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縣人社局

甘谷縣人社局

甘谷縣人社局貫徹落實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主要職責


(二)負責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就業促進工作,制定城鄉就業統籌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就業援助、職業資格、職業培訓等就業工作制度;貫徹落實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與創業政策,加大勞務輸轉工作指導力度,牽頭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全縣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製全縣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平衡。
(六)負責落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牽頭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職稱制度改革與深化工作,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和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工作。
(八)負責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九)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隨調家屬安置工作。
(十)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負責幹部職工調配工作,協調政府獎勵工作並組織實施。
(十一)牽頭組織制定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工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制定全縣人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四)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七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秘書、會務、機要、文書檔案、安全保密、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協調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負責機關綜合管理及政務運轉協調工作;牽頭督查通報本系統重大決策和各項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辦公經費和資產管理及後勤、車輛管理工作;負責監察審計本系統專項資金、基金的安全使用情況;負責監督本系統財務、政務公開工作。
貫徹落實本系統政策法規的調研工作,為局領導班子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宣傳、新聞發布、輿情監督和引導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工作總結;負責本系統信息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工資福利、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政治業務學習並督促檢查。
負責局黨委日常事務工作;協調指導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員幹部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局黨委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本系統行風評議和廉政建設工作。
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及監察工作;受理本部門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查處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提案的督辦和信息反饋工作;負責幫村扶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