或冬至上墳掃墓時拜祭一次。
臨時性的為營造新居、工場等建築物以及修繕房屋動土時設置的,用五副紙錠,五支沒點燃的香一併夾在一段竹竿之中,作為土地神位的標誌,進行拜祭,工程完成之日,還要備牲禮謝土地神,俗稱“射土”。
潮汕人有一種稱為“報地頭”的習俗。若是家中有人去世,必須到土地廟報喪。由村中長者持白燈籠,帶領死者男性子孫穿孝服到地頭神廟報死。到廟,長者上香后取出年庚帖,對著神像報告說:“生從地頭來,死從地頭去,時辰念給老爺知。”
海外潮人也十分崇拜土地神。泰國的潮人把“地主爺”原湯原汁地搬過去,並毫不掩飾地稱為“本土公”,充分反映了潮僑留戀故鄉本土,留戀家鄉的情結。
現在潮汕人祭拜土地的形式已經十分簡單,在田頭隨便插上香燭,便可祈請土地神享用。在各家各戶,都設有“地主神位”,每逢初一、十五(也有初二、十六的),都以飯菜或瓜果祭拜,形式雖然簡單但卻勤且持之以恆。如有喬遷,“地主神位”也是首先遷入的對象。由此可見土地神在潮汕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重要。
台灣民間
在台灣,受到最普遍崇拜的神祇,當數土地神。無論是城鎮的街頭巷尾,或是在鄉村的田頭田尾,都可以看到數不勝數的大大小小、形狀不一的土地神廟。在台灣眾多的神靈中,土地神位格最低,是個小神,掌管一小塊地方,如一區、一里、一村、一鄰之雜事。
土地公廟
關於人格化土地公的來歷,傳說的是一位心腸善良、溫厚篤實、樂於助人的形象。根據這形象雕刻出來土地公神像,是一位白須、白髮、笑容可掬、福態吉祥的老人,似古時地方員外的打扮,頭戴帽,帽檐兩條布須下垂抵肩。一般穿著是普通便服,面龐圓而豐盈,兩眼微眯,露出慈祥的笑容。有些土地公神像邊還會塑著一隻老虎相伴,據說這老虎也能為民除害。
在台灣民間,對土地公神祭拜的信念,也隨著時代背景的改變而漸漸轉移。現在,它不僅是農人祭拜的神,由於它還能使農人致富,因而漸漸轉化為“財神”,於是,礦業、漁業、商業及金融業者,也都祭祀土地公,祈望能發財賺錢。司掌土地的神,也就兼職財神爺,為各階層人士所普遍祭拜。
台灣的土地廟有極大的,氣派堂皇。也有極小的,只有四片石片,一片作頂,三片做牆,也可作為土地廟。有的甚至沒有屋住,只在一棵樹下,擺上香爐供奉,或在一塊石頭上,畫道符或貼個“春”字即是代表土地神。也有的乾脆將土地公請進家裡祭拜,謂之“私祭”。
客家
仙岳山土地公宮
土地公的誕辰是農曆二月初二日。這一天家家戶戶都要宰雞殺鴨、虔誠祭拜,土地廟多要演戲,以祝“福德正神”千秋。這叫春祭。農曆八月十五臼相傳是土地公升天之日。還要祭拜一次,這叫“秋祭”,以感謝土地公一年來的福佑,古時所謂“春祈秋報”就是指此而言。
都市商人
此外,都市商人把土地公視為財神。除了每月初二和十六兩天的祭祀外,二月初二那天,商家都要為土地公舉行盛大祭典,這叫做“做牙”(吃犒勞)。因為二月初二是最初的“做牙”,所以稱為“頭牙”。這天晚上,店主照例要用祭拜土地公的牲醴,招待夥計、房東、親友和老主顧,這就叫“造福”。十二月十六日是一年最後的“做牙”,所以稱為“尾牙”。
除了以上祭日外,因為土地公掌管與人民生計息息相關的土地,而成為一方人家的保護神。為此,一般人都要不時地拜拜土地公:如家人生病、兒子參加高考、服兵役、親戚車禍……等等。農民收成好,固然歡喜一場;收成不好,也得祭拜,以求來年。現代社會天天大興土木,也得祭祀一番。因此,土地公是台灣民間祭拜最勤的神祇。
春秋祭
土地神
社祭作為民眾歡聚節日的習俗,《廣州府志》引《番禺志》載:“二月二日土地會,大小衙署及街巷無不召梨園奏樂娛神。”昔日那祭社的盛況及人們聚眾宴飲的歡娛場面,在這些記載中可見一斑。二月二土地神誕辰,在廣東部分地區,當地男女老少會用震天的鞭炮祈求風調雨順、五穀豐登,“龍頭節”這一習俗被人們稱作“炮會”。福州獨管“二月二”叫“土地誕”。我國其他地方的土地公是有名有姓的,福州的土地公雖然沒有姓名,不過可是統神——不僅是保一方平安的平安神,而且還是護財之神,“因此,以前二月二這一天,福州幾乎所有家都要備下豐盛的供品敬奉土地公。
傳說
社神即土地神,相傳的社神有三個:另一說是後土,大神共工的女兒,共工怒撞不周山之後,其女兒封為社神,盤古之後第三位誕生的大神叫做後土。便是現在非常有名的後土皇地只,又稱後土娘娘。她掌陰陽,育萬物,被稱為大地之母。是最早的地上之王。一是句龍,《禮記·祭法》記載:“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後土,能千九州,故祀以為社”。一是禹,傳說他勤勞天下,死後托祀於後土之神。大地生長草木五穀,養育人類,故被視為無窮力量的神靈。古代對土地的崇拜和對’:帝的崇拜,具有重要的意義。祭土地是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小民百姓一年中的大事。先秦時期社神地位極高,故“社稷”一詞通常作為國家的代稱,祭祀典禮也由天子或各地行政長官主持。漢唐以後,社:神的地位有所下降,祭祀也不限一地,其原因是因為“土地闊不可盡祭,故封土為社以報功。”所以各地山陵園地,均有大社壇,這些社壇以後又演變為各種:土地廟,社神也由顯赫的大神演變為明清小說中所描寫的猥瑣的土地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