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必豐
葉必豐
葉必豐,男,1963年3月出生,漢族,籍貫浙江浦江,全日制大學,法學學士,在職研究生,法學博士,教授,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 。
助教,武漢大學法學院,1984-1991
講師,武漢大學法學院,1991-1993
副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1993-1997
碩士生導師,武漢大學法學院,1993-
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1997-2003
博士生導師,武漢大學法學院,2002-
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2003-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行政法組成員,1990-1994;組長,1994-2000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2002- 2006
武漢市人民政府諮詢委員,2003-2005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諮詢專家,2006-
上海市文化執法總隊諮詢顧問,2007-
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職教授,1998-
北京大學公法研究中心兼職教授,2002-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兼職教授,2004-
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2003-
上海市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總幹事,2003-
中國法學會WTO研究會理事,2002-
湖北省行政法研究會常務理事,1988-2003
湖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2000-2003
湖北省監察學會常務理事,1990-2003
2016年12月,擬任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
2017年12月27日,當選為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任命葉必豐為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
1.1987年,《行政程序立法芻議》獲中國法學會首屆優秀成果三等獎;
2.1995年,《中國行政監察理論與實踐》(第二)獲湖北省首屆社科成果提名獎;
3.1998年,《人權的理論與實踐》(參與)獲教育部優秀社科成果一等獎;
4.1998年,《公共利益本位論與行政訴訟》獲武漢市優秀成果三等獎;
5.1999年,《人權的理論與實踐》(參與)獲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優秀成果三等獎;
7.2000年,《行政法的人文精神》獲武漢市優秀成果二等獎;
8.2000年,《社會穩定論》(參與)獲中國圖書獎;
9.2002年,《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參與)獲教育部優秀教材二等獎;
10.2003年,獲湖北省優秀碩士學位論文《雙軌制征地制度的建構》(作者:竇家應)指導教師獎;
11.2003年,《行政行為的效力研究》獲湖北省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
12.2005年,《行政法學》(修訂版)獲中南地區大學出版社優秀教材二等獎;
14.2006年,獲第五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15.2007年,獲國務院特殊政府津貼;
16.2007年,《行政法學》(修訂版)獲上海市優秀教材二等獎;
17.2008年,《非訴行政執行之研究》(參與)獲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優良課題。
18.2008年,《我國經濟一體化背景下的行政協議》獲上海市第九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1.1993年,行政監督的理論與實踐,湖北省社科規劃項目;
2.1994年,政府法制研究,湖北省法制辦項目;
3.1999年,社會穩定的法治戰略,國家重大攻關項目“保持我國政治社會穩定的對策研究”子項目;
4.2002年,行政規範在行政程序法中的法條設計,教育部重點項目;
5.2004年,長三角地區法制協調問題研究,中國法學會項目;
6.2004年,長三角地區法制協調問題研究,上海市法學會項目;
7.2005年,長江三角洲地區政府協作機制研究,上海市哲社規劃項目;
8.2005年,行政協議——政府間合作機制研究,教育部規劃項目;
9.2006年,行政行為原理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