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丁

賞丁

賞丁又叫“上燈”,是一種鮮為人知的客家民俗。客家上燈習俗流傳的族群、區域很廣,它以“添丁”為中心,以“燈”的形式而展開的祭祖、慰祖活動。“上燈”的日期最早為正月初九,最遲為正月十九,但多為正月十五前後一兩天。“上燈”意為向祖宗彙報,某家添了新丁。

簡介


“上燈”(“上”讀爽、賞,是“掛起”之意),因客家方言“上”同“喪”,所以客家人為避諱,“上燈”又稱“升燈”,是客家民間風俗。每年,凡本姓本族有“添丁”(即生有男孩)者,必須在祖祠上廳掛上一盞新燈籠(諧“新丁”)。“上燈”時要辦“三牲”②、酒果敬祖公及天地神明,講究的還“辦上燈酒”請親友團聚、祝賀。此俗在客家聚集地區,素以興寧為最盛,其禮節也更繁,而且已有所演變,他們在“上燈”后,中間還要“暖燈”(是“上燈”過程中的一項活動,不能說是“暖燈節”)。最後才“敬祖謝天地”,非常隆重熱烈,有“一家添丁,全屋全村慶賀”之氣氛。
在客家宗族社會,凡是男孩都要舉行“上燈”儀式,一生只有一次。“上燈”者年齡不分大小,剛誕下不久的男孩叫“升新丁”,年齡比較大的,因多種原因沒有舉行此種儀式的叫“升老丁”。因此,“上燈”實是各姓各族為當年新添男孩而舉行的慶祝活動。
“上燈”必須在本姓本族老屋祖公廳舉行。老屋,又稱“祖祠”,是上燈活動的場所。老屋即祠堂,現今的客家各族的老屋都是按照古代祖宗居住的原始的方位修繕過的。老屋的設計很簡單,呈長方形,基本上是有一扇大門,從大門進是一個15平方米左右的廳堂,俗稱“下堂”,從下堂進去是一個天井,天井的兩邊是過道,通往下一個廳堂,這個廳堂稱作“上堂”。上堂正面的牆壁的中間開設了一個壁櫥,祖宗的牌位就擺放在這裡。壁櫥下面還有一個小口,供奉的是土地神。一般上堂比下堂高,以顯示上堂的重要性。

習俗


賞丁(又叫“上燈”)
客家文化博大精深,璀璨奪目。客家山歌早就被譽為客家文化的精髓;客家圍龍屋也被贊為客家獨有的偉大建築。然而客家文化除此之外,還有一種鮮為人知的客家民俗——客家“賞丁”習俗。客家上燈習俗流傳的族群、區域很廣,它以“添丁”為中心,以“燈”的形式而展開的祭祖、慰祖活動。

習俗原由


客家,顧名思義,即是旅居他鄉的意思。客家人原籍為河南地區的中原漢族,是具有顯著特性的漢族民系,是漢民族中的一個地緣性移民群體。
據記載,客家人自秦朝以來,有六次南遷的過程:第一次南遷是在秦始皇時代。第二次南遷是在東晉“五胡亂華”時期。當時,為了避難,一部分中原居民輾轉遷入閩粵贛邊區。第三次南遷是在唐末黃巢起義時期。第四次南遷是宋南渡及宋末時期。第五次南遷是在明末清初時期。第六次南遷是19世紀中葉太平天國時期。
粵北一帶的客家人都分別從這六次南遷而來。如河源,作為東江流域的純客家地區,最早的客家先民來歷可追溯到秦朝。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平定南越后,為進一步開發嶺南,派屠睢、任囂趙佗帶50萬兵卒駐守,還下令將數十萬名“罪人”發配到嶺南。趙佗先為龍川縣令,後為南越王。龍川的趙、韋、官、任四姓居民就是第一批進入龍川與當地土著族人雜居的中原人。自趙佗建制以來,龍川分別容納了六次南遷的客家人。
特定的社會通過自己的文化生產出特定的需要(法蘭克福學派),並且同時設計滿足需要的常規途徑。“上燈”是為了滿足客家族團的特定需要產生的。
首先,從客家人六次南遷的時間來看,都發生在戰亂時期。客家人為避戰火或自然災害而南遷。戰火、自然災害在古代常常會奪走無數人的性命,還有可能使整個族群滅絕。客家人遠離故土,客居他鄉。因此客家人的先人們最擔心本族人丁不旺,族姓消失,不能永久流衍,宗族血液不能長流。
其次,無情的戰火、無法預測的自然災害,個人是無法戰勝的,需要一個團結的集體共同奮戰。客家人希望全族人團結在一起,共同抵抗自然災害與戰爭。客居他鄉,更需要宗族團結,戰勝新環境下遇到的新的困境。
再次,由於客家文化是以中原漢文化為主體的移民文化,所以它具有中原文化的深厚底蘊。作為移民群體這一特殊群體,客家又具有其獨特的文化面貌。比如,客家文化中所具有的十分強烈的尋根意識與鄉土意識,正是移民在離開祖居地之後所表現出來的對原有文化和對祖先的眷戀。
最後,客家人性格善良、純樸,老實、敦厚。客家祖先教育後代要念祖恩,不忘祖宗,愛國愛鄉;講禮節,重倫理,好學問,尚教育,敦親族,敬祖先,隆師道;團結奮進,自力更生,艱苦創業。
“燈”是客家方言“丁”的諧音,又是希望、光明的象徵。燈燈相續象徵種族繁衍的綿綿不絕。因此,為了讓後代不忘記自己的祖先;為了本族的團結,共同抵禦困境;為了讓祖先得到安慰——宗族血液並未消失;以及客家人從小形成的念祖恩,尊祖的優秀品德,借“燈”來慶祝“添丁”的祭祖、慰祖活動也因此而誕生了。每年,將族裡“添丁”的情況通過上燈的形式上報給祖先,讓祖先得到安慰。最重要的是,同一宗族的人有機會每年聚到一起增進了團結,形成了一種以“老屋”為中心的凝聚力量,同時還可以保留客家人特有的傳統文化。
“上燈”的習俗最早起源於何時已無從稽考,大約是隨著客家人南遷逐漸形成的一種民俗。上燈的流傳族群很廣,因每個姓氏的客家人都有自己的一個或幾個祖先,所以每個姓氏的客家人都有自己的一個或幾個上燈活動。上燈分佈的地區也很廣,主要集中在粵北地區,如河源,梅州,興寧等地都有自己的上燈活動,其中興寧最具有代表性,也最隆重。

與元宵節


“上燈”可能是元宵節的派生物。元宵節自古有之,每年正月十五舉行,自古是全國上下都舉行的節日,而賞燈是元宵節的一部分。
從“燈”的意蘊上看,元宵節又稱燈節,其外表看來,是欣賞花燈的遊樂;其實,在中國傳統文化的心理上,它帶給人們一種希望——“添丁”,即人丁興旺。因此,以“燈”來寄託“丁”,客家“上燈”習俗與元宵節的“賞燈”有相同的內涵。
從日期上看,元宵節在正月十五,而“上燈”則在正月十五前後舉行。客家人自秦從中原南遷,對元宵節當然熟悉。現在的客家人一般不重視元宵節,因為“上燈”節同樣可以賞燈,還可以同族人一起慶祝添丁的喜悅。
從“燈”的製作來看,客家“上燈”所用的燈與元宵節所制的燈有很大相似之處,元宵節的燈具有觀賞性和藝術性,客家“上燈”所用的燈同樣具有觀賞性和藝術性。
結合“上燈”的由來與元宵節“燈”的意蘊,日期,製作來看,“上燈”節很可能是客家祖先繼承了元宵節賞燈的習俗,同時又結合宗族的實際情況,將“燈”的意蘊提升到更高的位置而流傳至今。因此,“上燈”可能是元宵節的派生物。

鬧市活動


每年,春節前後,熱衷於本族事務的老人,通過打聽,依次記錄從本年正月十三掛燈后至下年正月十三掛燈前的添丁家庭,並將其組織起來,在春節前後每個家庭各派一個代表召開上燈祭祖的會議,分派任務。比如,上燈活動資金的籌備、用途問題,上燈前後誰負責打掃老屋,上燈當天誰負責膳食等問題,在會議中都有具體的分工。

燈的準備


會議之後,定製“燈”是必要的一步。客家各個地方所制燈的材料大體相同,一般由竹篾製成中空的框架,由彩紙糊成,都能掛起來。另外,燈外糊都有福、祿、壽一類的吉祥圖案的彩帶。燈中安有固定的油碟,可加油點亮照明。但是它們的形狀又有所不同,有舉式的,也有扛式的。如河源龍川縣的燈都用舉式的,而東源縣及興寧市的燈多數用扛式的。以龍川舉式的燈為例,燈一般可以看作有三層。上層常常是一個彩紙糊成的約20多厘米高,直徑約1.5米的大圓柱。圓柱的側面一般會寫上“風調雨順”等寄語。圓柱底面的邊框上,貼上富有傳統剪紙藝術的約1米長的彩帶。燈的第二層是比第一層稍小的、約高0.5米多邊形柱,中凹兩頭大,其中上邊大底邊小,均由彩紙糊成,最底面的邊框是同樣貼滿約0.5 米長的彩帶。多邊柱的上側面,可以寫上“百子千孫”等寄予人丁興旺的詞語。燈的第三層,是一個比第二層稍小的多邊形柱,側面會寫上“五穀豐登”等吉語,希望來年是個好收成,日子一年比一年紅火。從整體來看,燈的大小可以說是遵從了3:2:1的格局,上大下小。
因為上燈這種習俗注重的是“丁”,而不是“燈”,所以對燈的製作不講究一律相同、不可更改。不僅每個地方燈的製作不同,即使是同一個地方不同時間的燈的製作也可以不同。只要美觀,耐用(要掛到端午節),能體現上燈“添丁”這種活動的意蘊就是可以的。
需注意的是,在當年正月十三到次年正月十三之間,誰家最先誕下男孩,這家就被稱作“頭燈”;誰家最後誕下男孩,就被稱為“尾燈”,他們與其他誕下男孩的家庭都被稱為“燈子”。有的地方有多少“燈子”就制多少盞燈;有的制兩盞,兩盞形狀一模一樣,但“頭燈”大,“尾燈”小;有的只制一盞。燈的多少都是可以變化的。

資金籌備


籌集資金是“上燈”活動最關鍵的一步,資金是否充足,直接關係到上燈活動能否順利進行。據客家老人介紹,上燈的資金在新中國成立以前,由封建財主或公家資產承擔;新中國成立以後,由各個添丁家庭平均承擔。當然,村民可以根據自願原則,自由捐款。據老人介紹,捐款的村民每年都很踴躍,有時達幾千元。這些錢一般用來買“香”、“紅燭”、“三牲”、鞭炮,條件允許還可以請樂隊、請人在祖祠放電影等,目的是增加喜慶的氛圍。
另外,按照會議的安排,由“燈子”承擔上燈活動期間的一切事務,如準備上燈日的膳食,接待外來人員等。

過程


上燈這天的早上,制燈人會把制好的燈放在離祖祠不遠的地方,為下午接燈做好準備。這時,在老屋的上堂,已經供奉上了“三牲”,還有各添丁家庭送來的酒及糖果。在擺放祖宗牌位的壁櫥兩旁以及下面的土地神位兩旁已貼上了對聯。如鐵場鎮新和村鄒氏的是這樣的,櫥窗兩邊“祖德源流芳百世,宗業興隆子孫昌”,土地神位兩邊“工能生白玉,即可發黃金”,橫批是“土主神位”。其主題,都是希望祖業興榮,子孫昌盛的。
在中午十二點之前,村裡的老人會帶領“燈子”及剛出生的小男孩來到祖屋行跪拜禮,向祖宗彙報祖里添丁的情況。跪拜禮完,“三牲”中的整豬和糖果撤下,只剩酒和一個盤,盤裡裝有小量的“三牲”,豬被送到老屋側邊的臨時廚房,由“燈子”負責準備晚上的聚餐。
上午的活動主要是祭祖,下午才是真正的、最重要的上燈活動。族人吃過午飯後都會聚集到老屋來看熱鬧,也可以到祖宗牌位前燒香,行跪百禮,希望祖宗保佑,自家也能早點添丁。
到了下午三、四點就是接燈的時刻了。據鐵場鎮新和村的老人介紹,接燈的時間比較靈活,沒有固定的時間,一般取決當天的天氣。天氣晴朗,宜四點左右接燈;陰雨天氣可以早點,但都集中在三四點左右。這時,以舞獅和鑼鼓在前面引路,村中一老人提著祖宗牌位前供奉著的小盤“三牲”,率領“燈子”及小男孩向不遠處的“燈”進發,道路的兩旁早已擺滿了鞭炮。
到了燈前,老人把供品奉上,倒滿三杯酒,在地上燒好香和紅燭,並把香給每個“燈子”分發一支。準備完畢,老人一聲令下,接燈開始,獅子舞動,鑼鼓、鞭炮齊鳴震耳,所有“燈子”向燈行跪拜禮。禮畢,“頭燈”取燈迎回。這時,其餘“燈子”跟隨“頭燈”在後,老人、舞獅、鑼鼓緊隨其後。到了祖祠大門前,舞獅先上前拜三拜,燈這才迎進門。所有“燈子”隨燈進入了祖祠上堂。這時,還要在燈最上層的圓柱的底面邊框上,貼上幾幅字,如“添福添壽添貴子,燈前映出仙佢子;曰福曰貴曰榮華,竹后結出狀元郎”,接著點著油燈(條件許可可以放一個電燈泡)。然後,把早已掛在房樑上的繩子與燈頂端綁好。準備完畢,老人一聲令下,燈緩緩升起,所有“燈子”跪下行禮。這時鑼鼓、鞭炮再一次齊鳴。
需特別注意的是,在燈進入祖祠時,女人決不能比燈或比男人先到上堂,否則將惹來不好的兆頭,懼怕明年生女多。
燈掛上,上燈活動就進入尾聲了。族裡每家派一個代表,就在老屋聚餐了。晚餐的食物,是白天供奉祖宗的“三牲”及“燈子”送來的酒等。客家人認為,吃了這些供品,能夠得到祖宗的保佑,自家早生男孩。
晚餐結束,上燈活動進入最後階段。請來的電影將在此放映;請來的禮炮、樂隊將在此作最後的精彩表演;買來的鞭炮將在此階段全部放完……至此,上燈活動就算圓滿結束了。
從上燈活動整個活動來看,上燈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客家特有的民俗活動。燈的製作體現了我國民間傳統的手工藝,這種手工藝通過上燈活動一代傳一代,得到了很好的繼承。通過這種活動,讓同一族人更加團結,讓族人永遠記住自己的祖先,永遠也不要忘記祖先們跋山涉水遷移到此的艱難歷程。

客家精神


尊祖意識

前面談到,從秦代以來,客家祖先經歷了六次大規模的南遷過程。客家祖先們或是躲避戰火,或是躲避自然災害,或因為當地人口過於稠密無法生存而南遷。從這六次南遷的過程中可以看到,客家祖先所遭受的艱難歷程,和生存的險境與不幸。但是,生存的不幸並沒有壓垮客家祖先。也正是因為客家祖先在很長一段漂泊流離的經歷中及到達定居地以後所面臨的種種困境,錘鍊出客家祖先堅忍不拔的意志、勇於開拓的精神、勤勞樸實的品格。正是因為他們在不斷遷徙過程中求得了生路,尋找到了新的發展機遇,所以才使得客家人從自己的生活經驗中得出了“人唔辭路,虎唔辭山”、“命長唔怕路遠”、“樹挪就死,人挪就活”的價值觀念。
客家祖先們以頑強的求生意志和堅定的信念多次輾轉遷移,使自己的血液得以延續;自己的族群得以擴大,自己的傳統品德、價值觀念、傳統文化得以延續。客家的後代無不為有這樣的祖先而感到驕傲,同時,對他們表示深深的尊敬和愛戴。客家的家譜里詳載著祖先在文學、藝術、軍功、政界領域中的經歷和業績,並還有對祖先的諸如仁愛,美德之類的個人性格的稱讚。可以看出,客家人對祖先的深深尊敬與愛戴。祭祀祖先,成為客家人代代相傳的神聖使命。客家是一個移民族群,千年、百年背井離鄉,因此最擔心本族人丁不旺,族姓消失,不能永久流衍,民俗文化得不到繼承。而客家祖先又以溫和、善良的性格和尊老的優秀品德影響後代。於是,後代以某種方式告慰祖先,成了一種義不容辭的責任。
客家上燈習俗既是一種祭祖活動,又是一種告慰祖先的方式。從上燈的準備,過程等無不體現了客家人愛戴祖先,尊敬祖先的優秀傳統。現代的客家人,許多離開故土,在外打拚,在外定居成家到“添丁”,春節可以不回家鄉,但只要上燈,都會回鄉參加,給祖宗行跪拜禮。這些都表現了客家人對祖先的尊敬與崇拜。
上燈習俗中的村民向祖宗行跪拜禮,看起來帶有濃重的封建迷信色彩,有其庸俗的一面,但是把它上升為一種對祖先的尊敬、崇拜之情,這種禮儀又是多麼的合情合理。

宗族意識

梁漱溟曾概括地說,中國是倫理本位的社會,在中國式的家庭中,“外則相和答,內則相體念,心裡共鳴,神形相依以為慰……”①由是家庭與宗族在中國人心目中占極重要的位置。“上燈”是客家人強烈宗族意識的最好體現。通過這種儀式,同族人能夠周期性地和子侄族眾歡聚一堂,不管各自在何方,“上燈”這天一定是“一家人”。
客家人祖先都希望自己的血脈死後還生生不已,族眾都相信,自己身上的血源於炎黃或其他祖先,已經流淌數千年,並將通過自己傳給子孫,永無止境。梅州市梅縣區約亭村《劉氏族譜·序詞》說:溯我劉氏,系出炎黃,中原華胄,兩漢帝王。《梅州姚氏族譜·譜序》:吾姚始自舜帝,歷載四千,繁衍百三十餘世,源遠流長。每年舉行的“上燈”節就是客家宗族意識的最好證明。“燈子”就是宗族的血脈,就是宗族源遠流長的紐帶。

團結意識

客家精神內涵豐富多彩,其核心在於團結互助和拼搏奮進。這些在客家南遷的歷史和客家文化習俗中可以看到。團結就是力量。客家祖先在南遷的過程中遭遇到苦難和險境是必然,然而沒有一個團結的集體是無法戰勝不幸的遭遇的。客家人祖先及其後人善於用血緣、親緣、地緣等各種條件建立同宗、同鄉、同一文化內相互合作關係的團體主義精神。因為這些,都是為了確保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實現由移民社會向定居社會轉變需要。
客家上燈活動正體現了客家人的團結互助的優良傳統。通過上燈本族客家人能夠聚集到一起,為本族謀發展,同時又增進族人的感情。上燈活動即是維護團結的重要舉措,又是體現客家人團結的重要形式。比如鐵場鎮茅畲村,在十年前,利用上燈活動村人聚到一起的機會,商討在村裡修水泥路的設想。果然全村捐款,有錢的出錢,沒有錢的可以出力,終於村裡通了水泥路,成為鐵場鎮較早實現通水泥路的村落。可以說這是一條團結之路。
4. 上燈活動體現了客家人優秀的文化繼承意識
客家上燈習俗歷史悠久,有的幾百年,有的上千年。這種習俗如果沒有良好的文化繼承意識,那麼就會走向邊緣化,最終被歷史所吞噬。客家上燈習俗不僅沒有被吞噬,而且還更加豐富多彩,深刻的體現了客家人的優秀文化繼承意識。比如燈的製作,是從一代又一代繼承下來的。另外,上燈出現了許多對聯,有寄語好年成的,有寄語人丁興旺的等等。上燈的這些形式很好的體現了客家人有些的文化繼承意識。
從燈的製作上看,客家人能夠結合時代的發展變化,靈活多變,不斷豐富燈的形狀以精美為出發點,自由製作,只要不偏離框架、能夠反映上燈習俗內蘊就行。另外,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富裕,上燈習俗中必要的的鑼鼓已經不能滿足人們對“添丁”的喜悅之情。於是,請樂隊,請人在祖屋播放電影等現代文化在近幾年也加入了上燈習俗的行列,既增加了上燈的喜慶氣氛,同時是上燈習俗內容的豐富,也讓上燈習俗跟上了時代的步伐。
從上燈的內容和形式的變化,我們就可以看出客家人具有對傳統文化既繼承又豐富的意識。
四、客家上燈習俗反映了客家人重男輕女的落後思想
當然,客家上燈習俗也反映了客家人重男輕女的落後思想。“上燈”,“燈”字與“丁”都是客家化的同音,顧名思義,“上燈”這個習俗,看重的不是“燈”,而是“丁”,是客家人藉助“燈”的形式,來表達“添丁”的喜悅及希望。
因此,不僅能從字義上看出上燈習俗的重“丁”現象,從上燈活動的整個過程來看,客家人重男輕女的思想得到了淋漓盡致的暴露。比如,在迎燈,接燈的隊伍中,只有男人,女人只是路邊看熱鬧的閑人;另外,燈在被迎進祖祠時,女人不準到上堂。因為客家人看來,男人先到上堂意味著下年會添更多的“丁”,大吉;而女人如果這時到了上堂可能是個阻礙“添丁”的隱患,是不吉利的。這些禮儀規定,明顯具有重男輕女的落後思想。
在客家人看來,生女叫“加口”,生男才叫“添丁”,所謂人丁興旺,只是指男丁興旺。多男丁才是福,即使是生活困難也會覺得家族繁榮強盛。反過來,家族男丁少,則意味著家族有可能衰落,即使現在生活很富裕,男丁少是本家族的最嚴重的災難。為了不使本家族有缺陷,計劃生育這項國策在有些客家地區顯得無能為力。
就如鐵場鎮茅畲村來說,第一胎或第二胎生男則好,如果幾胎都沒有男孩,村民會一直生到男孩為止。村裡一曾氏家庭,一共生了九個,第九個就是男孩。有很多家庭有五六個孩子,都是第五或第六個才是男孩。即使是傾家蕩產,為了生男孩,村民也樂此不彼。
自家在老屋添一“燈”,那是何等光榮,何等揚眉吐氣的事。
在客家人從古就有一個誤區,女孩是潑出去的水,男孩才是家族的棟樑。上燈習俗深刻暴露了有些客家地區的重男輕女的的落後思想。
讓人幸喜的是,在有的客家地區,開始拋棄了重男輕女的落後思想,女孩也能像男孩一樣,成為上燈活動的主角。如梅州的一些客家地區,這是一個非常值得讚揚和學習的現象,既保留了上燈習俗,又打破了重男輕女的陋習。但是,這種現象還不普遍,向徹底改變客家人重男輕女的陋習任重道遠。希望其他客家地區能夠跟上時代的脈搏,找出一條既可以保留上燈習俗、弘揚客家文化又可以去弊楊利的好法子,讓上燈習俗發揚光大,源遠流長。

結語


客家上燈習俗是客家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上燈活動有其獨特的由來和重要的文化內涵。從上燈習俗中我們可以看到客家人所具有的尊祖意識,團結意識及優秀的文化繼承意識。但上燈習俗也暴露了有些客家地區嚴重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劣根。找出一條既可以保留上燈習俗、弘揚客家文化又可以去弊楊利的好法子,讓上燈習俗發揚光大,跟上時代的脈搏,源遠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