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高司諫書
宋代歐陽修的作品
《與高司諫書》是北宋文學家歐陽修創作的一篇書信體政論文。
與高司諫書
修頓首再拜,白司諫足下:某年十七時,家隨州,見天聖 二年進士及第榜,始識足下姓名。是時予年少,未與人接,又居遠方,但聞今宋舍人兄弟,與葉道卿、鄭天休 數人者,以文學大有名,號稱得人。而足下廁 其間,獨無卓卓 可道說者,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其後更 十一年,予再至京師,足下已為御史里行,然猶未暇一識足下之面。但時時於予友尹師魯 問足下之賢否。而師魯說足下:“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予猶疑之。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以不可屈之節,有能辨是非之明,又為言事之官,而俯仰 默默,無異眾人,是果賢者耶!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自足下為諫官來,始得相識。侃然正色,論前世事,歷歷 可聽,褒貶是非,無一謬說。噫!持此辯以示人,孰不愛之?雖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是予自聞足下之名及相識,凡十有四年而三疑之。今者推其實跡而較 之,然後決 知足下非君子也。
前日范希文 貶官后,與足下相見於安道 家。足下詆誚希文為人。予始聞之,疑是戲言;及見師魯,亦說足下深非希文所為,然後其疑遂決。希文平生剛正、好學、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觸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為辨其非辜,又畏有識者之責己,遂隨而詆之,以為當黜,是可怪也。夫人之性,剛果懦軟,稟 之於天,不可勉強。雖聖人亦不以不能責人之必能。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懼饑寒而顧利祿,不敢一忤 宰相以近刑禍,此乃庸人之常情,不過作一不才諫官 爾。雖朝廷君子,亦將閔 足下之不能,而不責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無愧畏,便毀 其賢以為當黜,庶乎飾己不言之過。夫力所不敢為,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 其過,此君子之賊 也。
且希文果不賢邪?自三四年來,從大理寺丞 至前行員外郎,作待制 日,日備顧問,今班行 中無與比者。是天子驟用 不賢之人?夫使天子待不賢以為賢,是聰明有所未盡。足下身為司諫,乃耳目之官,當其驟用時,何不一為天子辨其不賢,反默默無一語;待其自敗,然後隨而非之。若果賢邪?則今日天子與宰相以忤意逐賢人,足下不得不言。是則足下以希文為賢,亦不免責;以為不賢,亦不免責,大抵罪在默默爾。
昔漢殺蕭望之 與王章,計 其當時之議,必不肯明言殺賢者也。必以石顯、王鳳為忠臣,望之與章為不賢而被罪也。今足下視石顯、王鳳果忠邪?望之與章果不賢邪?當時亦有諫臣,必不肯自言畏禍而不諫,亦必曰當誅而不足諫也。今足下視之,果當誅邪?是直可欺當時之人,而不可欺後世也。今足下又欲欺今人,而不懼後世之不可欺邪?況今之人未可欺也。
伏以今皇帝即位已來,進用諫臣,容納言論,如曹修古、劉越 雖歿,猶被褒稱。今希文與孔道輔皆自諫諍擢用。足下幸生此時,遇納諫之聖主如此,猶不敢一言,何也?前日又聞御史台榜 朝堂,戒百官不得越職言事,是可言者惟諫臣爾。若足下又遂不言,是天下無得言者也。足下在其位而不言,便當去之,無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昨日安道貶官,師魯待罪,足下猶能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中稱諫官,是足下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爾。所可惜者,聖朝有事,諫官不言而使他人言之,書在史冊,他日為朝廷羞者,足下也。
《春秋》之法,責賢者備。今某區區 猶望足下之能一言者,不忍便絕足下,而不以賢者責也。若猶以謂希文不賢而當逐,則予今所言如此,乃是朋邪之人 爾。願足下直攜此書於朝,使正予罪而誅 之,使天下皆釋然 知希文之當逐,亦諫臣之一効也。
前日足下在安道家,召予往論希文之事。時坐有他客,不能盡所懷。故輒布 區區,伏惟幸察,不宣。修再拜。
高司諫(jiàn):即高若訥,字敏之,并州榆次(今屬山西)人,時任右司諫。
足下:古代同輩相稱的敬詞。
天聖:宋仁宗的年號(1023—1032年)。
接:交往。
鄭天休:即鄭戩,字天休,吳縣(今江蘇蘇州)人,曾官吏部侍郎、樞密副使。
得人:指錄取到有才學的人。
廁:參與。
卓卓:優秀突出。
更:經過。
御史里行:宋朝以寄祿官階低者為御史時,稱里行。御史:掌管監察的官。
尹師魯:即尹洙,字師魯。曾官起居舍人,后貶為筠州酒稅。
賢否(pǐ):好壞。否:壞、惡。
屈曲:搖擺。
言事之官:指御史台、諫院等機構中的官員(御史、諫官),文中指御史。
俯仰:指隨人高下,沒有主見。
侃(kǎn)然正色:剛直嚴肅的樣子。
前世事:指前代的事。
歷歷:清清楚楚。
較:對照、考查。
決:斷然,確然。
安道:即余靖,字安道,韶州曲江(今廣東韶關)人,時任集賢校理。
本末:指臨事知本末輕重。
非辜(gū):無辜,無罪。
稟(bǐng):承受。
忤(wǔ):觸犯,違背。
不才諫官:不稱職的諫官。
閔(mǐn):同“憫”,可憐,同情。
便(pián)毀:隨意詆毀。
不逮(dài):不及。
文:掩飾。
賊:害蟲,敗類。
大理寺丞:中央司法機構的官員。
前行員外郎:指吏部員外郎。前行:唐宋時六部分為前行、中行和後行三等,吏部屬前行。
待制:宋朝在各殿閣皆設待制之官,備皇帝顧問之用。
班行(háng):班次行列,文中指同僚。
驟用:破格迅速提升。
蕭望之:字長倩,東海蘭陵(今山東蒼山西南)人。漢宣帝時任太子太傅,后受宣帝遺詔輔佐幼主。
計:估計。
曹修古:字述之,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甌)人。
劉越:字子長,大名(今屬河北)人。當章獻太后垂簾聽政,曹修古任御史知雜事,上書請太后還政,被貶興化軍。
榜:通告。
安道貶官:范仲淹遭貶后,余靖上言論救,被貶為監筠州酒稅。
師魯待罪:尹洙也上疏,自列於范黨,后亦遭貶。
區區:忠誠專一。
朋邪之人:與壞人勾結之人。
誅(zhū):處分、斥責。
釋然:明白的樣子。
布:陳達。
區區:自謙詞,文中指微不足道的意見。
不宣:不盡述了,舊時書信末尾常用的套語。
1.
高司諫(jiàn):即高若訥,字敏之,并州榆次(今屬山西)人,時任右司諫。
2.
足下:古代同輩相稱的敬詞。
3.
天聖:宋仁宗的年號(1023—1032年)。
4.
接:交往。
5.
宋舍人兄弟:指宋庠、宋祁兄弟,安陸(今屬湖北)人,均為北宋文學家。舍人:官名,在中書省掌制誥等事務。
6.
葉道卿:即葉清臣,字道卿,長洲(今江蘇昊縣)人,曾官翰林學士。
7.
鄭天休:即鄭戩,字天休,吳縣(今江蘇蘇州)人,曾官吏部侍郎、樞密副使。
8.
得人:指錄取到有才學的人。
9.
廁:參與。
10.
卓卓:優秀突出。
11.
更:經過。
12.
御史里行:宋朝以寄祿官階低者為御史時,稱里行。御史:掌管監察的官。
13.
尹師魯:即尹洙,字師魯。曾官起居舍人,后貶為筠州酒稅。
14.
賢否(pǐ):好壞。否:壞、惡。
15.
屈曲:搖擺。
16.
言事之官:指御史台、諫院等機構中的官員(御史、諫官),文中指御史。
17.
俯仰:指隨人高下,沒有主見。
18.
侃(kǎn)然正色:剛直嚴肅的樣子。
19.
前世事:指前代的事。
20.
歷歷:清清楚楚。
21.
較:對照、考查。
22.
決:斷然,確然。
23.
范希文:即范仲淹,字希文,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官至參知政事,死後謚“文正”。
24.
安道:即余靖,字安道,韶州曲江(今廣東韶關)人,時任集賢校理。
25.
本末:指臨事知本末輕重。
26.
非辜(gū):無辜,無罪。
27.
稟(bǐng):承受。
28.
忤(wǔ):觸犯,違背。
29.
不才諫官:不稱職的諫官。
30.
閔(mǐn):同“憫”,可憐,同情。
31.
便(pián)毀:隨意詆毀。
32.
不逮(dài):不及。
33.
文:掩飾。
34.
賊:害蟲,敗類。
35.
大理寺丞:中央司法機構的官員。
36.
前行員外郎:指吏部員外郎。前行:唐宋時六部分為前行、中行和後行三等,吏部屬前行。
37.
待制:宋朝在各殿閣皆設待制之官,備皇帝顧問之用。
38.
班行(háng):班次行列,文中指同僚。
39.
驟用:破格迅速提升。
40.
蕭望之:字長倩,東海蘭陵(今山東蒼山西南)人。漢宣帝時任太子太傅,后受宣帝遺詔輔佐幼主。
41.
王章:字仲卿,鉅平(今山東寧陽)人。漢成帝時為京兆尹,后因論帝舅大將軍王風專權,被誣死於獄中。
42.
計:估計。
43.
曹修古:字述之,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甌)人。
44.
劉越:字子長,大名(今屬河北)人。當章獻太后垂簾聽政,曹修古任御史知雜事,上書請太后還政,被貶興化軍。
45.
榜:通告。
46.
安道貶官:范仲淹遭貶后,余靖上言論救,被貶為監筠州酒稅。
47.
師魯待罪:尹洙也上疏,自列於范黨,后亦遭貶。
48.
區區:忠誠專一。
49.
朋邪之人:與壞人勾結之人。
50.
誅(zhū):處分、斥責。
51.
釋然:明白的樣子。
52.
布:陳達。
53.
區區:自謙詞,文中指微不足道的意見。
54.
不宣:不盡述了,舊時書信末尾常用的套語。
歐陽修叩頭再拜,稟告司諫足下:我十七歲時,家住隨州,看到天聖二年進士及第的布告,才知道了您的姓名。當時我年紀輕,尚未與別人結交,又住在僻遠的地方,只聽說布告上的宋舍人兄弟,以及葉道卿、鄭天休等人,因文學著名於世,因此這次進士考試號稱得到了人才。而您置身其中,單單沒有突出的可以稱道的地方,我因而懷疑您不知是怎樣一個人。以後過了十一年,我第二次到京師,您已擔任了御史里行,可還是沒有機會與您見一次面。只是常常向我的朋友尹師魯打聽您的賢與不賢,師魯說您“正直有學問,是一位君子”。我還有些懷疑。所謂正直,就是不可彎曲;所謂有學問,就一定能明辨是非。憑藉著不可屈服的氣節,有能辨是非的明智,又擔任諫官的職務,卻隨波逐流默默無言,與一般人沒有任何區別,這果真是賢者嗎?這不能不使我懷疑啊!自從您擔任了諫官以後,我們才認識了。您一臉正氣,縱論前代之事,思路清晰十分引人。褒揚正義,貶斥姦邪,沒有一點謬論。啊,據有這樣的辨才向人顯示,誰會不愛戴您呢?雖然是我,也私下認為您大概是個真君子吧?這是我自從聽說您的姓名直到與您認識,十四年中卻有三次懷疑的情況。如今推究您的實際行為再來仔細分析,然後斷然肯定您不是個君子。
前幾天范希文貶官以後,我和您在安道家中會面,您極力詆毀譏笑希文的為人。我開頭聽到這些話,還懷疑您是講著玩的。等到碰見師魯,他也說您極力否定希文的所作所為,然後我就不再懷疑了。希文平生剛正、好學、博古通今,他立身朝廷始終如一,這是天下都知道的。如今又因為正直敢言觸怒了宰相得到罪責,您既不能為他辨明無罪,又害怕有識之士會責備自己,於是就跟著別人來詆毀他,認為他應當受到貶斥,這真是太奇怪了。說起人的性格,剛正果敢,怯懦軟弱的性格都受之於天,不可勉強改變。雖然是聖人,也不會用辦不到的事情去要求別人一定辦到。如今您家中有老母,自身又愛惜官位,害怕忍飢受凍,顧念利益俸祿,因而不敢稍有違反宰相以致受刑遭禍。這也是平庸之輩的常情,只不過是做了一個不稱職的諫官罷了。雖然是朝廷中的君子,也將憐憫你的無能,而不會用必須辦到來要求您的。如今卻不是這樣,您反而昂然挺胸十分得意,沒有一絲一毫的羞愧畏懼,隨意詆毀希文的賢能,認為他應當遭受貶斥,希望以此掩蓋自己不據理力爭的過錯。應該說,有能力而不敢去做,那只是愚笨之人做不到罷了。而用小聰明來掩飾自己的過錯,那就成了君子的敵人了。
況且希文難道真的不賢嗎?從三、四年以來,從大理寺丞做到前行員外郎,他在做待制的時候,每天備作皇帝的顧問,如今同僚中沒有能與他相比的人。這難道是天子倉促起用不賢之人嗎?假使天子把不賢之人當作賢人,那是聰明之中的疏忽。您身為司諫之官,是天子的耳目,當希文倉促間被起用之時,為什麼不馬上為天子辨明他的不賢,反而默默地不講一句話。等到他自己失敗了,然後跟著別人說他的不是。如果希文真是賢人,那麼如今天子和宰相因為他違背自己的心意而斥逐賢人,您就不得不出來講話。如此說來,那麼您認為希文賢,也不免遭受責備;認為希文不賢,也不免遭受責備,大概您的過錯就在於默默無言罷了。
從前漢王朝殺害蕭望之和王章,估計當時朝廷中的議論,必然不肯明確地說是殺了賢者。相反必然把石顯、王鳳說成是忠臣,而蕭望之和王章作為不賢之人而遭受罪罰。如今您真把石顯、王鳳看作是忠臣嗎?蕭望之與王章真的不賢嗎?當時也有諫官,他們必定不肯承認是害怕災禍而不向天子進言,也必定會說蕭望之、王章應該被殺而不值得提出意見的。如今您看,他們真的該殺嗎?那是只可欺騙當時的人們,而不可欺騙後代的。如今您又想欺騙現在的人們,就不怕後代人的不可欺騙嗎?何況現在的人也未必就能欺騙啊。
我恭敬地以為,當今皇帝即位以來,進用諫官,採納意見,如曹修古、劉越雖然已經去世,還被人們稱揚。如今希文與孔道輔都由於敢於進諫而被提拔任用。您幸運地生於此時,碰到如此能聽取意見的聖主,尚且不敢說一句話,為什麼呢?前幾天又聽說御史台在朝廷中貼出布告,告誡百官不可超越本職談論政事,這樣,能夠提意見的只有諫官了。假如您又不說話,那麼天下就沒有可以說話的人了。您在諫官那個位置上卻不說話,就應該離職,不要妨害勝任諫官之職的他人。昨天安道遭到貶謫,師魯也等候著罪責,您還能夠有臉面去見士大夫們,出入朝廷號稱諫官,那是您不再知道人間還有羞恥事了。所可惜的是,聖朝有事情,諫官不說而讓別人去說,這種事情記載在史書上,以後使朝廷蒙受到羞辱的,是您啊!
按照《春秋》的法則,對賢者要求詳盡周全。如今我還一心一意地希望您能夠向天子進一言,不忍心就與您決絕,而不拿賢者來要求您。倘若您還認為希文不賢而應當斥逐,那麼我今天如此為他說話,那是朋黨邪惡的小人了。希望您直接帶著這封信到朝廷上去,讓天子判定我的罪過而殺了我,使得天下都真正了解希文應當被斥逐,這也是諫官的一大作用啊。
前幾天您在安道家中,把我叫去議論希文的事情。當時有其他客人在,我不能暢所欲言。因此就寫了區區此信,恭敬地希望您明察。不多言了,歐陽修再拜。
《與高司諫書》作於景祐三年(1036年)。當時主張改革政治的范仲淹因批評弊政,與宰相呂夷簡發生衝突。呂夷簡給范仲淹加上“越職言事,離間群臣,引用朋黨”的罪名。范仲淹由此被貶饒州知州。這時候,身為諫官的高若訥,面對范仲淹被貶的錯誤處置,非但不諫,反而落井下石,跟在呂夷簡的後面詆毀范仲淹。作者對此非分不滿,於是寫下這封信給高若訥。
內容分析
該信由年少事寫起,先說自己對高由聞名到識面,三次懷疑高的為人:一疑未必是個人才,二疑未必正直有學問,三疑未必真君子;然後聯繫高若訥的所作所為得出“決知足下非君子”的結論,確立總的論點。接著為范仲淹辯護,對高若訥的為人進行剖析,而在揭露高趨炎附勢的本相時先盪開兩筆,一說人的剛果懦弱不可勉強,“雖聖人亦不以不能責人之必能”,二說身惜官位,不敢忤相,此乃庸人之常情。“雖朝廷君子亦將閔足下之不能”,然後折回,指責高若訥現在毀范以為當黜,並以此為榮,文過飾非,“此君子之賊也”。先退後進,欲擒故縱,抨擊更顯厲害。繼而又兩路出擊,嚴密推理,指出不管范仲淹賢還是不賢,對他過去的升遷和現在的貶斥,作為諫臣的高若訥都有責任:“太抵罪在默默爾。”后引歷史事實,說明忠賢姦邪自有公論。再聯繫現實抬出當今聖上“進用諫臣,容納言論”的牌子,批評高若訥不能直言的失職行為,並以非諫官的余靖、尹洙的仗義執言作襯托,怒斥他沉默不諫隨人高下的可恥。最後又退一步,表示希望對方主持公道作“能一言者”,並說明如若不然,自己願意將書公之於朝,甘願承擔獲罪的嚴重後果。
在信中,作者駁斥高若訥對革新派范仲淹的詆毀誣衊,鞭撻了高若訥趨炎附勢的卑劣行徑,斥責他的所作所為是“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並表示如果高若訥執迷不悟,堅持認為范仲淹當貶,那麼就希望他“直攜此書於朝,使正予罪而誅之”。一股浩然正氣充溢於字裡行間,表現了作者不計利害、維護改革、敢於直言的可貴精神。
藝術特色
一、反話正說,直砭肌骨。開篇一段,作者以他對高司諫的耳聞傳言展開敘事,寫出他的“三疑”。一疑其文名不彰,“廁其間,獨無卓卓可道說者”。其人雖列進士及第榜,但在作者眼裡,不過默默無聞輩。二疑其品節問題。作者坦言他從朋友那裡對高司諫的了解,是“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在這裡,作者提出他疑惑的論據,“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而身居其位的高司諫,卻“俯仰默默,無異眾人”,很是可疑。三疑作者本人的判斷近乎有誤,幾乎已認定高司諫為人人可愛的真君子了。因為高司諫“侃然正色”“無一謬說”的表現,作者雖有疑慮,但內心已傾向於認為高司諫是真正的君子了。十四年裡而存三疑,作者鋪敘豐厚曲折,然至此筆觸一轉,“今者推其實跡而較之,然後決知足下非君子也”。書信里直陳其言,毫無遮掩矯飾,言辭犀利,語鋒尖銳,充分表現出一個正直知識分子情義激憤的慨然之態。而欲言其弊卻先存疑,波瀾曲折,筆觸激蕩。
二、對比敘事,揭其真貌。與其說作者對范仲淹充滿同情之心,不如說作者在心底潛隱著“惺惺相惜”之意。范仲淹“平生剛正,好學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這段判詞,顯示出作者對范仲淹的推重與賞識。正直之人反遭貶黜,剛直本性不得伸展,這已使有識者憤恨不已;而小人者如高司諫之流,卻要翻白為黑,落井下石,助紂為虐,令人激憤不平。作者以人之常情來推斷,庸人惜身自保,無可厚非;但如高司諫者卻要“昂然自得,了無愧畏”,詆毀賢能,以其為己能,那就是“君子之賊”了。層層推理,婉曲中顯現出綿長透闢的說理風格,讓人無可辯駁,無可迴避。在事理對比中,人格與品節的高下、尊卑,道義與情感的價值評判,真實與虛假的對比取向,都已昭然若揭。
三、窮究其理,無可遁形。作者綿長的說理論證風格還表現在他能夠將道理條分縷析,於細微處見深厚的筆力。他依理說事,直言范仲淹正直的操守與超群的才能,並以此來反責高司諫:“倘使范仲淹能力不及,品節不當,卻能在朝為官多年,你身為朝廷諫官,豈不有失職之實?而當其為皇帝‘驟用’之際並無諫諷之語,一旦官事頹敗,卻又刻意逐賢,不正是諂媚權貴以自保、詆毀賢人以自高嗎?”作者義正詞嚴,理據充分,透闢深邃,具有論說家考據的風範。
宋·蘇轍《歐陽文忠公神道碑》:天才有餘,豐約中度,雍容俯仰,不發聲色,而義理自勝。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歐公惡惡太過處,使在今日,恐不免國武子之禍也。
清·張伯行《唐宋八大家文鈔》:不能出力救希文,猶不足責;反詆希文不賢當貶,以飾己不諫之過,此其深可痛責者也。公此書探其隱而刺之,四面攻擊,直令他無逃閃之路。蓋激於義憤,不自覺其言之過直也。至今讀之,猶使人增氣。謂其惡惡太過而懼其獲禍,是將以巽懦為老成而後可也,豈知公者哉。
清·姚鼐《復魯絮非書》:偏於柔之美者也。
歐陽修(1007—1072年),北宋文學家、史學家。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吉州吉水(今屬江西)人。天聖進士。累官至樞密副使、參知政事。謚文忠。早年支持范仲淹,積極參加政治改革。主張詩文應該關心現實,對宋初以來的浮艷文風表示不滿,是宋代詩文革新運動的領袖。所作散文說理暢迭,紆徐委備,被列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風流暢自然,詞風婉麗。後人輯有《歐陽文忠公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