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業局
河北省林業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林業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優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省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職責。
(四)加強果品行業管理和果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一)負責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林業及其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荒漠化防治和林業產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經批准后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擬訂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省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和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河北省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省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製森林採伐限額,經省政府報國務院批准后監督實施;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應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省濕地保護規劃、濕地保護的有關地方標準和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省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六)組織指導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及調整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省政府批准后發布並監督實施,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及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全省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和省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承擔推進全省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九)指導監督全省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全省林業產業工作,制定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森林火災的預防與撲救工作,承擔河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省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果品、蠶桑、花卉行業的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果品、蠶桑、花卉的結構調整和基地建設,組織指導果品、蠶桑、花卉的品種改良、品質提高和標準化生產工作。監督管理果品質量安全,負責果品質量安全監測及信息發布工作。
(十二)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製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和森林資源資產,管理省級林業資金,指導監督全省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申報或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重點林業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
(十三)組織指導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省林業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林業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林業宣傳、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製工作;擬訂和指導全省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林業隊伍建設。
(三)造林綠化管理處(河北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全省種苗、造林、營林管理工作;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造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碳匯林及生物質能源林的培育;指導全省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承擔河北省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果樹蠶桑與林業產業管理處(河北省果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省果品、蠶桑、花卉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果品、蠶桑、花卉的結構調整和基地建設;組織指導果品、蠶桑、花卉的品種改良、品質提高和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全省林業產業工作;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果品質量安全;組織實施果品質量安全標準;負責果品產地環境和生產投入品的監管、果品質檢機構資質審核認定、無公害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禁止生產區域的調整與劃分、果品質量安全監測及信息發布工作。
(五)森林資源管理與政策法規處(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河北省木材行業管理辦公室)。
組織開展全省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以及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組織編製森林採伐限額,經省政府報國務院批准后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承辦應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監督林地徵用、佔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林業及其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荒漠化防治和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髮展的政策、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承辦林業行政許可相關工作;承擔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工作;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
(六)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處。
擬訂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製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管理省級林業資金,監督指導全省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審核申報或審批核准重點林業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林業信息統計、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及局直屬單位資產;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經濟調節政策;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七)科學技術與國際合作處。
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創新體系建設、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監督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組織指導林業國際合作與交流、國外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
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區保護處(與國家林業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中心石家莊辦事處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主要職責:研究提出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意見,報省政府批准后公布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督和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森林、荒漠化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及國家和省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審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駐石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河北省林業局機關行政編製63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製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處級領導職數26名(含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領導職數2名)。
主要領導及分工:
張靜,男,漢族,原籍河北井陘,中共黨員,河北礦冶學院有色金屬專業畢業,大學普通班學歷。現任省林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分管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綜合執法、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扶貧救災、政策研究、林政和森林資源管理、森林資源監測和重點工程的規劃設計、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林業工作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主管:森林資源管理處(政策法規處)、省森林公安局(防火辦、綜合執法監察處)、省林業工作站管理總站、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省塞罕壩機械林場總場、省木蘭圍場國有林場管理局。
劉鳳庭,男,漢族,河北井陘縣人,中共黨員,華中師範大學科學社會主義研究所科學社會主義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現任省林業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分管全民義務植樹、社會造林、民營林業、通道綠化、退耕還林、防沙治沙、飛播造林、封山育林、“三北”防護林建設、沿海防護林、生物質能源林、森林經營、林業碳匯、林業產權改革、場圃改革和管理、林場扶貧等方面的工作。主管: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植樹造林處、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省防沙治沙工程管理辦公室、省退耕還林工程管理辦公室、省“三北”防護林工程管理辦公室、省林業示範場。
王金品,男,漢族,原籍河北棗強,中共黨員,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工學學士學位。現任省紀委駐省林業局紀檢組組長、省監察廳駐省林業局監察專員辦公室監察專員、黨組成員。
分工:協助武國堂局長分管人事教育處(人事部分)的工作。分管黨的建設,紀檢、監察,老幹部、群團工作,林業宣傳工作,林業重點工程質量資金稽查等方面的工作。主管: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老幹部處,省林業宣傳中心、省林業局林業重點工程質量資金稽查辦公室。
分工:分管全省果樹、蠶桑、花卉的規劃計劃、基地建設和產業化、林果桑花質量監督、林業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外資項目、國際國內交流合作、林業發展戰略研究、林業科技和教育、林業技術推廣、職稱改革、學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主管:果樹蠶桑管理處、科技與國際合作處、人事教育處(教育部分)、省林果桑花質量監督檢驗管理中心、省花卉管理中心、省林業外資項目管理中心、省林業技術推廣總站、省林業科學研究院。
雷永懷,男,漢族,原籍河北深州,解放軍軍事經濟學院後勤指揮專業畢業,大專學歷。現任省林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分管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森林、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森林旅遊,林業系統多種經營、林業產業化,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張靜副局長分管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扶貧救災等方面的工作。主管:野生動植物保護處(國家瀕管辦石家莊辦事處)、產業辦(木材行業管理辦公室)、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站、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河北霧靈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河北小五台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省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省林果開發經營總公司。
閆鐵龍,男,漢族,原籍河北河間,中共黨員,河北林專林業專業畢業,大學普通班學歷。現任省林業局副巡視員。
分工:協助武國堂局長分管發展計劃和資金管理處。分管機關管理、後勤服務、林業信息、林木種苗等方面的工作。主管:辦公室、省林業幹部培訓中心、省林業信息中心、省林業局機關服務中心、省林木種苗管理站、省林業基金管理站。
(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由河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承擔。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及河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定和指令;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督促查處重大森林火災案件。
(二)河北省森林公安局為河北省林業局的直屬行政機構,掛河北省林業局林業綜合執法監察處牌子,同時仍列地方公安序列,名稱為河北省公安廳森林警察總隊,處級規格,政法專項編製26名。其中,局長、政委各1名,副局長3名。主要職責:負責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刑事、治安案件和林業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全省重、特大或其他需要直接承辦的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指導全省林業綜合執法工作。
(三)河北省林業局與河北省農業廳關於果樹(水果部分)管理職責分工:河北省林業局對應農業部的果樹(水果部分)管理職責作為種植業宏觀管理的一部分,仍由河北省農業廳綜合對口農業部。全省果樹生產經營、專業性管理和技術服務工作由河北省林業局負責。向農業部申報果樹(水果部分)項目資金,由河北省農業廳、河北省林業局雙方合作,河北省農業廳負責呈報;經農業部批准的項目,由河北省農業廳、河北省林業局共同下達,河北省林業局負責組織實施工作。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河北省農業廳對農業部批准的項目負有監管職責;國家林業局下達我省的果樹生產項目資金,仍由河北省林業局全面負責,其中涉及種植業結構布局調整的,由河北省林業局提出意見,河北省農業廳匯總規劃。河北省林業局、河北省農業廳在執行中要搞好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