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標

土地招標

招標項目備案(當日):招標人到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領取並填寫《招標申請表》,並將項目審批、土地、規劃、資金證明工程擔保、施工圖審核等前期手續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核准或備案。

招標準備


(一)、招標人自行招標或招標代理合同備案(當日)。
(二)、招標公告備案(當日):招標人或委託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邀請書,招標公告經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由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統一發布。
(三)、招標文件備案(3個工作日):招標人或委託代理機構依法編製招標文件后提交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四)、受理交易登記(當日):招標人提交招標備案登記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安排開標、評標日程。

報名評標


(六)、投標報名(5個工作日):公開招標的項目,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公告的要求,攜帶全部相關證件到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報名,由行政監督部門、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和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共同對投標單位所報資料進行審查。
(七)、投標人資格預審:招標人需要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中載明預審條件、預審方法和獲取預審文件的途徑,由招標人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組織資格預審。
(八)、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發售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組織投標人現場勘察,並對相關問題作出說明。
(九)、組建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提交評標專家抽取申請表、合格投標人明細表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監督部門備案,並在其現場監督下,從市綜合性評標專家庫或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名單,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相關招標項目的評標工作。評標委員會的組建應當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進行。
(十)、開標、評標、提交評標報告:投標人在規定截標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並簽到。招標人在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下按程序組織開標、評標。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共同簽字的書面評標報告,推薦前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並標明排名順序。

中標公示


(十一)、定標:招標人應當在開標之日起7日內,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應當按排名順序從中標候選人中選擇中標人。中標候選人除因排名順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棄權利外,凡無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標人不得將其淘汰。
(十二)、中標公示:招標人提交定標報告經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將中標結果在各地招標投標網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三)、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公示期內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招標人經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和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後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並在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應當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5日內將合同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招標人和投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中標人不得將中標項目轉讓他人,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向他人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