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思通口服液
抗精神病葯
維思通口服液又名利培酮口服液,是溶液劑,屬抗精神病葯。可用於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癥狀( 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 和明顯的陰性癥狀( 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亦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癥狀( 如抑鬱,負罪感,焦慮)。
本品為苯並異惡唑衍生物,是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葯. 其活性成份利培酮,是一種具有獨特性質的選擇性單胺能拮抗劑,它與5- 羥色胺能的5-HT2 受體和多巴胺能的D2 受體有很高的親和力。利培酮也能與α1- 腎上腺素能受體結合,並且以較低的親和力與H1- 組胺能受體和α2- 腎上腺素能受體結合。利培酮不與膽鹼能受體結合,利培酮是強有力的多巴胺D2 拮抗劑,可以改善精神分裂症的陽性癥狀,但它引起的運動功能抑制以及強直性昏厥都要比經典的抗精神病葯少。對中樞系統的5- 羥色胺和多巴胺拮抗作用的平衡可以減少發生錐體外系副作用的可能,並將其治療作用擴展到精神分裂症的陰性癥狀和情感癥狀。
急性毒理:
單劑量口服利培酮:小鼠LD50(雄)82.1mg/Kg;(雌)63.1mg/Kg.大鼠
LD50(雄)113mg/Kg;(雌)56.6mg/Kg.狗LD50(雄,雌)18.3mg/Kg.
長期毒理:
大鼠12個 月口服長期毒理研究顯示,利 培酮耐受性良好,唯 一觀察到的
生殖毒性:
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結果顯示利培酮在任何試驗劑量下均無致畸作用和
胚胎毒性.
致突變效應:
研究表明利培酮無致突變的潛在風險.
致癌試驗:
在致癌性方面的研究顯示,利 培酮在嚙齒類動物中可能強化催乳素介導
的致腫瘤作用。相 似的由催乳素介導的效應同樣見於其它多巴胺-D2拮 抗劑 .已證實該發現的臨床意義不大.
利培酮經口服后可被完全吸收, 並在1-2 小時內達到血葯濃度峰值, 其吸收不受食物影響。在 體內,利 培酮經P450 IID6 代謝成9- 羥基利培酮,后 者與利培酮有相似的藥理作用。利培酮與9-羥基利培酮共同構成本品抗精神病的有效成份,利培酮在體內的另外一個代謝途徑為N-脫羥作用. 本品在體內可迅速分佈,分佈容積為1-2 L/kg,在血漿中,利培酮與白蛋白及α1酸糖蛋白相結合, 利培酮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8%, 9- 羥基利培酮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7%.利培酮 的消除半衰期為3 小時左右, 9- 羥基利培酮及其它活性代謝物 的消除半衰期均為24 小時. 大多數病人在1 天內達到利培酮的穩態, 經過4~5 天達到9- 羥基利培酮的穩態. 在治療劑量範圍內,利培酮的血葯濃度與給藥劑量成正比。用 葯一周后,70% 的藥物經尿液排泄, 14% 的藥物經糞便排泄, 經尿排泄的部分中,35~45% 為利培酮和9- 羥基利培酮, 其餘為非活性代謝物. 一項單劑量研究顯示,老 年患者和腎功能不全患者的利培酮血漿濃度較高, 清除速度較慢;利培酮血漿濃度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正常。利培酮,9-羥基利培酮及其它活性代謝物在兒童體內的葯代動力學與成人相似.
1. 用於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癥狀( 如幻覺, 妄想, 思維紊亂, 敵視, 懷疑) 和明顯的陰性癥狀( 如反應遲鈍, 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語).
2. 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癥狀( 如: 抑鬱, 負罪感, 焦慮).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葯改用本品者: 開始使用時, 應漸停原先使用的抗
精神病葯. 若患者 原來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葯的長效注射劑, 則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時開始使用本品替換該葯治療 .對 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 葯是否需要繼續使用則 應定期地進行再評定.
口服:
成人: 每日1 次或每日2 次. 起始劑量1 mg, 在1 周左右的時間內逐漸將
劑量加大到每日2-4 mg, 第2 周內可逐漸加量到每日4-6 mg. 此後, 可維持此劑量不變, 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 一般情況下, 最適劑量為每日2-6mg. 每日劑量一般不超過10 mg. 腎病和肝病患者:建 議起始劑量為一次0.5mg,一 日2 次. 根據個體需要, 劑量可逐漸加大到一次1-2 mg,一 日2 次。在 獲得更多的經驗前, 此類患者加量過程中應慎重.
臨床用藥,請 遵醫囑.
服藥方法:
1.將 藥瓶的瓶蓋下壓的同時逆時針旋轉,取 下瓶蓋.
2.將 取樣器取出后插入已開蓋的藥瓶中.
3.握 住取樣器下端的圓環,同 時握住上端圓環向上拉出至所需服用藥
量處.
4.握 住取樣器下端的圓環,將 整個取樣器從藥瓶中取出.
5.向 下按取樣器上端圓環將其中口服液全部推入非酒精飲料中(茶 水
除外).
6. 擰緊藥瓶的瓶蓋.
1. 由於本品具有α受體阻斷活性, 因此尤其是在遞增給葯初期時 可能會發生( 體位性) 低血壓.對於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衰,心肌梗塞,傳導異常,脫水,血容量降低或腦血管疾病) 應慎用本品 ,劑量應按推薦劑量逐漸增加(見用法用量),如發生血壓過低現象,應考慮減少劑量.
2. 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體拮抗劑性質的藥物相似, 本品也可引 起遲發性運動
障礙, 其特徵為有節律的非自主運 動, 主要見於舌及面部。有報道表明,錐體外系癥狀的發生是遲發性運動障礙發展的風險因素,而本品與其它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相比,較少引起錐體外系癥狀,因此與該類藥物相比本品引發遲發性運動障礙發生的風險較低. 如果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的癥狀, 應考慮停 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葯.
3. 已有報道指出, 服用典型的抗精神病葯會出現惡性癥狀群, 其特徵為高
熱, 肌肉僵直, 顫抖, 意識改變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 此時應停用包
括本品在內的所有抗精神病藥物.
4. 對於老年患者,肝病患者,腎病患者或痴獃患者推薦的特殊劑量,參見[用法用量]部分或遵醫囑.
5. 患有帕金森氏病 的患者 應慎用本品, 因為在理論上該葯會引起此病的惡
化.
6. 典型的抗精神病葯會降低癲癇的發作閾值, 故癲癇患者 應慎用本品.
7. 服用本品的患者應避免進食過多, 以免體重增加.
8. 本品對需要警覺性的活動有所影響. 因此, 在了解到患者對該葯的敏感性前, 建議患者不應駕駛汽車或操作機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懷孕婦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確. 動物試驗表明: 利培酮對生殖無
直接的毒性,但曾觀察到一些間接的與催乳素及中樞神經相關的作用。本品無 致畸作用,但 孕婦服用本品應權衡利弊.
動物試驗表明,利 培酮和9- 羥基利培酮會經動物乳汁排出。同時,人體試
驗也已證明本品會經母乳排出, 因此, 服用本品的婦女不應哺乳.
【兒童用藥】
尚缺乏15 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治療精神分裂症的足夠的臨床經驗和研究資料.
【老年患者用藥】
建議起始劑量為一次0.5mg 或更低, 一日2次,劑量可根據個體需要進行調整。劑量增加的幅度為一次0.5mg,一日2次,直至 一次1-2mg,一 日2 次. 老年人對利培酮的耐受性良好.
1. 尚未系統評估本品與其它藥物合用的風險,鑒 於本品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 在與其它作用於中樞系統 的藥物合用時應慎重.
2. 本品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激動 劑的作用.
3. 卡馬西平及 其它的肝酶誘導劑會降低本品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 一旦停止使用卡馬西平 或其它肝酶誘導劑, 則應重新確定使用本品的劑量, 必要時可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