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教育局

宜興市教育局

宜興市教育局是宜興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能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全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
(2)研究全市教育發展的戰略思路,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3)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掃盲等工作;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和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負責直屬單位的行政管理和指導工作,推動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科研工作。
(4)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捐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對所屬事業單位、學校的教育經費進行審計監督。
(5)編製各類教育事業的年度招生計劃,主管全市普通中小學和職業學校的招生工作。
(6)負責直屬學校(單位)的黨的建設工作。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學校的統戰工作,領導教育工會,做好學校穩定工作。
(7)做好教育系統黨的紀檢監察工作。
(8)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抓好學校德育工作、體育工作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所屬學校(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負責全市初中以下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會同編製、財政部門研究提出所屬學校(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管理的意見;統籌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實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所屬學校(單位)教職工的勞動人事管理;承辦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工作。
(10)管理、指導全市學歷教育及其考試、考核工作,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其它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工作。

領導簡介


王敏輝,局長,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兼管幹部、人事和計劃、財務工作。
孫全芳,黨委書記,主持教育局黨委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安全工作、綜治工作、群團工作和中小學、職業學校德育工作,機關作風建設和內部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教育工會、關工委、團工委、安全管理辦公室。
陸芝峻,教育督導室主任,主持教育督導室工作,分管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分管督導科。
徐建明,副局長,負責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資產管理、校舍設施基本建設、教育裝備建設、教育收費管理工作,協助分管計劃財務工作。分管職社科、計財科、基建辦、勤工辦、成職教研室。
潘其濤,副局長,協助分管幹部、人事工作。分管人事科、退休教師協會。
柳志賢,副局長,負責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藝衛工作、招生考試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以及學校布局調整工作。分管普教科、招生辦、中小學教研室、電教館。
丁建芬,副局長,紀委書記,協助孫全芳同志分管黨建工作、機關作風建設工作,分管教育行風建設以及與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的聯絡工作,主持教育局紀委工作和機關黨支部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審計工作。分管紀監室、審計科。
蔣鐵偉,副局長,負責中小學教研室工作,協助丁建芬同志做好與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的聯絡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協調局機關內部事務;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負責教育問題的調研;起草重要文件;負責文件、電傳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黨委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議事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接待;組織安排教育交流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的辦理工作;協調與兄弟市縣的教育協作和對口支持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生活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由教育系統承擔的市級事業發展目標管理項目和市級精神文明目標管理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指導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學校(單位)黨員教育、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幹部、黨員的理論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學校統戰與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2)普教科: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做好基礎教育的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做好普通中學招生計劃的編製工作;指導全市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少年文盲的鞏固提高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改革與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實施基礎教育的學校貫徹教育方針和執行教學計劃;負責直屬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的行政管理;負責全市普通中小學的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普通中小學的信息技術教育和圖書閱覽工作;協同指導普通中小學的德育和青少年科普、環保教育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學校和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3)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科:統籌管理全市中高等職業學歷教育(含普通與成人)和社會教育;協助做好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發展規劃,以及中等職業教育的結構調整與體制改革工作;做好職業學校專業的設置、撤銷、調整和職業中學招生計劃的編製工作;指導中等職校和成人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直屬職業學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承辦對口升學工作;負責職業中學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終身教育實驗,指導職工教育、農民教育和社區教育;協同做好中等職校和成人學校的師資隊伍建設和成教幹部的崗位培訓;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中等層次學校和教育機構的設置、變更與撤銷工作;研究實施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扎口管理全市範圍內的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承辦局機關教育行政複議和訴訟等工作。
(4)人事科: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擬定全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制訂和落實全市新師資的補充、培養計劃;制訂並實施在職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師德建設計劃;負責全市初中以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及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管理學校教職工的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機構編製、考核獎懲、檔案管理等工作,協調並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市教師進修學校的業務指導;承辦學校工人培訓和技術等級確定方面的有關工作;協調離退休教師的管理、服務工作。
(5)計財科: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政策和學校收費政策;編製直屬學校(單位)經費預決算和指導、管理學校(單位)的財務工作,檢查督促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財經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指導管理校舍建設、校舍管理、教工住宅建設、校園環境建設等工作;制訂並實施教育儀器設備及各類教育物資的供應、調配計劃;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的統計年報;協調有關部門制訂教育收費政策,管理學校收費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和教育機構的財務收費工作;指導學校的後勤改革;協調和指導學校保衛工作。
(6)教育工會:在市教育局黨委和上級工會領導下,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工會工作;指導基層教育工會履行職責,開展工作;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抓好師德建設和女教職工工作;協助抓好教職工理論學習和教師培養工作。
(7)審計科:指導、協調全市各校、直屬單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各校、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預決算、各項專項經費、有關經濟活動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簽;負責對全市各校、直屬單位建設、修繕工程項目和直屬企業的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各校、直屬單位經濟活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審計調查;負責對全市各校、直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審計;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我市民辦學校、股份制學校和公辦民營學校辦學經費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督審計。
(8)紀檢監察室:根據監察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市教育局下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作出的決定、發布的命令、制定的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上級決定,或者根據情況,對被監察單位的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受理對市教育局所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對市教育局黨委直屬支部及其所屬黨員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及處理市教育系統所屬學校(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及違反政紀的行為;調查及處理教育局黨委直屬黨組織及其所屬黨員違反黨紀的行為;根據處分許可權受理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以及教育局黨委直屬支部及其所屬黨員不服黨紀處分的申訴;負責基建、大宗物品採購招投標的監督。
(9)勤工儉學辦公室:統籌規劃,建設和使用好各類素質教育基地,充分發揮素質教育基地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勤工儉學育人制度,做好中小學生扶貧幫困工作;負責教育物資採購和經營性教育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開發和管理教育市場,構建面向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和師生的服務網路,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10)基建辦公室: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基本建設方針政策,以及基本建設規範標準,為編製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協助有關部門做學校規劃布點工作,按照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協調和指導鎮(園區、街道)所屬學校的基本建設工作;對系統所屬單位建設項目、維修項目和設備設施安裝工程,進行工程質量、進度監控;負責基建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直屬單位


(1)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等學校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初中升學招生考試,非學歷等級證書考試及省考試中心負責的有關專業資格考試等各項工作。
(2)中小學教學研究室:負責本地區基礎教育課程的研究工作,履行教育行政部門賦予的教育教學業務管理、師資培訓等職能,為教學服務,為學校服務,為教師服務;根據國家課程方案的要求和本市實際需要,提出各個教育階段課程實施的具體方案和執行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教學資料的指導意見;組織和指導課程的實施,優化教學過程;組織教學調研;實施對教學過程的質量監控;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活動,組織並指導教改實驗;根據本市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承擔部分師資培訓工作;為學校和教師提供教學諮詢服務;定期向教育局和上級教研部門報告工作,在認真學習和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為教育局的行政決策當好參謀。
(3)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研究室:負責全市職業類學校教學大綱、計劃、課程管理和教學常規管理;負責全市職業類學校教材、教輔用書、教學資料以及現代化教學軟體的征訂、使用和編印、交流;負責全市職業教育的教學研究、技能訓練和質量監控;負責全市職教師資的有關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職業類學校德育工作,開展職業理想、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開展創業與就業指導教育;負責全市各類成人學歷教育的常規管理,工人技術等級工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中的有關教學管理;負責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科研工作,開展課題研究、論文交流、成果收集以及各類評比表彰。
(4)電化教育館:負責全市電教工作的業務指導,現代教育技術實驗(示範)學校的管理;負責全市現代教育技術的普及指導、諮詢服務和高級培訓、研修工作;負責學校信息技術課程教學的業務指導和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全市電教軟體、音像資料和信息的收集、編存、推廣應用,電子音像教材的征訂、發行、結算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信息化的規劃、組織、指導,負責宜興市城域教育網的規劃、建設;負責"校校通"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學校做好網路教室、校園網的規劃、設計、建設及應用;拍攝、編輯各類新聞片、專題片等;製作市內各類優秀課的錄象資料;製作具有地方特色的各類音像教材;指導、督促學校建好、管好、用好各類實驗室、專用教室和教學儀器、電教器材、教學設備以及圖書資料;指導推廣新儀器、新設備的使用,組織實驗(管理)員進行業務培訓;制定電教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的有關規定、管理制度、條例,組織開展檢查評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